书名:锦绣良缘之男颜倾天下 作者:苏盎   文案:   沈衡是上京官家小姐里 平凡的存在,除却略微出挑的长相, 令人为之侧目的,便是被丞相嫡子悔婚的“丰功伟绩”。   十里红妆女儿梦破碎的拼都拼不起来,她曾发誓,此生再不嫁权贵,她要一生一世一双人,要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然而,当那个秋风霁月般的男子不期而至时,她却迷茫了,她曾试着远离他,努力不让自己爱上他,但是却发现,一切的努力都是白费的,她的心早就被他吸引了,且是不可自拔的吸引了。   不着调的腹黑王爷,意料之外的情根深种,将她捧在手心里,为他放弃后宫佳丽三千,只为与她一人白头到老,原来高不可攀的并非身份地位而是人心。当呆萌遭遇深萌,到底要如何摸爬滚打,才能举案齐眉。 第一章   棺材里爬出来的亲爹   泰山脚下,禹城驿馆内。   白幡高挂,四壁无尘,一名年逾四十的男子一身藏青色朝服,静静地躺在一口薄棺里。   屋内一字排开四名仆人,都站在离棺材不远的地方默默垂首。床边的矮几旁,一个身着素白儒裙的丫鬟正将一个黑色的“奠”字剪出来。整个屋内都透出几许伤感与悲怆。   这像灵堂一样的布置都是在半个时辰之前做好的,虽说匆忙了些,但大抵该有的都有了。   若真要说差了点什么,大概就是棺材里的人还没咽气。   “你们记住了,入殓时一定要将棺材换成上好的、配玉兰雕花的沉香木,其他的木头,都没它来得考究。”将死之人在薄棺之中字正腔圆地开口。   “出殡时的仪仗也不需要太隆重了,弄个百来人,意思一下就行了。陪葬的东西里,张远志的字画一定要有,汝窑的瓷瓶要高脚的,林之栋的笔洗……”   “老爷。”其中一个管家模样的老者终于忍不住打断了他。   “林之栋去年就不做笔洗了,流传在外的也都有市无价,您看……”   “不做笔洗了?”棺材里的人猛然坐起身,“我床头第三个匣子里还有一个他早年做的,你拿出来给愉贵妃送过去,等我死后,她也好关照一下咱们府上。”那焦急的架势,吓得老管家频频点头。   老管家跟着沈括有些年头了,眼见着他从六品殿仪做到四品大员,送出去的礼堆起来能绕护城河三圈不止。如今沈括跟着瑞亲王祭拜泰山,老管家本以为这是个封官加冕的肥差,没想到的是他家老爷却在驿馆修整的当口,把准备供奉于山顶的祭山灵石给弄丢了。   遗失圣祖遗物是掉脑袋的死罪,沈括吓得不敢上报,就打算偷偷将自己埋了,好留个“全尸”。   屋内的气氛一时冷凝起来,门扉轻动,发出一声细微的轻响,是有人进来了。   夕阳的余晖穿过半开的门,打在一个小姑娘的脸上,不算明艳,却柔和了一室黯然。   她的脸上未施脂粉,头上松拢的发髻也只用了一支碧绿的步摇做装饰,一张俏脸干净澄澈,漂亮的杏眼并不张扬,顾盼之间自有一种灵秀的韵味。   沈括几乎一看见她进门,就手脚并用地爬起来,口里嚷嚷着:“衡衡过来。”   少女清秀的脸上闪过一瞬间的僵硬。   毕竟,青天白日看见自己的爹从棺材里爬出来,不是谁都能淡定自若的。   好在沈衡是个适应能力极强的姑娘,没等沈括半条腿迈出来就已经走了过去。   她姿态虔诚地将他塞回棺材,柔声道:“爹,再躺一会儿吧,傍晚就得将这棺材送回去了,人家死了的二姨婆还等着明早下葬呢。”   鲜少有这种“现死现买棺材”的,就这口杉木棺材还是三十两银子一天租来的。   沈括闻言赶忙躺回去,抠着棺材板感叹:“还是你孝顺,跑了那么远给爹找棺材,旁人是决计做不到的。”   沈衡默默点头,觉得他话都说到这分上了,那租棺材的钱就别问他要回来了。   她用帕子擦着他几日未洗的油头,问:“那祭山石您放在什么地方了?有没有可能是在行进的途中丢失的?”   她没看过那东西,只知道它被他爹搂着,跟搂祖宗牌位似的。如果不是在驿馆弄丢的,那一定就是在路上出了问题。   “不可能,那灵石临到驿馆时都还放得好好的。前天日头出来,我不过是将它擦拭了一下,放在院中晾了半个时辰就不见了。驿馆四周一直有人严防死守,院子里除却外围巡逻的侍卫就是咱们府里的这些人。方寸大小的地方,找遍了都没找到。”   他自顾自地说着,没发现沈衡在听到“驿馆院中”这四个字的时候瞬间错愕的神情。   “那祭山石是什么样子的啊?”良久,她试探着问。   “不过就是块巴掌大的石块,”沈括用手比画着,“四四方方的,年头久了,都有些发青了。那上面除了有块类似龙头的纹路,跟乡下压酱缸的石头没什么两样。怎么,你在哪里见过吗?”   “哐当!”   一旁剪纸的丫鬟手中的剪子突然掉在地上,她直直看向对面的沈衡。   “没见过。”沈大小姐倒是坦然,仪态端庄地微笑着,“我不过就是随口问问罢了。时辰不早了,我和道道去药店看看您订的砒霜到货了没。”   言罢,沈衡径自拉着一旁呆傻的丫鬟出去了,莲步迈得依旧轻盈,只是熟悉的人都能看出那步子里的僵硬。   沈括若有所思地盯着她离去的背影,良久对身边的管家低声吩咐:“我闺女的鞋好像不太合脚,你等下去买双新的给她。”   垂柳拂岸,落霞正浓,这温和美好的景致不由得让人心旷神怡。   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这份心情欣赏美景,就比如此间六神无主的道道,她刚一出驿馆的门便单刀直入地嚷道:“小姐,老爷说的祭山石是不是你拿走的那一块?”   最近湘北这边一直在下雨,仪仗行至禹城也就一个晴天。沈衡说要下山砸核桃吃,路过院子中央的时候就顺手捡了块石头,那上面奇怪的纹路跟老爷说的如出一辙。   “小姐不会是将它丢到山里了吧?”   弄丢这东西可是要掉脑袋的呀!   沈衡掏了掏被震疼的耳朵,解释道:“没有,那石头用着挺顺手的,从山里出来的时候,我就带回来了。”   “那您还不快拿出来?老爷急得都快‘出殡’了!”   沈衡面上看起来似乎挺为难的,低头瞅了半天自己的鞋面才缓缓开口:“只是那东西现下不在我这儿,要拿也要等到晚上。”   “晚上?”   道道骤然有种不好的预感:“您把它放到哪儿去了?”   沈衡叹息,安抚地拍了拍道道的肩膀,将视线移向天边最后一抹残阳:“我拿它去填了一户院墙的狗洞,你还别说,大小刚好合适。”   “……”   沈衡一直有着一些奇怪的嗜好。比如大半夜去破庙门口糊窗户,又比如修葺坏掉的砖瓦,再比如拍晕乞丐,将他身上破旧的布衣缝补好。   虽然她有时会吓坏很多人,但她无疑是个乐善好施的姑娘,所以当她说“一户院墙的狗洞”时,道道很自然地将其理解成一户破旧的院子。   可是当她趁着夜色站在路边,远眺红砖绿瓦的高墙时,她知道她错了。   她实在不该对沈衡说,乐于助人不要有局限性,大户人家亦有值得帮助的地方。这不,沈衡直接将施助的范围扩到了皇上在禹城的御用行宫——凌坤殿。   看着沈大小姐几个纵跃利落跳进围墙,她能做的也只能是双手合十,默默祈祷沈衡能靠谱一次了。   高台水榭,玉石拱桥。   穿梭在行宫之内的沈大小姐果然没有让道道失望,因为她只是在找石头的同时在里面逛了一下,歇了一会儿,顺便抓着泥巴糊了糊宫墙上破开的“狗洞”而已。   “好歹也是天家府邸,破那么多的窟窿就没人看见吗?”她实在不能理解那些每隔半米就出现一个的“洞洞”到底是怎么回事。   “就算有人看见,也不会有谁去堵水洞的。”一道温润的男声突然自她身后响起,在这样寂静的深夜显得有些突兀。奈何沈大小姐心思根本不在这里,不自觉就回了一句:“水洞?那是什么?”   “湘北多雨,行宫之内很容易积水,所以宫墙四周都会留出些水洞用来排水。倒是你,将这里堵住,是打算下雨的时候养鱼不成?”   这一问一答之间,饶是沈衡神经再大条也反应过来不对劲了。   她僵直着脊背答道:“养……养鱼的话,拿脸盆就足够了。这里是天子府邸,我哪里敢随便借用?”   她的身家功夫不差,跳进十丈高的围墙也不过是踩几片树叶的事,但是这人的声音分明就在耳边,以她的耳力,她是不可能直到对方出声才发现身后有人的。   “不知这位爷吃的是生粮还是熟粮,这更深露重的,还在外忙碌,实在辛苦。”   这是她跟着她那不着调的娘学的江湖话。   生粮是道上的人吃的,他们没米下锅,自然得寻些“生米”来煮。   至于熟粮嘛,那是官家才能吃的饭。潜意识里,她自然希望“偶遇”的是个嚼生米的“同行”。   但是对方很快打破了她所有的幻想,因为他是——   “吃皇粮的。”   “在下是来偷盗的。”   伸出满是泥浆的手,沈大小姐承认得十分干脆,接着晃动着手里的麻袋,交代道:“未遂。我顺过来的东西都在这里,还没来得及搬呢。您要是觉得碍眼,我立马给您放回去。”   那里面是她捡了一路的石头以及几朵雨后生出的狗尿苔。   沈衡并不觉得这是没出息,她如今背后空门大开,若是动起手来,就算速度再快也必定是要吃亏的。   她向来是识时务的。   手腕倏地一麻,那不甚大的袋子已然落到了背后之人的手中。   “干你们这个行当的,已经拮据至此了吗?我竟不知,宫里的石头也能卖钱了。”他的声音很好听,略微低沉,不疾不徐。   沈衡听后却十分愧疚,只觉得平白辱没了盗贼的威名,但也只得硬着头皮解释:“能……能卖啊。大人长居深宫,不知晓外头的行情。宫里头的东西,不论什么都算罕物。就说这墙角的石头吧,它……长期吸收天地之灵气、日月之精华,历百年之轮回,那都是沾了龙气的。大户人家最喜欢收集这个供奉在祖宗牌位底下,为的就是‘祥瑞’二字。”   男子轻轻“嗯”了一声。   “那这东西市价如何?”   “差不多三百两吧。”她斟酌着开口,像样的碧玺也就这个价吧。   然而对方似乎并不赞同:“只是三两百?我怎么听说,前些时日卖到三千两了?”   三千两买块石头?   沈衡虔诚地反问:“我能不能问一下,买的人脑袋被驴踢了多少脚?”说完之后一怔。   凌坤殿珍稀玉器数不胜数,单说脚下的汉白玉石就能值个千八百两银子。冒死来行宫一趟,哪个偷儿会挑价值不超过千两的东西拿?偏偏是她,就单单为了抠块石头!   她才是那个被驴踢了脑子的人。   身后久久没有听到回应,那样沉默的寂静让沈衡一阵心虚。   她正思量着如何应对时,就听见他慢条斯理地说:“原来你也知道石头不值钱。”   如此,沈大小姐终于醒悟了。   他从一开始关心的就不是石头的价格,只是抱着一种很认真、很诚恳的态度在戏耍她。   再忍下去,她是不是有点窝囊?   她想了想,确实窝囊。   “多谢大人提点。只不过,小女子三岁就会背《三字经》了。”她这般说着,右手已然拔剑出鞘,回身就是一记“翻花落叶”横扫过去。   沈衡方才那番胡诌本来就是为了查探清楚近处可有旁人,既然探出只有他一人,当然要搏上一搏。   然而这样迅捷的一击竟然挥了个空,她连对方的半片衣角都没有沾到。   皎洁的月光下,地上无比清晰地印出两道轮子划过的痕迹。   沈衡愣住了。   她怔怔地看着月华之下,那个坐在轮椅上与她相对的脸。   那是一张称得上精致的脸,眉目疏朗,肌若瓷塑。他没有束发,乌黑如墨的发丝就那样披散下来,闲适而恣意。他单手托着下巴,过分清澈的眉眼却显露出几抹寡淡。   这样一个拥有天人之姿的人,居然是个身有顽疾的人。   沈衡面上一阵羞赧,感慨天妒“红颜”的同时觉得自己弱爆了。   因为她今日特意挑了一张最丑的人皮面具,一张足有四十岁的、布满雀斑的、皱纹横生的脸。   她在心中暗暗发誓,等下不论胜负,出去之后的第一件事都是丢了这张“脸”。   剑花轻挽,纵身跃起,几乎没什么犹豫,她便再次出手了。   夜探行宫不是小事,她不能拿自己爹的性命开玩笑。   转身,轻挑,她从来未将一套朝云剑法舞得这般狠辣。然而,那样刁钻凌厉的招式,他应付起来却毫不费力,甚至连椅子都没离开过,有几次仅用指尖便将剑弹开了。   沈衡许久未曾遭遇过这般挫败,见自己同对方实力悬殊,当下也顾不得什么江湖道义,手上虚晃一招就上前朝他攻去,手掌划过的瞬间,左手袖间顺势划出一把短刃,两厢夹攻之下,锋利的剑风迫使他不得不提气跃起。   这拼命到有些杂乱的打法,为的就是有一瞬间的拖延。   沈衡眼见着他腾空而起并没有紧随其上,而是反手勾转,用力劈向地面的轮椅。   对方的腿脚不好,落地时定然要找一处支撑,她要的就是这短短一瞬的时间。   木头破裂的声音游走在锋利的刀刃之间,在寂静的深夜发出类似悲鸣的闷哼。   轮椅,应声而碎。   诚然,她这事办得有些小人,但成大事者多半都是有些小人的。   一剑挥出之后,她不敢恋战,足下轻点就想要跳上围墙,令她没想到的是她脚下刚踏出半步,就惊觉背部的关元、池海几处大穴被对方封住了。   “《三字经》还需要背吗?”他在她耳边如是说,沈衡愣了好久才反应过来,这是他对她智商的进一步侮辱。   看着缓缓踱步到自己身前的某人,沈大小姐彻底怒了,一字一句地道:“你,根本没有腿疾?!”   他侧过头看着她:“我何时说过自己腿脚不便?”   “那你为什么坐轮椅?”他确实没说过,但是哪个腿脚灵便的人会坐这个?   “院子太大,我懒得走路。”   他回答得十分坦然,默默将视线转向四分五裂的木头残骸,然后,不开心了。   “你生气的时候喜欢乱劈东西?”   没有椅子的话,他要走很久的路。   晚风轻袭,扬起他披散的长发,勾勒出一张不怎么欢喜的清俊侧脸。那样近在咫尺的精致,饶是沈衡这样不甚在意容貌的人也有一瞬间的恍惚。   在那样清润目光的注视下,她真的很想轻声说一句“你活该”。   但是谁让她现在受制于人呢?在嘴边百转千回了好几圈的话,最终也只化成一句:“习武之人,经常活动一下筋骨是好事,我每天晚上都要到处走走的。”   要是可以,她也不想这么窝囊,但她更不想她爹扛着一口棺材来天牢里陪她。   他眉头皱得更深了,却没有回答她的话,而是伸出手指,直接抚向她布满“雀斑”的脸。   这是个极具登徒子意味的行为,在他做来却分外自然。轻轻划过的指尖微凉,若有若无地自面颊上划过,留下令人无法忽略的酥麻触感。   沈衡红了一张“老脸”,看向他的视线不自觉带了几分敬佩,心情复杂地感慨于他的“饥不择食”,心却不由自主地漏跳了半拍。   都说男色惑人,老祖宗留下的话本子果然童叟无欺。   她这般想着,没提防对方的手已经顺着她眼角的“细纹”滑向颈边,穿过半开的领口,抚向了锁骨处。   她一惊,整个人都忍不住颤抖起来,不只是因为那纤长的手指摩挲在她肌肤上的暧昧,最主要的是——那里恰好是面具同脸颊黏合的地方!   “大……大人,小妇人虽貌不惊人,但也是个有气节的女子。您这般调戏一个有夫之妇,好歹也挑个有树林的地方吧?”她状似无意地调侃着,声音都有些颤抖。   他却已然收了手,面色了然:“原来是猪皮做的。”   沈衡悲愤不已,在她数量堪多的一大堆人皮面具里,只有这一张是猪皮的。   她怎么好死不死地就挑了这张脸呢?!   端庄的沈大小姐犹自沉浸在丢“脸”的情绪之中无法自拔,对周遭所有动静都失去了兴致,以至于缓过神来时,看到的只有一个几乎全部没入夜色中的缥缈背影。   他不抓她了吗?她愣怔了一会儿,后知后觉地想起他并没有给她解穴!   “那个,这位大人,您是去叫人抓我了,还是回去歇息了?能不能先放开我啊?”她诚恳地呼唤着,声音又不敢太大,也不知道他听到与否。   “我们家其实还是挺殷实的,今日你放了我,他日我必有重谢!”   “好人一生平安啊大人,立个长生牌位怎么样啊?”   “大人?大人!”   大人已经走远了。   沈衡是在天空破晓时自己从围墙里爬出来的,迎接她的除却耀眼的骄阳之外就是道道那张饿得快要断气的脸。   道道对她说:“小姐,您还记得进行宫之前嘱咐奴婢不要吃晚饭,出来之后带我吃夜宵的事情吗?”   沈衡颤抖着一双小腿,扶着墙根站着:“我觉得这个时候,你关心的应该是我的身体。”   “哦,那您的身体怎么样了?”   “你觉得呢?”   道道蹙眉道:“奴婢瞧着,步行到早点摊,吃两屉肉包子应该不成问题。”   沈衡:“……”   禹城洪记包子铺内。   “小姐,您就那样站了一晚上都没被侍卫发现吗?”道道塞着满嘴的包子问。   沈衡一边躲闪着她喷出的肉末,一边摇头:“没有,那院子里静悄悄的,连宫灯都没点几盏。”   这也是她吹了一晚上冷风之后才发现的。凌坤殿建造的年头早,在小小的禹城之中,光这个宫殿就占了整个城池的三分之一,很难想象这样巍峨的宫殿里也会有那样偏僻的居所。   “行宫之内没人巡逻?那可算是奇事了。”道道摇着脑袋说,“不过说到没点宫灯,”她脸上的神情突然变得很奇怪,“您莫不是误入哪处不干净的院子了吧?”   “不干净的院子?”   “对啊。”   道道看了看四周,凑了过去,神神道道地说:“奴婢听说,这深宫高墙之内冤屈事可不少,有的院子更是因为怨气太重而不得不被锁起来。您说的那位公子来去无声,别是……”她做了个翻白眼、伸舌头的动作,形貌、架势都惟妙惟肖。   沈大小姐立时意会,且对一个十九岁的大龄缺脑女青年依旧能如此天真表达了极大的赞赏,她拍着道道的肩膀,道:“都说上京东直门北面的胡同里,写灵异话本子的猥琐书生一年能赚百两。你如今能有这般觉悟,可见是与生俱来的天赋,不若回去之后找他说说,看看能不能在他手下打个零工,也算给后半辈子谋了份好营生。”   道道肥硕的脸庞颤抖了。   “小姐,奴婢突然大彻大悟,觉得神鬼之说实在荒谬,等下就去帮您打探一下随行的大人里可有二十出头、武功高强、眼高于顶,又偏爱走夜路的,争取让您知己知彼,将他一举拿下。”   沈衡闻言心情甚好,点点头,觉得“大彻大悟”这个成语用得甚是精妙。   沈衡用过早膳之后回去补了一觉,醒来后将压箱底的兵器都翻找了一遍。   她低头,在豁了口的九环大刀和生了锈的毒针之间犹豫了一下,第一次开始深思禹城收破烂的行情到底如何,会不会比上京的还要差上许多。   她是鲜少会思量这些“正经事”的,但是老天爷似乎就见不得她“正经”,在她陷入沉思的当口,极其突然地安排了一张流着泪的她爹的脸出现。   沈衡看着那上面“川流不息”的小眼泪半晌,这才想起她爹还等着“咽气”呢,于是无比心疼地摸上沈括的脑袋,安抚道:“爹,药店的老板说了,现下这个节气没有砒霜,要到冬天才有货。我昨儿给您交了半斤老鼠药的订金,那东西得现炒,再着急也得等到后天晌午才能吃上。”   沈括哭得更厉害了,二话不说拉着她就走。   沈衡瞧着是往市集的方向走,心下当场冷了半截,连忙出声制止道:“爹,那药店老板年逾八十了,您这样穿着官服去砸人家的招牌是不是不太好?况且,他还是禹城县令三姨娘的二叔叔的儿子,也是有裙带关系的,您这么……”   “你少唬我。”沈括拿眼瞪她,“禹城县令才多大,他三姨娘的叔叔的儿子就有八十岁了?你真当你爹是傻子呢?”   “三姨娘和县令……姐……姐弟恋嘛。”她弱弱地回了一句,顿时觉得自己在应变一事上的造诣实在低至尘埃。   沈括仰脸看天,心中百感交集,他的闺女为了哄他,她那本来就不灵光的脑子都花在这上头了。   “不去药店。”   他如是说着,拉着她穿过一处市集的小巷朝前走,最终转到一处宽阔的官道前。   沈衡知道她爹倔强起来十头牛都拉不回来,眼见着他目不斜视地从药店门前经过,总算松了口气。   可是,当她看见那片熟悉的宫墙,外加“凌坤殿”三个大字的时候,她觉得,她还是带着他爹去砸药店的招牌吧。   “衡衡,都说死有轻于鸿毛,亦有重于泰山,为父虽不算坚强,但依旧想选择后者。”   仪仗在禹城休整是因为连日阴雨,如今转晴,估计明日便要启程上山了。他虽没什么出息,但也断不能为留个全尸连累了女儿,此番过来,就是去跟端王告罪,争取宽大处理。   他站在烫金匾额之下,面上带着平日少有的严肃。   棺材早就被退回去了,便是真买到了老鼠药,他也是不能吃的。   正所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而君没让臣死的时候,谁敢死?打皇帝老子面子的事,想想也知道是个什么下场。   沈衡没想到自己的爹也有这般大义凛然的时候,上前一步,握住他的双手:“女儿欣赏您的气魄,但是现在毕竟没到不可挽回的地步,或许那灵石……”   “为父心意已决,你无须再劝。”沈括甩了甩袍袖,抬脚就往里走。   “大丈夫就要敢作敢为,既然做错了事,便要有敢于承担的勇气,怎可如此畏首畏尾?”   沈衡瞧着她爹那傻了吧唧的酸腐样,急得心肝脾肺都抽到一块去了。   灵石还未找到,端王爷要是一生气,将她父女二人都抓进牢里可如何是好?   “爹!”她猛地一跺脚。   “您自己进去吧,天牢里的伙食不好,您好歹也留下我在外头给您送口饭吃吧。”   不是她事到如今都不肯说出实情,实在是一旦说出来了,她爹一定会比现在进去得还快。   弄丢圣物和将圣物填了“狗洞”都是死罪,但是前者顶多被砍头,后者那就要被分尸了。   沈括闻言连忙抓住沈衡的手腕。   “不行,送饭的人有的是,但是你走了,就没人给我壮胆了。”   就知道方才那点豪气是他硬撑出来的。   沈衡也没心思同他瞎扯,甩着手腕道:“壮胆您得去庙里请菩萨,我又没开过光,进去也没用。”   “我看着你心里才踏实,别啰唆,快点跟我进去。”   父女俩只顾你拉我拖地在原地转圈,没提防同迎面走出来的人撞在了一处。   来人一身暗金朝服,生得极是风流俊俏,被撞之后面上也没有半分不悦,只是笑弯了一双眉眼。   “沈大人这是闹哪一出呢?大日头下也不怕中了暑气。”   沈衡对朝服等级明白得不多,但也知晓绣有四爪麒麟的朝服不是随便什么官员都能穿的。   果然,沈衡就见她爹行了个大礼,诚惶诚恐道:“顾侯爷恕罪,下官一时心急冲撞了您,还请原谅,原谅。”   “多大的事,也值得这样。”顾侯爷伸手拉住他,“你平日最在乎这些繁文缛节,怎的今日这般慌慌张张的?可是出了什么大事?”   沈括听后整个眼圈都红了,一脸“难得您懂我”的神色:“侯爷英明,下官确实是犯了不可饶恕的大错,此番前来行宫,就是来给端王千岁请罪的。”   沈括说完,似是想到了什么,忙拉着顾侯爷的袖口,急切道:“不知千岁爷现下可在里头?下官贸然前去,是否会打扰他?”   这位顾小侯爷乃护国将军顾寻的儿子,平日里跟端亲王一直私交甚好,再没有比问他更合适的了。   顾允之倒似并不在意他犯了什么错处,安抚道:“沈大人不必惊慌。”只是提到千岁爷,他又有些失笑,“月锦他确实在忙正事,只不过你现下进去也无甚不可,他在忙的时候,心情还是不错的。”   沈衡几乎是在他话音刚落就翻了个白眼。   她这个动作的寓意其实很简单,就是为了哀叹她倒霉至极的人生。只是她翻得有些太认真了,以至于眼珠在眼圈里晃了半天才归位。   “重见光明”之后,她对上的就是在场两个男人“关切”的注视。   她听见她爹挺嫌弃地介绍道:“喀喀,这个是小女沈衡。她平日里没见过什么世面,让大人见笑了。”说完还默默同她拉开了些距离。   亲情凉薄至此,多少让沈大姑娘感到些许心酸。   不过这些年她也习惯了,仍旧端庄无比地福了福身,老老实实地招呼道:“侯爷安好,洒家这厢有礼了。”   她的话刚出口就气得沈括差点昏厥过去,他气急败坏地提点道:“是‘奴家’!‘洒家’是公公的自称。”   沈衡羞涩了……   好在顾小侯爷大气,十分给面子地笑了好久才道:“沈小姐这般脾气秉性实在讨喜,沈大人很会教女儿。本侯今日还有要事,改日有时间,再同大人一叙。”   这话说得极有涵养,沈括少不得要客套一番,沈衡却蹙起了眉。   因为就在这位顾侯爷同他爹告别之时,她分明看见他上扬的嘴角,以及那句没说出声的——温婉,好久不见。   温婉是她的小字。   他认识她吗?   沈大小姐长了张看起来挺机灵的脸,却有个不甚灵光的脑子。   这种脑子的奇异之处并不在于笨,而是在于一根筋,想一件事情的时候就顾不到另一件。   当沈括悄悄拉着她往行宫里走的时候,她还在琢磨着自己到底何时见过那位顾小侯爷。   她不是什么足不出户的官家小姐,平日里也会顾及她爹四品礼官的脸面待在家里,大半夜才出门溜达。   在弄丢灵石之前,她大多是在市井小巷里糊窗户,跟“贵圈”为数不多的接触想来想去也只有那么两次。   一次是,她的师妹红苕行走江湖没有路费,让她救济。   她当时翻箱倒柜地抠了几两银子给她,却被嫌弃得半死。   红苕说:“师姐,我书读得少,你不要这么骗我好吗?你爹好歹是个京官,就把你穷成这样?”三年清知府还十万雪花银呢,真欺负她不懂行情呢。   沈衡当下就将银子收回来了。   “贪官才有银子,我爹不贪。你不要,我拿着买糖豆吃了。”   那一年她十二岁,红苕十一岁,都是心思单纯的半大孩子,红苕却显然比她有见识得多,一点磕巴没打,直接拉着她去洗劫了一个贪官的私宅。   沈衡每每想起那段往事都觉得不堪回首,因为没什么经验的她,当时吓得小腿如筛糠般颤抖。   尽管她一直安抚那位被挟持的妾侍,说只拿一点金条就走,结果还是被她惊天动地的哭喊声吓到了。   家丁举着火把,闹哄哄地闯进来时,她还愣在原地给小妾擦眼泪,被她师妹狠拍了一下脑袋,撒腿就跑。   两人被追得慌不择路,最后还是被私宅里的一名仆从救了下来。   她已经记不清那人的长相了,只知道他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   她当时眼泪汪汪地说:“大恩不言谢,等我攒足了银子,定然将你从这里赎出来。”   可是没过几天,上京便传出那个一品大员贪污受贿,被斩首的消息,私宅充公。   沈衡为此难过了好久,难得有机会做次好人,老天竟然都看不惯她。   顾允之会是那个帮她的小哥吗?   她这样想着,自己都觉得这想法太过恶俗。   先不说他贵为护国公之子,就算查案也不可能委居在一个贪官的私宅做一名小小的仆从。单说当时情势匆忙,对方根本不知她的身份,又如何会知晓她的小字?   难道是她曾经顺手填过顾允之家的狗洞?   她摇头,习惯性地朝墙根走了两步,又立时刹住。   墙根?行宫!   “沈大人,奴才就送您到这儿了,王爷就在里面,顺着小径朝竹林里面走就瞧见了。”   耳边骤然响起的声音提醒她,说话的是个货真价实的“洒家”。   看着那位公公妖娆离去的小碎步,沈衡彻底僵硬了,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被她爹摆了一道,果断就要往地上躺去。   沈括目不斜视地说:“衡衡,做人不能不讲义气,你就是真晕了,爹也会将你拖进去的。”   她感动得一塌糊涂,只觉一生能得此亲爹,不枉此生!   他们此时所在的林子离主殿很近,入眼便是一片葱翠。   顺着玉石铺成的小径而上,很快便看到几名伫立在侧的仆从。   镂空雕瑞脑兽的巨大铜炉里熏着香,缓缓腾起的青烟缭绕在绿荫之间,丝丝缕缕,极有意境。   花梨嵌螺钿理石的桌案闲置在那里,上面还放着一盏未动的香茗。   一旁的近侍伸手指了一个方向,那是竹林的最深处,虽说林层茂密,仍旧一眼便能注意到那个席地而坐的清瘦身影。   他穿了一件月白镶银丝绲边的锦袍,袍袖的下摆很宽,就那样随意地垂在地上。他眉眼微垂,正低头看着手中的物事。   诚如顾小侯爷所言,千岁爷确实很忙。   他正在很认真地剥着一棵竹笋,听到有人过来也并未停下手中的动作,只是漫不经心地抬头看了一眼。   那是一双很清澈的眸子,不似皇室子弟的傲慢张扬,沈衡却下意识地将头低了下去,整个人如遭雷击。   因为这个好看得很不靠谱的端王爷,正是昨夜那个让她吹了一夜冷风的“轮椅大人”!   她略微后退了一步,想让她爹将自己遮住一点,沈括却已经啪的一声跪在了地上。   “千岁爷,臣有罪啊。”然后他便开始了声泪俱下的哭号,其内容感人肺腑。只是他哭得太厉害,让人根本听不清他说了什么。   端小千岁在“百忙之中”又睨了沈括一眼,大抵觉得人家都哭成这样了,他不关心一下实在说不过去,便问了一句:“杀人了?”   “下官不敢。”   “贪污了?”   “下……下官更不敢。”   “那便起来说话吧。”   除了这两样,其他的都不算什么大事。   沈括这回是真哭了。   “王爷仁慈,但罪臣实在无颜面对您。就在仪仗到达禹城的当日,罪臣竟然将圣祖遗物祭山石弄丢了。此物乃百年相传的祥瑞之物,臣自知罪孽深重,特来向千岁请罪,听候发落。”   苏月锦将手撑在膝盖上,淡淡地扫了沈括一眼。   苏月锦的面相有些清冷,面无表情的时候便会显得极其寡淡。   沈括摸不准他的想法,吓得大气也不敢出。   实际上,这位高深莫测的王爷只是在思索,祭山灵石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良久之后,他“哦”了一声:“原来是那块长了毛的石头。”   沈括听后险些一口鲜血喷涌而出。   “千岁,那是灵石本身的颜色,不是长毛。”   “哦。”他点头,然后便不说话了,继续剥他的竹笋。   沈括在朝为官少说也有二十载了,虽说没有什么作为,但自问察言观色的本事向来是不错的,今天却彻底没了主意,也不知该如何接话,只得求救似的看向跪在旁边的沈衡。   他这个闺女,虽说偶尔迟钝,却是个能言善道的。   但今日不知怎么了,她老老实实地跪在地上,装起了哑巴。   沈括觉得很伤心,几次三番用小动作催促她,她愣是没有半点回应。   最后他急了,抱着一种闺女不仁,亲爹不义的精神,说了一句:“衡衡,你不是有话要对王爷说吗?那便说吧,千岁仁厚,不会怪罪你的。”   沈衡抽了抽嘴角。   都说虎毒不食子,她爹这“子”食得是不是太痛快了些?   看着那位不着调的爷“抽空”扫过来的视线,她整个头皮都麻了,慌乱之下,便没头没脑地接了一句:“王爷这笋挑得不好,竹根颜色太深,吃起来不爽口。”   她说话的时候,刻意压低了声音,听上去比平日的声音软糯,嗲得连她亲爹都哆嗦了一下。   苏月锦却并不在意,面色如常地说:“那你去挑一根,清炒,少放油。”一句话说得沈括和沈衡都愣住了。   她这话本来就是胡乱说的,料想就算惹得他不满,充其量就是帮忙给挑个笋,谁承想这位爷还要吃熟的。   沈括慢慢地挪了两步,急切道:“王爷,万万使不得啊。小女自幼呆傻,对烹饪一事更是极不通透,不敢污了千岁之口!”知女莫若父,沈衡的厨艺根本上不得台面。   苏月锦却没有看他,只是问沈衡:“你做的饭很难吃吗?”   沈大小姐点头如捣蒜。   他颔首,一副十分体谅的样子:“去试试。”   沈衡是被两名近侍请到小厨房的,一名近侍帮忙洗菜,另一名负责切片,她尽享御厨待遇。   经过一番调整,她的心态已经摆得很端正了。   就见她手持大勺站在灶前,淡定自若地倒油,大义凛然地翻炒,破罐破摔地加料,最后万念俱灰地出锅,成功地将一盘鲜嫩脆笋炒出了“老态龙钟”的味道。   装盘之后,静候在旁的丫鬟脸都绿了,好心地暗示她需不需要再炒一盘。   她大气地一挥手,言简意赅地回了三个字:“不必了。”再炒一盘,没准还不如这一盘呢。沈衡端着那盘煳掉三分之一的“清炒脆笋”回去时,整个林间都弥漫着一种迥异于食物的奇怪滋味,那样张扬而强大的“气”场,连瑞脑兽里的熏香都望尘莫及。   皇子的膳食都十分讲究,食用之前都要经过内官试毒。   手持银筷的公公抿着嘴唇,牙关紧咬的咯咯声震撼了在场的每一个人。   沈衡眼看着他咀嚼咽下,心里还是蛮欣慰的,至少她做的菜还能吃。   但是很快她就明白过来,吃和能吃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   因为,那位公公吐了,一溜烟地冲到一处青竹旁边,死死扼住自己的喉咙,面目扭曲得好像下一秒就要驾鹤西去,瘫软在地的同时,口里却不忘尽职尽责地解释:“奴才并非中毒,而是菜太难吃了……这菜,您万万吃不得啊。”   一旁的沈括干脆吓得面色发黑,一面哀叹出门不利,未看皇历,一面说道:“罪臣教女无方,竟然做出这等菜式,万望王爷恕罪啊。”   沈衡不得不承认,那画面太美,饶是她这种没什么心肝的人都有点不敢看。   苏小千岁依旧坐得四平八稳,专注地用筷子戳了戳那盘黑乎乎的东西,对沈括说:“无妨,我只是想看看她到底能做得多难吃。”   一旁的公公抽搐得更严重了。   到底是自己人,千岁爷看着他那副“穿肠过肚”的样子,终是体恤地说了一句:“桂圆,别演了,你喜欢的那块八宝玉佩赏了你便是。”   果然,那前一秒还在挣扎的胖公公很快站起身,利落地跪在地上,欢喜道:“奴才谢王爷的赏。不过,奴才也不全是演的,这位沈姑娘的厨艺,确实……”   他没说出那个形容词,而是冲回青竹旁,又吐了一番。   领教了端王手下的人才济济,竹林中再次恢复了平静。   沈括瞧着那气氛,估计端王是要发落自己了,就想求个恩典,让自家闺女送套换洗的衣服进来。   他刚将嘴巴张开半边,就听见千岁爷慢条斯理地说:“祭山石我帮你找,你欠我的人情,用沈衡来还。”   沈括做梦也没料到今日这趟会是这样的结果,一张嘴就这么半张不张地僵住了。   比他更震惊的莫过于沈衡。   从见到这位千岁爷开始,她就一直处在惴惴不安之中,就是担心他认出自己。   可是看那架势又不像,他甚至不曾正眼打量过她,亦没有试探过什么。   那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相比之下,沈括的想法就比她的简单得多,因为他直接问了一句:“王爷说的这个‘用’,指的是外室,还是内室?”   外间伺候当个使唤丫头还行,若是……   “内室?”   苏月锦打量沈衡一番,果断摇头:“不用。”   那略微嫌弃的样子,让她想到前些日子在话本子上看到的一段话。   如果一男一女共处一室,不论是否发生了什么,都是件令女子觉得羞耻的事情。前者是羞,后者是耻。   她现在就是这样的感觉。   “多谢王爷恩典。”沈括满脸喜悦地谢恩。   苏月锦点头,缓缓起身,扔下一句“我饿了,不留你们吃饭”便径直走了。   沈衡看着那道背影陷入了深思,难怪她从未想过昨夜的人会是端王,因为他从头至尾都自称“我”而并非“本王”。   清风下的竹林依旧有些燥热,她站在其中看着那一片竹海绿荫,极其郑重地对沈括说:“爹,把上次租棺材的银子还给我。”   没见过卖闺女卖得这么痛快的。   禹城戒严了,皇家御林军封锁了整座城池,不甚繁荣的偏僻小镇一时之间变得人人自危。   县令张青贤吓得朝服都来不及穿,四处托人询问出了什么大事。行宫之中却半点消息也没传出来,只说千岁下了口令,封锁城门,不准任何人外出。   然而整整三天,街道上也不曾见到官兵抓人,张榜贴告,气氛紧张得让人摸不着头脑。   沈括坐在屋中,也有点躁动不安。他一直都以为祭山石是在驿馆丢失的,上次在竹林也详细地描述了丢失的过程,就算要查,也该是从驿馆内部入手,实在想不通端王何以这般大张旗鼓,惊动全城。   坐在另一间屋子的沈衡也没闲着,一边嗑着瓜子,一边磨着刀。   三天了,她连行宫外围的半块砖头都没摸着一块。凌坤殿好像一夜之间撑起了整片围墙,想要进去异常困难。   难道他察觉了什么? 第二章   少坑爹   沈衡从不认为那位看着挺不着调的王爷是个善类,她夜探行宫在前,她爹认罪在后,两件事情串联起来自然让人生疑。   也许他并不知道那日夜探行宫的黑衣人是她,但那一麻袋石头足以让他肯定一些东西。   可是,封锁城池的用意又是什么?虚张声势?彰显皇权?   沈衡脑海里突然浮现出那日他坐在轮椅上的散漫样子。她就是觉得,他不像是会做这种无意义的事情的人。一个连路都懒得走的人,又怎么会走“弯路”呢?   “小姐,如果奴婢犯了错处,您会将奴婢赶走吗?”   眼前突然出现的一张硕大的脸,让沈衡手中的刀险些掉落在地。毕竟,刚联想到一副天人之姿,就被拉回现实见一些“牛鬼蛇神”,怎么说都不是件容易让人接受的事情。   “你又做了什么?”   类似的苦肉计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上演,实在没什么好新鲜的。   道道垂着脑袋,小声说:“您先说,您会不会将奴婢赶走?”   沈衡看着她可怜巴巴的样子,叹了口气:“道道,你从八岁开始就能吃掉三个人的口粮,拿两个人的工钱,做半个人就能完成的事情。我就是真的想赶走你,也得有宅子敢用你啊。说吧,你这次是打碎了茶盏,还是弄丢了字画?”   她摇头:“都没有,奴婢,只是去嚼了一些舌头。”   嚼舌?沈衡低下头,继续磨刀:“你平时嚼的舌头还少吗?一边玩儿去好吗?”   道道却并没有走开,反而向前挪动了几步。   “可是这次的舌头,嚼得有点长……我把您拿祭山石去填狗洞的事情告诉老爷了。”   她真的不是有意说出来的,实在是刚才聊天的时候,没忍住。   沈衡手上的九环刀啪嗒一声掉落在了地上。   “那我爹……”现在怎么样了?   回答她的是院子中突兀的一声嘶吼。   “快来人哪,老爷上吊啦!”   沈衡赶到正厅的时候,沈括已经拿着麻绳在脖子上比画了,看见她之后,他的神情变得异常激动,含泪高喊着:“这回真的不死不行了,替我照顾好你娘。”话毕,他跳着脚就往房梁上拴绳子,奈何身高有限,试了好几次都没能成功。   沈衡对着正在搬桌椅的仆从们比了个赞赏的手势,然后盘腿坐在地上,专心看自己的爹折腾。   她太清楚他的性格了,遇到什么事情都喜欢闹得众人皆知,说白了,就是有点小矫情。   可是她没料到,今天的沈括矫情得十分厉害,在发现上吊无果之后,直接对着一堵墙就冲过去了。   沈衡吓得不轻,赶忙一个箭步冲上去。   “您来真的呀!多大点事,也值得这样,我晚上再去行宫那边溜达一趟就是了。”   “多大点事?!那是圣祖留下来的东西,是圣物你懂吗?你还拿去……我还是死了算了。”他这般说着,挣扎得更厉害了,沈衡唤来几名仆从竟然都很难拦住他。   正闹得不可开交之际,一道温润的声音自门口响起:“我好像来得不是时候。”   他的声音不是很大,听上去更像是在自言自语,却成功地让屋内瞬间安静了下来。   他没有进门,只是斜靠在门边,自己打着帘子。半掩在竹帘之下的那张侧脸有些清冷,毫无表情的样子恍若一座玉雕。   在场的人都愣住了。   沈括是最先反应过来的,他连滚带爬地冲上前去,一边将人往屋内请,一边说着:“不知千岁至此,未曾远迎,还望恕罪。”结果把人请进来之后,他自己也傻了。   整个正厅连把椅子也没有,让人往哪儿坐?   “请……请王爷移驾书房吧,这正厅、这正厅正在修整,所以……”   住“客栈”的帮忙修“客栈”?多新鲜。   苏月锦倒是没觉得什么,四下打量了一下,说:“我不是来找你的。”意思就是书房就不去了,下一句是,“沈衡在不在?”   其实在他进门的时候,沈大小姐就已经悄无声息地往门口挪了,在听到那句话后更是走得飞快,眼见着一只脚都要迈出门槛了,却被一旁的道道一把拉住。   “小姐,这位漂亮王爷是来找你的。你们有奸情是不是?太好了,奴婢能做陪嫁丫鬟了。”   那一嗓子,在空荡的正厅之内就好似平地炸响的一道惊雷,劈得沈衡外焦里嫩,香味四溢。   她僵硬地转身,极其小声地对道道说:“相较于陪嫁,你不认为你更适合陪葬吗?”然后端庄无比地迎着一众艳羡的目光走回去,嗲声嗲气道,“奴家见过端王千岁。”   她感觉到那双清润眸子看过来的视线,算不上打量,只是大体看了一下,然后他下了三个字的结论:   “太素了。”   素?她看着自己身上淡蓝绣明粉木兰的襦裙,还好吧。   反倒是他今日的穿着让她觉得有些意外。   为数不多的两次相遇,他都穿得极其随性,轻袍缓带,似乎多缀一块玉佩都会觉得累赘,今日却难得穿得正式,一袭绣锦华服,流动的暗纹都镶着银线,行走之间一派贵气风流。   她看见他皱着眉问她:“你的房间在哪里?”   沈衡不知道未出阁女子的闺房是不是不该让男子随便进入,反正她的屋子是被进了,而且还是他爹亲自将人请进去的。   她站在角落里张了张口,很想弱弱地说一句:这恐怕会影响我的声誉。转念一想,自己在上京好像早就没有这东西了,就没好意思再提。   看着那个坐在女子妆台前挑拣首饰的男子,她不得不承认,那样的画面毫无违和感。   在她的认知里,哪怕这位千岁爷坐在皇宫门口嗑瓜子,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实上,在不久之后的某一天,她确实见识到了,且那个帮忙收瓜子壳的还是她自己。这当然是后话了。   “沈衡,你过来。”   他似乎很喜欢这样连名带姓地叫她,莫名熟稔,又带着点疏离。   她默默走过去,停在离他稍远的地方,听到他迎上前来的脚步。   他比她高了半个头不止,略微垂下的眉眼如画,清浅的鼻息吹在脸上痒痒的,让她想到那晚他的指尖停在她脸上的悸动。   沈衡觉得有些不自在,刚想说句什么就觉得发髻一沉,竟是被他簪了一支簪子在头上。   晃动的金色琉璃坠子提醒她,这支价格不菲又俗气至极的簪子是她爹前不久送给她的那一支步摇。   不知怎么了,她有种不祥的预感。   果然,没过多久,她的发鬓就不再是单纯的一沉了,而是变得很沉。   沈衡看着这位品位不俗的王爷装饰盆栽一般的动作,真的很想问一句:您每次整人的时候,都这么认真吗?   他当然不知道她心底所想,却十分关切地问了一句:“脑袋还抬得起来吗?”   她含泪点头,听到他颇为满意地说:“那我们出去吧。”   沈衡就是顶着这样一脑袋明晃晃的珠翠上街,穿过驿馆那条官道的时候,分明看见两旁侍卫来不及收回的惊诧的目光。   她当时默默告诫自己,一定要淡定,不然等下到了大街,会因为承受不住舆论的压力,羞愤而死。但是当她看到市集上蜂拥讨赏的乞儿,以及评头论足的街坊四邻时,她还是有了想要暴走的冲动。   她将视线缓缓挪到那个正在逛点心摊的罪魁祸首身上。   “苏月锦!”   她恶狠狠地瞪着他,语气尽量控制在娇嗲的范围之内,音调却比平日高了几许。她就是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态,反正现下是在外面,就算没叫小王爷也挑不出她什么错处。   沈衡看着那道回望过来的平静视线,索性站在原地不走了。她承认她打的就是惹恼他的主意,随时准备娇嗔一句:“奴家做不到啊。”然后掉头回去。   他的脾气却比她想象的好,他晃动着手里的梨花酥,对她说:“阿衡,你来尝尝,很好吃。”   此时的芙蓉花开得正好,沐浴在那片花海之中的清俊面容,眼角微弯,带着笑意,无害得让人不忍拒绝。那样的画面,直到很多年后,沈衡回忆人生中的许多过往,都很难忘记那张笑脸突兀闯进她视线时,无端加快了心跳。   但是此时,她并不明白那种感觉是什么,只是有些别扭地搓了下衣角,慢吞吞地说:“梨花酥有什么好吃的,宫……家里有的是。”   “比家里的做得好吃。”他接过早已看傻的女摊主用油纸包好的点心,对她招手,“过来。”   “做什么?”她控制了一下语气,身体依旧有些僵硬地蹭过去。   他却很包容地看着她,缓缓吐出三个字:“付银子。”   禹城并不是一座富足的小城,在尚未建造皇家行宫之前,甚至可以说有些贫瘠。山内土匪横行,多少商旅途经这里都恨不得绕道而行。   禹城四面环山,除却以烧制陶瓷为生以外,鲜少有适合开垦的良田供百姓耕种。近些年来,随着庆元朝根基逐渐稳固,朝廷对禹城的管制也越发重视,派兵剿灭占山为王的地头蛇后,还专门修出一条官道,方便百姓将烧制好的陶瓷运往外省。久而久之,禹城的陶瓷倒是成了上京家喻户晓的名品,但凡有些身份地位的人都以收藏禹城的瓷器为乐。   这种现状确实让禹城不少百姓都富足起来,可是利润丰厚了,坑蒙拐骗的人便也多了起来。   当地人都知道,禹城有一条古玩街,专门兜售一些淘来的珍品和上等陶瓷,每年上京的官老爷们来一次,都会在这里买走一堆。可是这珍品里有几个是真品,恐怕除却行家里手,就只有卖的人心里知道了。   沈衡不知道苏小王爷对古玩了解多少,她只知道,她爹说过,这条所谓的名瓷巷是出了名的鱼龙混杂之地,许多“从良”的土匪都混杂在其中。   她并不担心苏月锦会出现什么意外,只是单纯地希望自己不要被抢。   最近全城戒严,整条街的生意都萧条了不少。   柜台上打着瞌睡的店铺老板突然看见这么“两块肥肉”上门,欢喜得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点头哈腰将人迎了进来。   “今早就瞧着东南角的地方锃亮,原是有贵人要来。两位快往里面请,这酷暑炎夏的,快喝盏凉茶解解暑气。”   他连用了两个“快”字,亲手端了一大壶好茶。   沈衡朝东南角的位置望了望,一面招财迎客八宝铜镜正好照在她满头珠翠上,果然锃亮。   这个王掌柜长期做的就是贵人生意,一看便知进来的两人不俗。只是瞧着那位公子清清冷冷的模样觉得不好糊弄,便转身对沈衡说:“不知两位贵人想买点什么,古玩字画、陶瓷器皿,我们这都有。不是小老儿吹牛,放眼整个名瓷巷,就数我们流芳居的珍稀物件多。”   沈大小姐低头喝了口茶,怎么品怎么觉得自己像送上门待宰的肥羊。   她看了眼一旁的苏月锦,清了清嗓子:“把你们这边稀罕的玉石、瓷器都拿出来,不拘什么,只拣好的拿便是。”伊然一副财大气粗的样子。   从驿馆出来时她就一直在琢磨苏月锦的用意,知晓他此行的目的决非逛街那样简单,他将她打扮成暴发户,总是有他的理由吧。   到底是见过些世面的店主,王掌柜很快端了些上等货物上来,指着其中一块玉佩对沈衡说:“姑娘看看,这上面的凤鸣岐山可是雕得惟妙惟肖,正因为是魏晋时伯源大师的手艺,旁的人决计没这个功底。玉石本身是上等的川白玉,千金难寻的老玉,要不是看您合眼缘,我是不会随便拿出来的。”   合眼缘?沈衡眨巴了一下眼睛,恐怕是她这一脑袋的纯金合了他的眼缘吧。   她没买过古玩,倒是听沈括提起过,古玩店的人都有些自己的花花肠子,开头端上来的东西都是真假参半,行话叫爬散头,耍的就是嘴皮子上的功夫,为的是试探对方懂不懂行情。若是对方看出来了,店主少不得要拿些压箱底的东西出来;若是对方没看出来……那他就等着挨宰吧。   “新家生经了穿堂的手也能变作旧的,但凡像样的玉石都能瞧得过眼。”   这是句行话,不太懂门路的人也会说上两句。只是沈大小姐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拿捏得正好,一时让王掌柜也有些捉摸不透。   “小老儿承认古玩行里确有翻旧的营生,店里也确实有几样坑子货,但是并未拿出来给贵人看。贵人既觉得这玉佩像新家生,不妨说出个一二,也让小的开开眼界。”   沈衡哪里说得出什么所以然。   偶尔糊弄人的,碰上经常糊弄人的,沈衡自认自己的火候确实不到家,左右为难之际,一道略显清冷的声音突然给她解了围。   “是块老玉。”   苏月锦单手执起那块玉佩,透过半开的窗户照了照:“成色通透,磨痕光滑,算是少见的上品了。”   王掌柜一听,激动道:“公子当真是个识货的,这等物事,放眼整个禹城都难找下家的。”   他点头:“能做得这般精细的赝品,确实不多见了。”   掌柜的开始还喜笑颜开地应承着,听到这一句立时就变了脸色:“公子这话说得,小老儿卖了一辈子的古董玉石,做的就是‘诚信’二字,怎会拿赝品出来自砸招牌?您仔细瞧瞧这玉石的质地,是再难得不过的上等川白玉了。”   相比于王掌柜的言之凿凿,苏小千岁就显得随性得多,一面把玩着手中的物件,一面道:“川白玉又名羊脂白玉,质地不如和田玉密实,入手偏轻;透明度不及碧玺,却胜在触手温润,冬不寒,夏不燥,算作玉中上品。”   “魏晋时期,玉石刚刚盛行时,诸多文人墨客均以得此玉石为趣,却鲜少有人知晓那时的羊脂白玉并非如后世所传的那般通透。因为当时的工艺根本无法将玉石整体打磨得完全光滑,流传下来的,即便不算粗糙,却也绝不会如这块玉石这般莹润。”   他啜了口茶水,单手支在桌上:“这块圣元初期的汉白玉石虽说造得有些过了,到底也算稀罕物件,万八千两银子还是值的。都说玉不琢不成器,但是磨得太过了,反倒失了璞玉本身的意趣了。”   这是沈衡第一次听见他正儿八经地说些什么,他神色依旧懒散,斜倚在雕花木椅上的样子带着些四九城里纨绔子弟的调调,虽然漫不经心,执玉的态度却是认真的,可见是真正爱玉之人。看惯了这家伙不食烟火的臭德行,此时的他倒是让人觉得亲近了不少。   一旁的王掌柜也在暗暗震惊。   要说现在的公子爷,哪里懂什么玉石碧玺?无竹不雅,无玉不润,多数都是附庸风雅的。   赏玉的人,不见得会品;品玉的人,不见得会懂。老玉的值钱之处不只在于它的年头,还有它的典故。如眼前这位公子对玉了解得这般透彻的,实属罕见,掌柜的当下也不敢再蒙混,连连作揖道:“是小老儿眼拙了,竟然没能看出这玉石的真假。方才言语之中多有得罪,还望这位公子爷见谅。”   苏小千岁也大方得紧,颇为体谅地看了王掌柜一眼:“行家里手亦有走眼的时候,你眼睛长得那么小,看错了也无甚好怪罪的。”   沈衡一直知道苏月锦是吃着“鹤顶红”长大的孩子,说话慢声细语,却吐字封喉,而这次这喉封得却甚得她意。   往来禹城的商户不少,想想也知道那些不懂行的人被这黑心老板坑了多少银子。   小老头不想失了这档生意,赔着笑脸询问道:“公子既然来了,必然是有想要的物件,不妨说出来听听,即便小的这没有,小的也好尽量帮公子张罗。虽说禹城商铺繁多,但一家一家找起来,也还是不如小的一人跑起来方便不是。”   这是个场面上的老油条,一番话说得一语双关,既赔了不是,又卖了人情。   苏月锦微微错过头,倒是真问了一句:“刘辰方的砚石你这里有没有?”   一句话问得古玩店老板脸上的笑容都僵住了。倒不是这东西多不值钱,而是识货的人少之又少。砚石不比玉石,寻起来费劲又不好找买主,就算有人有路子,也不会把它摆在这样一户偏僻小镇上来卖。   张口就这么大的手笔……他豆大的眼睛在眼圈里转了转:“公子要的这物件可是明燕时候的古物了。咱们行上的人都知道,大燕往后的东西都是极难寻的,市面上有的,怕也不见得是真品。”   他搓了搓手掌,说:“难得公子爷开面,小老儿自然是要尽心去寻的,只是若当真寻不到,您看……”   寻不到也想要个跑路的赏钱?沈衡低头抚着袖口上的团花,半点不待见那人,苏月锦却随手在她头上摘了四五支簪子扔到桌上。   “这是订金,事成之后按原有的价钱翻三倍。若你当真寻不到,这便算作你的辛苦钱。”   沈衡不知道一块破砚台能值多少银子,她只知道,桌上的簪子加在一块少说也有三千两银子。   三千两就换块石头的消息?她怔住了,忽然想到她夜探行宫那夜同苏月锦之间的对话,若有所悟。   他们回去的时候已经是月上柳梢头,沈衡终于挺直了脖子,觉得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为数不多的几个点翠也换了两个高脚瓷瓶,花样是极好的。她抱在手中却并不开心,因为苏月锦说了,这两个瓶子是他的。   “奴家很荣幸能陪王爷游玩一天,梨花酥就当是孝敬您的,至于剩下的银子,不算零头,大致是五千多两,王爷得空的时候遣人还来便是。家父虽等着银子修葺房舍、缝补旧衣,但也不是很着急的。”   作为庆元朝最得宠的皇子,她不知道他到底在用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在坑她的银子,反正她是不肯吃这哑巴亏的。   苏月锦若有所思地道:“是五千八百七十两,就按六千两银子算吧。”   沈衡没有他这样大方,当场便有些不好意思。   “沈家虽不是大户,却不能平白多要王爷的银子,只五千两银子就好。”   “五千两吗?”他看着她,道,“那你便还欠我一万七千六百两,我也不急着要,等你们家修葺完房子再还也不迟。”   “我欠你的银子?!”沈衡睁大双眼,连矫揉造作都忘记装了,“我……奴家何时欠了您这些银子?”   他皱眉,略有不解:“你怎的年纪轻轻记性如此不好?你上次打坏的金丝楠木轮椅是神将穆清河的手艺,上面的芙蓉花雕都是孚木的,再做一个都不止这个价钱了。”   沈衡面白如纸地看着他:“奴家不明白千岁爷的意思?”   他似乎蛮理解她的困境,继续朝驿馆的方向走:“我找你爹要也是一样的。”   沈衡傻了,三步并作两步追上前去:“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那晚她从头至尾都戴着面具,难道他只摸一摸就猜能到面具下的脸长成什么模样?   他转脸看她,眉目之间带了笑意:“原来真的是你。”他还以为那副轮椅没人赔了呢。   沈衡:“……”   市集离驿馆不远,沈衡却走得异常缓慢。这期间,她几次想要开口,都不知该说些什么。   她的身份被揭穿之后,千岁爷并没有露出什么异样的表情,甚至没有追问一个官家千金如何会武,只是神色如常地向前走着。   然而他越是这样沉静,就越让她觉得心里没底。这就好比一个小偷被当场抓住之后,没被立时送进大牢,而是陪着官差在街上闲逛一样诡异。   “王爷,既然您都知道了,想必也能猜到那日我去行宫就是为了寻回祭山灵石。实不相瞒,那灵石确实被我一不小心填了水洞,我也知晓这样的行为是对灵石的亵渎,沈衡甘愿领罪,只希望不要因此牵连到家父,从头至尾他都是不知情的。”   她没敢再提“狗洞”两个字,尽量让自己的罪行听上去没那么严重。   良久,他才慢条斯理地说:“沈括那身子骨,爬宫墙确是不可能的。”   这人的思维好像就没在一条正常的轨道上行进过,沈衡腹诽着,却无暇感慨某人不着调的想象力,继续小心翼翼地问:“行宫最近似乎有些不同,不知是不是王爷已经派人在寻灵石了,现下可有结果?”   他没直接回答她的话,而是反问道:“你可知晓行宫之中有多少水洞?”   她讷讷地摇头。   “算上外围宫墙,一共是一千六百四十多处,每逢大雨还会有粗使奴才负责检查排水是否通畅。”这话里的意思就是:你找了处人最杂的地方扔石头。   最关键的是他接下来的话:“殿里近身伺候的奴才都是上京带来的,剩余的人都是禹城本地的官奴。灵石不知所终,你觉得,最大的可能是什么?”   沈衡愣住了,灵石被人拿走了!   宫里带出来的人都是有分寸的,稀罕物见得也多,光主子的打赏就能换半月营生,断不可能偷偷藏下一块石头。而官奴便不一样了,他们长期打扫行宫外围,是最先接触到祭山石的,这些人没见过什么世面,只道宫里的东西就是好的,偷拿了去贴补家用是极有可能的事情。   私盗圣祖遗物的名号太大,不论是将它卖掉,还是拿回家去,都是连坐的大罪。如果大张旗鼓地挨个逼问,只怕那些人会咬牙死撑,不敢将东西拿出来。   行宫戒严,为的就是营造出丢的东西极其金贵的假象,迫使已经将灵石偷拿出宫的宫人不得不将其转手卖出;封锁城门,则是为了确保灵石依旧留在城中,方便寻找。   禹城不大,可供买卖的渠道其实并不多。祭山石手掌大小,略微发青,一看便是有些年头的古物,最大的可能便是被卖到了古董商贩手里。   而流芳居作为名瓷巷最大的商号,影响力也是最大的,经过今日这一遭,那王掌柜必然四处奔走询问,即便寻不着,也会让城中人知晓有人出高价购买碧鲜砚石。   刘辰方是明燕时期的御用工匠,做出的砚石也多是以云纹盘龙为主,其样式是最接近祭山石的。   “正所谓财推人走,即便找不到真迹,也会有人拿着相似的石头来碰碰运气。传言禹城古玩界还有一个黑市,是只有行内人才知道的地方,专门倒卖那些来路不明的物事,而灵石极有可能掺杂在其中。”沈衡说完,不由得暗叹一句:好一招引蛇出洞,这人的心思当真缜密。   苏小千岁颇为赞赏地看了她一眼:“还没笨到无药可救,只是有一样你没有猜对。”   “是什么?”她虚心求教,听见他略有些惆怅地叹息:“我是真的想要刘辰方的那块砚石。”   禹城惊现暴发户的事情一时间闹得众人皆知,除却知晓有位芝兰玉树的公子爷出高价购买刘辰方的砚石之外,那名身穿绫罗绸缎、满头珠翠的奇异女子也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许多人都猜测,此女极有可能是哪位金店老板的千金,也有人猜测她是某位大人的嫡女,而那位大人,不仅官大,还权倾朝野,收入颇丰。   沈衡在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传说中“富可敌国的亲爹”正穿着一件破旧的襦袍在她面前抹眼泪。   他一边抻着脸上的褶子,一边问她:“端王爷可看出了什么?咱们会不会被砍头啊?要不咱们送点礼吧,留个全尸也好啊。”   她盯着他脸上那管将掉不掉的鼻涕,耳朵里回响的都是她娘时常强调的一句话:“你爹年轻的时候还是挺好看的,风华正茂,儒雅飘逸。”平白觉得岁月这把杀猪刀委实锋利了些,比坊间的传言还要削骨如泥。   连蒙带骗地将他哄走之后,沈衡听到一旁的道道略有些迟疑地问:“小姐,奴婢实在不知夫人到底看中老爷什么?”   一个酸腐呆傻,一个大气豪放,怎么瞧怎么不像能在一窝吃饭的人。   沈衡揉了揉眼睛,极有学问地回了一句:“大概是气质吧。内里的东西,旁人都是看不到的。”换来道道一句:“难为您想得开。”   沈衡笑了笑,带着一种超脱尘世的淡然。   沈衡没有告诉道道的是,许多年前,她也问过她娘同样的问题,而且问得更为直白,她说的是:“娘,你是瞎了吗?”   那时她只有九岁,第一次跟着她娘离开挽瑕山庄,见到自己的亲爹。   沈衡的娘是挽瑕山庄的庄主,十五岁闯荡江湖,十七岁便在江湖上扬名,一把双刃剑,一身绯红妆,无人不识。她有一双极漂亮的眼睛,眼角眉梢皆是风情。那时候沈衡就常想,能配上娘亲的男子,定然是这世间最英武至极的人物。   然而,就在见到沈括的那一刻,沈衡所有年少的幻想都破灭了。他那样瘦弱,带着文人独有的酸腐,大冬天的,一把折扇扇啊扇的,带起的冷风让她想抽出腰间的短剑捅死他。   可是她娘说,这就是她爹,不管她喜不喜欢,他们今后都要在一起生活。   娘亲将她放下之后便走了。她几个纵跃跳上房梁,居高临下地看着那个男人,心里却暗暗希望他能如深藏不露的大侠一般单脚点地,飞上屋檐,将她带下去。   他确实上来了,但是是用爬的,还死死抱着一个手臂粗的梯子。   “衡儿,跟爹下去吧,这里太高了,爹害怕。”   他真的是她见过的最怂的男人,她当时偷偷地想,然后拿着绳子将他吊到了房梁上。   他又是她见过的脾气最好的男人,因为不论她犯了什么错,他都能包容地对她微笑。   犹记得刚回上京的时候,她闯了不少祸,最严重的一次就是将一位朝中大员的儿子给揍了。她爹当时摸着她的脑袋说“不要慌,万事有我”,却在她睡着之后,拎着一大堆礼品亲自登门请罪。   她当时全不知情,只知道每次他爹回来,脸上都带着伤。   她追问是怎么回事,他却龇牙咧嘴地说:“我上朝的时候没看路,摔在路边的坑里了。”   沈衡当时没说什么,只是在次日悄悄跟在他身后,眼见着那个总是将腰杆挺得直直的酸腐书生跪在那位大人的面前低声赔罪。   那时的他只是一名六品殿仪,即使在偌大的皇城之中是那样渺小,也依旧维持着读书人的小小骄傲,却要为了自己不孝的女儿几次三番地卑躬屈膝。   她没有冲上去,只是死死地捂住嘴,不让自己痛哭出声。那个时候她就告诉自己:记住,那就是你爹,是一个肯为你卑微,肯护你周全,肯为你舍弃所有尊严去保护你的男人。他不强大,却那样伟大。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沈衡开始学着端庄,学着乖巧,学着少坑些亲爹。   回忆让她觉得自己整个人都是纯良的,她不自觉地对道道说了句:“我觉得自己的性子真的越发恬淡了,轻易不会动怒。”话才刚落,就骤然听见一声尖锐的嘶吼。   “沈衡!你这个不知廉耻的坏女人,快些滚出来见我!”   道道看着那个叉腰站在院中的女子,皱着眉头说:“小姐,是户部侍郎的那位千金,估计是听说您跟端王爷出去的事,特意跑来找麻烦的。”   沈衡恬淡一笑,缓缓吐出四个字:“她奶奶的。” 第三章   超度你   说到这位户部侍郎的千金刘雅君,其实她同沈衡梁子结得也不算多深,只不过一个是没吃过亏的,一个是不肯吃亏的,导致两人总是不能和平共处。   沈衡跟刘雅君第一次见面是在左都御史老母的寿宴上。这位老夫人是将门出身,对门第没那么多讲究,便招呼大家在一条红木长桌旁坐下。刘雅君当时与沈衡比肩而坐,初次见面就对沈衡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原因是沈衡的爹官职太小了,她觉得沈衡跟她同席污了她的排场。   沈大小姐那时候刚学会端庄,蛮大方地由着她多占了一个人的席位,自己埋头吃饭。可是有的人天生高姿态惯了,一边不屑地冷哼,一边教育自己的丫鬟道:“平日里我总说你吃相不好,为的就是提醒你莫在外头丢人。如今你看了这小门小户的做派,可知道我说的是对的了。”   刘雅君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刻意压低声音,不光是沈衡,就连在旁坐着的几个官家小姐都听见了,于是引起了一阵窃窃私语。   闺门聚会本就是一大堆姑娘、媳妇拼爹、拼家室的场合。坊间说,得了些权势的人都眼高于顶,殊不知,这皇城根底下的“朱门”家眷们,那都是开了“天眼”的。先敬顶戴花翎,后敬罗衣穿戴,所谓的人品德行,就算你有,人家也懒得关心。   道道站在一旁,气得眼圈通红,沈衡却置若罔闻。这一谦让的行为当即让刘千金判定她是怂包,转脸跟旁人讨论脂粉去了。   宴席过半,老夫人命家里的孙女过来招待。刘雅君满脸堆笑,对御史千金说:“前不久刚听说姐姐诞下位千金,怎的今日没有带过来?不知姐姐打算何时办满月酒,也好让妹妹跟着沾些喜气。”   这本是巴结的话,不料对方听了当场就冷了脸,不咸不淡地说:“刘家姑娘还没成婚呢,沾的什么喜气?难不成你人还未嫁便急着沾胎气吗?”未及,也没给个好脸色,直接甩脸子走了。   一旁张都尉的妹妹连忙拉了刘雅君一把,小声道:“你怎的说话这样不知轻重?这位御史千金前些时日生的姑娘是个哑女,为此她遭了夫家不少冷眼,知道的人没人敢提的,快别再说那样的话了。”   刘雅君听后一张脸变得煞白,非但没领她的情,反倒张嘴就骂:“你早知道怎么不与我说?平白看我出丑,可见你也不是什么好人。”   张都尉的妹妹平日就是个温暾的性子,好心提点反倒遭了骂,一张脸也憋得通红。没承想那人说得倒越发来了气,直接冲过来就要推她。   眼见她就要撞到桌角,却被什么人拖了一把,这才稳稳站住,抬眼对上的是一张清清秀秀的笑脸。   刘雅君没想到沈衡敢帮她,更加觉得恼怒。   “姓沈的,我教训旁人,跟你有什么干系?少在这里多管闲事,要是我火起来,连你一块收拾了。”   沈衡却压根没看她,一面塞了几块果品在道道手上,一面认真地说:“我时常跟你讲,有的吃的时候就赶紧吃,为的就是教会你在外头要少言寡语,免惹是非,你现下品出意思来了吧。”声音不是很大,但是长了耳朵的人都默默地笑了。   至此,两人持续将近十年的“宅斗”拉开帷幕。其实照沈衡的想法,这事真的没什么好计较的,不过就是一两句话的事,奈何刘千金记性实在好,每逢遇见都要找些麻烦。   开始的时候,沈大小姐还本着一颗普度众生的心包容她,在发现她度起来确实艰难之后就只好放弃了。但每次的开场白,沈衡都会尽量说得和谐一些。   “今早就瞧着喜鹊在枝头叽叽喳喳地叫着,我还思量着是什么好事上门,原是刘大人的千金要来,当真是喜庆,快请屋里坐着。”   刘雅君站在院子里却黑透了一张脸。   她站在这儿有些时候了,沈衡却直到她喊得嗓子冒烟了才慢悠悠地晃出来,分明就是故意晾着她,当下便道:“你少同我来这套,本姑娘站在太阳底下晒着的时候怎么没见你出来?我也懒得同你这种口蜜腹剑的人扯,我只问你,你到底是怎么趁我不备勾搭上端王千岁的?”   刚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她气得半死,实在想不通怎么会让一个区区四品典仪官的女儿占了先机。   众所周知,这位庆元朝十六岁便被封了王爵的年轻皇子,是最有可能成为储君的人,多少官家小姐想要巴结他都没这样的机会。这次泰山之行,他爹特意摔坏了脚踝,为的就是有个名正言顺的理由带上她。   正二品以上的朝官都可以住在行宫,她在里面转得腿都快断掉了也没能“偶遇”到这位爷。哪里晓得,没多久便传出了千岁爷带着沈括的女儿逛大街的消息,她哪里能咽得下这口恶气?   她这边肝火烧得正旺,那边沈衡却已经找了处阴凉地方喝起了梅子汤。   “小心点别被晒到了,过来坐。”   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滋味比直接挨揍都要憋闷,刘雅君气得不上不下,瞪眼斥道:“我是注定要当王爷侧室的人,如你这样的身份就少想着高攀了。别以为王爷带你出去一趟便了不得了,殊不知王爷就是拿你逗趣呢。上京大家闺秀多了去了,你不使手段,如何叫得动王爷?”   炎夏还是酸梅汤最解暑,沈衡抿了抿嘴,又喝了一口,没搭理她。   刘雅君被晒得发躁,又坚决不愿跟沈衡站在同一块阴凉处,眼见着沈衡那悠闲的样子,不由得大怒:“怎么,勾引的手段实在不入流,所以没脸说是吗?说来也是,就你们那个家风,能调教出什么样的女儿?无非就是做些个偷鸡摸狗的下流勾当罢了。”   “勾引这种事本来就是不入流的,如刘千金这般,能将不入流的东西做得入流的,确实少见。”沈衡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靠在葡萄藤下的竹椅上。   “听说前些日子你穿了身薄纱在行宫里的河边晃荡,被侍卫当成女鬼给抓了,刘大人赶到牢里的时候,道士正在做法事超度你。我听后十分敬佩你,多次想去行宫探望你,转念一想,你未必见得愿意我偷学你的‘独门技艺’,便只得作罢。如今看来,这种事还是直来直去得好,刘千金就是做得太雅了,反而失了些该有的情调。”   沈衡向来认为,被黑不如自黑,左右都是个黑锅,今天背跟明天背又有什么区别?   刘雅君每次找沈衡吵架几乎都败在她手下。你说正经的,她绕得比你还正经;你说下三烂的,她比你还要下三烂。比脸皮,她压根没有;比节操,那东西是个什么玩意儿?她荤素通吃,引经据典,说白了,那就是个满嘴跑马的人,但是,你能把她怎么样?   都说官大一级压死人,但是你也得压得着啊。刘雅君自从跟沈衡交恶之后,一直想让她爹找机会给沈括小鞋穿。但是人家一个给皇家摆祭坛的礼官,一不算文臣,二不算武将,三不收贿赂,四不敢贪污,压根就没本可参。   刘雅君气得跺脚,张口就是一句:“你莫忘了自己是个什么身份,先不说你爹那官职,给端王抬个妾侍都算抬举你。单说你当年被退婚,让人从夫家抬回来就不是什么秘密。你也不看看自己的门第,丞相嫡子也是你能攀得上的?”   这事应该足有三年不曾被人提起过了吧?倒不是顾虑到沈家的颜面,而是顾及着丞相家的颜面。一个女子的名声说到底还是不如显赫的权势值钱。   沈衡笑笑,抬起头对刘雅君说:“你不提,我倒忘了自己二八年华的时候还嫁过,不论结果如何,也算是坐过一回八抬大轿的人。要我说,你也别挑三拣四的了,放着好好的正门不进,何苦走那侧室的偏门。”   刘雅君没想到沈衡在这件事上也能如此看得开,一时反倒没了话说,眼看着她说完就要回屋,连忙扯住她的袖口,道:“我走哪个门跟你没关系,左右都是你做梦也进不去便是了。还有件事你不知道吧,林曦和后来娶进门的那位又怀了身子。当初还说什么青梅竹马,眼皮子底下的人你都看不住,可见林大公子也从未真正将你放在心上过。”   沈衡紧攥在衣袖上的手突然一痛,刘雅君反应过来时,她已经在抚平衣服上的褶子了。   “刘雅君。”沈衡突然慢条斯理地唤她,那样一丝笑容都不带的模样突然让她觉得有些害怕,不自觉地后退了一步:“做……做什么?”   “没什么。我只是一直都想告诉你,你嘴角下面的那颗黑痣特别像一颗刚挖出来的鼻屎,今日尤甚。”   “你说什么?”刘雅君不可置信地看向她,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沈衡却懒得重复一遍,错开身,继续往前面走。她承认,那个许久不曾出现过的名字突然让她觉得有些心烦,以至于没了兴致去敷衍别人。   奈何刘千金已经彻底被激怒,张牙舞爪就要扑过来。   “沈衡!你给我站住,把话说清楚再走。”   她身边的两个婆子本来就是她带来闹事的,见状也往前凑了凑。   情况比自己想象的恶劣,沈衡看着缠上来的数条手臂也有些后悔,因为赔一个人的看诊费和赔三个人的明显是质与量的区别,她没那么多银子,最关键的是,她还有苏月锦那个轮椅的“外债”在身上呢。   是揍她们一顿,还是被她们揍一顿呢?   她正认真思量着,却瞧见门口有人径直走了过来。   他穿了件淡紫绣罗云图纹的长衫,头顶上的紫金玉冠比初见时的朝冠更加亮眼,看见她们这边闹成一团,依旧笑得一脸温和。   “怎的这样热闹?”   刘雅君先前还维持着小箭步猛冲的姿势,听到那人的声音,脚下一顿,愣是一个急转稳稳地转过来了,俯身行礼道:“侯爷万安,许久不见,您还是这般丰神俊朗。”   沈衡惊诧于她的小碎步,只觉得这样利落的身手,不习武真是可惜了。   “原来是廷远家的千金,许久不见,越发端庄了。”   顾允之随口客气了一句,刘雅君的面上顿时一片酡红,她刚打算娇羞一下,就看见顾侯爷已经走到沈衡身边。   “我前些时日忙,答应了找你下棋都没顾得上,今日正经是来赔罪的,不如现下就去杀两盘?”   沈衡眨巴了几下眼睛,虽说有些糊涂,但也明白这是对方在给自己解围,连忙笑道:“难为您还记得,既然侯爷今日有兴致,奴家自然是愿意相陪的。”   顾允之桃花眼微弯,却是转身对刘千金说:“可用过午膳了?”他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话,面上竟是有心相邀的意思。   刘雅君一直都听说这位小侯爷风流,不想他当真这样左右逢源。虽说她不愿意与沈衡同席,但也不想错过同顾允之相交的机会,便答道:“尚未用过,侯爷也还未食?”   可惜顾允之回答的是:“本侯方才来的时候便用过了,刘姑娘既然还未用午膳,那便快些回去用吧,别饿着了。”   顾允之话毕,直接拉着沈衡下棋去了。   刘家千金竟是连观棋的机会都没有了。   一旁的婆子傻乎乎地对她说:“小姐,您不是用过膳了吗?怎的错过这样好的机会?”   刘雅君一双大眼几乎淌下两条血泪来:“你没看出来吗?我就是吃饱了撑的。”   沈衡同顾允之不算熟识,印象里也没觉得他跟自己的父亲有过什么来往。自从上次匆匆一面,除了那句无声的“温婉,好久不见”,她半点都回忆不起两人有过什么交集。   顾允之儒雅和气,虽然不像苏月锦好看得那么不沾人气,但也绝不是让人过目就忘的人。放眼整个庆元朝,这等容貌、做派也是数一数二的了。   她心下虽有疑惑,面上却坦然微笑,捧上一盏香茗,打算客套一番。   不想进了正厅之后,他竟当真要丫鬟拿了套围棋进来。   “我让你持黑子吧?”   沈衡有些愣怔地看着面前的棋盘:“侯爷这是真来找我下棋的?”   “不然呢?”他笑得温润,将装黑子的罐子推过去。   沈衡是个出名的臭棋篓子,在外头从来不敢说自己会下棋,见对方这盛情相邀的样子,到底有些心虚。   只是人家顾侯爷才刚帮忙给她解了围,她不好拂了人家的面子,只得搓着手掌坐下。   “都说琴棋书画讲究的是意趣,奴家的棋艺一般,当中的‘意’字确实没领会多少,至于‘趣’,便权当逗侯爷一笑了。”   顾允之单手持着一枚白子,轻笑道:“你自称奴家的时候,总让我想到那日你在行宫门口的娇憨之态。”   他本就生得俊俏,说这话的时候一双桃花眼就那么看着她,算不上轻佻,却也不怎么正经。   沈衡低头看着眼前的棋盘,觉得自己“一大把年纪”还能称得上“娇憨”,实在可喜可贺。   围棋的路数她知道的不多,她最大的优点是懂得藏拙,只守不攻,单拿眼睛盯着可以守住的几个交叉点,对方留了空当便落子紧跟。   这是她跟着她的围棋师父学得最精湛的一招,用那老头的话说:“你虽愚钝,但打蛇随棍上的本事还是有的。赢是不用想了,输的话,也不会输得太过难看。”如今想来,倒是觉得异常受用,但是下着下着她就发现,对方这空当留得是不是有些太多了?   吃掉几枚白子之后,她偷偷看了眼顾允之,想说:您别让我了,虽然我棋艺不精,但是棋品还是不错的。   然而对方却一直在观察棋面上的局势,长眉微皱,落子无声,颇有些高深得让人捉不着头脑的架势。   不用让得这么认真吧?   沈衡想着,思及他跟某千岁的关系,觉得还是能理解某种志同道合的恶趣味。   可是,三盘之后,她困惑了。   照她师父的说法,能有本事让棋的人,绝对有本事隐藏自己的棋路。每个人的路数不同,棋盘上的局势也变幻莫测,但是顾小侯爷这棋路似乎有些太直白了,连她这种半吊子都能猜到他的下一步棋。   她咂吧了两下嘴。   “侯爷,你再这般让下去,恐怕我真的没脸跟您下了。”她可以理解他的谦让,也可以理解他故意输了两盘给她,但实在想不通他眼中若有若无的赞赏到底是什么意思。   顾允之面上微红,竟也有些不好意思:“我一直都觉得自己棋艺尚佳,不想今日却遇上高手了。你莫嫌弃我不好,我们再下一盘吧。”   这人真的不是苏月锦派来耍她的吗?   看着对面那张略带歉意的俊颜,沈衡彻底凌乱了,试探着问:“侯爷平时都是同谁一块下棋的?”   他抿唇道:“我平日只跟月锦一个人下,多数都是平局,不想今日在你这儿输得这样惨。”   “平局”不就是不相上下的意思吗?如果对方真的不是在让她,那苏小王爷的棋……   “您就没跟旁人下过?”沈衡试探着问。   “月锦说,我的棋路太偏,同他们下棋难得趣味。所以自懂棋开始,我便一直只同他下。”   他是在保护你。   沈衡几乎热泪盈眶,但是又琢磨不准顾侯爷是不是在拿她寻开心,话在嘴里绕了一圈之后最终换了一句:“要不咱们再下两盘吧?”   在那之后,顾允之就成了驿馆里的常客,连续几天都跑来跟沈衡下棋,这让很多人都觉得不可思议。因为这位和气温润的小侯爷除了苏小亲王之外,从未跟旁人下过棋。   越是没见识过的就越是好的,在众人心中,顾允之只同苏月锦下棋,只能说明一点,那就是这两位高手鲜有敌手。而顾小侯爷如今肯找沈衡下棋,那这位沈家大小姐的棋艺也必然精湛,不然断不会让顾小侯爷对她如此青睐。   事实上,沈衡确实也有些乐在其中,这就好比有一样事物一直比上不足,比下没有,突然之间多了个“有余”,而这个“余”还是一直被外界手捧如珠的人,怎么说都是有些小骄傲的。   他们下棋的时候,她爹来看过几次,眼神从疑惑变成愕然,表情从诧异变成呆傻,最后默默地顺着墙根走了。作为爱棋之人,他实在看不惯那两个臭棋篓子脸上相见恨晚的惺惺相惜。   若说这其中还有一个值得一提的人,便要数刘家那位千金刘雅君。自从发现沈衡不光“勾搭”了端王,还顺带“撩拨”了顾允之之后,她看沈衡的眼神越发不善。   但她这次学乖了,嘴巴消停了不少,衣饰简单了不少。   因为她发现沈衡穿衣的风格一直都是以素淡为主。过去她管这个叫寒酸,现在她觉得,这就是沈衡不甚光彩的勾搭手段之一。   放眼上京,哪个官家小姐不穿绫罗,不戴金饰?偏生沈衡素面朝天,可见这里面是有学问的。   所以,她也开始清淡,她也开始素雅,她也……素面朝天她不敢,反正就是尽量穿点带草带苗的衣服就是了。但凡顾允之在场,她必然素白一身来凑热闹,哪怕讪讪地打声招呼也好。   沈衡没想到她竟然能将眼光放得这样长远,漫天撒网,只钓金龟。她前两天来的时候还说沈衡抢了她的千岁爷,这两天就换成抢她的小侯爷了,合着满朝的青年才俊都是她们家的,动了哪个都如扒皮抽筋般疼。   那一席素白长衣,今日绣根稻谷,明日换条藤蔓的,近些天似乎不知道换什么花样了,直接用黑线在广袖上绣了一首酸诗,闹得沈衡乍一见她,吓了一跳:“雅君,你爹去了?怎的没听说发丧呢?”险些气得对方又要同她拼命。   禹城的夏日虽说燥热,但到底依山傍水,每每午后都是这地界最舒服的时候。   顾小侯爷照旧准时而来,手里拿着的棋谱是昨日沈衡送的。进来之后他便笑得眉眼弯弯,一副受益良多的样子,十分虚心地询问这本“孤本”的出处。   沈衡没好意思说这东西在市集书摊上一两银子三本,顺便还赠送竹叶做的书签,只是略微高深地笑笑,便算过去了。   这几日的相处让她发现,顾允之真的是个极好相处的人,没有王侯子弟那般盛气凌人,也不那么穷讲究,有的时候赶上饭点了,即便不是什么珍馐也能吃得香甜。   “我昨天听道道说,你平日最爱去茶馆听书,禹城虽比不得上京繁华,但有本事的说书先生也不少。广陵轩旁的茶楼就不错,里面的说书人言语风趣,妙语连珠。你既好这个热闹,不如晚些时候我们去听上一场。”他放下一枚白子之后如是说。   现在两人见面,手里总离不开棋子,但男女共处一室总归不妥,便将桌子挪到了葡萄藤下的阴凉处。   沈衡拿棋的手一顿:“说书的?我自来好这一口,只是不耐烦听些经史典籍,杜撰的最好。”话音刚落,就听到一声冷哼:“杜撰无非就是瞎编,听得多了,正史、野史都该分不清了。沈姑娘好歹也是官家小姐,怎的爱这种信口胡诌的东西?”   沈衡看了身边那身白一眼,微笑道:“所谓杜撰,都是人所未见而是单凭笔者所述的故事,我们对正史的一些了解也多是出自史官之手。我不否认这里面绝大多数的真实性,可总有些事情是他不曾参与过的,或道听途说,或独自揣测,若说正史没有半分杜撰,我也是不信的。”   “就算是杜撰,也比那些不着边际的野史、话本子强,动辄写些闺阁之内的艳情边史,哪个正经姑娘会喜好听这样的故事?”   沈衡缓缓在棋盘之上落下一子,饶有兴致地看向刘雅君:“你怎知野史都是艳史?”   刘雅君本想在顾允之面前奚落沈衡,不想却被她一阵抢白,当场憋红了一张脸:“自然是、自然是猜到的。市井耍嘴皮子吃饭的,哪个不得博些噱头在里面?”   沈衡听后同顾允之相视一笑,便没再说话了。   午后的清风微凉,拂在人身上总能扫去许多燥热。眼见着面前的棋局被对方掌控,她倒是爽快地放下了手中的黑子。   “侯爷果然进步神速,这一局是我输了。”   顾允之抬眼看着对面巧笑倩兮的女子,有一瞬间的失神。沈衡无疑是好看的,却好看得并不张扬,明眸善睐,杏眼如花,那眼中不掺半点杂质的纯粹是上京女子罕有的,率性而自然。   初见她时,她便是这样一双清澈的眼睛,一晃经年,竟然从未变过。   “你莫不是在让我?”良久,他才轻声道,声音有些闷闷的,略显别扭。   她真的不记得他了。   沈衡不明就里,只道此时的他颇有些孩子气,便有些失笑地看着面前这个总是温润如玉的男子愣愣的样子。   “我哪里是在让?当真是技不如人。”   这话确实是真的,她没有刻意让过他,即便知道他的棋艺真的不如自己也不曾动过这样的想法。他下棋的态度很认真,她若当真让了,反倒是在折辱他。   顾允之听后,脸上闪过一丝笑意,似乎是想小小地得意一下,又觉得当着沈衡的面有些不好意思,便侧过头,说了句:“晚上一同去听书吗?”   沈衡眨了眨眼,她虽不像闺阁女子那般矫情,但同男子外出左右都不太好,刚要出声回绝,便看见院子中的朱漆大门被推开了。   她爹一身藏蓝襦袍,头发都没来得及拢顺就引了一个人进来,可见对方过来得很突然,而这样由着自己性子“胡来”的,沈衡能想到的也只有那一人了。   轻袍缓带,懒散随性,估计是有些渴了,刚一进来就拿起她的茶盏啜了一口,不是苏月锦苏小千岁还能有谁?   顾允之看着他这随性的样子也是一愣,眼神在茶盏上略微停滞,而后笑道:“倒是难得看见你愿意出来,今日不忙吗?”   “嗯。”他随口应承着,又饮了一口,“你们在做什么?”   “下棋啊。温婉的棋艺很好,我最近几日都在向她讨教。”顾允之从来没有当面叫过沈衡的小字,今日突然说得这样自然,倒叫她觉得有些尴尬。   “侯爷过奖了。”   苏月锦拿杯子的手一顿,神色复杂地瞧了一眼沈衡:“你跟允之下棋?”   思及这两个人的棋艺,沈衡乖乖低头对手指:“呃,偶尔下下。”   苏月锦了然,没再追问,只是转脸问她:“我要去名瓷巷,你去不去?”   灵石有消息了?!   沈衡连忙站起身,只是刚走了两步又顿住:“现下就去吗?要不要我进屋戴些金饰?”   因是窝在驿馆里,所以她只做平常打扮,头上也只簪了支点翠的银簪。   苏月锦闻言奇怪地打量了她一眼:“不用,我今日带了银子。”言下之意就是,上次他将她打扮得花里胡哨,并非想将排场弄得多大,只是因出来的时候忘了带钱。   沈大小姐深吸一口气,拜服了。   从头至尾,顾允之都在摩挲着手中的棋子,嘴角上扬,眼底却没有多少笑意。都说女为悦己者容,可沈衡从未在他面前注重过这些。一旁的刘雅君却是急了,一面往前凑了两步,一面道:“奴家一直对古玩、玉器极其喜欢,王爷既然要同沈姐姐去,不知可否带着奴家一块去?”   奈何苏小亲王连个眼神都没给她,直接错开身就朝前走了。   刘千金难得见到这位正主,又眼见着对方是如此清俊的人物,哪里肯错过这样的机会,当下也顾不得什么脸面,拉着沈衡哀求道:“姐姐同王爷说说,带我一块去吧。妹妹平日不懂事,有得罪的地方在这里给姐姐赔罪了。”   这事要是换作平时,沈衡肯定一早就答应了,即便苏月锦不同意,她至少也会说句好话,卖对方一个脸面。   只是祭山石丢失的事情至今都是不为人知的事,且关乎她爹的性命,她只得抱歉道:“雅君,这事我做不得主,王爷的想法哪里是我能左右的?”   刘雅君一听就变了脸,但仍旧耐着性子道:“你都没说呢,哪里知道王爷不肯带我?好姐姐,你就帮我这一次,好不好?”   前面的苏月锦已经走了有一段距离了,见沈衡没跟上来,倒是站在原地等了一会儿,只是那蹙起的眉眼分明像在说:天热,你再啰唆我就自己去了。   “这次真的不行,下次千岁再来,我定然求他带你一块去。”她这般说着,脚下已然三步并作两步疾走了过去。   刘雅君头一次放下身段便吃了瘪,而且让她吃瘪的人还是她一直看不惯的沈衡,心里别说有多窝火了。而沈衡那明显的敷衍更是让她觉得,对方是担心自己会抢风头,故意不带自己去的。   于是,刘雅君口没遮拦的性子不由得又上来了,她故意拔高了声调,道:“沈姐姐确实有些识文断字的本事,不然当初也不会得了林曦和林大公子的青睐。要不是婚事被退,现在也该是儿女成群的时候,当真是可惜了!”她就是要让端王千岁知道,沈衡是个嫁过一次的女人,而且还是个上了轿子也没嫁成的人。   沈衡脚下微顿,面上闪过一丝阴郁。   刘雅君咬着不放的那点痛处,是她用大半个青春换来的教训,那个深藏在心底的名字就像一道带血的伤疤,凝了血,结了痂,却依旧在逐渐愈合之后被翻出了血肉拿去给人看。她不在乎旁人对她过往的非议,但这不代表她有兴致让别人几次三番地将其拿出来嘲笑。   “阿衡。”   正准备转身时,她听见苏月锦唤她,眉宇之间看不出什么喜怒,只是很直接地对她说:“下次挑婢女的时候别找这么聒噪的,听着厌烦。”   “奴家是刘廷远的长女,不是……”刘雅君站在原地,面如死灰,苏月锦却只是看着沈衡。   这是他解围的方式吗?她看着那张略有些清冷的眸子,从善如流地微笑道:“嗯,回来便换掉。”心情却无端变好了。   名瓷巷离驿馆不是太远,两人步行没多久便到了流芳居。掌柜的一见他们进门,照旧是一壶好茶并数句好话的招待。只是沈衡没了满脑袋的珠翠,倒是让王掌柜有些认不出来了,他一面给苏月锦斟茶,一面道:“怎的今日没见夫人?”   庆元朝虽说民风开放,但未婚女子不戴面纱上街的也是罕有的。上次王掌柜称沈衡为姑娘,是琢磨不准她的身份,后来见到苏月锦帮她顺头发,便暗自料想她必然是他的内室。哪里知道苏小千岁这么做,只是想知道他和沈衡的发质哪个更好一些。   沈大小姐不知道王掌柜心里的小心思,进来便饶有兴致地数着八宝铜镜上的琉璃珠子,跷起来的脚掌在地上一点一点的,颇有些孩子气。   苏月锦侧头看了一会儿,抬手指着她说:“夫人不是在那里吗?只是改了品味罢了。砚石呢?拿出来我瞧瞧。”   王掌柜脸上的表情有些僵硬,他点头哈腰地应了一句,转身去柜台拿东西。   檀木锦盒内整整齐齐地摆放着明燕后期的砚台,还有几方小印。东西确实都是古物,颜色、形状也偏向碧藓,石色发青,带着过往尘封岁月的痕迹,可见王掌柜是花了不少的心思。   只可惜这么多物件里,没有一块是刘辰方所制,也没有他们要找的祭山灵石。   “苏爷要的东西实在太偏了,小老儿几乎找遍了整个古玩市场也只得这么几样。这几块明时青砚虽不是刘辰方的手艺,但做工也是极好的。您瞧瞧,可有看得上眼的?”   苏月锦把玩了两块,随手放下,问道:“就这些吗?”   王掌柜偷偷瞅了瞅他的神色,回道:“青石砚本就难寻,流传下来的更是少之又少。”   “嗯。”苏月锦点头,一副很是理解的样子,可抬脚便要走人,慌得王掌柜赶忙冲过去:“公子且等等,您若是当真想要,倒也不是没有法子,只是不知道公子可愿多出些银子?”   沈衡听后冷哼道:“三倍的价钱还嫌不够,王掌柜的胃口委实大了些吧。”   “夫人莫恼,这话真不是小老儿说的,而是……”他四下看了看,“是黑市张五爷的意思。前些天,小的寻到他那里,问了可有那东西的出处,他说手底下的人确实掏着一块,只是这价钱要再翻一翻。”   好大的口气!沈衡愤愤不平,反倒没留意对方对她的称谓。   王掌柜看出她的不悦,又赶紧赔笑道:“小的只是传话,至于买还是不买,还是得看您的意思。只是那东西确实少见,过了这当口,只怕您再想要也不好找了。”   只是传话?许多古玩店也都做黑市的生意,买主找不到的东西他们便去做中间人,这里面的差价赚了多少,恐怕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了。   从流芳居出来之后,天边那抹斜阳还未落下。沈衡站在石栏之上,远眺被沾染得微红的芙蓉花,怎么嗅怎么觉得今日的花香中有股子浓浓的银票味。   依照当初说好的价钱翻六倍,那便是五万四千两银子,他们就是瞅准了这东西有价无市才敢这般狮子大开口。   这不是宰冤大头是什么?   “我要去买碧海雅阁的点心。”一旁的“冤大头”突然开口,侧着脸,直直看向不远处的阁楼,一副没心眼的样子。   沈衡嘴角抽了抽,觉得这人的心真不是一般地大。   而且,您这个气质还这么喜欢吃甜食,真的好吗?她这般腹诽着,却还是乖乖跟了上去。   碧海雅阁建的年头有些久了,三层楼高的竹楼,却并非立于当街的店铺。从市集走过,还要穿过几条古老的小巷,巷子里居民很多,傍晚都喜欢拿着蒲扇坐在门前乘凉,占得这条不甚宽阔的小巷越发狭窄。   袖口被轻轻拍了一下,沈衡只当是后面有人急着过去,便稍稍侧了侧身。哪里知晓,对方却是趁着她松懈的当口极快地扯下她腰间的钱袋,埋头就跑。   沈大小姐过往二十余年虽过得不甚平顺,但她敢断言,自己除却偶尔丢脸、丢人以外,从未丢过银子,更别说被明目张胆地抢了。   愣怔一瞬之后,她提起裙摆便追了过去。   “真当姑奶奶是吃素的?!”   对方显然对附近的小巷极其熟悉,七拐八绕的,让她摸不准方向。沈衡被挑起了兴致,当下找了处没人的地方,纵身一跃跳上房檐。   登高望远的老话向来是不假的,沈衡踩过几片砖瓦,很快便看到了那躲闪的黑影。   钱袋上绣得干巴巴的淡粉色桃花是道道的手艺,沈衡眼看着那人颇为嫌弃地扔掉钱袋,觉得很是愤懑。   “我的东西可不是那么好拿的。”脚下轻轻一点,她翩然而下,自认为落地的身姿还是蛮飘逸的。   奈何对方被吓之后的喊叫声实在瘆人,平添了些许诡异。   “这位小哥,我有影子的。”能别用那种看见女鬼的眼神看她吗?   这里是处死巷,方寸大小的破旧围墙本是最隐蔽的藏身之所,如今却成了堵死后路的高栏。   听到她的话,对方的第一反应却是紧紧攥住手里的碎银。   “你……你别过来啊。这里面的东西我还未动,你就是拉了我去见官,我也是不认的。”出乎意料的是,那道有些颤抖的声音竟然是个童声,语气里还带着些许稚气。   沈衡皱着眉头走近,单手挑起他一直遮在脸上的黑布,愣住了。   还是个孩子呢。   她刚才追的时候没有注意,对方竟然这般瘦弱,七八岁的身量,颧骨突出,脸又黑又瘦的,看得人异样心酸。   “你怎的这样小就做这样的事?你家里的大人呢?”她摸着他的脑袋,轻声询问。   对方却极为倔强地拂开她的手:“他们都死了,我自来都是天生地养的,用不着你们这些有钱人惺惺作态,假慈悲。”   头一次被称为“有钱人”的沈衡一时百感交集,她十分虚心地请教:“你从哪儿看出我有钱的?”   孩子听后冷哼道:“兜里没个万八千两银子,敢出入流芳居那样的地方?你们出来的时候我便看见了,是铺子里王掌柜的亲自送出来的。那人一直眼高于顶,不是有钱人,哪里看得到他的头顶?”   真是小看了那个贼眉鼠眼的老头在禹城的威名了。   沈衡认真地点头,有些坏心眼地说:“你为什么不抢那位公子爷的钱袋?”难道她看起来比他更有钱吗?   “我没有带钱袋的习惯。”一道温润的声音解答了她的疑问。   沈衡看着慢悠悠踱步过来的苏小公子,顿时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她本想解释一句“我并不是让他抢你”,却在看到他手中的点心时坦然了。   “您方才去了碧海雅阁?”就在她忙着追“贼”的时候?   “嗯。”他点头,面上没有半分不好意思,大方地拿了些点心分给几乎快要石化的两个人。   面前的状况,即便不解释也知道是个什么意思。沈衡看见苏月锦走到那个孩子的身边,缓缓俯下身,直到与他平视。   “你愿不愿意给我做工?”很直白的语气,没有居高临下,也没有悲天悯人。被风拂乱的长发,扬起一缕发丝落在他的嘴角,多了几分妖娆。   男孩从未见过这样和善好看的公子爷,一时傻在原地,沉默良久才战战兢兢地问:“您要用我做工?”   在他的认知里,这种有钱人家的少爷对待他的态度,要么就是暴打他一顿,像对待野狗一般嫌恶他,要么随便给些赏钱,带着悲天悯人的高高在上。然而对方却是打算给他一个可供他温饱的饭碗。   “为什么不用?”他抬起手,用雪白的衣袖轻轻擦拭他脸上的脏污,“你可愿意?其实我也不是太难伺候的。”   沈衡看着他在说最后一句话时略微迟疑的表情,抿了抿嘴,看来他也知道自己难伺候。   身边的孩子已然泪流满面,一面点头,一面哽咽着说:“承蒙公子爷不弃,小二自然是愿意的。小二是弃儿,生下来便没见过父母长什么样子,虽然活得卑贱,却从未真心给哪位贵人磕过头。或许这膝盖并不值钱,却是诚心拜您的。”言罢立时就要跪下,却被苏月锦伸手拉住。   “我的命格不好,你莫要将我的福气跪薄了。”   沈衡瞧着那人一本正经的样子,实在有些哭笑不得。庆元朝皇子的命格不好,还有哪个的是好的?这话也只有他说得出来了。   但是,最是无情帝王家,或许生在皇室,也不见得是他认为的福气吧。   “‘小二’这个名字是一位救我的恩公取的,虽不好听,却有着特殊的意义,不知公子爷能否让小二保留这个名字。”   苏月锦沉吟道:“二是双数,但凡好事都是成双的,这名字很好,冠一个姓氏便是了。”   沈衡看见他扫过来的视线,本来柔软下来的心突地一跳,接着果然听见他慢条斯理地说:“就叫沈小二吧,听着也上口。”   于是,苏月锦一锤定音,双方都满意地微笑了,徒留下僵直在原地的沈衡,带着一种秋风扫落叶的萧索,独自立在风中。   沈小二看着年纪不大,却是个已经满十二岁的半大孩子了,之所以身量不高,是因为自小就没吃过几顿饱饭。那孩子起先知道捡到自己的小爷竟然是位皇子的时候,吓得半死。   好在行宫里的桂圆公公是个会逗趣的,一会儿做个鬼脸,一会扮个关公,没多一会儿工夫就哄得他不怕了。   沈衡在一旁看得钦佩不已,只觉千岁爷身边实在人才济济,就算落魄了,打把式、卖艺也是能有条活路的。 第四章   你用了我的杯子   小二是土生土长的禹城人,虽然年纪不大,却对城中一些弯弯绕绕的门道知道不少。   他告诉他们,黑市就是个吃人的贼窝,里面的人多是土匪出身。朝廷剿匪的时候,那些三教九流跑的跑,死的死,剩下的这些多是偷偷藏匿在山上,风头过了之后才敢陆陆续续出来。   县令张青贤是个明哲保身的人,即便眼皮子底下得了动静,也懒得沾惹是非。再加上张五每年送上来的“孝敬钱”,只要他们闹得不大,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黑市的据点很是隐蔽,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行内人才知道,其中就数流芳居的王掌柜跟这些人来往最为密切,所以明日去时一定要小心提防。   小二说完,又忍不住红了眼眶。   “王爷,帮黑市跑腿的人多半都是这城中吃不上饭的孩子,他们跟小二一样无父无母,为了能喘上一口气才不得不帮张五做这些偷鸡摸狗的事情。求求王爷开恩,给他们留一条活路吧。”   孩子的脸还那般稚嫩,刚穿在身上的新衣即便改小了依旧显得那样宽大,骨瘦如柴的身板,瘦得几乎只剩下一张皮包裹在身上,又有多少孩子同他一样,在承受这样的苦楚。   沈衡不由得攥紧了手中的茶盏。   古玩所谓的掏愣,是四处寻找值钱的货物以供交易,但黑市的掏愣,却是要到有钱人的腰带上摸。摸得神不知鬼不觉倒好,若是碰上哪个厉害的,就算生生被打死、打残也是常事。   他们何其忍心?如此欺负这些没了爹娘的孩子!   朱门酒肉,路旁冻骨。   即便一个王朝再强大,也无法净化整个浊世。   总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是这个世界最底层的人,他们在最狭窄的角落之中摸爬滚打,甚至觉得能吃一顿饱饭便是幸福,却又活得那样卑微,那样无奈。   她低头看着白底青花的茶杯,感叹阶级永远是这世间最难以逾越的鸿沟。   手中的茶盏突然被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拿了过去,她听见苏月锦站在她身旁说:“那便有多少养多少,饿死几个朝官,总能喂饱一座城池的百姓。”   沈衡动容地看向他,碧草密林之间,那张清俊的脸依旧那般淡然,眼中的坚定却是她不曾见到的。   他转脸看向沈衡,侧头蹙眉:“阿衡,你用了我的杯子。”   依照所有见不得光的事情都要在夜间进行的铁杆定律,同王掌柜的“会晤”很自然被安排到了晚上。两人来到流芳居的时候,大街上的野狗都已经睡着了。   沈衡打着哈欠,看着那个精神抖擞地引路的小老头,觉得他实在该考虑一下“打更”这个营生,或许会比坑蒙拐骗更适合他。   “委屈两位贵人了,咱们得从这条密道走过去,路程也不是太远,说说话就到了。”王掌柜翻开一处杂草堆积的墓碑,如是说。   他们来之前便想过,这处不光掏愣东西,还要收“手艺人”将半新的东西“打磨”成旧物的据点必然不小,最有可能的地方便是城中凤竹角后的这片坟岗。   事实证明,这个推断确实是正确的。   可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坟岗仅是入口,真正的黑市,竟然是在城外。   沈衡揉着眼睛,适应了一下眼前的迷蒙。   “不过就是买块砚石,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要寻什么宝藏呢。”她随口敷衍着,却是想看清距离她最近的石碑上刻的是哪位大哥的名字。   在来的路上,他们的眼睛一直都是被黑布蒙起来的,若是不趁此时记住一些特征,只怕再找过来就难了。   但王掌柜似乎极是机警,凑上前一步,讪笑道:“这也是黑市的规矩,得罪的地方还请贵人见谅。”状似无意地一挡,刚好遮住了那石碑。   “什么规矩不规矩的?大半夜到这阎王爷爷管账的地方,多犯人家的忌讳。”她说着,略微推了他一下,“我瞧着这处倒像是新坟,既然路过人家的地方,少不得要拜一拜的。”   “您不长住禹城,不晓得我们这里的规矩。”小老头堆着满脸的笑意,再次挡在她身前,“新坟上的土薄,经不得生人祭拜,不然里面的人便睡得不安稳。正所谓入土为安,既然您只是路过,还是莫要惊动了才是正理,您说呢?”   沈衡不想引得他起疑心,缓缓停住脚步,笑道:“王掌柜的这张嘴,总是这般能言善道。”   这个王德胜,道上有个诨名叫“笑面虎”,跟黑市的张五爷很有些沾亲带故,据说他的女儿王慧云嫁的就是张五的侄子。   他如今年逾五十,一家老小却从未在禹城出现过,有时被问起,也只说他们待在鹿城老家。   从鹿城到这里须得路过整整两条山道,每逢年节,他的妻子、孩子却总能面无疲态地出现。这也就是说,他的家眷,很有可能就住在黑市的窝点里。   抓他,不如顺藤摸瓜,不然他要是不肯带路,在牢里咽了气,只怕就要白忙一场了。   密道看起来很宽,却也有些年头了,入口处虽则狭小,却能看得出经常有人出入。只是这地方偏僻,又隐藏得隐蔽,远远看过去根本找不出什么痕迹。   “前面那几个,干什么的?”   几人迎着浓浓的泥土味,正准备下去的当口,突然听到一声叫喊。   一队举着火把的人逐渐靠近,竟是碰上夜间巡逻的守卫了!   一旁的王掌柜暗叫一声不好,飞快掩上那处暗道,率先拉了他们朝着另一边跑去。   三个人脚步匆忙,踩过杂草时的动静即便放缓了也还是让守卫们找准了方向。   “大晚上的,不回去睡觉,在这儿折腾什么呢?”一名佩刀的参将率先走近,黑袍蓝锦,竟然是御林军的衣着。   沈衡偷偷看了眼一旁的苏月锦,用眼神示意:您怎的就没告诉您的人今晚少出来溜达呢?这下不好办了吧。   在外围巡逻的虽隶属三军,却并非大内的编制,要说没见过自己的主子,稀里糊涂把人抓进去也是有可能的。沈衡倒是不怕闹出这乌龙,只是担心王德胜因这一次吓破了胆,不敢带他们去了。   回答她的,依旧是某人极为平淡的眼神。   他忘了。   王德胜早就吓出了一身冷汗,惨白了一张老脸,赔笑道:“没……没干什么,就是想我爹了,跟家里人来看看他的坟头。”   “想你爹了?”参将冷哼,拿着火把照亮最近的一处墓碑,“你爹叫刘春花?”这分明是一名女子的墓石。   王掌柜在禹城横行多年,遇上这样夜间盘查的倒是头一遭,一面擦着额角的汗珠,一面道:“小的想着,来都来了,便顺道看看我娘。”话音刚落,眼角刚好撇到那墓碑上面扎眼的黑漆,以及“北靖二十二年立”的字样。   这分明是处尚未及笄的女子的新坟,就是倒退二十年,他这“儿子”也当不上。   做贼的遇上当官的,再圆滑也难免忙中出错,更何况遇上的还是皇家禁卫军。   “这是他后娘,没来得及过门就咽气了。”   一直在墓碑旁“拔杂草”的千岁爷慢条斯理地解释,敷衍得挺诚恳的。   大概是没见过这么糊弄皇家侍卫的,周遭的人都僵硬了。他走上前来,十分“识时务”地塞了张一百两的银票在参将手中:“拿去喝酒。”这贿赂,还能再不走心一点吗?那名参将站在原处,几乎将眼珠都瞪出来了。   沈衡瞧了眼那架势,赶忙拉了下苏月锦的衣袖。   他似乎有些不太高兴,但仍旧从善如流地又抽出两张,说:“就这么多了,剩下的银子还要买东西的。”   这回那参将反应得倒是利落了:“死者已矣,生者还能尽这份孝心实属不易。”言罢,恭敬地收起银票,直接带着人走了,脚步踉跄,却消失得迅速。   沈衡同王德胜对视一眼,都觉得,果然有钱能使鬼推磨的这句箴言无论放在何处都是硬道理。   而另一边迅速离去的队伍中,一名正直的小侍卫一面跑着,一面焦急道:“大人,方才那男子分明是在胡扯,咱们该让那老头带着咱们去他爹的坟头看看才是。”   参将闻言并没有放缓脚步,只是挥手狠狠拍了他一脑袋瓜子:“看你爹的坟头!赶紧走就是了。”   方才那冷着脸的男子分明就是他们千岁爷,莫说他说那墓碑底下葬的是那老头的后娘,就是说是那人的亲娘,那也是对的。   默默将收到的银票揣好,他眼含泪光,轻叹道:王爷啊,您这样大半夜的吓自己人玩,真的合适吗?   禁卫军走后,王德胜更为谨慎了,带着他们绕着坟头转了好些圈,才转到另一处密林里。   沈衡看着那处更为隐蔽的密道,不得不赞叹他们对挖坑这种技艺独特的热爱。   从里面出来时便是一阵灯火通明,一名赤着上身、膀大腰圆的汉子率先走上前来,对他们拱手道:“恭候贵客多时,快请里面上座。”   一旁的王掌柜殷勤地介绍:“这便是黑市的当家张五爷。”   沈衡不动声色地笑笑,却暗叹这处地方比想象的还要隐秘,是个易守难攻的地方。   几人落座之后,张五命人上了两盏清茶,用的虽不是什么上等茶具,却是较为出名的汝窑,可见是用了些心思的。   “咱们这地方偏僻,一路过来难免燥热,两位先喝口水解解渴吧。”   沈衡拿起杯盏闻了闻,觉得这蒙汗药下得实在有失水准了些。   “常听人说,道上的人喜欢黑吃黑,张五爷上来就端了这么好的茶来,实在太过客气了。”她说着,将茶盏向一旁推了推。   “沏得浓了点,略放放吧。”   做这个买卖,有时候跟杀人越货没多大区别,张五本来瞧着这两人没什么功夫的样子,便试探性地上了这两杯茶,又听着沈衡这话说得模棱两可,不知是她过于谨慎,还是她真看出了什么,大笑道:“张五是个粗人,底下的人也都不怎么会伺候。贵人既然吃不惯这浓茶,我便命人立马给您换盏清的。”   沈衡却是婉拒道:“茶便免了,既然我们是来谈生意的,你们便将砚石拿出来看看吧。”   张五眼中闪过一丝阴沉,却是笑开:“贵人所言极是。”   龙纹雕饰,青藓石纹,虽说这黑市的做派让人看不惯,但这块刘辰方的砚台却是十足的真货。   苏小千岁坐在椅子上,单手把玩着手里的物事,虽没说话,却是心情甚好的样子。   “知道贵人欢喜这类东西,底下人还顺手找了两个,您瞧瞧可有入眼的,价钱可以一并谈一谈。”张五说着,又拿了两块上来。   沈衡瞧着其中一块石青龙头的石头,激动得险些落下泪来:“我要这一块!”祭山石竟然真的在这里,她爹终于不用买棺材了。   张五没想到前些日子刚收的“砸手货”居然也能被看中,当下同王德胜对视了一眼。   “贵人喜欢就好,这东西也是有些年头了的,虽没有刘辰方的砚石金贵,但到底也是古物。买卖做的就是个回头客,就算您一万五千两银子好了。”   不承想,话音落了半晌也没人接话,那两人都只顾着看手中新得的物事。   张五只当是对方嫌贵,便让了一步,道:“青石便算一万两银子吧,就当跟两位交个朋友了。”   “这话得跟我们爷说,我不管账。”沈大小姐抽空回了一句,而她的“爷”却压根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张五虽说长居黑市,但道上的人哪个不给他几分薄面,如今被如此怠慢,当下便冷了脸。   “黑市的规矩想来二位来之前便是知晓的,我们向来都是拿银子说话的,二位既然当了儿戏,便莫怪张五按道上的规矩来了。”他这般说着,骤然将一柄刀架在了沈衡的脖子上,对着苏月锦道。   “实话告诉你们,进了我这黑市的,没几个人能平平安安地走出去。老子见了银子欢喜了倒好,若是空手套白狼的,就只管给这小娘子收尸吧。”   苏月锦这才眨了眨眼:“其实也不算空手,我来的时候还是带了一千多两银子的。”只不过现在就剩七百多两了,那三百两被他用来“贿赂”自己人了。   张五听后勃然大怒,手中的刀几乎下意识就要收紧,却猛然惊觉胸前肋骨三分处被人用手肘狠狠撞了一下,随着那一道剧痛,紧随而来的便是一道凌厉的剑光。   张五没提防面前的女子竟然是个练家子,脚下就势一滚,却依旧被她的剑尖在脖子上划下一道深深的伤口。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他惊恐地吼道。   沈衡却没兴趣跟他扯那些闲话,前腿一扫,回身又是一记快攻。   王德胜早在一旁吓破了胆,一面让闻声而至的打手们快些上去帮忙,一面找了处桌角将自己藏起来。   黑市的人大都过着刀口舔血的生活,张五虽说不是出自什么名师,但到底过了这么多年的流亡生活,刚才被击中是尚未反应过来,如今眼见自己的人多起来,那刀也是越舞越快。   其实依照沈衡的想法,她也没想过会在这个时候动手,毕竟这里是人家的地盘,就算真要围剿,也不可能只他们两个人来。   可谁能想到苏月锦压根就没打算给人家银子?!   沈大小姐双拳难敌四手,一面挥剑,一面对赏玩得正有兴致的某千岁气急败坏地吼道:“还不帮忙,等我死在这儿?”   她话音刚落,便听到一声轻笑:“他是知道我在这儿,所以才放心得很。”   沈衡看着突然出现的顾允之,以及他身后迅速包抄而来的皇家禁卫军,整个人都蒙住了。   “阿衡就是喜欢偶尔矫情一下,其实她可以自保的。”苏小千岁缓缓站起身,对顾允之道,“这里交给你了,找到那些孩子,先送到行宫里,我去看看那个张县令。”扒了他那身官服,应该能搜刮出不少油水来。   某人一脸公务繁忙的样子,却是当真拉着沈衡就这么走了。   刀剑相交的声音仍在耳后,沈大小姐直到从密道里出来都没想明白,顾允之到底是怎么找到他们的。   “难道顾侯爷方才一直跟在咱们身后?”为什么她半点没有察觉到对方的气息?   苏月锦没有直接回答她的话,而是抬起袖子,凑到她跟前:“你觉得我香吗?”   沈衡僵硬了,虽说男子也会熏香,但这么正儿八经询问别人香不香的,她倒真是是头一回碰见。   碍于对方的“盛情难却”,她只得低下头闻了闻,只是……   “这香,不似你平日熏的那个。”味道略有些甜腻,倒像是龙泽花的味道。   他点点头,颇有些嫌弃地摆弄了一下自己的衣裳:“允之有一条会识香的巴蛇,只认识龙泽花的味道。”   竟然是那条巴蛇将他们引过来的!沈衡对顾小侯爷的认知又上升了一个层次。   苏月锦却似乎很厌烦那个味道,不时用手拂一拂衣角。   沈衡觉得好笑,笑着看他,道:“回去将你的香再熏上一遍就好了。”龙泽花的香味本来也是极淡的。   苏月锦闻言奇怪地看了她一眼:“我身上的是体香,不是熏上去的。”   沈衡:“……”   老话总说,福不双至,祸不单行。两人从坟岗出来的时候心情都算不错,哪里知晓还没从里面转出去就被一队黑衣人团团围住了。沈衡对于这种连开场白都没有,直接提刀就砍的架势实在不喜,一面拔剑相迎,一面对苏月锦道:“您最近得罪什么人了?”   苏小王爷掰着指头算了算:“太多了,记不太清了。”   “……”   对方用剑的路数很偏,招招致命,且个个都是精英。一小队人马有三十来人,部署得十分严谨,可见是得了消息,早就埋伏在这儿。   沈衡虽鲜少参与江湖上的事,却能看出里面的门道,若是没猜错的话,这些人应当就是点墨水阁的人。   点墨水阁算不上什么江湖大派,却有一个极为精炼的杀手分会,里面的人仅看银子说话,但凡出得起价钱的,不论有没有江湖道义,他们都会依照雇主的要求依约而来。   但一次出动这么多高手,实属罕见。沈衡错身躲过一剑,调转头,对苏月锦耳语道:“若是再来一队,你可打得过?”   她已经听到不远处向这边靠近的脚步声了。   苏月锦扬手解决掉身旁的一个,十分中肯地说:“打不过。”功夫再好也有疲累的时候。   “那便想办法召集你的人过来啊。”如他这样身份的人,身上总会带着些信号弹之类的东西吧?红光一现,暗卫闻讯而来。   千岁爷抽空睨了她一眼:“阿衡,你话本子看得太多了。”爆竹那东西也是能随身带的?多危险!   “那现在怎么办?”   “跑吧。”   “……”   沈衡觉得,苏月锦真的是这世间最识时务的俊杰。   作为一名有身份、有地位的皇子,他能将“打不过”和“我们逃跑吧”这两件事看得如此淡然,且做得顺理成章,多少让一直误以为英雄都要咬牙死撑的她觉得有些汗颜。   形势不容乐观,紧跟其后的那一队比前面的更加难缠。千岁爷虽没有信号弹,倒是随身带了些毒粉,袍袖一挥,总算和那些黑衣人拉开了些距离。   但是……   看着面前深不见底的悬崖峭壁,沈衡凌乱了。   “我记得,这路一直都是您带我跑的吧?”   坟岗空旷,岔路口却很多,方才逃跑的间隙,一直都是苏公子指挥路线的。但谁能告诉她,为什么他指的是一条死路?   苏月锦看向远处的山涧,挺认真地说:“阿衡,是人都会犯错,你莫要太依赖我了。”   我依赖你了吗?分明是你很淡定地对我说:我们朝东南方向去吧,那里看起来一片祥和。   沈衡闭了闭眼,却也知道现在实在不是计较这些事情的时候,眼见后面的黑衣人越追越近,只得探着身子朝前望了望。浓浓夜色之间,依稀可以看见对面似乎有一处峭壁。她捡起一块石头试探地丢过去,果然听到一声坠地的回响。   还好,情况并不算太糟糕,他们是到了两座崖壁之间的间隙了,虽说误入死路,但到底对面还有一处地可以落脚。   “飞过去吧。”虽然有些远,但以她的身手,应该不成问题。她这般说着,已然伸手拉了他纵身跃出,身子腾起时,依稀听到对方在她耳边说了句什么,但她没有认真去听。   直到飞出去的身体突然在半空中下坠,她才明白过来苏月锦说的那句话有多么重要。   他说的是:“不能过去,我不会轻功。”   会武功的人不会轻功代表什么?这就好比做厨子的不会颠勺,卖字画的不会磨墨,做县太爷的不认识几个大字一样不可思议。   苏月锦的身手她是见识过的,莫说朝堂,就算放在江湖上也是数一数二的。这样的人物不会轻功?这怎么可能呢?   但是有的时候,事实就是这么胜于雄辩。   如果她摔死了,肯定会变成冤死鬼吧。   事实证明,主角都是福大命大的。   沈衡再次醒来时,并没有飘在空中,而是被安置在一处简洁、干净的茅屋内,屋中一名阿姐笑吟吟地摸着她的脑袋:“姑娘可好些了?”   她是被这座山崖下居住的村民救的,整个村子大概一年到头也进不来一两个新鲜人,她刚摔下来那会儿也只记得在场的村民关切的呼喊。   照理说,这处地界不该有村落出现的,而且这里面的人,也状似从未出去过。   她脑子里一片混乱,打算等有时间了再出去探探,因为眼下,她还得去照顾那个摔瘸了的千岁爷。   沈衡端着熬好的药碗进去的时候,某人正在床上摆弄手里的砚石,那当真是爱不释手地不住端详,全然没有一个病人的自觉。   沈衡坐在床边,为他盖了盖被子:“今日觉得如何了?”   “尚可。”他瞄了一眼她手里的药碗,“先放下吧,冷了再喝。”   冷了正好用来浇花吗?   接触的时间越长,沈衡越发现这是个极任性的人,总是就由着自己的性子来。   她看着不远处那盆不甚精神的水仙,诚恳道:“您就没觉得,这花开得都有一股子药味了吗?”这好歹也是屋里唯一的盆栽,他能不能别这么糟践?   苏小千岁没说话,只是默默翻了个身,继续玩他的砚石,一副很不配合的样子。   “今日没放那么多黄连,不会太苦。”沈衡苦口婆心地劝道。   他面上似乎有些不好意思,神色淡淡地说:“我不怕吃药,只是不太喜欢这个碗的形状。”   沈衡淡定地从怀中掏出一个青瓷茶杯,四方的,仔仔细细地倒了满满一杯。   “我不喜欢茶杯上的青花。”   沈衡又掏出一只净面白瓷的:“可以喝了。”   所以说,有的时候,“多才多艺”也是被逼出来的。   环顾着略显窄小的木屋,沈衡不由得感慨,都说绝处逢生,若是没有山崖之下的这处村庄和下落时接住他们的参天古树,他们可能就真的活不下来了。   山崖很高,虽不至于万丈,但也相差无几了。   苏月锦摔断了腿,虽然沈衡一直不愿意承认那是自己压的,但醒来的时候确实是他护她周全的。   犹记得当时看见他脸色苍白的样子,她慌得眼泪鼻涕都出来了,趴在他身前,急声询问:“你是不是快死了?”   他抬手摸着她的脑袋,温声安抚道:“早就让你少吃些,总是不听。”   村里的大夫是位上了年纪的长者,身子骨一直不大好的样子,医术却是极佳。   苏月锦昏迷了整整三天三夜,硬是被那一碗一碗的药汤子给救回来了。   骨头被接上之后,虽说腿能动,但到底伤及筋骨,再加上各处的大小擦伤,总是要好好将养一段时日的。   他们现下居住的茅屋,是巫家大姐为自家弟弟将来娶亲盖的,独门独院,算不上顶好,倒也干净整洁。   沈衡住进去之后,巫家大姐还热情地拿了好些贴补和被褥。   村里的人确实都是热情的,就是不知道,外头的人找不见他们,要急成什么样子了。   “苏家娘子,我们要去收苞谷,你要一同去吗?”   门口突然响起一阵呼喊,打断了她的思绪,只是那一声“苏家娘子”直接惹得她脸红了半边。   刚进村子那会儿,苏月锦这个“祸水”就招了好些大姑娘、小媳妇围观。开始的时候,沈衡因着担心他的身体,倒也没觉得有什么不便,但是渐渐地,提亲的人却越来越多,每日应付那些热情的七大姑八大姨都是极费神的事情。   最后闹得苏小爷也烦了,直接来了句:“苏某已有贤妻在前,劳诸位费心了。”就这么把大家给打发了,但沈衡也因着这句话,从“沈大姑娘”变成了“苏家娘子”。   “阿衡,她们在叫你呢。”沈衡放在被子上的手被轻轻拍了拍,她深吸一口气,分明在某人脸上看到了“戏谑”二字。   他们所在的这个地方名唤博古村,虽然不知道怎么会叫了这么个雅致的名字,但村里的人确实都识文断字。   里面的人,几乎三分之二的村民都姓巫。   这并不是一个大姓,在庆元朝,她也不曾见过几个这个姓氏的人。沈衡曾问过他们是否是家里的氏族最先发现了这里,而后才举家搬迁的,得到的回答却很含糊,显然,他们并不愿回答。   跟山崖之上的禹城不同,这里虽则环山,却有着一大块适合耕种的土地,住在里面的村民都能自给自足。   “苏家娘子看着细皮嫩肉的,做起农活来倒是麻利呢。”一名站在沈衡身边掰苞谷的大姐笑呵呵地说。   沈衡一面友善地笑了笑,一面道:“我爹在家也时常做些农活,所以我自然都会一点。”   这话倒是真的,不过她爹干活的原因是,他每个月的俸禄要用在送礼上,自家庄子上干活的奴才嫌弃工钱给得太少都走了,他就只得自己把农活揽下来了。   “都说贤妻嫁俊郎,姑娘这般贤惠,确实是个有福气的。”沈衡面上做娇羞状,心底却将她的“俊郎”骂了个痛快。   “咱们村上,就从未有人出去过吗?”她状似无意地问。   “没有。咱们这四面都是大山,从老辈扎根在这就没人出去过。苏家娘子既然来了,就安心在这里住下吧。咱们博古村虽说没有外头繁华,吃穿用度却是从来不愁的。”   沈衡闻言略点了点头,心下的疑虑却更重了些。   诚然这里的人都是极好的,夜不闭户,田谷共享,谁家的老人年纪大了,不消说,跑来帮忙的年轻壮汉总是不缺的。只是,若说没人出去过,她也是不信的。   前不久她便看到一户村民的妻子着了件纹花盘扣的织锦缎子,虽说那缎面是五年前流行的花样,却足以说明问题。   要么,这村子每隔一段时间便会有人出去采买些东西进来;要么,就是这里面也有人同他们一样,是误打误撞进入这里的。   她和苏月锦都是有功夫底子的人,饶是这样从山崖摔下来也将养了好些时日,若是普通的村民,断不可能从上面摔下来而毫发无损,真有万幸,也不可能人人都能摔在那棵参天古树上。这也就是说,博古村内必然有通往外界的途径,或者说,从外界进来的途径。   收了苞谷回来时,天空已是撑起了一面余霞,红艳艳的松拢在这处静怡的小村庄里。   炊烟四起的石瓦木屋,早就腾起了阵阵饭香。沈衡吸了吸鼻子闻了闻,只觉这样伴着柴火炉灶的味道,当真是住在上京多年的她许久不曾闻到的了。   一路走过来,她特意放缓了脚步。都说闻油烟味也能填饱肚子,她打算先“吃”个半饱,然后回去就可以少吃一点自己做的饭了。   每逢饭时,都是苏月锦和她最痛苦的时候。因着一个不会做饭,一个不怎么会做饭,导致两个人时常对着一桌子饭食大眼瞪小眼。   “我回来了。”她进门打了声招呼,转脸开始琢磨今天的晚饭。   方才在田里,她摘了些玉米、青豆和圆白菜,房梁底下还挂着那日巫二嫂子送来的腊肉。她得好好想想怎么将这四样东西炒成两盘菜。   “玉米炖白菜,还是青豆炖白菜呢?”   苏小王爷拄着个拐棍蹦跶出来的时候,正好听见她自言自语。   他低头朝菜篮里瞅了瞅,颇有些指点的意思:“玉米怎么能炖白菜呢?你要用青豆跟玉米放在一块煮,这两个才是一样的东西。”   沈衡一开始还有些不信任他,但一琢磨面前这位爷是天天吃御膳的人,他出的主意定然是好的。   于是,沈衡在苏王爷的“旨意”和自己的创意之下做了一道青豆玉米汤和圆白菜条炒腊肉。   或许你们并不知道白菜条是个什么东西,其实它只是切得比手指头还粗的白菜丝而已。   “要不,尝尝?”菜上齐之后,沈衡咬着碗边看着他。   苏小千岁从善如流地拿起筷子戳了两下,很坚定地摇头,道:“好像不太能吃。”   东西哪里有能吃不能吃的?熟了都是一个味。   沈衡不满道:“先吃吃看,不行再吐掉。”   “那你先吃一口。”他单手支头,摆明了不肯“身先士卒”。   于是,两人就这么在饭桌上僵持了一阵,最后还是沈大小姐拿起了汤匙。   其实她每次做饭时的态度都是值得称赞的,因为她真的是很认真地在做,也不知道为啥就不好吃。   “算了。”沈衡最终还是将汤匙放回汤碗里。她承认,她确实没有勇气每天都尝试一种呕吐的方式。   起先,苏月锦还病着时,她天天都能吃饱饭,那是因为左邻右舍都会热情地送些饭菜来。但是长时间吃人家的总是不好意思,她就只得另起炉灶,偷偷在厨房里琢磨。   “咱们凑合着吃点吧。”良久,她讪讪地建议道。   三天了,她除却饿急了扒两口白饭、嚼两根黄瓜以外,肚子里真的是空空如也。   苏月锦歪头看了她一会儿,挺嫌弃地说:“能吃的都可以凑合。”言下之意就是这个不能吃,根本没法凑合。   “那便不要吃。”两人平时虽说也会斗嘴,但沈衡今日真的来了脾气。   村里的人没少照顾他们,她要是给些金银首饰又觉得污了这份质朴,所以她每日都会去田地里帮忙,姑且不论回来连顿饱饭都吃不上,单说饭做完了还被他奚落就觉得很不痛快。   “你难道不认为,今天这汤做得不好完全是因为配菜的关系吗?”如果用玉米来炖白菜,一定比这个好吃。   “同样的菜色不同人炒,总是有所不同的。”苏王爷不承认是“战略”上的失误。   “那不如你来炒。”都说怒从胆边生,恶从心头起,沈衡今日倒是难得胆肥了一次,说完还瞪了苏小千岁一眼。   “阿衡,迁怒于人真的不是一个好习惯。”他这样说着,没再计较什么,慢慢悠悠地拄着拐棍出去了。   沈衡很少这样无端地发脾气,眼看着他一瘸一拐地出门,心里反倒有些不是滋味。   他的腿是因她才摔断的,虽说好些了,但近些天他都没吃上几口好饭。他好歹也是个皇子,如今落魄到成日吃些不伦不类的东西,抱怨两句也是难免的。   她坐在桌前叹了口气,还是决定将人先找回来再说,不承想,刚推开门便看到他站在屋外院墙木栏边上,略有些歉意地对隔壁的巫三娘说:“大姐,我家娘子的手被开水烫了,做不得饭,您家可还有剩的,我们略吃一口便好。”   巫三娘本来在自家院中收拾杂物,一听这话当场就笑开了:“苏相公这是说的哪里话?咱家旁的没有,偏是菜多,你等一等,我这就进屋给你拿去。”   “那便多谢了。”   苏月锦的脸还是那样清清冷冷的,但是沈衡依旧能感觉到他说出那句话时略微的不自在。   他应该是第一次开口求人吧。   苏小千岁拎着食盒回来的时候,沈衡一直靠在门边傻傻地看着他,整个眼圈都是红的,如兔子一般。   他并没有催促她进去,而是随手拉着她,和她一同坐在了门前的小凳上,细细碎碎地说:“三娘家的饭挺香的。”   她点头。   “比你做的好吃。”   她继续点头。   “等下将你的手用开水烫一烫,我们就可以多蹭几天饭了。”   她愣怔着,瞠目结舌地看向他,一副挺没心眼的样子。   苏月锦笑了,伸出手指,轻轻一戳她的脸蛋:“傻不傻?” 第五章   骂街你会吗?   暮色里,那张清俊的笑脸被笼上一抹微红的光晕,像是近在咫尺,又似遥不可及,眼底的宠溺却又那样真实。指尖滑过的触感微凉,亦如两人初见时的清冷,却不知怎的,让沈衡红了脸庞。   秋收之后,农家人都喜欢将邻里聚在一处,互相招待着做些酒菜。   沈大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只得依着苏小千岁的主意,将手包成两个包子,觍着一张脸去蹭饭。   巫三娘热情地走上前,一面挑着最嫩的小排夹到她碗里,一面道:“天可怜见这娘子,大热天的连遭了两次这样的罪,下次烧水的时候可要注意着些。可看过大夫了?”   沈衡脸腾地红了,结结巴巴地说:“看……看过了。没什么大碍的,用草药包上几天便好了,只是这些天难免又要让三娘多带口饭食了,实在过意不去。”   这一次的“烫伤”距离上次只隔了短短两天,真不带这么蹭吃蹭喝的。   “这话可是跟我外道呢。你同苏相公刚来,许多事情肯定都不习惯。大家比邻而居,我原该多照应着些,莫说是这几顿饭,就是你今后顿顿都在我家吃,那我也是拱手相迎的。”   听着巫家嫂子的话,沈衡越发觉得自己的小人行径十分可耻,搓着“肥硕”的手掌回笑,一抬眼,正看见她今日着在身上的那件蓝底团花的缎面长裙。   “三嫂子这衣服当真是好看,怎么平日没见你穿过呢?”   巫三娘没看出沈衡眼底的诧异,略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一大把年纪了,什么好看不好看的?我不过就是瞧着今日热闹,瞎穿的。”   巫三娘说着,倒是上下瞧了沈衡一眼,见她穿的还是那日被救之后自己给的粗布料子,不由得拍了下手板。   “倒是我疏忽了,姑娘身上的这件早该换了。咱们村里的人没见过什么世面,穿的衣服也都不讲究,东面住的冯姑娘却是个有见识的,压箱底的衣服应该还有两件,不如晚些时候娘子去问她要两身。”   “东面住的……”沈衡看向巫三娘,“三娘说的可是冯思珍冯大姑娘?”   “正是她。她这个人啊,虽说性子有些怪,但是顺着她的脾气哄,倒也算是个和气的人。我和西头住的德旺家媳妇的衣服,就都是她送的。”巫三娘说完,似是想到什么,突然就住了嘴,“当然,娘子若是实在不喜这人,不穿她的就是了。左右你生得俏,穿什么都是好看的。”话毕,复又客套了几句,便赶紧去招呼旁的客人了,生怕沈衡着恼似的。   沈衡瞧着她走远,心里倒是觉得有几分好笑。   巫三娘说的这个人,沈衡自打来这村子便认识了,只是两人相处得极为不快。原因是那位冯大姑娘看中了咱们苏小王爷,在听说沈衡是他的“妻子”之后,更是百般看她不顺眼。每逢相遇,总要以白眼视之,间或冷嘲热讽无数,害得她多次都想询问对方可是刘雅君失散多年的表妹,不然何以举止做派如此相像?   她要离开这里,就要找到离开这里的出口。虽然博古村的村民很热情,但他们根本不可能住在这里一辈子。这一段时间以来,她都在找这些料子的出处,却不想,这东西竟然是那位“白眼小姐”的,一时之间更觉得头大,反倒不知道该如何去问了。   “排骨做得好吃,你不尝尝?”一旁的苏小千岁转脸问她,一脸真挚。   沈衡有些哭笑不得地看着他,这人自从来了这里以后,倒是心安理得得很。   不过她这肚子也确实饿了,闻言刚想拿筷子去夹,却发现整个手掌都被包得恍若一个肥硕的爪子,根本抓不起东西。   肚子饿没得吃,跟有得吃却没法吃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概念。   沈衡眼巴巴地看着面前的东西,吞了一大口口水,问道:“您不会是在包的时候,就想着吃饭时怎么看我笑话吧?”   苏月锦睁着一双清润的眸子看着她:“你觉得我是这样的人吗?”   你当然是!   沈衡默默转头,尽量不去看面前的吃食。但那香味就好似长了腿一般,一个劲地往她鼻子里钻。   她又用分不出指节的手连续尝试了几次,都以筷子滑落而告终。   “张嘴。”   沈衡看着面前突然出现的香嫩小排,整个人都僵住了。   “不吃吗?”苏月锦见她不动,不由得伸着筷子,又朝她嘴边送了送。   沈衡平日虽不太在意男女大防,但总归是个待字闺中的姑娘家,微红着脸,拒绝道:“不……不用了,等下带回去一些吃也是一样的。”   “宴席不是要吃得很晚吗?”他面上倒是一派泰然自若,没有半点扭捏。   沈衡拿眼瞧着那块外焦里嫩的小排,抿了抿嘴,道:“无妨,我再等等,也不是很饿。”话音刚落,便看到巫三娘端着酒壶倒酒来了,眼见着这“小两口”的样子,不由得笑开。   “苏家娘子这是害羞什么呢?都是一家人,既然你手上有伤不方便,当家的喂两口东西有什么害臊的?”   三娘的嗓门本来就大,这一嗓子下去,本来吃酒的几个村民不自觉都落了筷子看过来。   “咱们村上的人没那么多讲究,我家婆娘不舒坦的时候我也这么喂过她,小娘子不必不好意思。”   “就是,不过就是喂口饭,大家乡里乡亲的,哪能笑话你?”   其中巫善远家的媳妇更是站起来,咋呼道:“莫不是要我们转过去,娘子才肯吃?”一句话,说得大家伙都笑了。   沈衡“娇羞”地侧过脸,真的很想回一句:乡亲们,老娘真的不是矫情的人哪。但经这么一闹腾,她再端下去倒是真有些造作了。   苏月锦单手支着下巴,抱怨道:“阿衡,我的手都酸了。”言下之意就是:你要是不吃,我就不伺候了。   “吃。”沈衡内心流着宽面条泪,张嘴就咬了满嘴的鲜香。   苏小千岁没说什么,只是眼底闪过一丝笑意,又若无其事地夹了一片脆嫩的莲藕给她。   要说矜持这个东西,有的时候就像是天边的浮云,反正都被风吹走了,谁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飘回来。   于是,沈大小姐吃得胃口大开,不时还伸着白花花的包子手指挥道:“我想吃那盘红烧肉。”   他今日倒是格外好说话,面前的几盘菜,大部分都进了沈衡的肚子,他自己只是极偶尔地挑几块来吃。   “你也吃些。”肚子填饱了大半,沈小姐飘远的矜持终于记得回来了,她颇有几分羞涩地说。   不过话说回来,这位经常被伺候的主子爷喂起饭来倒是甚为娴熟。   像是回答她的疑问一般,他饮了一口杯子里的桃花酿后,颇为赞赏地说:“你比白圣轩好喂多了,不挑食。”   沈衡愣住了,虚心请教道:“不知那位是朝中哪位尊驾?”   听名讳不像皇家人,但能经千岁的手伺候的人,想来身份必不会太低。算起来,她也算是被伺候了,心里颇有些沾沾自喜。   苏月锦似乎奇怪于她突然用了“尊驾”这个词,十分怪异地看了她一眼,道:“白圣轩是我娘养的红眼雪貂,平日除了松肉,从不吃鲜蔬的。”就连他喂它也要颇费些周折。   合着他方才一直抱着一种喂养宠物的心态在喂自己呢?   沈大姑娘觉得头顶有点冒火,咱就单说一只雪貂,起了这么个有名有姓的名字,它知道是在叫它吗?   令她想不到的是,这位白圣轩不光知道这名字是它的,还很会差别对待。比如:刚见面的人要唤它白大人,半熟不熟的要叫它白小主,熟了之后才能叫它圣轩,或者轩轩。   沈衡第一次被它攻击也是因为初见时的那一声“阿白”,恼得小家伙直接翻脸,差点扑上去咬死她。   这自然是后话了。   宴席散了,柳梢上都洒满了一层月光。两人慢悠悠地踱步回去,倒是都没急着进屋,而是搬了桌椅,坐在檐下看了星星。   不知道是不是这里远离尘嚣,让这座山村连同黑夜都带了一份别处没有的静谧。若是可以,一辈子居住在这样的小山村好像也没什么不好。   沈衡看着远处青白的月光地,轻声道:“三娘说她身上穿的料子是冯思珍送的,我想着明日去问问。只是冯思珍一直不甚喜我,若是我回来的时候被揍了,看大夫的银子便从我欠你的钱里扣吧。”   他们早晚都是要离开的,她爹一直找不到她,也不知道是不是已经买了块长生牌位给供到祖宗祠堂里去了。   他闻言看了她一眼,甚是不解道:“她为什么要打你?”   沈衡差一点脱口而出“还不是因为你这‘祸水’”,话到嘴边又没那个胆子说,只得委婉地回了句:“冯姑娘一直欣赏你,所以她总是看我不惯,倒是她哥哥为人还算不错,每逢遇上,多少都会打上一声招呼。”   她这般说着,却是猛然悟了。   她未见得非要去讨好冯思珍啊,这事完全可以去问问冯家那位大哥。   他们两个人是亲兄妹,自然都是打一处来的,冯思珍知道的事情,她哥哥必然也是知道的。   沈衡用手指卷了卷垂下的发丝:“要不我牺牲一下姿色,跟她哥套套近乎吧。”她那样子仔细看上去还颇有几分得意。   苏小千岁本来在神游太虚,闻言良久方回道:“你方才说,什么色?”   “姿——色!”她自问没有什么才华,但长相还算是说得过去的。   她看见苏月锦笑了,一副挺包容的样子,抿唇之间,是较为体谅一个病人的大度。   沈衡整张脸都拉下来了。   苏小千岁将头歪在自己的臂弯上,漫不经心地说:“抬起头来,我瞧瞧。”   沈大小姐已经懒得与之计较这偶尔登徒子一般的恶习了,破罐子破摔地龇牙,回给他一个张牙舞爪的笑容:“我本来就不丑。”却换来他轻声闷笑:“嗯,不丑。”   那一声轻哼略带了些沙哑和若有若无的慵懒,听在沈衡耳朵里,更有些戏谑的味道。   长成他那样,哪里还看得出更好看的?   沈衡自我安慰得通透了,转脸去拆手上的白布。捂了整整一个下午,估计再闷下去都该长出蘑菇来了。   “要不要我帮忙?”他略往前凑了凑。   沈衡本想说“那你便帮吧”,刚一抬头便对上那双如水般清澈的眸子。   他今日饮了些酒,呼吸之间还伴着淡淡的酒香。   她不自觉地退后了一点:“我……我自己可以。”生怕他听到自己骤然加快的心跳声。   苏月锦却恍若未闻,直接伸过手来帮她解。   两人坐得很近,近到他被风挑起的发丝都同她的缠到了一处。   剪不断,又理不清。   次日清晨,沈衡起了个大早,虽没打扮得花枝招展地出门,倒确实在家中好生打扮了一下。   苏小千岁一直坐在一旁看着,直到她出门的时候才慢悠悠地来了一句:“阿衡,你这算是去偷情吗?”眼神还颇有几分幽怨。   沈衡听后险些一头撞死在自家门口,表情僵硬地看着他道:“偷……偷情有白天去的吗?”话刚说完便觉出不对了。   她一个未嫁的姑娘,就算同男子相会也不算……这不是变相承认自己同苏月锦是夫妻了吗?   她面上一片酡红,苏小王爷却是极为受用,心情甚好地摆手道:“回来的时候记得去三娘家拿饭。”   沈衡点头,几乎下意识地落荒而逃。   冯思珍的大哥是个极为老实的人,因为腿有顽疾,所以在旁人务农的时候只能在院中晒晒苞谷。   沈衡特意选在冯思珍不在的时候过来,一面低头帮着冯家大哥,一面套话。   他告诉沈衡,他们兄妹二人确是从外面进来的,父母早亡,没什么好营生,自己的腿又瘸了,便没想过再离开这里。   他还对她说,村里的人都是极其友善的,住在这里反倒比外面要舒心得多。   沈衡点头称是,又套了好一会子话,杂七杂八地问着,倒是真让她知道了大致的方向。   她心知自己不能再跟苏月锦在这里耗下去了,当晚便拉着他去了后山。   冯喻林说的那个地方是处灌木丛生的树林,盘根错节的老树枯枝同杂草相连,看上去甚是荒凉。   沈衡之前在采药的时候从这处地方走过,只是当时走得太过匆忙,又因外面绿荫极为密实,所以并未注意。   此时正值深秋,虽说也是落叶遍地之时,但这里的叶子却干枯得恍若隆冬,颇为诡异。   她捡起一片树叶轻捻了一下,刚想对走在前面的苏月锦说“这叶子怎的这样奇怪”,便觉着鼻间有一股香气袭来。   那香味真的是极淡的,像是供奉在桌案上的香火的味道,却一纵即逝得那样诡异。   她下意识地屏息,想用手去捂住口鼻,却还是迟了一步。   眼见着面前的场景变得模糊,枯萎的藤蔓却突然像长了脚一般迅速滋长,深埋在土中的树干腾地拔起丈高,疯了一样朝她席卷而来。   她根本来不及思考,本能地抽出腰间的长剑格挡,但那树枝就好似石头做的一般,怎么也砍不断。古藤抽在身上,钻心一般疼痛,竟然比刀剑还要锐利三分。   她心底觉得异常烦躁,连带出剑的动作都比往日杂乱了很多。   四周灰蒙蒙的一片,她找不到苏月锦,只得一路躲闪着朝后退。   “向北面跑。”脑中突然响起一道声音,她不知道那是谁,但是直觉那是可信的。   脚下一个急转,她看到密林北面有一点光亮。   是那里!   枯枝、树藤,整个丛林之中都弥漫着一种古老的腐朽气味。沈衡从未有过这样的境遇,只能顺着心里的声音朝着那道白光疾奔,眼见着就要踩到那亮光里面的时候,身子却突然被一股外力拦腰阻挡住。   拼命挣扎间,她听到苏月锦轻声地安抚道:“阿衡,是我。”   似兰似麝的清香那样熟悉,她焦急地拉着他,道:“快跟我走。”再晚后面的树藤便要追上来了。   他却没有动,而是自袖中掏出一根六叶绿草,缓缓点燃。这东西是用来醒神的,他身上多少会备着一些。   混沌的神志逐渐清明,沈衡怔怔地看着眼前的场景,背后哪里还有什么粗壮的树藤,分明跟他们来时一样。那老树深埋在土里,没有半点挪动过的迹象,身上被树藤抽过的地方也无半分伤口,甚至连衣裳也只是因着刚才那通疾驰而凌乱了些许。   她再看向那道白光处,整个人不由得吓出了一身冷汗。   那里竟然是一处断崖!而她的半只脚已经踩到了崖边,要不是苏月锦及时拉住她,只怕她就要摔下去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她震惊地看向他。莫不是这丛林中有什么妖物不成?   “是藤藻。”   他轻抚她的脊背,指着不远处的几捧落叶,道:“这是一种很古老的香料,即便不在炉中燃烧,一样会散发香气,闻到的人会莫名焦躁,进而产生幻觉。藤条指引的地方香味最盛,所以你会不自觉地朝那个方向跑。”   沈衡看着悬崖边上大堆的枯叶,叶面齐整,方方正正地摆放在那里,显然是有人故意放置在那儿的!   如果推论不错,悬崖的另一头,一定就是出口。   “你方才不是也闻了吗?”为什么只有她产生了幻觉?   他顺手摘下几片叶子捻了捻,道:“我不怕这个,大约是幼时在敏贵妃那儿闻得多了。”不光是这些香料,连带一些带毒的草,只要他吃得不多,都是没事的。   他说得很是随意,沈衡听后却半晌才回过神来。   他说的这件事情,当年几乎惊动了整个庆元朝。   皇后娘娘身子不好,生下苏王爷之后便缠绵病榻。圣上怜惜娘娘,亲自带着她去奉芜山拜访神医。   只是苏月锦当时刚满周岁,实在不便上路,便被交给了娘娘本家的姐妹魏敏照顾。   敏妃擅用香料,性子一直都温温和和的,谁承想她会为了保住自己儿子的地位而对另一个孩子下手。殿中的熏香都是动了手脚的,等到被人发现的时候,苏月锦已经奄奄一息了,虽说最后捡回了一条性命,身子底子却大不如前。   他的内息一直若有若无,又无法运行轻功的症结就是出在这里。   后宫纷乱,天家的孩子,生来就是不易的。   沈衡说:“你且等等,我飞过去将吊桥用绳子绑好。”   每个人生来的路就是不同的,她不是悲天悯人,只走好眼前的路便好了。   两崖之间的间距不大,悬崖的另一头还挂着破旧的吊桥,只是接口处被斧头砍断了,想来必定是冯家兄妹误入博古村之后,让博古村的人有了戒备,因此直接断了这吊桥。   苏月锦抬头看了一会儿,十分坦然道:“不用那么麻烦,你直接抱着我飞过去就可以了。”   您已经将节操置之度外,能不能别将男女大防也看得那般淡然?沈衡面上僵了僵,妄图唤醒他为数不多的自觉:“您就没看出来,其实我是个女的吗?”   苏小千岁十分认真地看着她,道:“阿衡,这个光用看的,是很难分辨出来的。”   这个登徒子!   “看不惯你,又弄不死你”这句话本子上的经典名言就是她现在内心最真实的写照。   她深吸一口气,道:“虽然我的轻功还说得过去,但我到底没这样试过,还是将吊桥接上吧。”   她还是担心会有闪失,那东西虽然看着有些年头了,中间串联的却是铁索。苏月锦不会轻功,但飞花踏叶的本事极好,借力踏过去是最好的方法。   然而苏小千岁却不甚赞同这个想法,他指着她的腕间道:“你不是有根上吊绳吗?把它缠在对面的古树上,跃起时手下也好用力。”这才是万无一失的做法。   沈衡听后整张脸都黑透了,到底要让她强调多少次?   “这东西叫千色白绫!”   自从她上次采药的时候被他看见自己拿它勒死一只野猪之后,他就一直称它为上吊绳,完全忘记了她这种逼不得已的行为到底是因为谁说了一句“好想吃酱肘子啊”的结果。   晃动着手中雪白的绸缎,她一字一句地道:“它是用十二根金蚕线和三十九根抽丝的纤藤所制,利可封喉,柔可轻舞,不比你宫里的瓷瓶便宜。”   她买的时候可是下了血本的好吗,好吗?!   “嗯。”他漫不经心地点头,“拴过去吧。”他爹库房里给人上吊用的就是这东西。   他居然用了“拴”这个字!   沈大小姐粉拳紧握,但也知道争执不会改变结果,便只能愤愤地一甩袖腕,脱手的白绫如灵蛇一般,迅速在对面的树藤上绑了一个死结。   她用手试了试,讪讪地伸出半条胳膊:“等下你要抱紧些。”摔死皇子这份重罪可比弄丢圣祖灵石的罪责大多了。   沈衡的身体突然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异样的契合让两人都有些手足无措。   虽然他们在这之前也有过拥抱,但那时情况危急,他们根本顾不上其他,如现在这般贴近,终是太过亲密了。   沈衡抿了抿嘴,很担心会让他听到自己骤然加快的心跳声,却感觉他的内息也不如往日平和。   淡淡的冷香充斥在鼻间,她稍稍歪了歪头,意外地发现那张脸上一闪即逝的酡红。   原来,他也会紧张。   纵身跃起,两人的身影恍若在云间踏过划过的青虹,利落恣意。   诚如沈大小姐所言,这条上吊……呃,千色白绫的韧性确实极好,他们几乎没费什么力气便稳稳站到了对面。只是脚尖才刚落地,他们便看见对面崖边亮起数根火把。   举着锄刀纷纷而至的村民,在看见眼前的场景之后都显得有些惊慌。   颤颤巍巍的村长这次是被人背过来的,一面用手捂着口鼻,一面喘息。   隔着一道深深的悬壁,他们两两对视,一时之间竟然都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沈衡知道这里的人都是善良的,即便布置这藤藻也只是为了保留一份净土。   看着对面的村民,她郑重敛衽施了一礼。她和苏月锦的命是他们救的,她真心感激这段时间他们无微不至的照顾。   停顿良久,她只轻声说了三个字:“请放心。”没有过多的言语,却是对他们最好的承诺。   她看见巫三娘笑了,憨厚的村民们傻傻地看着她,最终都选择相信他们。人已经到了出口,即便担心,他们也只能选择信任。   自山中出来之后,沈衡偷偷看了一眼苏月锦的神色,略有些踟蹰地开口:“你打算,如何处理?”   藤藻带毒,且不容易生长,不懂香料的人极容易弄巧成拙伤到自己。博古村会出现这样排列整齐的藤藻林不是巧合,而是被人悉心照管的结果。   “当年那名给敏妃提供香料的宫人,名唤巫善。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村中的巫家人就是他的子孙吧。”   她爹说,这人在事发的前一夜便消失了,圣上为此震怒许久,想来他就是那时带着一家老小逃到了这里。   谋害皇嗣是重罪,他虽说不是主谋,但到底还是做了敏妃的爪牙。   沈衡看着苏月锦,轻声道:“就算他还活着,也已经是迟暮之年的人了。都说罪不过三代,博古村的人……”   “那日救治我的老人便是巫善。”苏月锦见到过他衣角内里的补丁,是二十年前宫里所用的料子。   竟然是他!沈衡愕然。   可能连巫善自己也不会想到,他意图谋害的孩子居然会在二十年后被他所救。   因果轮回,这样意外的相遇,或许是老天爷给他的另一种赎罪的机会吧。   “你在紧张什么?”苏月锦转脸看着她,眼底一片温润。   “我……”   他微笑,抬手蓄起掌风,震落山间的碎石,大大小小的岩石迅速封住了通往村内唯一的小道。   现在,没人能进去了。   “春来遍是桃花水,不辨仙源何处寻。既是世外之所,便莫再让旁人打扰了。”   这样的结果,也是给博古村的人最好的归宿了吧。   两人心里都明白,博古村避世而居,出口定然极其偏僻,顺着羊肠小道而出,真可谓正儿八经的荒山野岭。即便他们做好了长途跋涉的准备,也实在没想到这一走,竟然就是整整七天。   在这期间,沈大小姐的“上吊绳”在捕食野味的过程中再次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虽然她烤制的食物口味依旧不佳,但饿到双眼发晕、饥肠辘辘的时候,他们也实在没什么好挑剔的。   幕天席地地过了几天,终于看到官道的那一瞬,两人都有一种见到亲娘的错觉。   苏小王爷拿着帕子擦了擦脸,觉得好歹也要维持一下形象,希望进城的时候别吓坏了自己人。   沈衡在一旁不咸不淡地说:“王爷,擦了也不容易被认出来。”   两人的衣服已经看不出什么颜色,虽不算蓬头垢面,但也好不到哪里去。昨天在山洞里躲雨时,她看着他被风吹乱的长发还在想,他这副模样,就算回了上京端个碗在天桥要饭,估计都没几个人能认出来。   风吹日晒的石头都难免痕迹斑斑,何况是跋山涉水了这么久的两个人。   苏月锦抬手替她轰了轰头顶的苍蝇,十分诚恳地道:“你这样子,更不好认。”   沈大小姐龇牙,直接揉乱了他一头长发。   正玩闹间,突然听到官道上传来急促的马蹄声,扬起的尘沙铺天盖地地袭来,恍若一场沙尘暴。   沈衡踮脚望了望,竟然是皇家禁卫军!   为首的蓝衣朝官一脸焦急地在同一位近侍公公说话,正是沈括和胖胖的桂圆公公。   沈衡拉了一把苏小千岁,激动道:“快往前面站站,是我爹他们。”   可事实证明,站还是不站,结局都是一样的。   因为大部队经过他们身边的时候,没有任何一个人有闲情去注意两个灰头土脸的“百姓”。   大部队路过他们身边的时候,她感觉到沈括的视线在她面上停顿了一下,而后颇为不悦地叹息:“怎的年纪轻轻的也做乞丐?实在懒惰。”   她几乎下意识地挥手,高声喊道:“爹,你看清楚,我是沈衡啊。”奈何马蹄声实在太大,她除了收获了一嗓子眼的泥沙,半点关注的眼神也没有得到。   苏月锦上前拉了拉她,指着扬长而去的队伍道:“走远了。”   她知道走远了!要不是她饿了大半天,实在提不起力气,早就飞上去扯她爹脸上的褶子了。   “桂圆公公不是你的近侍吗?怎的连自己的主子都不认得了?”太不靠谱了吧?好歹也伺候了他有些年头了,这样的眼力都没有。   苏小千岁深思了一会儿,认真地说:“方才那个,是沈括吧?”   这下谁也不用笑话谁了,沈衡都已经沦落到她亲爹都不认识她了,还有什么好争辩的。   目送着官道上最后一抹尘埃,两人唯一的选择也只能是自食其力。   只是这次沈大小姐学乖了,从裙角上撕下两条破布绑在手上,为的就是再有人骑马过来的时候能显眼一些。   可悲的是,上天总是将机会留给没有准备的人,除了那一路焦急赶路的队伍,他们再也没遇上任何“熟人”。   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他们走到了城门口。   庄严的石狮子脚踏红球的样子,让沈衡几乎将它当成神兽一般顶礼膜拜。   看着紧紧关闭的城门,她对着城上的侍卫喊道:“快些将门打开,王爷回来了。”   巡逻的小哥看着年纪轻轻的,耳朵却不太好的样子,她连续喊了数遍,他才吊儿郎当地朝下看了一眼。   “嚷嚷什么呢?王爷下令不让开城,要饭上别的地方要去,没人有那闲工夫听你瞎扯。”   你这么厉害,你们主子知道吗?   沈衡深吸一口气,缓缓开口道:“我说的是,王爷现下就在城外,你将城门打开,让我们进去。”   “王爷?”侍卫小哥大笑道,“王爷在哪儿呢?你让我瞧瞧。”他倒是当真弯下身瞅了瞅,一身青底蓝纹的官服。   原来是禹城县衙里的人。   沈衡有气无力地指了指苏月锦:“你没见识我不怪罪你,可提前说好,乱说话是要受罪的。”她的话音刚落,就听到对方旁若无人地大笑道:“土里土气的乡下人,还跟老子提见识。”   目光在苏月锦身上扫了一眼之后,他张狂道:“你说你旁边那个乞丐是王爷,你莫不是疯了不成?先不说他老人家只是出城走走,就是真自己回来的也断不会穿成这副模样。”当他是傻的吗?那一身长衫分明是件不值钱的布衣,有哪个王爷会穿成这样出门的?   他说这话的时候,苏小王爷正蹲在地上,专心看着蚂蚁搬家,闻言不由得自我打量了一番,觉得他分析得还真有那么几分道理。   苏小王爷出门的时候,向来穿得体面。   沈衡却几乎被气得吐血。   她七天都未吃过一餐好饭了,风餐露宿了这么久,好不容易回来了,竟然让这看门狗嘲笑了半晌。   她随手捡起一块石头扔过去,正中对方的头顶。   “瞎了你的狗眼,快些将城门打开,不然别怪我不客气。”但凡再有一点精神,她都想要飞上去揍他了。   城楼上的人被砸了头,当场就鼓起了一个青包。   闻声而至的官兵齐刷刷地跑来,怒斥道:“哪里来的山野村妇,活腻歪了不成?”   谁活腻歪了还不知道呢,沈大小姐手握在剑柄上:“不服就下来。”来一个她砍一个。   沈衡个子不高,站在那里却是气势十足,本来吵嚷得甚是嚣张的侍卫反倒因着她这样子有些退缩。都是插科打诨混差事的人,真正遇上会功夫的,跑得比谁都快。   “哪儿来的回哪儿去,爷们没时间跟你耗。”   他们不想招惹是非,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县太爷平日都是这么教的。   这些人到底当的是什么差?!   沈衡眼见着这些人说完就要走,不由得怒道:“你们不认识,叫认识的人过来。顾侯爷在不在城内?让他过来。”   苏月锦平日不爱抛头露脸,就连禹城的县令都不曾见过他,要说熟悉他的,莫过于顾允之了。   不想,对方也不知道是怎么合计的,面面相觑之后,竟然张狂道:“尽提些大人物吓唬我们呢?我告诉你,宫里来的人都出去了,你就是进了城也见不着。我们不管上面的事,少跟我们扯这些。”   沈衡最近时运不济,不想今日竟然背成这样。看着完全不顾他们,在城楼上高声谈笑的众人,她只觉得从未这般气恼过,正合计着要不要冲上去的时候,觉得袖口被轻轻拽了一下。   苏小千岁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坐到了地上,一面用手托着下巴,一面问她:“泼妇骂街你会吗?”   “啊?”   泼妇骂街这种事,其实是一种动作与语言交织,问候祖宗与反问候之间的一种强烈碰撞。   动作必须干净利落,单手掐腰,上身前倾,以确保丹田之气能顺利运行三十六周天,叫骂出来的声音才会铿锵有力。说出来的语句一定要通顺流畅,诙谐风趣,让听者为之动容,闻者为之振奋。   当然,这一点因人而异,不同程度的问候方式,总会带来不同程度的效果。   沈衡作为“半路出家的泼妇”,在动作要领上就落了下成。好在沈大小姐自幼习武,丹田之气还是甚为充足的。就见她双手叉腰,带着势如破竹之势吼道:“杀千刀的张青贤,你们家祖坟得冒多大的青烟能才能让你坐上这不办实事的位置?老百姓饿肚子、嚼草根的时候,你连眼皮都不抬一下,如何配做一方知县?”   “你出行便是四人抬轿,三人打扇,剥削来的银子就花得这般心安理得?举头三尺有神明,你被雷劈的那天,我保证禹城的老老少少都排着队往你身上撒辣椒面。”   城内的百姓或许不知道上京的朝官姓甚名谁,王爷的名讳如何称呼,对县令张青贤的名字却是再熟悉不过的,耳听着那一声声叫骂越来越高,不由得都凑到城门口观望。   隔着一道朱漆大门,沈衡看不到里面的情形,但大大小小的议论声却透过门缝传入耳际。   “外头那姑娘骂得可真带劲,听着爽快。”   “可不是吗?那张扒皮一辈子没做过好事,如今让人这一通数落,我倒是第一次听见。”   “当真好胆识。”   城楼上的一干侍卫一见这情景,一时也不知该如何处理。他们从来没碰上过这样的事,在禹城,张青贤就是整座城池的天,即便老百姓怨声载道多年,也没人敢这么口无遮拦地骂出来。   抓吧,人家是个练家子,万一要是一个不顺心把他们给砍伤了,多划不来。   不抓吧,难道由着她这么骂下去?万一宫里的人这个时候回来撞见了,可想而知会带来多大的影响。   几个人围在一起商量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决定先将外面的两个人抓进来。左右就是个女子和一个文弱书生,他们二十来号人,还制服不了吗?这般想着,他们已经扛着长枪下来了。   城门打开的瞬间,沈衡手里的长剑就已经出鞘了,剑光轻闪,直接架到一个侍卫的脖子上。   “终于肯下来了?”她喊得嗓子都冒烟了。   那侍卫一看就是个没见过世面的,还未待沈衡说什么,已经哆哆嗦嗦地对身后的弟兄道:“放下兵器,别乱来。”   这也变得太快了吧?   沈衡挑着眉梢,睨了他一眼,不由得将剑尖又凑近了几分,很满意对方的“花容失色”。   一旁的苏小王爷显然比她“有礼”得多,认真地走过来问人家:“你是不是要抓我们?”   “没有,小的哪敢抓您啊?小的就是……就是下来跟你们打个招呼。”那一把长剑锋利得很,他方才稍微挪动一点就被划破了皮,哪里还敢想抓不抓的事情?   然而这个答案却令苏小王爷不甚满意的样子。   “为何不抓?”辱骂朝廷命官不是大罪吗?莫不是骂得还不够难听?   被“绑架”的小侍卫都快哭了,哭丧着脸道:“您这个不算骂,口头上的东西,我们权当玩笑,说两句便算是过了。”   这是放了个台阶摆在那儿等着人去踩,但是苏小千岁压根没下脚的意思。   他说:“这不是玩笑话。”   侍卫小哥只觉这一辈子都不会再碰上这样骇人听闻的事了,一面抖着双腿,一面看向放下兵器的众人,道:“您这话里的意思,是逼着我抓你们吗?” 第六章   牢房走一圈   禹城大牢内。   光秃秃的墙壁,腐朽的圆木围栏,再加上一条粗壮的铁索。   沈衡直到坐在牢里的稻草堆上都没想明白,怎么好端端地进个城,就进到这里来了?   她到现在都还记得,那吓得走路都颤颤巍巍的小哥将他们请进牢里时异常呆傻的眼神。   毕竟,抓人进来这种事他做得就已经很不熟练了,再碰上这么一个上赶子坐牢的,哪里还受得起这样的惊吓?   吃着碗里丰盛的牢饭,她转脸看向一旁的苏月锦:“我们来这里是有什么事情要查吗?”   就算宫里的人还未回来,他们也没必要在这里等。莫不是这张青贤还有什么通天的本事,非要他亲自跑这一趟?   “难道这里是他藏银子的地方?”   她四下打量了一番。   每个贪官敛财的手段都是不同的,守财的本质却惊人地一致。刚到驿馆的时候,她同沈括去张县令府上吃过一顿饭,那一套宅子,恨不得每片瓦上都打上一块“补丁”,简陋得还不如一所民居。   当时她还在想,难得他爹能找到一个清廉的知己,哪里知晓,那户破旧的院子本就是用来招待上京朝官的摆设,根本不是他真正的居所。   小二说,这人将钱看得极重,分毫必究。   张青贤要是被扒了这身官服,只怕以他那守财奴的性子,宁可让银子跟着自己入土,也断不会轻易拿出来。   苏月锦执意要来牢里,应该就是冲着这件事情来的吧。   “你确定会在这里吗?”她敲击着地上的砖石,侧耳听了听声音。没有啊,如果底下真藏了东西,砖石不会这样结实的。   苏小千岁一直盘腿坐在不远处看着她,直到她折腾够了,满头大汗地坐回来时,才慢条斯理地道:“我就是饿了,来吃个饭。”   她怎的想得这般复杂呢?这世间哪有那么多机关暗道?张青贤就是吃光一整棵核桃树,也没这样的脑子。从他手里拿银子,根本用不着这么麻烦。   沈衡表情僵硬地看向他,完全不敢相信他让她在城门下吼了大半天,为的就是逼着这些官差将他们带回牢里——吃饭!   “那你为什么非要找南面带窗户的牢房住?”她还是不肯相信自己被耍了的事实,这难道不说明这牢房同别的牢房是不同的吗?   苏月锦揉了揉有些困倦的眼睛,道:“南面有光,牢房里不会太潮,多垫些稻草睡起来会更舒服。”   他是真的有些累了,说完之后懒懒地躺倒在稻草上:“阿衡,睡了。”   天知道沈衡现在多想冲过去将这人拉起来,可是看着那眼底的青黑,最终还是忍住了。   多日跋涉,他的身体……   她深吸一口气,从怀里掏出帕子盖到他的脸上。   她现在,真心不想看见这个人!   县太爷公开审案本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只不过这事发生在禹城,那就是连五岁孩童都要惊讶三分的事情。因为这位所谓的青天大老爷,除却上任时稀里糊涂地处理过两件迷糊案子以外,整整三年都不曾做过什么实事了。   鸣冤鼓上的灰尘落得如手指般厚,而这场突如其来的公审也让沉寂了多年的禹城再次沸腾了起来。   “你们听说了吗?张扒皮要审案了。”一名拎着果篮的少年人一边招呼着生意,一边对身边的人说。   “审案?”一旁的老者冷哼道,“这又是坑了哪家的银子,打算往人家脑袋上扣屎盆子呢?”   这样的事张青贤过去没少干,只是都不会摆在明面上,大多是直接给人安个罪名,然后撵出城去。   “这次这个不一样。”小哥凑到老者身旁耳语,“这次审的是上次在城门外把张青贤骂得狗血淋头的那两个年轻人。”   老者愕然:“这得去看看。”   都说公堂是庄重而严肃的地方,因为它不仅象征着朝廷的威望,更是一种公理正义的存在。   然而,当沈衡同苏月锦走进来之后,看到的就是两排没精打采的衙役,以及打着哈欠的县太爷,围在门口的百姓看上去都比他们精神。   高高悬挂的匾额上面御赐的“清正廉明”几个大字,不得不说是一种最大的讽刺。   “堂下何人?为何见了本官不跪?”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角的眼屎还糊在上面,一派高高在上的安逸。   沈衡闻言倒是笑了,十分欢喜地问他:“您这话是跟谁说的?”她自然是很乐意在他脑袋上再扣一个“大不敬”的帽子的。   “当然是跟你们俩了!”张青贤挺直了腰杆,道,“公然藐视朝堂,昨天还敢辱骂本官,你们长了几个胆子?”   他听说这事的时候气得不行,趁着上京那几位还没回来,一定要正正自己的“威名”。   京官家眷虽没有品级,但在这样的七品县令面前,拱一拱手算是高看他了。沈衡没觉得这人有什么值得高看的地方,便点了点头。   而苏王爷压根没看他,径直走到一旁,抽了把椅子坐了下来。   张青贤官做得不怎么样,但好歹在禹城横行了二十余年,见此情景将惊堂木拍得山响。   “哪里来的刁民?好大的胆子!给我拿下,拿下!”   拿下?谁去拿?   站在里面的衙役许多都是见识过沈衡的功夫的,脖子上到现在还有股子凉意,谁敢招惹那姑奶奶,一时你推我搡的,竟然都不愿意先动手。   张青贤看后气得两撇小胡子都抖歪了,指着那一堆人吼道:“还不快去?!”   前段时间,上京的人抓了张五,他心里就一直战战兢兢的。他私下里干的那些勾当,多数城里人都是知晓的,他一直都想找个机会杀鸡儆猴,为的就是让城里的百姓认清楚,谁才是这禹城真正的土皇帝,赶巧碰上昨日这事,当然要好生做一做文章。   “还愣着干什么?你们二十几个衙役都是吃白饭的吗?给我打!”连个“刁民”都收拾不了,他以后在禹城还怎么混?   官差们得了命令,就算不愿也得硬着头皮上前比画,刀尖乱舞着,就是不敢凑得太近。   沈衡瞧着在她面前像耍猴似的跳来跳去的某个衙役,直接甩出水色白绫,将他丢出门去了。   看着多闹心。   衙役们眼见着外头那个摔得牙都掉了,心下都凉了半截,哪里还敢再往沈衡那边去,都将目标转到了默默坐在一旁的苏月锦身上。   彼时,苏小千岁正在研究手里的毒药瓶,看到他们凑过来也是一怔。   他瓶子上的标签不知弄到哪里去了,正分不清楚哪个是哪个呢,袍袖一挥,随手便撒出去大半。   他挨个端详着他们乌黑发青的脸,点头道:“原是来五虚散。”不会致命,但会让人浑身瘫软。   他念叨完,转身找师爷“借笔”做标记去了。   张青贤坐在堂上,脸色不比中毒的手下好看多少,这到底是在哪儿找来的两个活祖宗?别说用他们震慑百姓了,就连他自己都快吓得尿裤子了。   一旁跟他熟识的衙役走上前去,小声道:“大人,这两个都是练家子,要不咱们随便审审,赶紧将人给放了吧?”   张青贤瞪着眼珠子推他:“怎么不早说?!”害得他只当是哪个市井无赖,还巴巴地喊了百姓来看公审,现下这不是明摆着出丑吗?正了正歪掉的乌纱帽,他嬉皮笑脸地说:“两位,站着回话吧,站着回话。当然,坐着也行。”   “本官方才自省了一下,觉得的二位所犯的事情也没那么严重。虽说你们骂了本官几句,但是你们所提的意见是很中肯的,作为一方知县,本官原该多听听百姓的声音。对于你们的行为,本官就不多做追究了,就……就这么散了吧。”   脸面值多少钱,张青贤从来都是不知道的,反正没自己的性命重要。   他待在禹城这么多年,奉行的就是“中庸”二字,遇上横的,他便软一软;碰上软的,他便敲一敲,滚刀肉都没他会审时度势。   中肯吗?沈衡向来欣赏这样的“豪杰”,不由得笑道:“都说祸害遗千年,我一直都不太相信,原是这里面还有个能屈能伸的门道。张大人甘愿效仿神龟,做这缩头缩尾的典范,当真让人钦佩。要是背上再背个壳子,定然是能长命百岁的。”一席话,说得周围的百姓全笑了。   张青贤强撑着面子接话:“既然事情都说明白了,两位便请回吧,本官还有许多公务要处理,退堂。”说着,脚底抹油便要溜,奈何足下一麻,却是不知为何,突然动弹不得了。   “我们的事说明白了,便来说说你的吧。”苏月锦一面摆弄着手里的瓶子,一面慢悠悠地道,“北靖十三年春,朝中下旨减免赋税,给无田可耕的百姓每家补助三两银子。禹城贫瘠,又逢水灾,朝廷拨到你手里的银子高达一千七百万两,城中百姓所得的却不足半两。我且问你,这银子是去了哪里?”   “北靖二十年,朝廷因平复陕南叛乱,需要军需。各州知府县城皆捐银千两,何故你禹城只上报百两,私下里收的却万两有余?”   “二当家张五在逃,当时是你受命围剿的,缘何三年之后还会好端端地出现在城内?”   苏小千岁说完,淡淡地扫了他一眼:“你这欺上瞒下的本事,当真是上京不少朝官都望尘莫及的。”   未来禹城之前,苏月锦便命人调查过张青贤。只是这人在禹城的根基扎得很深,他勾结黑市的张五,一面掩盖他们见不得人的勾当,一面威逼百姓使其不敢妄言。苏月锦后来了解的,也是沈小二告诉他的。   张青贤听后整个人都蒙了,他如何会知晓得这么详尽?   “你到底是谁?”   苏月锦闻言歪了歪头,道:“我不耐烦告诉你。”   张青贤站在原处,几欲吐出一大口鲜血。   在场的百姓本就对他怨恨已久,再乍闻被他诓了这么多年的银子,有几个胆大的直接就骂出了声:“狗官,还我们血汗钱。”   “那年水灾,我娘病得没钱看病,拖了五日,还是含恨去了,原是被你这黑心畜生扣了这银子。那是救命的钱啊!你还我娘的命来!”   “对!还命来!”   张五倒台了,大家虽然不知道面前这位公子是做什么的,但心里总觉得多了些了然,几声呼喊下去之后,其余的人也都振奋起来。   这里面的百姓,多是做些烧窑、砍柴的营生,一身大力哪里是几名衙役就能拦得住的,眼见着就要冲进来,突然被疾步冲进来的禁卫军死死拦住。   一名身穿黑袍蓝锦的带刀参将肃穆上前,厉声斥责道:“这是闹腾什么呢?”他刚从城外回来,还没到行宫便听到这巨大的吵嚷声。   张青贤一看到那进门的官爷就愣住了,指着苏月锦,大声嚷道:“大人可来了,这两人是张五的余党,特意跑来捣乱的。下官拿他们不住,还请大人帮忙拿下这刁民。”   张五的余党?带刀的参将神色一凛,转身就要吩咐手下抓人。只是看到稳坐在椅子上的男子之后又顿了一下。   这人怎的这样眼熟?   他握着刀柄,不由得又凑近了一步,待到看清之后,整个人都如遭雷击,回手就是一巴掌打在张青贤的后脑勺上:“没长眼睛的混账东西,那是我们千岁爷!当真是瞎了你的狗眼了!”   他说完,慌忙跪在地上,抱拳道:“禁卫军参将赵志勇叩见端王殿下,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   一行禁卫军见此情景也纷纷抱拳跪地,山呼千岁。   苏月锦点头道:“都起吧。”他不欢喜旁人跪他。   瞧着一旁的赵志勇,他饶有兴致地问:“我是不是见过你?”   参将大哥嘴角都抽搐了,眼泪汪汪地道:“王爷,上次您‘贿赂’下官的那三百两银子,下官真的分毫未动。”   他也是“命好”,走到哪儿都能遇上这位主子爷,上次是坟岗,这次是公堂,谁知道下次这位爷会不会从棺材板里爬出来!   外头的人都快急疯了,这小祖宗却是到哪儿都能坐得稳稳当当的。哪个王爷能穿成这样出来?   同样震惊的又何止他一人?张青贤整个人都瘫软在地上。   面前的这位居然就是端王爷?!正宫皇后的嫡子,圣上最宠爱的三殿下!光是一个大不敬的罪名便足够他抄家的了,自己居然还想治他的罪?!   张青贤连滚带爬地抱住苏月锦的大腿,大哭道:“王爷开恩啊,罪臣实在不知您的身份,才犯了这样大的过错,求王爷给罪臣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吧。”   苏月锦低头看着他,只觉那眼泪都能将他的靴子洗刷干净了。   苏月锦看着他,一脸温和地道:“补过,也不是不可,不过是‘取之于民,还之于民’几个字。你聪慧,定然懂我的意思。”   懂,他当然懂。这是要他将贪污的银子交出来的意思,但是——   “王爷可是不杀罪臣了?”   苏月锦皱眉道:“那要看你的银子够不够养活这一城的百姓。”   “够,当然够。”张青贤哆哆嗦嗦地交出一把钥匙,“银子都藏在碧水峰宛的后山,拨开竹林便看到了。”   碧水峰宛?沈衡笑了,那旁边就开着一家棺材铺,这位张大人果然会找地方。   苏月锦将钥匙递给赵参将,却是缓缓站起身,走到了堂前。   围观的百姓都傻傻地看着这位庆元朝最年轻的王爷,听到他甚是温和地说:“朝廷有错,未能及时发现这等鱼肉乡民的贪官。泱泱大国,终是有始料未及的地方。这些年,苦了你们了。”   “一方知县既然不能如父母一般爱护百姓,便让他当儿子孝顺你们吧。查抄出来的银子,按人头算,每人一份。我另外再拨三十万两银子出来,重修护城堤坝。以后,你们可以安心过日子了。”   “至于这位张县令,明日菜市口游街,午时处斩。”   刮着老百姓血肉过活的人,根本不配拥有赎罪的机会。那些生生饿死的孤魂,谁又给过他们机会呢?   沈衡从未见过老百姓如此诚心地叩拜,每个人眼中都含着泪水。那一句“苦了你们了”,道尽了他们这些年的心酸,还有什么样的语言比这更实在呢?   烂泥一般的张青贤在听到自己要被斩首的消息之后不由得叫喊道:“王爷怎可食言?方才您不是应了罪臣不死的吗?”如果不是想留下一条命,他怎么会将存放银子的位置说出来?   苏月锦无辜地看着他,道:“我说过吗?”   他只是说,想看看他的银子够不够养活大家,仅此而已。   张青贤被斩首了。行刑当日,不少百姓都拿着烂菜叶来送他最后一程。   沈衡站在不远处看着这一幕,觉得人这一辈子,即便不能让所有人都拱手称赞,却也万万做不得这千夫所指的罪人。   一朝身死,遗留在后世的丑陋名声却是要由子孙们来背负,那搜刮而来的几年安逸又能算得上什么呢?   张青贤新纳的小妾哭得快要断气了,却并非因着他的离世,而是心痛于自己过往的荣华富贵即将随着那颗头颅的坠地而回归到原点。   总有人,将浮华看得比良心还要重要。   沈衡摇着头叹息:“好歹正房哭的时候还加了两声‘杀千刀的张青贤’呢,她哭时却是张口闭口都是银子。可见人临死的时候,还是‘糟糠’比‘美妾’更靠谱啊。”   “你倒是什么事情都能琢磨出些门道来。”耳边突然传来一声轻笑,她回头,入眼便是一张俊秀的容颜,是顾小侯爷。   沈衡看着他身上的锦袍,墨色蜀锦勾红色暗纹的花边,再配上那一双石青云纹短靴,敛去了几分风流,倒衬得他更为英气了。   “看热闹怎的不叫上我?”他慢慢走近,语气里带着埋怨。   自从回来以后,这还是他们第一次碰面,虽说隔了这些时日,但沈衡依旧能觉出几分亲切来。   事实上,她回来之后,看许多人都感觉是亲切的。“与世隔绝”了半个月,看见熟面孔总是欣喜的。   略微斟酌了一下,她回道:“一个人来看,那是凑巧或好奇;若是拉帮结伙来看,那就正经是来看热闹的了。”言下之意,她便是这前者,不拉上顾允之,是不想“结党营私”。她这客套话说得蛮有学问,却只是不想在她不甚好的闺誉上再加个贪看热闹的名声罢了。   顾小侯爷却因着这调侃笑了起来:“我倒是没你的觉悟高,正经是来看热闹的,既碰上了,便一起凑个趣吧。”   他总是笑得这般温润,一双桃花眼生得漂亮又张扬,偏偏眉宇之间总透着一股子儒雅的书卷气息。   沈衡笑着点头,脑子里却浮现出另一个人的笑容来。   那是一张极精致的脸,如画的清眸,似笼在寒潭水雾上一般淡然。分明是那样寡淡的人,笑起来却生生多了几分纨绔子弟的慵懒韵味。   而此时,“纨绔子弟”却难得穿得正式,一身锦紫朝服,袖口和胸前的纹饰都镶着金色的绲边,腰间一根同色腰带缀着十八颗大小相同的东珠,玉冠之下的那张脸少了些平日的随性,却是多了几分往日没有的肃穆。此时,他正敛目凝神,高坐于监斩台上。   也许是见惯了他轻袍缓带的样子,突然看见这样的他,她竟然觉得有些陌生。   顾允之说:“月锦一直觉得亲王服的颜色用得不好,太过老气,今日倒难为他肯穿。”   她几乎下意识地回了句:“穿与不穿,也并非是他能选择的。”话刚出口便觉得失言了,她又讪讪地补了一句,“我的意思是,他总这么挑三拣四,也是该管管他了。”   她又觉得自己这话太过亲昵了,眼见着顾允之一直闪着一双桃花眼看着她,只得面如死灰地又来了一句:“我只是觉得,王爷今日这身确实不太好看。”   她承认自己已经江郎才尽了。   好在顾小侯爷也没再为难他,只是轻声道了句:“你编瞎话的时候,眼神爱往别处撇的毛病也该改改了。”   她握拳,决定今后不光要疏远苏月锦,连同他的“同党”也要一并疏远了。   处理完禹城的事情之后,他们便去了泰山。沈括捧着失而复得的祭山灵石,感动得双眼含泪,恍若抱着失散多年的私生子一般。   这件东西关系到沈括的身家性命,若非不敢让旁人知晓灵石是失而复得的,他几乎要大跳起来,放上两挂长鞭了。如今得了,他也只能是窃喜,将石头上的绿毛都摸秃了,心里总算踏实了。   整个大典也因着罕见的几日晴天,进行得非常顺利。   祭祀结束之后,仪仗便班师回朝了。路途中,沈衡一如既往地待在自己的马车里,偶尔同顾允之下下棋,同刘雅君吵吵嘴,然后秉承着君子之交淡如水的精神同苏小千岁划清界限。   她已经高攀过他一次了,那样刻骨铭心的践踏,她此生不想再承受第二次,所以,在她还没有对他完全动心之前,她要让自己趁早抽离。   但有的时候,淡如水这种事也是需要双方配合的,不然淡着淡着,便又咸了。   “王爷,您不觉得您又走错车驾了吗?”沈衡看着那个掀了帘子径自坐过来的人,咬牙切齿地道。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行进的途中,他总是有各种借口能凑到她的马车里来消磨时间。   苏月锦随手拿了她手上的话本子翻了两页,甚是无辜地说:“我的马车坏了,正在修。”   这个借口他大前天就已经用过了!   她深吸了一口气:“这次又是哪里坏掉了?”   “不知道。”他一面看着话本子,一面道,“桂圆还在琢磨,到底从哪个地方砸才会让你觉得严重,修起来又不会太费事。”   他倒是说得坦然!   “您现下倒是连搪塞都一并省了。”   他点头道:“砸了再装回去确实是挺麻烦的,你也该体谅体谅他们。”   到底是谁不体谅谁啊?!   沈衡闭了闭眼,索性直接说:“正所谓男女授受不亲,我知您是随性惯了,但好歹我还是待嫁之身,这般下去,谁还敢娶我?”   苏月锦闻言,倒是将手上的书放下了,分外认真地道:“阿衡,你嫁不出去真的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光这脾气秉性便不太好嫁了。   一句话,气得沈衡差一点七孔流血,身首异处。她再顾不得什么端庄,中气十足地吼了一句:“嫁不出去老娘也认了,你现在就给我出去!”   苏小千岁斜靠在马车的桌案上,在“去”字的尾音之后缓缓说了一句:“那便嫁给我嘛。”   只是彼时沈大小姐还在气头上,根本没听见他说的什么,再问时,他却只是轻咳一声,换了别的话题。   其实,再聪慧的男人,在心爱的女子面前也难免踟蹰。   他了解她,从很早的时候便了解,所以他不想逼得太紧。   从马车上下来的时候,她已经睡着了。他观望着这张脸良久,默默地将她的头发打了一个结,乱糟糟的一团,像个死面疙瘩。   都说画眉是闺房之趣,他却更喜欢她的一头长发,只是绾发的手艺,似乎差了一点。   苏月锦给了道道三枚玉佩,让她承认沈衡头上的东西是她编的。她偷偷朝里面看了一眼,果断将头摇得像拨浪鼓一般,说:“王爷,这事您还得再加一盘酱肘子。”   沈衡最近觉得有些奇怪,因为不甚喜欢钻研的道道突然开始学习绾发了,这种兴趣实在让她不知道该喜该忧。   作为一个官家小姐的侍婢,道道可以说是最不称职的,除却最简易的堕马髻,她几乎对所有发髻都一窍不通。诚然,这次也是不通的。   沈衡每每睁开眼睛,都不太敢照镜子。   “道道,我觉着人生须得学会释然。对于自己改变不了也精进不得的事,真的没有必要这么执着。”   就如她对于扯谎这种事,哪次不是绞尽脑汁琢磨,却轻而易举地被拆穿?   总有那么一两件事,是如何努力也到做不到的。   道道站在一旁,挺揪心地看着她,小声说:“小……小姐不喜欢吗?奴婢倒是觉得,偶尔尝试一下新的发式也没什么不好。”   沈衡闻言微笑道:“你可以在自己头上尝试。”   可是那样就没有酱肘子吃了啊。   道道吞了口口水:“自己练,练得不好。这东西得边盘边端详,而且奴婢胳膊太短,够不到后面的头发。”   沈大小姐听后差点热泪盈眶,难得她的道道这般勤奋,她再不支持一下就实在对不起这份主仆情谊了。   她刚想说“要不你去给我爹梳吧,他对于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还是很强的”,便感觉马车的帘子被掀开了,苏小千岁清俊的侧脸就这么迎着朝阳出现在她的眼前。   他正在同旁边的人吩咐什么,转脸看到她此时的“妆容”之后一怔,几乎下意识地对桂圆说:“快将帘子放下。”   这是有多惨不忍睹!   道道看着桂圆公公麻利的动作,多想说一句:王爷啊,您梳的时候怎么就下得去手呢?   “阿衡。”良久,他方才隔着帘子唤了一句,“我们要在这里转水路回去,你梳洗一下,我带你出去玩。”   沈衡不知他语气里为何带着愧疚,只当他是觉得他自己方才唐突了,便大方地道:“且等等,我马上就来。”   根据这段时间坚持的“君子之交”,她已经很深刻地意识到,要将一个“小人”改变成君子有多么困难。   所以,她轻叹一声,还是等到回京再说吧,到时总是要分道扬镳的。   也许就连她自己都不愿承认,她其实也会不舍。   他们所处的地方名叫耀月城,是北水池岸最富饶的一座城池,远山而居,靠水为岸,是湘北一带出了名依山傍水的好地方。   一条挽溪湖恍若天镜,湖色青碧,依湖而立偶感清风,连带几日的舟车劳顿都舒缓了许多。   桂圆站在一旁小声对苏月锦说:“王爷,奴才听说附近有一处红枫林,林内廊亭考究精巧,是文人墨客最喜欢的地方。回廊上风景宜人,最适合年轻男女谈天说地,您看,嘿嘿——”最后一句话他说得很小声,面上的表情却是极其暧昧。   苏小千岁看着他那副样子,十分嫌弃地侧到一边,对沈衡道:“我们去临将阁吃蟹吧,那里的蟹黄粥很好吃。”最关键的是,点心做得也很好。   两两敲定,竟是都满意的。   路过桂圆身边的时候,苏小千岁轻拍着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道:“约会这种事还是投其所好为好。”阿衡连古诗都背不下来几首,看什么风景!   两人相携而行,没走多远便遇上了手持折扇的顾允之。   他今日穿了件淡蓝绣蝠纹的常服,头上一支白玉簪越显风流,他笑呵呵地迎上来,道:“你们这是要去哪儿,兴致勃勃的样子?”   沈衡笑指着不远处的酒楼,道:“去吃蟹,听说阁里的螃蟹都是现吃现捞的,新鲜得很。”   顾允之含笑扫了两人一眼:“原来是这样,正好我也是愿意吃这东西的,同去可好?”   沈衡知道他同苏月锦的关系极好,想着同去也无甚不可,便大大咧咧地点头:“那自然是好的,多一个人也热闹,大家一块去嘛。”   一旁的桂圆和道道相视一眼,都在彼此眼中看到了“不解风情”四个大字。   顾允之是什么人?那是出了名的玉面元君,虽瞧着温润,实际上能入他眼的人寥寥无几。沈衡看不出这里面的意思,旁人可是看得真切。   这段时间,因着这位顾侯爷总找沈小姐下棋,千岁爷与她独处的时间本来就不多,难得出来一次,哪能愿意多一个人?   桂圆偷偷看了看自己的主子,果然,那张清清冷冷的脸上跟挂了层糖霜似的,说出来的话也半点不含糊:“你要吃蟹便自己去,我要同阿衡单独去吃。”一句话,说得在场的人都愣住了。   沈衡讪讪地推了他一下,一时竟也不知说什么好。   顾允之眨了眨眼,似乎早料到这人的性子,颇有些埋怨地说:“你怎的这样小气?大家在一块不好吗?有了阿衡之后,你便不待见我了。”这话说得体面,避重就轻,让人不好回绝。   苏月锦沉默了一会儿,语重心长地说:“成亲之前都是要花前月下的,等阿衡生了孩子,我便有时间陪你了。”话毕,直接拉着沈衡离开了,徒留石化的众人,半晌未能回神。   沈大小姐其实也没好到哪里去,整个人都有些蒙了,也不知他话里的意思可是同她理解的那般。   他们这次来,没有惊动耀月城的官员,也只做寻常商旅打扮,为的就是不想太惊扰当地的百姓。   用过饭后,两人租了一条小船,泛舟湖上,终于有了些意境。   只不过,湖上的画舫也跟着多了起来。   其实所谓的画舫,这里头道道许多公子爷心里都明白,无非就是些坊间上不得台面的新营生。   吹拉弹唱的姑娘端坐其中,偶尔晃过哪个公子的眼了,便请上自家的船里弹上一曲,比烟花柳巷多了份雅致而已。   沈衡已经记不清这船上到底被丢了多少姑娘的帕子了,她一面看着,一面琢磨着等下要不要拿回去几条,让道道留着擦桌子。   苏月锦则是一直泰然坐于舟上,偶尔托腮捡几块鱼食丢下去喂。   艳红色的大船缓缓靠近的时候,沈衡尚在瞧着他喂鱼。一名身穿大红色长裙的鸨娘挥舞着满是香粉的帕子,媚笑道:“公子同个丫鬟坐在舟上有什么意思?要不要我叫几个姑娘来跟爷们解解闷?”这般说着,已是拉开了船上那一层薄纱。   沈衡瞧着那里面坐着的姑娘,环肥燕瘦,当真是各有千秋。   她打趣似的看向苏月锦,笑呵呵地道:“爷们可要请一个上来?”   他歪头看着她:“等下你吃醋了,我可是要倒霉的。”他像是喜欢自找麻烦的人吗?   船里突然传出一曲调子,听不出是用什么乐器弹的,似琴似筝,匆匆几个音节,却是极为悦耳。只是弹奏的人似乎有些焦急,曲调有显得些许凌乱。   沈衡不懂音律,却看见苏月锦听后整个人都僵住了,愕然抬眼看向那处声音的源头。   “是阿漾!” 第七章   苏月锦的“童养媳”   苏漾是在一个大雪封山的日子里被苏月锦拖回来的。   之所以用了这个略显强硬的词,是因为当时的苏小千岁只有四岁,而昏迷中的阿漾已经是个六岁的孩童了。   一个四岁的幼童要扛回一小袋水果尚且吃力,更何况要拖回去一个比自己还高出半个头的半大孩子。   苏漾被拖回去的时候,后脑勺上的青包足有鸡蛋般大小。皇后娘娘当时怎么也想不明白,这孩子不过是饿晕过去了,怎么就被磕得千疮百孔的。   苏小千岁乖乖地坐在床头吃点心,坦然地说:“雪山上的路太不平了,娘应该着人去修修了。”一语道破天机,这孩子哪里是饿的,分明是在路上生生被磕成这样的。   皇后娘娘礼佛,瞧着自己儿子造出来的孽实在不安,赶巧第二日千岁爷便高烧不退,骤发了余毒。   彼时,他们娘俩还住在奉芜山上,山里白胡子的臭屁神医摇晃着脑袋说:“皇子殿下的命格不好,须得找个命格属水的女娃娃冲喜,七天之后准好。”   实际上,这话真是没有的事。   受过风寒的人都知道的,这病算不得什么大事,就算随便喝些汤药,七天之内也必然能够痊愈。糟老头不过是成天被皇后娘娘盯得烦了,顺口胡说了一句。   天家的孩子难免金贵,自打进了他这山门,你瞧瞧那一大堆人跟在后面转悠的阵仗,让他这清汤寡水过了一辈子的老东西如何不厌烦?一点小伤寒就连续被传召问话了三次,他自然得想点别的方法让自己躲个清闲。   他这厢倒是真的清闲了,可是急坏了圣上和娘娘。   他们这一行走得匆忙,哪里会带年纪小的女娃随行?两人一琢磨,前些时日捡来的孩子不就是个属水的吗?虽说她的八字尚未算过,可是在雪地里捡回来的,还有比这更好的吗?后来他们担心女娃的五行不合,当即又赐了个“漾”字做名。   于是,一锤定音,御赐的水命女娃苏漾就这样在昏迷的第二晚被送上了“龙床”,做了苏小千岁的童养媳。   苏漾醒来之后,整个人都是蒙的,乐呵呵地被哄着啃了三个肉包子之后,听说自己就这么嫁了,直接放声大哭。   而苏小千岁一面优雅地擦着鼻涕,一面用同一条帕子帮她擦了擦眼泪,说道:“这事他们也没同我商量,等你长大了,会翻墙的时候,你再走吧。”   苏漾含泪瞅着院子里丈高的石墙,最终还是妥协了。   诚然这事办得有些不地道,颇有几分强抢民女的意思,但这“强抢民女”的是庆元朝的皇帝,却是一般人奈何不了的。   苏漾是个被牙婆子拐走的孩子,只记得自己被拐的时候也是吃了三个肉包子,等到明白过来的时候早不记得自己家在何方。   她误入奉芜山,是因为听说自己要被卖到偏远的蜀地才偷跑进来的。   苏小千岁瞧着她那傻啦吧唧的样子,怎么瞧怎么觉得自己吃的亏更多一点。   四五岁的孩子,哪里明白什么情爱?苏月锦在山中养了七年的病,苏漾便在山里陪了他七年,说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倒是真有那么些意思。   教苏月锦习武的先生是个途径奉芜的游方道士,性格极其古怪,却有一身出神入化的好功夫,但生平只收一名弟子,苏漾的功夫都是苏月锦学成之后教给她的,他们俩说是师徒也无甚不可。苏小千岁不会轻功,但学了吐纳之法之后,第一个教给苏漾的便是翻墙。   事实证明,这个用三个肉包子就骗到手的傻妞还是颇有些悟性,旁的本事不足,翻墙的功夫学得倒是出彩。   苏小千岁无聊的时候,就喜欢搬个小板凳坐在院子里看她翻墙。只是翻着翻着,这人便翻远了。   开始的时候,她是隔两天回来一次,后来是一个月回来一次,再到最后,一年也回来不了两次。   而且最奇怪的是,这位被找来冲喜的主子从十三岁开始便不张口说话了。   许多人都私下里猜她是在外面遇上了什么事,但也没见宫里的主子们给她请大夫,就这么由着她隔三岔五地回来一趟。久而久之,许多人都不记得,苏小王爷原是有这么个童养媳的。   “说是冲喜,实际上就是点了一晚上的红烛。苏漾长大了之后也未曾办过什么仪式,身份比平妾略高,性子倒是极温婉的,同底下人相处得也好。”顾允之说完,奇怪地看了沈衡一眼。   这丫头回来之后便坐在客栈的大堂里不言不语的,问她什么也只是摇头,良久方说了句:“阿漾是谁?”   他只当是苏月锦同她提了,虽说惊诧于他会提起,但沈衡那可怜兮兮的样子,也实在让他瞧着不忍心。   “温婉,你见过阿漾了?”   他确实是听说苏月锦带了一名女子回来,只是他尚未见到,也不知是不是谣传。   沈衡低头搓了搓手:“我没看清她的相貌。”   事实上,她看到了那姑娘手掌上的青黑,以及额头上豆大的汗珠,整个前襟都快湿透了,分明是中了毒。   她那时不知那名女子同苏月锦的关系,只当两人是旧识,回了客栈之后还想帮忙换衣服来着。   只是——   “阿衡,你出去。”他当时是这样说的吧?面上是不容置喙的严肃,就连桂圆进去都被挡了下来。   清水被端进去一盆又一盆,她站在回廊上,像个傻子一样盯着那扇窗户,偶尔听到几声轻喃,却是他从未有过的温柔。   原来,他也是会照顾人的。   幼时的玩伴,师徒的情谊,过往数十年的感情,如何是她能比得上的?   顾允之劝她早些回去休息,她淡淡地点头,也不知脑子里想的什么,只觉得整个人都是浮躁的。   苏月锦从楼上下来的时候,看到的便是神不守舍地上楼的沈衡。   她看见他,却是轻轻错开了身,转而继续往上走。   “阿衡。”他拉住她,像个无助的孩子。   他的手还落在她的腕间,伴着夜晚的凉风,第一次让她有了一丝寒意。   她很认真地看着他,中规中矩地俯身,唤了一声:“端王爷。”   “你方才叫我什么?”   他眼中划过的那抹怅然那般沉重,以至于沈衡都没有勇气再看下去,匆匆提起裙摆朝楼上走。   这一次,他没有拉住她,而是看着被她拂落的那只手掌,久久不能回神。   沈衡正式见到苏漾是在一个落叶纷纷的午后,因着湖边风景甚好,众人便将午膳摆在了那里。   那时,她正同她爹为了争夺一只螃蟹而互相较劲,苏漾晃荡着小蛮腰扭过来,直接掰了那蟹黄吃了下去。   在画舫那一日,她面上覆着轻纱,所以沈衡并未见识到那张妖娆至极的脸。   在此之前,沈衡确实幻想过苏漾的长相,或中规中矩,或小家碧玉,甚至是贤淑端庄,因为在皇室择媳的标准里,妖娆永远不是一个褒义词。   最关键的是,苏漾吃的那只螃蟹是这里面最肥的,这是沈衡脑子里首先闪过的念头。   众目睽睽之下这般无理,苏漾面上却没半分不好意思,一面舔着手指上的蟹黄,一面微笑,娇憨,却不讨人厌。   她径自搬了把椅子,自顾允之和沈衡之间硬生生挤出一条缝隙,坐在中间,托着下巴,极为认真地打量沈衡。   沈大小姐此生没遇到过这般无礼的人,实在不知顾侯爷前些日子说她温婉有礼到底是体现在哪方面。   苏漾的身材很高挑,比顾允之竟然没矮多少。沈衡刚要挪开一些,却被她笑呵呵地拉住了手,鲜香的蟹肉被她送到跟前。   这是,要请她吃的意思吗?   可是她记得,剥螃蟹壳的时候,苏漾貌似用牙咬了两下。   她不想吃苏漾的口水……   正左右为难的时候,她看到苏小千岁着了一身兰芝纹的月白长袍缓步而来。   他应该是刚沐浴过,身上似兰似麝的香味尤甚,一头黑发如两人初见时一般随意地披散在身后,搭在腰间的银白系带上缀着一枚银饰,松松挂在腰际,显出几分慵懒。   见到这三人挤成一团的古怪样子,他直接伸手拎着苏漾的脖子,将她拽了起来。   “刚好些便出来闹腾。”他蹙着眉,眼神里是对待某种不听话的小兽一般的责怪。   苏漾眨巴了一下她那双上挑的凤眼,只歪头看着沈衡微笑。   沈大小姐头一次被一个女子这般关注,少不得要回给对方一个笑容,只是她这笑是硬挤出来的,所以看上去甚是呆傻。   苏小千岁好笑地瞧了她一眼,颇有几分无奈地说:“阿漾对你很好奇,你莫理她便是了。”   沈衡看着他眼底的宠溺,突然就觉得今日这菜做得有些咸了,轻咳一声,应道:“哪里,夫人很好,很……热情。”而后便转脸继续吃饭了,整个过程都味同嚼蜡。   苏漾后来又搬着小板凳坐到苏月锦的旁边,伸长手臂帮他夹菜。   沈衡默默地扒着饭,顺便将螃蟹的爪子咬得咔咔作响,嚼到一半时,手上螃蟹的爪子突然被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拿了过去。顾允之十分认真地问她:“这东西,很好吃吗?”   沈衡呆愣地看着那个残破得看不出形态的东西,讷讷地说:“那个,醉蟹最有味道的便是这处了,虽然小,却很入味。”话音刚落,便看见他将那个爪子放在嘴里吮了吮,颇有几分赞许地说:“确然。”   沈衡僵硬了,她承认,顾小侯爷脸上略微的羞涩很是动人,吃蟹的动作也很诱人。   但是,她也不得不说,被迫吃人口水和看见别人吃自己的口水一样惊悚。   沈衡几乎下意识地又掰了几只蟹爪子放进他的碗里,无比真诚地说:“侯爷,这里还有很多呢。”意思就是:您就别将就着啃我吃剩下的了。   苏月锦清冷的视线缓缓在两人面上扫过,他将一盘糯米红枣推到沈衡面前,淡淡地说:“你那个不是快要来了吗?少吃些性寒的东西。”话毕,袍袖一摆,直接带着还想看热闹的苏漾离开了。   沈括一面嚼着大米饭,一面问她:“谁要来了?”   沈衡看着她爹那一脸殷切关心的样子,强行忍住想要将蟹爪子塞到他鼻孔里的冲动,咬牙切齿道:“没谁来!”不过就是她娘的妹妹——大姨妈!   上次在山中,她来过一次,还很不幸地弄脏了床。起床之后,她本人压根没有发现,倒是苏月锦兴致勃勃地去叠被的时候看见了,转脸就去了隔壁,且话说得比这次更为直白。   “三娘,我娘子来葵水了,能不能拿些草木灰给她用?”   犹记得当时他将那东西拿回来的时候一脸坦然的样子,沈衡真心有种想要落泪的冲动。   她甚是虚心地求教:“您一个爷们,怎么知道女人用的东西?”不都说这事晦气吗?   他一脸奇怪地看着她,道:“我娘也是女人啊。”   他没告诉她的是,他娘来这个的时候,都是他爹亲手缝的草木灰。   庆元皇朝英明神武的皇帝陛下因着妻子的需求,竟然练就了一手好绣功,这事,传出去确实不太好。   沈衡回去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她跑到城里转了一圈,原是打算买一大把芹菜叶塞到苏月锦枕头下面的。   他最讨厌的就是芹菜叶的味道,每次菜里有芹菜,他都会一点一点地挑到她的碗里。奈何她压根没找到市集所在的位置,只得悻悻地回来。   她想,自己似乎对苏月锦依赖惯了,因为每次出去,都是他在前面为她领路。   这真的不是一个好习惯。   走到门前的时候,她看见里面已经亮起了灯。她只当是道道坐在里面,便大大咧咧地推开门进去,扯着嗓子道:“渴死了,快帮我倒盏茶来喝。”   屋里的人从善如流地送上一杯茶让她饮下,然后,两人四目相对。   再然后,所有的声音戛然而止。   苏漾风情万种的脸在摇曳的烛火之下显得分外妖娆,她体贴地用帕子擦了擦沈衡嘴角的水渍,举着一张小字条,上面写着:你回来啦。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苏漾拉着傻掉的沈衡到桌前坐定,用小狼毫笔在白纸上写:我等你很久了。   沈衡注意到,苏漾今日带了一个白纸本子,还有一只小砚,明显是要和她促膝长谈。   然而苏漾下一句却没有过多的客套,直接写道:你喜欢他,我看出来了,我亦是有许多年都未曾见到他对一个女子这般上心。男子总是要纳妾的,你做我的妹妹,我是欢喜的。   沈衡完全不知道该怎么整理自己脸上的表情了。   微笑吧?她承认自己真的笑不出来。   哭吧?又实在没到那个分上。   苏漾此时的模样就跟徜徉在西子湖畔,光辉照耀的正室之光一样,慈祥得让她“这半路横插了一脚的狐狸精”实在汗颜。   她张了张口,其实很想说:我和千岁爷顶多就是有点拉小手的小情愫,爱情这颗脆弱的花种还没来得及发芽呢,就被您这捧天池水兜头盖脸地浇了个通透,您实在没必要这么整我啊。   可是,这话说出来她又觉得别扭,愣怔了半晌,做了个指天对地的动作,道:“夫人想多了,我真没那个意思。”   说她心高气傲也罢,说她不自量力也罢,在这个妻妾成群的世间,她从未想过给人做妾,也不可能同其他的女人侍奉一个男人。这话说出来是有些轻狂,却是她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苏漾似乎没料到她会这样说,仔细看了她许久方又写道:你是不欢喜我吗?我平日鲜少在府中,我们不会经常碰面的。而且你要知道,月锦他早晚是要做皇帝的,圣上即便疼宠娘娘,也免不了要充盈后宫。   她当然知道。   沈衡低头,用手拨弄着桌上的烛火,道:“我真的没这样想过。夫人同王爷鹣鲽情深,能有这样的气度也着实令人钦佩。沈衡虽然身份低微,却自知没有给人做妾的姿色。”   自古以来妻不如妾,为妾者必要美艳温柔,左右逢源。她这样的性子,做不得。   苏漾闻言笑了笑,写下一行小字,递到她面前,字迹是那样清晰、娟秀:如果这话是月锦让我来问你的呢?   她面上的表情似笑非笑,看不出这话是真是假,只是那样看着沈衡。   “他不会。”良久,沈衡说了这三个字,声音不是很大,却是异常笃定。   苏漾眼中划过一抹异色,屋外的门却被推开了。   身穿玫红粉裙的刘雅君带着丫鬟走进来,看见苏漾在里面似乎吓了一跳,旋即热情地走上前来。   “苏姐姐也在这里呢?你在跟沈姐姐说什么体己话呢?可不能偏颇了我。”   沈衡瞧着她身边那两个丫鬟,长得比道道还要壮硕,分明是闲来无事来她这儿找事的。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苏漾并没有将写着字的白纸立时收起来,而是端起手里的茶盏,啜了一口,然后慢悠悠地写道:刘小姐来了?   刘雅君不瞎,眼看着那桌面上晃眼的黑字,哪里会不明白?   只是这事,一则人家明面上没跟她说,二则,她也摸不着是不是苏漾在试探沈衡,扫了一眼之后便笑开了。   “我闲来无事,来找沈姐姐聊天,夫人也是吗?”   苏漾不算是王府正妃,又不是侧室,身份其实是有几分尴尬的。苏王爷一直没娶亲,所以大家便称她一声夫人。   刘雅君来找沈衡,本来是想就着苏漾的事情来嘲笑她的,没想到苏漾竟然有心笼络她,想要她进府为妾。   潜意识里,刘雅君是不愿意同些山野村人和小门小户为伍的,心里虽则不平,面上也只得先摆出一副亲和状。   苏漾毫不掩饰对沈衡的好感,缓缓写下:阿衡的性子很好,我很喜欢,王爷也是这个意思。   这下,不用再多做解释,直接坐实了沈衡妾侍的名分。   沈大小姐一直冷眼瞧着,眼见着刘雅君就这么不尴不尬地被晾在了原处,恍若被雷劈了一般。   之后,三个心思各异的女人又聊了一会儿便各自散了。   道道端着煮好的红枣甜羹上来,神色怪异地对她说:“小姐,那位苏夫人来找你,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啊?”   哪有女子宽厚成这样的?况且她同她们本就没什么交情,进到屋里来的时候却是如同进自家门一般,泰然得很。   沈衡斜靠在榻上,揉着太阳穴,轻声细语地道:“没什么意思。”   这位苏夫人就是,单纯地来添堵的。   泰山之行,顶着孝顺的名声想要攀上苏小千岁的,十根手指都数不完。   苏漾是苏月锦身边唯一的女人,她说的话自然是有分量的。得知这个消息之后,忌妒者有之,不屑者有之,口蜜腹剑者若干,实让沈大小姐应接不暇,整整一个上午都在忙碌于应付与反应付之间。   而相较于她这边的鸡飞狗跳,还有一个房间也没消停多少,只不过屋里的气氛比她这边要冷凝得多。   “你闲着没事可以去逗桂圆,别再去招惹阿衡。”苏月锦把玩着手中的扳指,神色淡淡地说。   苏漾同他相处这么多年,自然知道这是他不悦的样子。她低头用蔻丹涂着指甲,吊儿郎当地道:“我就是想看看,她到底有什么值得你另眼相看的地方。”   麻雀想飞上枝头哪里是那么容易的?苏漾不过是给她招了点麻烦,想让她长长见识罢了。这点小伎俩放在宫中,无非就跟嗑盘瓜子那般平常。   如果此时屋里有人,定然会觉得惊诧无比。   因为那个斜靠在贵妃榻上,着一身曳地长裙的妖娆夫人,竟然是可以开口说话的。   最关键的是,那声音虽不算低沉,却分明是个货真价实的男声!   “我回来的时候便听说了你跟这呆傻之人的事,不过就是共患难了一遭。那沈衡,瞧着温顺,实则倔强得很,长相也不过是清秀。放眼整个庆元朝,环肥燕瘦的女子多了去了,便找不到一个入得了你眼的?这么个不圆滑的人,如何能配得上你?”   苏小千岁将扳指放在桌面上,羊脂玉石的温润在阳光底下泛着柔和的光,不算通透,却独有一种韵味。   “牡丹雍容,却不见得有兰花娇艳;青竹淡雅,却不见得如松柏常青。如这白玉扳指,虽不如碧玺金贵,我却爱极了它这份驽钝。世间情爱之事没有匹配与否,只在合适二字。”   “合适?”苏漾挑眉,妖娆的眉眼之间因着没有施脂粉,多了几分往日没有的英气。   “什么才算合适?我承认她不似一般官家女子那么矫揉造作,也没那么多弯弯绕绕的古怪心思,但这些都不能说明你们俩就是合适的。你这样的身份,日后的正室必然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你就这般有信心,沈衡能在这泥沼之地自保吗?”   圣上将皇后娘娘捧在手心,还不是让敏妃钻了空子?他那一身的顽疾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   苏漾”掏心掏肺地说了一大通,抬眼看过去时,却险些被活活气死。   苏月锦不知从何处拿来了一把小锄头,正全神贯注地给一盆吊兰松土呢。   “你到底有没有在听啊?”苏漾气得跳脚,要是旁人的事,他才懒得管这么多呢。   苏小千岁抽空看了他一眼,不咸不淡地应了声:“嗯。”   苏漾几乎当场就要发飙,却听苏月锦一面梳理着兰花的叶子,一面道:“不会有你说的这些问题。”   这是什么意思?苏漾震惊地看向他:“你莫不是……”   他急急自榻上下来,曳地的裙摆在地上画出一道漂亮的弧线,甚是赏心悦目。   苏小千岁没有回答,而是认真地说:“你做女人的时间久了,倒是比阿衡看起来还有女人味些。”   漾小爷闻言整张脸都黑了,提到这事他便觉得生气。   想他苏漾苏小公子,幼时确实长得水嫩、漂亮了些,逃难时胡乱找了身粉嫩的姑娘衣裳就愣给人当成了小姑娘。可叹他那时年幼,根本不知道男女之间的分别,直到被婆子拉去教习那个啥的时候才被发现。   要是被外人知道,皇上老眼昏花,竟然钦点了一个男子给自己的儿子做夫人,岂止是闹了一个笑话那样简单?这涉及整个皇室的体面。   “你还好意思戳我的痛处?本公子到现在都觉得委屈。我堂堂一个爷们,因着你爹搞的这个乌龙,便生生当了这么多年假凤,你倒好,半点不觉得愧疚。”   苏月锦抬眸:“有什么好愧疚的?每次梳妆的时候,你不都兴致勃勃地指导着丫鬟簪哪支簪子吗?”   “我那是勉为其难。”苏漾翘着兰花指瞪他。   “你没见到我端庄妩媚的背后,暗自垂泪的孤单,所以你根本无法理解我心如刀绞的感受。”   苏小千岁的视线在他涂得猩红的指甲上飘过。   他的感受吗?等自己有时间的时候,一定会仔细分析一下,只是眼前却有另一件事要解决。   “你的毒既然解了,你便离开吧。你向来不喜欢拘束,还是莫要跟我一同回宫了。记得少去招惹师姐,哪次不是你吃亏?”   奉芜山总共就他们这三个师姐弟,偏生就他们两个,牵牵扯扯的折腾了十来年。   这是他第一次对苏漾下逐客令,连带让苏漾都忘记同他抱怨那个让自己在画舫弹了将近半个多月曲子的混账女人了。   “你这是为了那个沈衡才赶我走?”就因为他给她找了些小麻烦?   “是啊。”苏小千岁承认得蛮干脆,“你的心思我哪里会不知道?朝堂上事物繁多,我真的没闲工夫看着你。”   苏漾的性子,他最了解了。煽风点火看热闹,那是苏漾最欢喜做的事情。   “你要不要这么有异性没人性?好歹我也是你的‘发妻’,你就这么对待我?”他还想回宫里吃两口御膳,顺便讨些盘缠再上路呢。   苏小千岁将头歪在臂弯里,道:“发妻,你还是游历山水去吧。你要银子,我可以让桂圆给你,记得走远些便好。”   苏漾等的就是这句话,刚要张口说“少于三千两别想打发我”,便听到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了。   沈衡拎着裙摆冲进来,急道:“做什么让苏漾走?”   她不是有意偷听的,真的只是被缠得烦了,过来跟苏漾讨个说法而已,好巧不巧就只听见苏月锦那句让苏漾拿银子走人的“负心话”。   苏漾几乎下意识地挤出两滴眼泪,迅速掏出小本子,写下一行小字:你莫怪他,一切都是我心甘情愿的。而后便风一般地消失了。   他得赶紧去找桂圆要银子,不然等那家伙反悔了,他半点便宜也占不了了。   苏小千岁百密一疏,没想到最后还是被他摆了一道,愣愣地看着对面的沈衡:“阿漾他……”   “王爷没必要解释,我都明白。”她打断他的话,竟是连解释也懒得听,直接转身跑走了。   苏漾这次这堵添得,真的是够彻底的。   坐船回去的路上,一切似乎又回到了原点。   沈衡同苏小千岁突如其来的冷战,就像是晴空下无端飘来的一抹浓雾,让许多人都摸不着头脑。   要说前些天这两个人都好好的,而且还传出了王爷要纳沈姑娘为妾的消息,怎么那厢苏夫人无端走了,两人便闹成了这样?   莫非纳妾一事只是苏夫人一人的意思,王爷根本无心给沈衡名分,所以闹僵了?   抑或是沈大小姐心高气傲,不甘做平妾而想做侧妃,惹了王爷厌烦?   无论结果是哪一个,不在这个时候亲近沈衡都是最明智的选择。   上赶着来讨好的官家小姐们,像是忽如一夜吹过来的北风一般,闹腾了一阵便都各怀心思地散了。   道道却不得不佩服自家小姐的先见之明,因为她家小姐早早便将闺秀们送来的东西装进箱子里了,让人不好意思强行要回。   用她家小姐的话说,那就是:反正她们送的时候心里也觉得我攀了高枝,后悔了之后心里更会不满我没能攀上高枝。左右都是看不惯我,我又何必假装清高,跟些金银首饰过不去?回去之后换了银子,还能给破庙里吃不上饭的孩子们买几身好衣裳穿呢。   沈衡这厢闭门谢客,苏月锦却是神色如常地吃饭、睡觉,只是身边伺候的人都知道,千岁爷不欢喜了,因为他总是一个人坐在床头摆弄他的东西,做什么都显得兴致缺缺。   这种诡异的状态一直持续到回到上京,在一片秋日的肃杀之中两人各回各府。两人分开的时候,小王爷还喊了声“阿衡”,奈何沈小姐走得太过匆忙,终是没有听见。   一旁的桂圆小声对他说:“王爷,人都已经走远了。”   苏月锦没有说话,只是死死地盯着那道背影。   他不觉得自己现下的样子有多落寞,惹得桂圆又忍不住说了句:“您要解释,也该早些啊。”   别扭了一路,到地方了才想着叫人,哪里还来得及?   苏月锦转脸看他,十分认真地说:“我这不是要面子吗?”   每当他想同她说话的时候,她都会如惊弓之鸟一样避开。如是几次之后,他也不太好意思去“吓”她了。   沈府后宅。   躺在自己松软的大床上打了个几个滚之后,沈衡几乎有了一种想要落泪的冲动。   终于回来了,这一趟,她比她老子还要艰辛。   剿山贼、睡野地、活捉野猪她都试过了,要不是庆元朝没有女捕快的先例,她真的想去衙门谋个差事。   道道一边嚼着刚出锅的酱肘子,一边问她:“小姐,你同端王爷怎么了?”两人不是关系很好的吗?怎么回来的路上连话也不曾说过?   这一句话闹得沈衡前一刻还欢乐的小脸很快就欢乐不起来了。   “什么怎么了?我们本就没有多熟稔。”   “还不熟稔?”她惊呼,“您跟王爷不是都睡过了吗?”   沈衡坐起身,险些磕到自己的下嘴唇:“谁跟你胡扯的?没有的事。”   “是王爷自己说的啊。”道道眨巴着眼睛,不过他的原话是:阿衡的睡相不好,你记得给她盖被子。这话还是回来的路上他对她说的。   她也不知道王爷既然都走到门口为什么不进去,还傻乎乎地问了句:“您不去看看我家小姐吗?她还未歇下呢。”   他当时十分坚定地摇头:“阿衡生气的时候,很凶。”他不想去触她的霉头。   这般想着,她不由得又问了一句:“到底是什么不得了的事,您就非得对王爷不理不睬的?莫不是,您心里惦记的其实是顾侯爷?您怎么能这么水性杨花呢?”   说起来,这两个人倒是一直有说有笑的,莫不是她家小姐又发展出了什么新的奸情?!   可是她并不想做侯府的陪嫁丫鬟啊,他们那里的伙食肯定不如王府的御膳好吃。   沈衡盯着她鼻子底下瞬间胀大的鼻孔,温婉地说:“如果你不想让我把你嫁给门口卖酱肘子的,就闭嘴。”   道道偷偷地看她:“小姐,您嘴硬的时候,瞧着特别像老爷。”   道道从五岁开始跟着沈衡,怎么会不知道她的脾气秉性?真遇上难过的事情,她反倒会装作不在乎的样子。   沈衡抬头看着被风吹乱的璎珞穗子,轻声道:“像我爹有什么稀奇?我本来就是他亲生的。天冷了,将窗户关上吧。”   潜意识里,她是很不愿意提及这件事的。她并非觉得这事有多么了不得,而是单纯地觉得失望。   苏月锦是那样一个不韵世俗的男子,她一直以为他与众不同,至少,同那些道貌岸然的公子哥是不同的。   但凭什么她认为的就一定是对的呢?   氏族子弟本就有些风流性子,由来只闻新人笑,可谁知道新人又能笑到何时呢?   苏漾的事还轮不上她来哀婉。她只是叹息,苏月锦竟会如此薄情。 第八章   房里人   上京的天,依旧如过往一般清澈,街道一如既往地繁华,充斥着真金白银的奢华皇城以它庄重的容颜迎接着回归。   朝堂应卯,泰山之行让圣上龙心大悦,除却对自己最宠爱儿子的褒奖,同去的大小官员都得了相应的封赏。沈括被提拔了一级,就连沈衡,也因保护殿下有功,得了一对碧翠如意和一柄八宝鎏金扇。   诚如沈衡当初所想,她同苏月锦果然没再见过。除却晚上出去转上一圈,她大多数时间都是老老实实地待在府中,偶尔背两首酸诗,缝两只麻雀,以维持她端庄无比的闺秀形象。   然后她在上京有“铁嘴婆婆”之称的卢婆子的介绍下,去相了几场亲事。   她的年纪不小了,终是要找个本分的男子过日子的。   “我今日给小姐介绍的这位,是咱们上京出了名的富户,张百万张员外家的公子。他人憨厚,眉宇之间都透着一股富贵之相,沈小姐看了,必然会满意的。”   沈衡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次来相亲了,反正每次在来的路上,媒婆卢总会将对方夸得天花乱坠,但她“验货”之后,总免不了一阵神伤。   前些天,媒婆卢介绍了个书生,说是北靖二十二年的进士,学问极其渊博,人也长得清秀。   结果她去了一看,那人站起来还没她坐着高。沈衡本着一颗善良淳朴的心,说了两句:“您能够得着椅子吗?需不需要我找人抱您上去?”结果就惹得他拂袖而去,半点风度也无。   还有一次,媒婆卢介绍了个武馆的教头,听说是个能脚踩猛虎的壮汉。   她看了才知道,脚踩猛虎说的是他腿没瘸的时候。她还记得他拄着个拐棍,手持一只青瓷海碗当作见面礼送给她时,她几乎动用了全身力气才忍住没往那碗里丢上一枚铜钱。   沈衡被人退过婚,而且还是在花轿绕了半座城池之后,被原封不动抬了回来。   丞相嫡子的婚事,朝中但凡有些脸面的人都会参加,因此也都见证了她尊严扫地的样子。   这样被退回来的女子,有身份的官员不愿意再娶,没身份的官员不敢娶。二十出头的年纪,即便不找官宦子弟,也是不好嫁了。   这一次的富家公子果然也没有让她失望。   那一张被“富贵”充斥得没有一丝瘦肉的脸上“险象环生”,抱团的五官像是彰显着他们家的财运一般,纵横得四通八达。   落座之后,他上下打量着她,笑眯眯地说道:“听说你二十二岁了?我瞧着倒是不像,比我爹新纳的那个十六岁的水嫩丫头还要灵透三分呢。”   “卢婆子说你三岁能文,五岁能舞,还绣得一手好女红。”   张富贵用手抓了抓几日未洗的油头:“我就是喜欢你这种识文断字的,有趣。”   三岁能文吗?   沈衡眨了眨眼睛,《三字经》确实字数蛮多的。但是卢媒婆可能没告诉他,她到现在能背全的,还是只有这一本。   五岁能舞?   如果拎着裙摆转圈也算的话,她舞得还是挺好的。   至于女红。   她从腰上的小荷包里掏出昨天晚上绣好的帕子,真诚无比地说:“张公子觉得这绣工如何?”   张富贵瞪着眼珠瞧着那上面密密麻麻的针脚辨认了半晌,而后十分敬佩地拱手道:“沈小姐果然不是一般的女子,竟然如此别出心裁地在上面绣了一条蜈蚣,实在令在下大开眼界。”   沈衡学着他的样子,也拱了拱手,道:“公子真会开玩笑,奴家绣的分明是一条灵蛇。”   昨晚她绣完了之后,还被道道夸赞了很久。主仆俩的绣工半斤八两,真不好说谁更胜一筹。   “啊?哈哈哈哈。”张公子硬挤出几声不尴不尬的讪笑,颇为理解地道,“灵蛇也好,也好。其实女子嘛,也不用有什么才情,长得好看才是最关键的。沈小姐长得水灵,以后生出来的孩子肯定也不会差。”   孩子长得好不好,貌似爹也是关键吧?   沈衡看着他油光满面的脸出神,试图在那上面找出一点能看得过去的地方。   但她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这样真的是太难为自己了。   他们所在的这处临枫阁,是上京茶楼酒肆中最文雅的一处所在,临窗而立便能映入满眼的好景致。   秋日枫叶正红,摇曳在风中的叶子随风轻摆,泛起阵阵红浪。   一旁的张公子说:“这枫叶长得多好,红得跟泼了盆狗血染上去的似的。你若是喜欢,等我们成亲了,我在你院子里也栽上一片,瞧着也喜庆。”   沈衡听后认真地点头,觉得“狗血”这两个字,用得甚合她意。   楼下传来一阵脚步声,想是又有客人来了。   临枫阁的老板丘掌柜亲自带路将人请上来,腰弯得像一只煮熟的龙虾。   在抬眼看到几名身穿便服上楼的大人时,沈衡觉得这是一出反应“官民一家”的和谐画面。   在发现满头珠翠的刘雅君也在其中,且她一眼便发现自己的时候,沈衡觉得这是一出有可能会引发口舌之争的热闹画面。   待看到那群人躬身迎着一名轻袍缓带的公子上楼时,沈衡觉得自己坐不下去了。   那一袭月白的广袖长袍,除了那个人,还有谁可以穿得这般慵懒出尘?   苏月锦似乎也没料到会在这个地方见到沈衡,清澈的眼底闪过一丝惊讶,只是在看到她对面那“一团肥肉”时,又转成了迷茫。   那个东西,是什么?   刘雅君本是听说父亲要同端王爷商议朝中政事,死皮赖脸地跟来倒茶混脸熟的,没想到在这里也能碰到沈衡,思及方才看到媒婆卢婆子坐在楼下吃茶,心里便了然了。   清了清嗓子,她走上前来,故作惊讶道:“沈姐姐这是在做什么?哟,这位公子真是一脸的富相,你们难不成是在……”她做了个捂嘴的动作,“相亲?”   张富贵没听出那话里的嘲讽意思,笑呵呵地应道:“是啊是啊。这位姑娘真是有眼光,在下是做猪肉生意的,大至上京,小到周边县城,用的都是我们庄子上的猪肉,就连宫里吃的,也是咱家供上去的。”   刘雅君没想到对方这样健谈,当下笑得像花儿一般:“原来是养猪的,难怪我瞧着公子穿得这般体面。沈姐姐平日最爱吃猪肉,嫁到你家真真是合了她的心意啊。”   “沈姑娘爱吃猪肉?”   “可不是嘛。”刘雅君摆弄着手腕上的璨金镯子,继续道,“沈大人没当上礼官之前,家里一直生活得挺拮据的,除却给些贵人送礼,家里没留不下什么银子,能吃上一顿猪肉,那就是比过年还开心的事情。如现在这般,能穿着织花缎面的料子出来,也算是不容易的了。”   沈衡本来是想走的,听到刘雅君的这番奚落反倒坐了下来。   张富贵感慨地说:“沈姑娘,我只当你爹在朝为官,你必然生活得不错,不想竟有这样的过往,实在是苦了你了。”   沈大小姐一面将绣着“灵蛇”的帕子拿给他擦眼泪,一面轻叹道:“为官之人,难得做到的便是清廉。我爹当年同刘小姐的爹比邻而居,刘小姐流着鼻涕看我家吃肉的时候也没少咽口水。现如今她爹也富足了,一身行头也都是体面的,你也无须太过感伤。”   这话是连着刘雅君一并拉下水了。   刘雅君幼时确实住在沈衡家隔壁,这也是她最不愿意提及又拉低身份的事情,但说到流口水,那当真是没有的事。   “我会吃不上猪肉?你莫在那里胡说,我什么时候……”   “妹妹何必这般激动?”沈衡截断她的话,“都是从那个时候过来的,当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张富贵也分外善解人意地附和道:“沈姑娘说得极是,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过往之事虽听上去有些不堪,但说起来也是难得的笑谈。”   不堪?笑谈?!   刘雅君险些被这两人一唱一和的架势活活气死,待想要再说些什么,却看见苏小王爷已经踱着步子走了过来。   身边熟悉的冷香铺天盖地地袭来,让沈衡整个脊背都僵直了。她看见他挨着她坐下,十分坦然地对一众官员们道:“我现下有要事要忙,你们先去雅阁等我。”   朝官们默默地将视线看向那个不紧不慢,说完还端着茶盏啜了一口的千岁爷,实在没看出他忙在哪里。   只是这话谁敢说出口?于是朝官们纷纷点头应是,自行离开。   沈衡目不斜视地端坐在旁,苏月锦却是一贯地随性,径自拿着她的筷子夹点心吃。   刘雅君站在一旁气得发抖,恼火于沈衡平白打搅了她同王爷的“约会”,压低了声音提醒道:“王爷,沈姐姐在这儿相亲呢,您这样坐着不合适吧?”   苏月锦看着她:“有什么不合适的?这不用伺候了,你下去吧。”这位爷,又将她当成奴才了。   沈衡目送着刘雅君含恨而去的背影,刚想站起来说“要不你再站会儿吧,我帮你倒茶去”,便听到张富贵虚心求教地问了句。   “不知这位公子,同沈姑娘是什么关系?”怎么他们两人共用一双筷子?   苏月锦挑了块糖浆最厚的松酪放在碟子里。   “我是她房里人。”   沈衡整张脸都陷入一种无法自拔的抽搐之中,狠拍了两下胸口才顺过气来。   “不是,你别听他瞎说,这人惯会开玩笑的。”   这话要是传出去,她就别想再嫁了。眼见着苏月锦还要张口,她慌忙用手捂住他的嘴。   “这是我哥,亲哥哥。”   张富贵听后愕然了一瞬,而后一拍脑门,这“房里人”原来就是家里人的意思,可见是他书读得少,险些误会了。   于是他点头哈腰地倒了盏茶水双手奉上,正色道:“原是沈家哥哥,失敬失敬。介绍的人不曾说过家里会有人过来,怠慢之处还请原谅。”   沈衡听着那声“沈家哥哥”,只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强自撑着笑容,替“她哥”将茶盏接了过来。   苏月锦眨了眨眼睛,慢悠悠地说:“阿衡,你这样我没办法喝了。”   她的手还扣在他的脸上,他柔软的唇瓣若有若无地划过,就那样放肆地撩拨着她的掌心,痒痒的,有些烫。   “你……你喝嘛。”   沈衡迅速收回手,尽量忽略方才那丝悸动,但长袖之下的手掌却似被印上了某种印记一般,令她手足无措。   一旁的张富贵却是心情甚好地搓了搓手,道:“不知哥哥在哪里高就,怎的没听卢婆子提起过?”   他想娶沈衡,是因为听说她老子是个三品朝官,虽说没什么实权,却是个御前的差事,他还想着结亲之后让其帮忙多往宫里供些猪肉呢。   沈衡的这位大哥看着就是个读书人,没准也能帮得上忙。   “我不怎么做事的。”苏小千岁喝了口茶水,认真地说。   “哥哥真爱开玩笑,令尊官拜三品,怎会不给您谋一份好差事?”他身上那一身行头,看着普通,实际上却是苗疆那边独有的天蚕丝所制,有价无市。他虽粗俗,但也知道些行情。   “骗你做什么?我平日里就是帮着我爹处理些家务事,旁的时间,都是游手好闲的。”他倒说得实在。   张富贵闻言,脸上的热情却立时冷下去半边。   “家务事啊,那都是女人们管的,您这个年纪也该去做些正经事了。”   沈大小姐瞧着他那张小人嘴脸,暗自摇头。   苏月锦的家务事可不是女人能管的,因为他的家,是整个庆元朝。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张富贵自顾自地说,沈衡心不在焉地听,苏小千岁旁若无人地吃。   点心过半之后,苏月锦转脸问她:“我吃饱了,走吗?”下朝之后便没用过膳,他是真的饿了。   沈衡本想说:我不走,你有事便快去办吧。   只是她眼角的余光刚好瞥见一旁的“肥油”,终是坐不住了,点头道:“那便走吧。”   付账的时候,张公子倒是分外体面,硬是抢在前面,掏出去三十两银子却跟花了三百两一样慷慨。   “不过就是三十两银子的事,你别太在意了。我们家有的是钱,还会在乎这三十两银子?你回去好好琢磨琢磨这事,我觉得咱俩真的挺合适的。”   沈衡对着他那张好似被放了一大桶鲜血般的大脸真诚告别:“好说好说,张公子如此大方,奴家回去之后必然仔细考虑您的建议。”心下却琢磨着,回去必然要记得跟卢婆子说,下次再介绍,万不能找这么“有钱的”。   因为这类人,将银子花在自己身上心疼,花在别人身上肉疼,她瞧着,眼睛疼。   自阁里出来,沈衡的步子便迈得很快。   她本就是想拿苏月锦的话当个由头,自己好脱身的,不想他会同她一并出来,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跟在她身后。   她不说话,他也不在意;她停下来,他便随处找个地方坐着,一路无话。   临枫阁离沈府并不远,过了两条巷子便到了。   沈衡一路听着那脚步声回到自家门前,将门打开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那道芝兰玉树的身影,就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定定地看着她。   方才在阁中未曾注意,他似乎又瘦了,被风吹起的长袍都显得异常宽大。   沈衡张了张嘴,还是问了一句:“你不走吗?”   傻站在风口做什么?本来就是个病怏怏的身子。   苏月锦点头,却并没有离开的意思。   她看着那张略显清瘦的脸心里怪不是滋味的,索性狠狠心,直接推开门进去了。   隔着一扇朱漆大门,她睁着一双眼睛望天,却不由自主地听着外面的声音。   今日的秋风尤其大,他穿得那样单薄……   如果你再被他那张人畜无害的小脸给骗了,你就会变得比道道还要愚蠢。心底正义的小人突然跳出来严肃地教育她。   我没有,我就是想看看他走了没有,真的没有别的意思。懦弱的小人有气无力地争辩。   看他做什么?他便是病了也同你没关系。他是皇家的人,是要继承大统的,你想要的一生一世一双人,他给不了你的。而且你别忘了,他是有夫人的,他那日能那般对苏漾,终有一日也会那样对你的。   正义小人说得有理有据,然后,两个小人不断在她脑海里天人交战。   再然后,正义小人被懦弱小人活活气死了。   沈衡没有出息地扒开一点门缝,将脑袋伸出去,正对上苏月锦那双清亮的眸子。   他还站在原来的地方,似乎就是为了等她这一眼。   他笑了,眉宇之间都带着孩子气般的欢喜。   沈大小姐却险些被门夹断自己的脑袋。   她轻咳一声,看着远处扬声道:“道道买东西还没回来吗?那我还是别等她了,我就是出来看看她回没回来。”然后迅速将门关上,整张脸都红得像只煮熟的虾子一样。   皇宫勤政殿内。   早朝是每个朝代都有的事情,在庄严的大殿之中,看着群臣强打着精神来陪自己聊天,是当朝皇帝陛下最喜欢做的事情。   五品以上的官员都要应卯,作为皇子的端王爷自然也要参与其中。   只是这位千岁爷却甚少上朝,对外宣称身体不适,对内则是直接跟自己的娘说,他不愿意早起。时间长了,连圣上也习惯了正午之前见不到他。   可是今日,千岁爷却一反常态地起了个大早,害得圣上在看到那张打着哈欠的脸时,差点以为自己未过五十便老眼昏花了。   接了几本奏折之后,一旁的近侍照例问了一句是否还有本启奏。   北靖帝认真地看向自己的儿子,觉得这个无利不起早的小浑蛋必然是有正事才会过来的,哪里知道,人家压根连眼皮子也没抬。   “月锦,你可是有本要奏?”他承认,他是真的好奇。   苏小千岁睡眼惺忪地看向自己的爹,道:“没有。”这分明是还没睡醒呢。   北靖帝不甘心,又问了一句:“这次科举的监考官,朕打算任用沈括,你觉得他如何?”   其实这事也是沈括自荐的。他是北靖三年的进士出身,论资历,论官职,任监考官之职也是合适的。   科举分乡试、会试和殿试,每三年一次,先是由各州府在秋季举行乡试,第二年的春天再进行会试,又称春闱。   然而这次乡试却出了很大的纰漏。地方官员贪污受贿,竟然冒着天大的胆子徇私舞弊,还牵扯到了朝中数名已经指派好的会试主考官。   北靖帝下令严查,连续罢免了几名朝中大员的官职。沈括隶属礼部,为官清廉,人也本分,却也算是意外合了他的心思。   沈括吗?   苏小千岁转头看向角落里一身藏蓝朝服的中年男子:“你想做这次的监考?”这倒是让他有几分意外。   他记得,沈括向来都是不愿蹚浑水的性子,怎么这次这般想不开?   “回殿下,正是。下官为官多年,一直未曾做过什么为朝廷分忧的大事。此次会试,下官若能出任监考官一职,一定不让圣上和殿下失望。”   苏小千岁看着他那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样子点了点头,觉得阿衡此时要是见了,必然会觉得她爹傻得都不冒泡了。   “这事挺麻烦的,你可想好了?”   他确是为这件事来的,手下也有合适的人选。监考官不光要清廉,更要懂得变通。   他并不觉得沈括合适,然而对方的态度却很坚决。   “臣已经考虑好了,请殿下和圣上放心,给臣这次机会。”   苏月锦还要再说什么,却是被他爹拦住了。   北靖帝龙心大悦,将手一挥:“准了!”   “……”   沈括一辈子也没当过出头鸟,这次伸这一脖子,也是希望人到中年时能有些成就。   就在接下监考官奉印的前一天,他还很傻很天真地认为,监考这种事,顶多就是在春闱时多在考场上巡查几圈,叨叨点旁人不懂,自己也不是很明白的大道理,这便算完了。   哪里知晓,任职之后的第二日,他便被提到了礼部的小黑屋,跟着一众老眼昏花的家伙一并核对这次进举的名单,以及身家背景。   这里面的人,多是年过五旬的老者,在朝的官职也不见得多大,却都是开国时候的老臣。   前段时间的秋试让圣上很是恼火,因此他才把这些一只脚都快折腾到棺材板里的老臣给抬了出来。   而沈括,作为里面当仁不让的“青年才俊”,走访查实这种跑腿的事自然而然地落在了他的肩上。   他这才终于明白了,分明是第二年开春才开始的会试,为何圣上这么早就要定下监考官,又为何苏小千岁那日看他的眼神会那般忧伤了。   彻查外省的名单需要亲自出城,他便先就近查了几名上京内的举人。   其实依照他最初的想法,举人会试实在没必要这么麻烦。都是求学苦读的学子,这里面能有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道道?   然而他这厢刚开始着手查访,问题便接踵而至。   “要我说,沈大人也无须太过认真了。巡查嘛,无非就是例行公事,草草看上一眼便算了。”   “可不是嘛,秋试一直是重中之重的大事,有几个不想要脑袋的,还敢偷梁换柱,找人替考不成?”   这话是前段时间沈括被人生拉硬拽拖到酒馆里听的。   当中几个大人难得苦口婆心地劝慰,让他深刻感受了一回同僚之间的如沐春风。   奈何他当时不懂啊,举起三根手指,指天对地地道:“都说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沈括虽人微言轻,但自问做事要对得起良心,对得起圣上。几位大人的心意沈括心领了,但查访一事,必须重视起来。”一席话说得掏心掏肺。   于是,心里头有鬼的人明白了,他这是要银子啊。   没过几日,他兜里便被揣得鼓鼓的。人家这次换了个说法,说是沈大人为圣上分忧,他们帮不上什么忙,便送些银子过来,让大人拿着买些吃食补一补身子。   沈括当时感动得眼泪汪汪,只是打开那荷包一看,差点亮瞎自己的眼睛。他合计了一下,要是这些银子都用来买老母鸡炖汤喝,他喝到进棺材也喝不完。   所以,他一面感念他们的恩情,一面以圣上不喜欢铺张浪费为由,干干脆脆地又把银子给退了回去。   如此,那些人又领悟了,他就是个油盐不进的东西啊,那还客气什么?   暗杀吧?现在风头正紧。   投毒吧?又怕出了什么纰漏。   最后商量出来的结果就是,恐吓。   在洒了不计其数的狗血,丢了数只死老鼠之后,他们派了一个代表去对他说:“沈大人最近日子不太好过吧?为圣上奔波劳碌,可要注意着些身子骨。毕竟年纪大了,要是哪天走在路上断了气,也是不可而知的。”   “您家里妻儿都还年轻,我记得您还有个闺女尚未出嫁吧?可记得要让她少出门,现在这世道,可是乱得很。”   沈括这下明白了,合着门口无缘无故被泼的那几盆狗血不是别人担心他撞邪,给他驱晦气的,衡衡救活的那几只小东西,也不是被猫追得遍体鳞伤,而是有人故意为之。   他吓得一惊,没想到做个监考官还要承受这么大的心理负担。他不担心他们对他的妻儿下手,而是担心他的妻儿恼了,对他们下手。   谋害朝廷命官那可是大罪,他还不想自家祖宗的坟头被抹上这样的印记。   这事,必须尽早解决。   一日下朝之后,好不容易又见到了来上朝的千岁爷,他紧赶慢赶地追上去,将这些日子的遭遇一五一十地讲给千岁爷听。   苏月锦斜靠在龙纹石阶上,点了点头,却是问了句不着调的话:“我听说,你经常给人送礼?”   沈括不明就里,老老实实地道:“臣私下里确实会送些东西,多是同僚之间的照拂,没有旁的意思。”   “那我不算你的同僚吗?”   “自……自然算是的。”沈括愣怔了,只不过比之一般的同僚,这位身份更加显赫。   “那你为何从没给我送过礼?”   可怜沈大人一大把年纪,头一回遇上主动要求送礼的,结结巴巴地说:“殿下的礼,实在不是臣下不送,而是不知道该送些什么。”   送礼这种事,本来就是要投其所好。端亲王贵为皇子,随便买些瓷器花瓶,能送得出手吗?   沈括不是不想送,实在是,没钱送。   苏月锦闻言,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道:“我喜欢兔子,越肥越好。”其实他真的没那么难“打发”。   “兔……兔子?”沈括睁大了眼睛。   “嗯,会动的、红眼睛的东西,明日你让沈衡送几只过来。”   “……”   沈府后宅。   沈大小姐啃着个鸡腿从房里出来的时候,她爹正蹲在院子里给一堆活蹦乱跳的兔子戴小花。   淡粉色的木芙蓉被一根根红线穿着,绑在肥肥的兔耳朵上,带着它独有的清淡香味,弥漫在整个院中。   她挪着步子朝前凑了凑。   “您这是打算带兔子相亲去?”打扮得这么漂亮做什么?   沈括忙得焦头烂额,头也不抬地道:“送礼。”   送礼?   沈衡随手提起一只兔子,道:“您平日里不是都送字画的吗?哪位大人会稀罕这类东西?这路数也太偏了吧?”   “上头人的心思,我们哪里知道?你快些将那个拿过来,等下那花又要掉了。”   虽说人家要得简单,但总得装点一下不是吗?   “上头的人?”沈衡蹙眉,心里隐隐有种不好的预感。   “是端王爷要的,而且他指名让你送过去。等下我将这些兔子都用绳子绑在一起,你去跑一趟。”   苏月锦十六岁封王,十七岁便搬出皇宫单住了。   那一座庄严大气的端亲王府,是北靖十四年圣上着宫里的御用工匠,历时三年时间精心建造的,说是一座奢华行宫也无甚不可。   王府所处的位置也是上京最繁华的地段,为的便是让苏月锦上下朝方便,也是朝臣们下朝之后的必经之所。   沈衡手拿红绳,赶着一堆肥兔子招摇过市之时,好死不死便赶上这个时候。   一众身穿朝服的体面官员在看到这样“盛大”的场景之后,无不露出诧异的神色。   “这是,沈大人家的千金吧?怎么会在这里?这是要去哪儿啊?”几个同她爹交好的官员走上前来关切道。   沈衡尽量让脸上的笑容自然一些,扯着嘴角道:“家父让小女来给端王爷送几只兔子。”一句话引来无数人惊愕。   “给王爷送兔子?”这礼送得也太随意了点吧?   “正……正是。”沈衡不自在地搓了搓衣角,“几位大人要是没什么事,小女便先送过去了,总不好让千岁等太久。”   要是可以,她也不想这么青天白日的赶着一堆兔子上街。实在是她爹说了,王爷不让用车拉,说是担心兔子会晕车!   在场的人自然点头称是,只是每个人的目光都伴着些若有所思。   “衡衡?”一道清悦的声音突然自人群中传出来,声音不是很大,却让沈衡整个人都僵住了。   因为这声音她太熟悉了,熟悉到几乎占据了她整个情窦初开的少女时光。   “果真是你。”   他走近,俊秀的容颜经过几年的锤炼,早已退去了往日的青涩,显出几分在官场上练就的客套老练。   沈衡盯着他那身深紫朝服上面的锦鸡补子,手紧了又紧,最后抬起头微笑。   “林大人,好久不见。”   她怎么忘了,既然是下朝时间,难免会遇见些不该遇见,抑或最好不见的人。   面前的人,正是后者,现在位列正三品的太仆寺少卿,林曦和。   林曦和说:“方才看着那背影就觉得像你,便绕过来看看,你这是在做什么呢?”多年未见,他依旧能攀谈得如此熟稔。   沈衡不得不承认,林大公子的气度精进良多。   “诚如大人所见,沈衡正在给兔子们搬家呢。”她指着那些在地上活蹦乱跳的东西如是说。   “搬家?”他蹙眉道,“这种事情让下人做便好了。你一个姑娘家,怎好这样抛头露面?”   林曦和有一张好皮相,即便是说教时,气质还是那般温润。   她当年极喜欢听他唠叨,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却又是那样年轻的一张脸,眼神宠溺,带着些许无奈。   然而今时今日,她却分外不想看到他这样的神情。   “家里的下人都在忙,只有我一个闲人,便出来跑跑腿。林大人若是没什么吩咐,沈衡这就告辞了。”   她说完,直接转身就要离去。   感情的事,不论结果如何,都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情。即便那段爱情没有开花结果,依旧不影响她笑对人生。但是这并不代表,再见面时,她能够接受他这般坦然地同她谈天,这会让她觉得,一切都那么可笑。   “我送你吧。”他上前一步拉住她,满脸真诚的样子。   她看着那只手,皱起了眉头。   她依赖过这只手上的温度,但是现在:“路不远,实在没必要麻烦。”她现在不需要。   然而对方却完全没有要松手的意思,反而将手收得更紧了。   沈衡不知旁人分开之后再见会是什么样的情境,总之她的不是那么令人愉快。   “林大人。”她强行将手抽了出来。   “小女虽不是什么名门闺秀,但也还是待字闺中的黄花闺女,您这般纠缠,不知到底是何意?”   似乎没料到她会这般同自己说话,林曦和温润的脸上泛出些许裂痕。   记忆里,那个总是笑眯眯跟在自己身后的女孩子,甚至从未对他说过一个“不”字。   “你怎的这样生疏起来?我不过是想送一送你。衡衡,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你还要怨我多久?”   在场的大人们,十个有九个都知道当年发生的事情,林大公子说得如此大方,反倒显得沈衡小家子气了。   她在原地站定,轻笑道:“当年?当年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如果他认为事后他母亲着人送过来的那三千多两银子是对她的交代的话,那这事真的是已经过了。   那银子,她收下了。   因为那是拿给她爹看病的救命钱。   当时的沈家,除却她身上的那一身嫁衣,甚至拿不出一件像样的东西可以典当。   没有不心疼子女的父亲,她到现在还记得,那一日,自己的爹是怎么被他们打折了腿丢出来的。   林大公子一意孤行举行的婚礼,最后闹得丞相大人亲自出面,带着一干亲卫大打出手。若不是她爹死死拉住她,真不知那日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衡衡,当年的事,虽然是我们出手在先,但是我父亲也被你伤了不是吗?很多事情都难以用对与错来衡量,林家也做了弥补,你……”   “林大人。”她出声打断他的话,“沈衡只当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只有深闺妇人才喜欢拿出来念叨,您这般喋喋不休的,不觉得失了体面吗?”   她没那么好的耐性去同他“叙旧”,然而林曦和今日却是想将话说开。   “不论如何都是我的错。你恨我,我半点都不会计较的。前些时日听说沈伯父高升了,我也是真心为你们高兴,只是碍于你不想见我,便没好意思登门道喜。”   围在一旁的朝臣,开始窃窃私语。   当时的事情虽闹得热闹,但在场的人只知晓那场婚礼是林曦和趁着林方知去湘都办事时办的。至于后来丞相是如何得知的消息,两家又是如何解决的,那便是关起门之后的事了。   这里面的人,有许多都是眼红沈括当了监考官的,还有最近因着举人被查而不满他多时的,正赶上这由头,纷纷小声议论起来。   “这沈家,原来收了林家的银子吗?”   “难怪当时那样难堪,竟然也不了了之。”   “说起来,这林大公子也没什么错处,不过是年少了些,而且那话里的意思,竟是沈家也对丞相动了手,可见有些时候不能光看表面,林家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沈衡微笑地听着。   她不是一个在乎人言的人,如果真的在意这些,早在三年前,她便搬出上京了。   只是林曦和也不是一个随便做小伏低的人,如果心怀歉意,又怎么会三年都对沈家不闻不问?   他甚至没有来问过一句:你爹的伤可好些了?   视线在周围扫了一圈,她正看到站在不远处,一身华衣的雍容女子。   她面上长得很干净,有种流水般的剔透,绣着凤穿牡丹的帕子被她用手攥成一团,她正紧张地看着这边。   沈衡认得她——   七公主苏月华。 第九章   你若安好,那还得了   沈衡了然。   原来这场戏,本就是做给旁人看的。   林曦和没有娶正妻,但因着她的事情,在外的风评极其不好,如今这样一闹,也算是能让那七公主对他有了新的认知。   重情重义的男子,向来被人趋之若鹜。   今日若不是碰巧遇上她,他只怕也会想个法子再折腾出些什么来。   他倒是“物尽其用”了。   沈衡“敬佩”地拱了拱手,道:“林大人言重了,当年将我父女二人赶出丞相府的又不是您,实在谈不上怨恨二字。忠孝尚且难全,您当日袖手旁观,我自然也是理解的。”   “只是劳驾代我问候丞相夫人一声,若没有那日她让人送来的银两,我爹的腿,怕是要瘸了。”   当时,她以为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傻在当场,却是一直不同意两家婚事的丞相夫人出言相劝。直到最后一步,她才知道自己错得有多么荒唐。   “前些日子听说挽君又要生了,我同她姐妹一场,还望你动旁的心思之前,多顾及一下家中妻儿。她甘心为妾,是爱极了你。”   她承认她就是存心在给他添堵。   他想立牌坊,也要看她有没有这个兴致帮他。   眼见着弄巧成拙,七公主的脸色也变了,林曦和慌忙走上前来拉沈衡:“这里面的事还有些误会,我们换个地方说。”只是指尖还未搭上她的衣角,便传来一阵钻心的刺痛。   跟着苏月锦一同走来的桂圆对他家主子说:“您这针下得着实狠了些,林大公子的脸色都变了。”   苏小千岁没说话,却是在路过林曦和身边的时候,顺手将那银针拔了出来:“疼吗?”   林曦和最摸不清楚的就是这位爷的秉性,更不知他为何对自己出手,面上却只得强忍着手上的痛,道:“回殿下,不疼。”   “那就还是轻了。”苏小千岁自顾自地念叨了一句,也没再看他的反应,转身对沈衡说,“菜都热了三回了,怎么还不回去吃饭?”   沈大小姐没料到苏月锦会问她,下意识就回了句:“现在用晚膳还早。”这呆傻的样子,真是傻得恰到好处。   苏月锦觉得挺舒心,伸手顺了顺她的长发。   “你也知道还早?不是让你晚些时候再过来的吗?”   她的事,他都知道,他就是担心遇到今日的情形,才让她晚些时候过来。   沈衡低头搓了搓衣袖。   苏月锦说的时间都已是黄昏了,她不想让人瞧见,落下话柄,才早些过来的,哪里会想到他住的地方离庐陵宫的东直门这般近。   他笑着拉住她:“走吧,等下多吃些核桃便好了。”脑子笨的人,就该多补一补。   直到目送着两人以及赶兔子的桂圆公公离去,在场的朝臣们才恍然大悟。   端王殿下这是因为林大人冲撞了沈姑娘才出手警告的,而且那话里话外的意思,竟是特意留了饭在等她。   那沈衡同殿下之间……   他们面面相觑。   难怪沈括敢在这风口浪尖接下监考官之职,也难怪人家送礼送得这般随意。   原来两家的关系竟是如此亲密,莫说是几只兔子,只怕就是空手而来,殿下也是欢喜的。   可笑他们还以为沈括在朝中无权无势,没有靠山,殊不知,人家早就是端王爷的亲信了。   想到这些天他们威逼利诱,干的糊涂事,以及说的那几句风凉话,不由得整个背都汗湿了。   而林曦和也没有好多少,这些天为了讨得七公主的欢心,已经费尽了心思。   买通的近侍私下里对他说,公主是听说了他同沈家小姐的那段过往而有所犹豫。   今日偶遇沈衡,他本想着随便演上一出便算了,哪里知晓,几年未见,那丫头的牙齿竟然已经磨得这般锋利了。   端王看上了沈衡?   他冷笑,或许是一时新鲜吧。   沈衡这样的姑娘,确实是罕有的直率性子,他当年也是爱极了这一点,只可惜那丫头太过心高气傲。   这样的人,豪门容不下,宫廷更是容不得的。   还在流血的手掌突然被一条雪白的帕子包住了,他一怔,以为是七公主去而复返,然而——   林曦和皱眉看着面前挺着个大肚子的娇小女子。   “不是告诉过你,怀了身子不要四处走动的吗?”要是被七公主看见了,不是给他火上浇油吗?   张挽君面上的神色僵了僵,而后轻笑道:“妾身就是出来走走,刚好瞧见夫君在这儿,便过来看看,说完话就走。”   林曦和看着那张温婉的脸,不满的情绪缓和了些许。   她刚才一直站在角落里,也一直都知道他想娶苏月华的事情,却从未问过他什么。   他当初会放弃沈衡而选择她,也是因为她足够聪明,也足够乖巧。   事实证明,他也确实没有选错。即便她生了两个孩子,岁月依旧没有让她变得如一般深闺妇人那样歇斯底里。   “你先回去吧,我还有些事情要处理。”他拍拍她的手,柔声吩咐。   处理事情吗?   张挽君温顺地点头,目送他疾步朝宫中走去,做足了为妾的本分。   身旁跟来的丫鬟饶林忧心忡忡地说:“小姐,方才同大人说话的是沈大小姐吧?他们会不会……”   “不会。”   她打断饶林的话,上扬的嘴角泛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   没有人比她更了解沈衡的脾气,那是个就算饿死也不会吃回头草的人。   她如今的利用价值,只在于让林曦和顺利娶到七公主,而她要做的,就是要帮助林曦和坐稳驸马的位置。   她低头轻抚着隆起的腹部,道:“热闹也看够了,回去吧。也许过些时日,我们还要去拜访一下那位沈大小姐。”   再说沈衡这边。   她云里雾里地跟着苏月锦回了王府,本来心情就不好,却又因为府内奇异的山水廊庑生生吓了一跳。   在没进到这里之前,她对这座驰名已久的端王府亦是有所耳闻的。   旁的暂且不论,单说这内里的一座用整块玉石雕琢而成的假山,便是百姓们亲眼看着被抬进来的。   砖瓦皆是琉璃所制,里面珍馐树木更是不计其数,是上京除却皇城庐陵宫外最精致的一处府邸。   可是谁能告诉她,这地界怎么就被“糟蹋”成现在这副样子了?   倒不是说里面精致的亭台被砸了个七八,相反的,依旧被擦得晶亮,只是被那些在其中的灵木旁支,生生遮掩得快要看不见了。   御匠方文中要是还活着,估计会活活哭死在王府门口。   “您这儿,就没有修剪树木的花匠吗?”   暴殄天物也不是这个做派吧?   一旁的桂圆笑呵呵地送上一盏香茗,接话道:“我们王爷说了,世间草木皆有根本,就如人会盘发装点一样,有自己喜欢的形态。万事须得顺其自然,太过刻意反而失了本身的意趣了。”   沈衡抬眼看着满院顺其自然的树丛点点头,觉得冷宫的风格大致也就这个样子吧。   这分明就是个“散养”的,没人照管的院子嘛。   “我不喜欢太过奢华的东西。”   这让她想到他幼时曾经在奉芜山居住的时光。   听说那是处神仙也能住的仙山,满眼皆是碧翠,其间鸟兽虫鸣。在那样的环境下长大的孩子,也难怪会看不惯这些华贵晃眼的东西。   那一张清俊的侧脸,拥有着这世间最精致的完美,却又活得那样恣意,不存于世。   要不是亲眼见过这家伙是食人间烟火的,她真的会以为他是下凡历劫的谪仙。   苏月锦此时正将一只兔子抱在怀中轻抚。   清澈的眉眼低垂,长睫随着呼吸轻动,在一片翠绿之间,很安静,仿佛只是那样坐着,便能如画。   然而,“好梦”不常有。   就在她还沉浸在云层渺渺的天人遐想中时,“谪仙”大人突然抬眼,问了一句甚有哲理的话。   “是红烧还是清蒸?”   沈衡抽搐着嘴角看向那只肥头大耳的东西:“烤的吧,不然太肥了。”   于是,两厢都满意了。   用过晚膳之后,两人并排坐在了昂贵的房檐之上。   苏月锦不是健谈的人,事实上,很多时候,两个人的相处方式都是,一个人在那儿静静地发呆,另一个人陪着发呆。   沈衡静静地看着院中的“草长莺飞”,直到看到太阳落于山脊。   目送着最后一缕残阳消失在天边,她突然转脸对苏月锦说:“我给你讲讲我同林曦和的故事吧?”   认识林曦和那年,沈衡只有十一岁,刚来到上京不久,整个人都处在一种丝毫不知端庄为何物的状态,当然,也完全没有所谓的男女大防和身份地位的意识。   事实上,在她所住的挽瑕山庄,作为地位尊贵的庄主的女儿,她一直都是很受尊敬的,时常搞不懂,为什么来了上京之后,要做那么多虚情假意的寒暄。   第一次接到下人翻给她的白眼时,是她爹带着她进丞相府拜访的时候。   她那时候觉得特别新奇,因为白眼这东西,她只当是只能在天桥算命时才会看到,所以甚是欢喜地扒拉着对方的眼皮说:“你再翻一个给我看看。”   那仆从似乎觉得她这样的行为冒犯了他,跳着脚说:“你等着,我叫我主子来给我做主。”   那是她和林曦和的初次见面。   被请来主持正义的林大公子穿着一身绣锦长袍,小胳膊一前一后地端着,显得煞有介事。   她看着那张俊俏的小脸,十分赞赏地说:“你主子长得还真是人模狗样,颇有些气质。”   请原谅她那时词汇贫乏,因为作为一个亲娘只会背《三字经》,身边的人也只能读下一本《三字经》的孩子,她能说出“人模狗样”这类四个字的成语,已经算是一种质的飞跃了。   犹记得当时,林曦和脸上瞬间错愕的裂痕,大概在他过往的十三年中,从未遇过这么大胆的女子,一时竟然愣在了当场。   一旁被扒了眼睛的小侍从跷脚骂道:“你好大的胆子,竟然敢如此侮辱我家公子。”   她瞪大了一双杏眼,上前道:“这话原是骂人的吗?”可是她在路过一家酒肆门口的时候,老板娘就是这样对伙计说的啊。   那老板娘的原话是:“仔细盯着里面那几位穿得人模狗样的公子,那都是有银子的,多上些好菜上去。”   林曦和不就是有钱人的公子?   还是说,这话得改成“人模狗样的人的儿子”才算贴切?   回家之后,她将那原话告诉了她爹,吓得那个总是没什么胆子的文弱书生又哭了好久。   沈括那时只是一名六品殿仪,因为文才还说得过去而被林方知看重,叫他来给林曦和的妹妹林婉清当教书先生。谁想到他这厢刚做了没多久,沈衡便惹恼了丞相家的长子。   她十分仗义地拍着自己爹的肩膀,信誓旦旦地说:“您放心,有什么事情都有我兜着。”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她都在等待对方的报复。   在她不甚好的记忆中,上京的“官二爷们”最忌讳的便是被她这种“乡野丫头”冲撞了。   前段时间,被她揍得掉了两颗门牙的刘大人的儿子就是个最好的例子。   只是,很长一段时间,她都没有遇到类似死鸡、死鸭,以及小石头子攻击的严重事件。   这样淡然的平静,反而让她觉得心里不安。   于是,在一个冬日的午后,她悄悄走进了林曦和的书房。   那一日的日光格外柔和,伴着缕缕微风,桌前,那个不论在什么时候都将腰杆挺得笔直的少年正在执笔临摹,看见她进来,面上也有些意外。   她摆手示意道:“我不是来捣乱的。上次的事是我不好,我来跟你道个歉。”认错的话她是头一说,面上也有几分不好意思。   “我识字不多,不知道那词是不好的,你别见怪。”   沈衡说完那话,半晌没听到回应,只当他是不耐烦同她这样的人说话,心里也没多介意,便径自朝门边走去。   “你方才说,你不识字?”身后突然响起他的声音,清悦,异常好听。   这还是她第一次听见他开口说话,愣愣地点头,道:“也不是不识,就是识得不多。”   林曦和似乎没想到,堂堂一介进士的女儿会不识字,脸上又出现了初见她时的错愕,随即,却是笑了。   “那我教你吧。”   少年人的友情总是这样单纯,即便开始发生了一些小小的不快,但很快便忘在脑后了。   沈衡的爹在府里给林小姐做教书先生,而林小姐的哥哥又私下里给沈衡做了小先生。   沈括知道这件事情之后,还有些拈酸吃醋地说:“爹说教你识字,你如何都不肯,怎的林公子一说,你便应了?”   沈衡笑靥如花地摇着脑袋,道:“这不同。都说书中自有颜如玉,您的颜没有曦和这块玉美,我自然愿意听他的。”   一个十一岁的女娃娃,一个十三岁的少年,就算两家人也曾担心过两人产生什么情愫,但看着他们那两小无猜的样子,也多半笑笑便算完了。   如今想来,如果那时大人们能想到这件事之后的严重性,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这么放任他们的。   林曦和是大家公子,平日里时间也并不是那么多。   有时候沈衡来了,也只是窝在他的书房里,听他给自己读几首酸诗。   说来也怪,平日那些总让她觉得头疼的诗句,到了林曦和的口中就变得分外好听。   时光荏苒,转眼就是三年。   沈衡从一个不谙世事的黄毛丫头逐渐变得亭亭玉立,而林曦和也逐渐成长成一个儒雅的俊朗少年。   丞相大人在太学里托了些关系,让他同皇子们一同读书。   进宫之前,沈衡混在一堆丫鬟、婆子之中跑出来送他,冻得小鼻子通红。   两人相视良久,都不知道先开口说什么。   最后还是沈衡抓着脑袋说:“前些日子,我读秦观的诗,他说,两人要是长久时,不在乎朝九晚五的。”   林曦和看着她大笑道:“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但是他笑完,又不笑了,目光柔和地看着她说:“那你可明白这诗句里的意思?”   她仰起脸看他,坦荡地说:“大概是,两个人即将分开了,但心里的情谊还是有的,所以就算不常见,回来的时候还是能同原来一样好。你走了之后,我也不同旁人玩,你也不要。”   林曦和忍不住抚了抚她的头顶,道:“好,我也不跟旁人玩。我的衡衡这么特别,我怎么还会看得上旁人?”   沈衡从来没见过他那般认真的神情,不知怎么就红了脸,伸手推着他,道:“你进去嘛,我先走了。”而后也不再逗留,转身便跑走了。   夕阳之下,一个锦衣少年手持一本书卷,傻傻地看着女孩离去的背影,久久没有回神。   似乎有什么开始变得不一样了。   或许是,天暖了,抑或是,花要开了。   太学是供皇室子弟们读书的地方,林曦和作为愉贵妃的嫡亲侄子,也算是借了这位姑母的光了。   进去之后,环境却比他想象的要复杂。他每日除却上下打点,还要忙于应付夫子们留下的课业。   在家独大的嫡子,突然来到这个即便自己的爹位列当朝一品,依旧要点头哈腰的地方,难免会觉得不适应。   开始的时候,林曦和尚有一些闲情逸致,让身边的近侍送几封信带出去给沈衡,忙到后来,三五十天才写一点什么。到了最后,他就只是将那丫头让人带进来的东西随意看看,这便是算了。   而林曦和的信,沈衡一直都很珍视,无论长短,都好好地收在一只木匣子里。   那是她爹买来给她装首饰的檀木的锦盒,上面刻着好看的雕花。   她想将两人所有的回忆都珍藏在里面。   可是渐渐地,随着那信上面字数的减少,就连她这般没什么学识的人都看出来了。   他大概在忙吧。她总是这样安慰自己。   那日之后,她也曾问过她爹,秦观的那首诗到底是什么意思。   沈括奇怪地看着她,却是叹息一声:“你年纪尚轻,等你大了爹再讲给你听。”   可她似乎明白那里面的意思,也朦胧知晓了,林曦和那日眼底的那份灼热到底是什么。   情窦初开的少女总是带着一种旁人不能理解的幻想。林曦和不回信,她便每日将他写给她的信拿出来翻看。偶尔傻笑,偶尔出神,然后依旧每天写一些身边的趣事告诉他,像一个急于诉说的孩子,一副不管不顾的样子。   再收到他的回信时到底是什么时候,沈衡已经记得不太清了,只知道那上面苍劲有力的小篆比往日精进了许多。   她欢喜地跳到房檐上,踩落了好多碎石。   之后,他们通信越来越频繁,甚至她晌午写的信,日落之前便能看到他的回复。   那段时间,她此生都不能忘怀。游走在笔尖之下的只言片语,流转在文字之间的青涩情愫,是那样美好,那样纯粹。   快要到年关的时候,林曦和从宫里回来了。   她穿着刚做好的新衣,站在门口迎他,笑得一脸端庄。   他面上的神情带着几分错愕,似乎没想到那个喜欢到处惹是生非的丫头竟然也可以有这般安静的时候。   他将身上的狐裘披风脱下来,裹在她身上,轻笑道:“你这是出门之间喝了什么治淘气的汤药了,怎的这样乖巧?”   她大笑着扬起手中的信纸,道:“不是你说,姑娘家偶尔顽劣是娇憨,太顽劣了便成撒泼了吗?我可是依照你说的,学着动静皆宜。你自己写的东西都忘记了吗?”   他盯着那张信纸许久,半晌才说了句:“怎么会忘记?我在宫里,一直都在惦记着你。”   她当时只当他那愣怔的表情是不好意思,便没再问什么,欢欢喜喜地回去了。   林曦和过了年便十七岁了,身边的氏族子弟也都抬了所谓的房里人。   他拉着沈衡,问她可愿嫁给他为妾。   在他根深蒂固的认知中,以沈衡这样的出身,让她做妾已经是抬举沈家了。   她十分坚定地摇头,心底却也因着他这句话而觉得难过。   她的爹,一辈子只娶了她娘一人,明媒正娶。   她见过丞相大人府里的几位姨娘,即便笑靥如花,笑容依然是苦涩的。   她觉得心里有些憋闷,林曦和也因着她的“不识抬举”而郁郁寡欢了许多时日。   那大概是他们自认识开始的第一次冷战。   她在上京,没有什么要好的朋友,唯一交好的便是都尉张中远的妹妹张挽君。   她背着一大箩筐花生来找张挽君诉苦,有些不太确定地询问,自己这样做会不会太果断了一些。   张挽君一向温顺,难得那日斩钉截铁地告诉她:“有些事情是可以妥协的,但有些事情是万不能让步的。如果林大公子真的爱你,便一定会将这个正室的名分许给你。”   沈衡摇头,她在意的真的不是名分,她只是想堂堂正正做他的妻子。   两人闹了一阵子别扭之后,林曦和上门来找她。   她清晰地记得那是一个极漂亮的雪夜,他穿着一身单薄的淡蓝襦袍站在她家门外,头上落了一层厚厚的雪,像是个刚从雪堆里滚出来的精致雕像。   他喝了些酒,浓浓的桂花香气徜徉在两人之间。   他对她说:“沈衡,我们成亲吧。”   时至今日,她还记得那一日充斥全身的那种激动。   她颤抖着声音问他:“这是真的吗?”   他重重地点头,将她拥入怀里。   年少时的爱情总是浓烈而青涩的,大概连林曦和自己也不知道,那一句“我们成亲吧”是醉酒后的冲动,还是内心针对丞相府数十年如一日的规矩和教养的叛逆行为。   林曦和确实是喜欢沈衡的,因为她那不同于那些闺中女子的率真。林曦和入太学之后,他们逐渐少了联络,而他也只是觉得她是他的女人,总会待在那里老老实实地等着。   既然她不愿意做妾,那他就娶了她。至于丞相府会乱成什么样子,他根本没有考虑过。   大婚的前一日,沈衡拿着自己亲手写的请柬去找张挽君,感念她从中调和,还请她大婚当日一定要来喝杯喜酒。   他们两个人之间的通信都是通过她进行的,沈衡认为这桩喜事,她才是红娘。   然而她似乎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兴,只是当时沈衡太兴奋了,并没有留意到她瞬间变得煞白的脸色。   婚礼当天,沈括坐在沈衡的房内,静静地看着她披上嫁衣,几次张口,最终还是化为一声叹息。   那里面的意思,她懂。   但是沉浸在爱情中的她,完全体会不到父亲心中的那份苦涩。   她固执地认为,婚姻是那样简单的事情,同身份、门第没有半点关系。   成亲那日,朝中重臣来了大半,纷纷带了重礼前来道贺。   可事实上,他们并没有发出几张请柬。   沈衡以为这是林曦和的主意,而他只是蹙着眉头盯着她看。   叩拜天地的时候,他们没有高堂可拜。   林曦和的父亲去了湘都,而他的母亲,不同意这门亲事,没有出席。   夫妻对拜时,她听到了嘈杂的脚步声。她原该叫“公公”的丞相大人,铁青着一张脸将她拉扯起来,厉声质问她到底给他儿子下了什么药,让他糊涂至此。   她想说:没有,我们只是相爱,想要相守在一起。   对方却完全没有给她辩驳的机会,直接命人在众目睽睽之下拆掉了所有的红布。   林方知用脚踩着她掉落的红色盖头,冷冷地对她说:“麻雀想要飞上枝头做凤凰,也要看看这凤凰的巢穴,你配不配住。”   在场的宾客被隔在一扇大门外面,林丞相关门放“狗”,让一干亲卫直接动了棍棒招呼在她身上。   她死死咬住牙关,倔强地抬起头,看向角落里的林曦和。   他面色那样苍白,看见她望过来,情不自禁朝前走了一步。   林方知立刻对他说:“如果你肯放弃在林府的地位,丞相嫡子的身份,你大可以走过去帮她。”   她看见了他眼底的挣扎,以及痛入骨髓的心疼,但是也看见了,那只自那句话后便没再挪动一步的红色长靴。   好像一切都变得没有意义了。   她放弃了反抗,连身上锥心刺骨的伤痛都已经变得麻木。   她爹就是在这个时候从门外冲进来的。   她不知道那个总是文文弱弱的书生是怎么在那些身强力壮的亲卫手下强撑下来的,只知道自己被他死死护在身下,任谁来拉都撼动不了半分。   她听见他颤抖着声音哀求道:“是臣下教女无方,所有的事情,沈括都愿意一力承担。求丞相大人开恩,放过我女儿吧。”   沈衡自出生开始便没流过几次眼泪,那日,她却哭得几近昏厥。   不为别的,只为自己的少不更事连累了父亲。   那一声声哀求,恍若砸在心底的最深处,撕心裂肺地疼。   林方知微微俯下身,居高临下地说:“一句教女无方便想推脱掉所有的责任,沈括,你真当我林府是想来便来,想走便走的地方吗?”   这一场闹剧,是对他尊贵身份的最大羞辱。   他淡淡地看着手底下的人,道:“还愣着做什么?没听见沈大人说要一力承担吗?我倒是要看看,他到底生了多硬的骨头,能自己扛得下来。”   一个小小的六品朝官,在权倾朝野的丞相面前,等同蝼蚁。   林方知大概觉得,他已经算是顾念着一些情分了,至少他并没有想要沈括的命。   林府的亲卫都是有眼识的,自然也明白那话里的意思,相视一眼之后,竟然换了更粗的棍子上来。   沈衡已经不记得那日的场面有多么混乱了,她只记得,当那根沉重的木棒狠狠敲在他父亲腿上的时候,她什么也顾不上了,疯了一般挣脱所有钳制,生生砍断了那名亲卫的脖子。   所有的人都傻了,因为就连林曦和也不曾知道沈衡会武。   她腰间的长剑是她娘送给她的,那个本来作为她陪嫁的信物,那日却成了了结她一切幸福的利器。   沈衡杀红了眼,不知道有多少人倒下,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冲了上来。   扼住林方知的喉咙时,她听见了父亲的呼唤。那个强撑着爬过来的男人,用他颤抖的双手死死搂住她。   “衡衡,不可以。”   一旁的林曦和焦急地看着她:“衡衡,你放了我爹,我保证你们可以全身而退。”   她笑了,笑到全身都在颤抖。   她说:“林大公子,如此,沈衡真是多谢你了。”   那一年,她只有十五岁,着一身绯红嫁衣站在血泊之中,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作心痛。   面前的这个男人,她倾尽了所有去爱,却依旧抵不上权势在他心中的地位。   她将父亲的胳膊搭在自己肩膀上,扶着他缓缓走出林府的大门。   她对所有守在外面的宾客微笑,然后挺直腰杆走了出去。即便卑微,他们一样要骄傲地活着。   林府并没有如当初承诺的那样轻易放过他们,甚至动用了权势,不让医馆的人医治她的父亲。   她遍寻无门时,沈府突然来了一名侍从,将一张纸交给了沈括。   她不知道那张纸代表着什么,总之,自那天起,他们便再没受到任何胁迫。   林夫人命丫鬟拿了三千两银票给她,她到现在还清晰地记得那个丫鬟脸上的鄙夷之色。   她几乎将那银票攥破,最终却只说了一句:“代我谢过夫人。”   她太需要那笔银子了,无关自尊,她只想让她的父亲平安。   林曦和自那日之后便再没出现过,仿佛她的生命中本来就没有这样一个少年来过。   林府封锁了所有的消息,她不得不承认,所谓的权贵,确实有着旁人所不能及的本事。   再然后,她便听说了林曦和同张挽君成亲的消息。   她做了他的妾侍,但嫁得很风光。依照他们的说法,大致是,这样出身的女子,入府时能有这样的排场,已经算是莫大的荣幸了。   张挽君的家离她家不远,震天的爆竹声就那样铺天盖地地充斥着整个街道。   她爹特意花重金请了几个家丁来看着她,她却心情甚好地拿了一个火盆出来,将林曦和写给她的信一封一封烧掉。   看着腾起的烟,她想,这便算作她对那份死掉的感情最后的祭奠吧。   “我相信,每份爱情的初衷都是美好的,即便结局这样匆忙,即便他那样快就娶了别人。但是,当初那个冲动地跑到我家来向我求亲的男人,我依旧相信那一刻的他是真挚的。”   没有任何一个男人会在无人逼迫的情况下,跑来跟一个女子求亲。   林曦和不是不爱她,他只是更爱他自己罢了。   沈衡说完,转身看着身旁的苏月锦。   “这就是我和他的故事,不那么荡气回肠,也没有坊间传闻的那般狗血,就是一份在现实面前连苟延残喘都维持不下去的脆弱爱情。而我之所以会说这个故事……”   她眨了眨眼。   “你从来没当面说过喜欢我,所以我下面说的话,如果是我会错了意,你只当我发疯了,听过便算了;若是我说中了,也请你听我把话说完。”   看着天边的夜色,她一字一句地说:“权势、地位和身份是我从心底深深厌恶过的三个词。我是那么深恶痛绝它们的可笑,但是依旧那样无奈,只要是生活在凡尘俗世的人,都难免因着这三个词而变得面目全非。”   “同你的相识,我感激上苍,这真的是它对我的厚赐。我喜欢上了你,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但如果可以,我希望我们的关系能保持在朋友的范围之内。我们可以无话不谈,也可以像现在这样坐在房檐上聊天。但是情爱一事……”   她微笑着看他。   “我已经不是十五岁的少女了,也早已过了天真的年纪,我只想踏踏实实地嫁人,老老实实地相夫教子。说句不知深浅的话,端王府的门槛太高,沈衡的步子迈得再大,也怕摔得万劫不复。”   即便再坚强,她也只是个女子。那样刻骨铭心的践踏,她真的没有勇气再承受第二次。   沈衡走后,苏月锦一个人去了书房。   在他坐下来便能触及的位置,有一只木质的锦盒,不是什么名贵的材质,上面的雕花甚至都有些破旧了。   那是他年少时第一次偷偷上街买回来的。   那时他就在想,他一定要将自己最珍视的东西装进这个盒子。   事实上,他也确实那样做了。   满满一沓白色的信纸,是藏在锦盒里的秘密,也曾是他年少时躺在病床上最大的慰藉。   他闭了闭眼,怔怔地看着那上面熟悉的小篆。   曦和:   见信安好。前段时间,你说你身子不舒服,我查了一些医书,发现有一个方子是针对你的症状的,这次顺带让人给你带进去了。   曦和:   我对医术懂得不多,却知道黄连是个极苦的东西。但是男子嘛,总要坚强些,若是嫌苦,你便多吃些甜甜的点心,真的很有用的。   曦和:   ……   他不知道怎样同沈衡解释,当初那个她所珍视的男子就那样随意地将信扔在草地里。   他也不知该如何告诉她,他捡到信的时候,也只是因为无聊才回复的。   他觉得很有趣,还特意命桂圆在太学找到了林曦和的字迹来临摹。   他写得一手好字,也描得一手好字,若非行家里手,真看不出字迹上的半分破绽。   但是渐渐地,写信似乎成了他的一种习惯,他甚至开始厌烦在每次落款的时候写上“林曦和”三个字。   自命不凡的苏小千岁,也会有代人回信的时候,实在有些可笑,有些丢人。   林府的那场婚礼,他并非没听到风声,只是他当时突然旧疾复发,回了奉芜山,再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三年之后了。   一旁的桂圆叹息着说:“王爷,您为什么不直接告诉沈小姐,当年同她通信的实际上是您呢?”   他将信纸上平平整整地放回盒子里,道:“说与不说有什么关系吗?”   他已经错过她一次,绝不会再错过第二次。 第十章   吃顿便饭   吵嚷的上京街头,一名身穿粗布麻衣、头戴斗笠的中年男子正悄悄顺着墙根溜达着。   他的身材有几分瘦削,隐在人群中也不那么容易被发现,整张脸都覆盖在一片阴影之中,辨不清面容。   细雨纷纷,这样的装束真的是平凡如路旁沙砾一般毫不起眼。只是饶是这样,依然引来了不少人侧目。   “你瞧瞧,那背影像不像沈大人?”   “看着倒是有几分相似,不如咱们走上前去问问?”   几名身穿朝服的大人窃窃私语,声音不是很大,却是让头戴斗笠的男子浑身一僵,下意识地加快了脚下的步伐。   那略显零乱的步伐更让他身后的人笃定了心底的猜测,大人们不由得焦急道:“前面的那位,且等一等。”   “是沈大人吧?沈大人!”   他都穿成这样了,他们都能认出来?难不成他下次要翻着白眼,在手里端着个破瓷碗才能逃过一劫?   沈括听着那声音,只觉得整个头都要炸开了。   他不就是想安安静静地回家吃个饭吗?这些人就不能放过他吗?   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最先冲到他近前的大人迅速拿下他的斗笠,满脸堆笑地拱手道:“果然是沈大人,下朝之后便没看见您,原来是换了身衣服。”   “是啊是啊,沈大人走得真是快,我们几个在后头紧赶慢赶都没追上。”   没追上?那他是怎么被拦下来的?   沈括看着那个脸上的褶子比他脚后跟上的纹路还深的吴大人,实在想不通这小短腿是怎么一个箭步冲上来的。   他心底悲伤的小河流流淌得委屈、哀婉,面上却还是僵硬地笑了笑:“沈某家中有急事,因此走得匆忙了些,诸位大人要是无事,我便先走一步了。”   他说完,抬脚就想离去,却被人眼明手快地拦了下来:“哎,沈大人别急着走嘛。”   陆续跟上的人也都赔着笑脸,道:“大家同朝为官,原是应该多走动走动的。既然遇见了,便一同吃个便饭吧。”   便饭?   沈括揉着突突直跳的太阳穴。   他这便饭吃了足有半个月了,他的官职是不怎么高,但也真没到要四处蹭饭的地步。   自上次他让沈衡给端王爷送了一回兔子之后,这朝里的人就跟发了疯似的巴结他,生拉硬拽争着请客不说,每次吃饭的时候,都要说一句“代我向千岁爷问个好”。   不论他指天对地地发誓,还是双眼含泪地明志自己跟千岁真的不是很熟,对方的脸上永远带着一种意味深长的笑,那毫不遮掩的心照不宣,总是让他有一种腾云驾雾的缥缈之感。   “便饭,还是算了吧。”他用手捂着心口。   “沈某最近身体有些不适,就是想尽早回去休息休息,改日病好全了,定然同诸位大人一叙。”再待下去,估计他的心肝脾肺肾真的要不好了。   不承想,几位大人听后都露出了极为关切的表情。   礼部的张大人说:“沈大人病了?那可得仔细看看。张某认识一位名医,医术是极为了得的。不如您先到我府上坐坐,我命人将他请来?”   一旁的刘大人听后却是连连摇头:“我认识的医者更为有名,还是去我那儿吧。”   王大人更是直接拉了沈括的胳膊,道:“沈大人有所不知,宫里的单御医是我夫人的嫡亲弟弟,保管比坊间的大夫要强上数倍,您还是跟着我回去吧。”   朝堂上的人,有几个是不会见风使舵的?眼见沈衡这般受待见,沈括日后的路定然是要比旁人更好走。如果不趁此机会好好攀攀交情,等人家腾达了,那便晚了。   沈括没想到自己一句推托的话,造成了这般大的“反响”。   可怜那一把文弱的老骨头,被人左拉一下,右拖一下的,真的是没病也得生生给晃出些毛病来了。   “你们在做什么?”一道温润的声音突然响起,生生打断了这边的吵嚷。   身穿竹青色广袖常服的男子慢悠悠地踱着步子走过来,精致的面容上还带着些许好奇。那一身轻袍缓带的装束优雅出尘,一时不知愣怔了多少人的眼球。   “下……下官叩见端王殿下。”   苏小千岁一直都是个随性的性子。   作为一个应卯来得最少,议事来得最迟,正事干得不是很多,却件件都让人信服的皇子,朝臣们对他一直都是敬畏的。   谁人不知这位殿下平日鲜少出门?突然在这儿遇上他,大家都有些愣住了。   陛下属意的储君无疑便是这位,多少人私下里想向他示好,却是连端王府的门都进不去。   越是接触不到的人,越让人觉得心里没底。   对于这位整日坐在“神坛”上的千岁爷,他们总是揣着一份小心翼翼。   有眼色的人静观其变,而圆滑些的,抖着机灵回了一句:“回殿下的话,我等就是下了朝,同沈大人聊了两句。”话说着,也是不敢抬头,规规矩矩地跪在地上。   苏月锦似乎有些不悦,认真打量着自己身上朴素的长袍,道:“我现下算是微服,你们莫要扰了我的兴致,都起来吧。”   底下的人摸不准这位爷的脾性,但是王爷都这般说了,他们哪里还敢赖在地上不起来,只得讪讪地站起身。   苏小千岁也没再同他们说什么,转而走到沈括近前,伸出手指,摩挲了两下他身上的粗布料子。   “这衣服是在哪里买的?挺好看的。”   每次见到这位爷,沈括都有种头皮发麻的感觉。倒不是说这位爷有多难应付,相反的,就是因为不知道该怎么应付,他才觉得心慌。   而且这话让他怎么回?   是该说:您若是喜欢,我改日买一身给您送过去?   还是说:您真有眼光,我也觉得这身衣服甚好?   原谅他为官二十余载,自问不算蠢笨,却也实在想不出什么合适的话来回答,一张脸就那么卡在了哭与笑之间,显得异常古怪。   苏小千岁抬眼看了看天边的浮云,也觉得很惆怅。他这个开场白,似乎冷了那么一点。   他是不擅长说这些的,都是桂圆说,“求人办事”时须得多说几句客套话,也不拘什么,只管随口夸赞两句便好。   但事实证明,夸赞的结果似乎不怎么好。   “你跟着我过来,我有事同你商量。”他想了一会儿,还是决定用自己的方式。   沈括的老脸又抖了抖,但好歹这话他能接上了,便连连点头道:“是,全听王爷吩咐。”   如此,苏小千岁满意了,率先朝巷口走去。   沈括一路老实巴交地跟着,瞧着不像是往端王府去的方向,心下也有些没谱。   他张了几次口,还是忍不住小声请示了一句:“不知王爷这是要去哪里?”若是办什么正事,那他这一身衣服……   “不是什么大事,”苏小千岁停下脚步看他,道,“就是请你吃顿便饭。”   又是便饭?!   沈括觉得,作为一个自小吃着御膳长大的皇子,苏月锦对于菜的口味必然很挑剔,况且环境一定是雅致、高档的,只有这样才能配得上他尊贵无比的身份。   揣着刚收到的六十两银子的俸禄,沈括心里其实是十分忐忑的,生怕接下来付不起饭钱。   他当然没胆子白吃端王的这一顿,即便人家说了请客,这银子他还得抢着去付。   目光所及之处,当看到上京第一楼“玉锦轩”三个字的时候,他整个人都不好了。   在这里,一顿饭下来,别说他的俸禄了,估计连他省下来送礼的银子都要用完了。   他张了张嘴巴,想说:殿下,听说这里的厨子换人了,要不咱们去别的地儿看看吧?   却见苏月锦压根就没有要进去的意思,而是绕过了那座酒楼,转而朝着一处巷子走去。   那是许多平头百姓用餐的地方,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小吃摊位,吆喝声不绝于耳,莫说雅阁了,就连桌椅都是极其破旧的。   身穿短打的汉子露着精壮的上身,不时端着碗从他们身边经过。浓浓的食物香气充斥在小巷中,带着坊间独有的热闹。   沈括以为苏月锦只是路过这里,但他轻车熟路地来到一处卖卤肉饭的摊位前。   老板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妇人,穿着一身干净的淡蓝色布衣,看见他们走过来,乐呵呵地招呼道:“是苏相公来了啊,真是好久不见了,快往里面坐着。”他们竟是相熟的。   她整理着最里面的桌子,拿着抹布仔细擦了又擦。   “今天还是老规矩,再加份青菜汤?”妇人收拾完毕,笑吟吟地问道。   “嗯。”苏月锦淡淡地点头,道,“另一份要猪脚的,多加些汤汁,用文火温着,等下我要带走。”   这是沈衡的口味。   沈括傻乎乎地杵在摊子前,揉了好几次太阳穴才确定,千岁爷真的打算在这里用膳。   这下银子是足够了,可是——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装束,心想,莫非端王爷这是顾念着他这一身装束,担心他去酒楼会不自在,这才来这里的?   他可以回去换的,怎好让王爷在外面的摊子上吃东西啊?   像是知道他在想什么,苏月锦看着他,慢条斯理地说:“这里的饭比宫里的好吃,等下你便知道了。”   老板娘上饭上得很快,两碗冒着热气的米饭被浇上厚厚的一层卤肉,酱香扑鼻,令人垂涎欲滴。一碗极其普通的青菜汤,颜色碧翠通透,里面滴了几滴麻油,鲜香四溢。   “尝尝看。”   苏月锦率先拿起筷子,很有修养的吃相,让沈括也放下了些许拘束。   很简单的一顿家常饭,不奢侈,不精致,却是沈括这些日子以来吃的最舒坦的一顿。   苏月锦说:“林二家的摊子已经在上京开了几十年了,两口子也攒了些银子,却一直不愿意将摊位换成店铺。他们不喜欢伺候达官显贵,只喜欢待在这种平平常常的巷子口,偶尔同街坊说笑,偶尔恣意畅言,不用刻意巴结谁,也不用刻意讨好谁。这样的生活很踏实,我喜欢这里。”   沈括一直都认为端王殿下是个不靠谱的,即便他的才学和对朝政的处理策略让人拜服,但这都不能泯灭他任性的事实。   皇室子弟的恣意来源于他们对自身贵重身份的一种优越感,多少朝臣在表面恭维之后,都会加一句:“若他不是圣上的儿子……”   但是今日,沈括却觉得,即便苏月锦不是皇子,他也会由着自己的性子活着。   “其实我是很好相处的人。”停了一会儿,苏月锦突然看着他如是说。   沈括认同地点头,千岁爷确实比他想象的随和。   “而且我也很会照顾人。”   沈括再点头。   “所以,阿衡要是嫁给了我,日子定然过得很舒心。”   沈括的头差点从脑袋上掉下来。   苏小千岁心情甚好地看他,继续道:“我最近打算向阿衡表白,但是她一直都不想见我,所以我打算动用一些小手段,需要你的配合。”   您能说得再自然一点吗?   沈括眼泪汪汪地看着对面的端王殿下,迟疑道:“这……这事……”   “这事不难办。”他笑得乖巧,“你只要说服阿衡来我府上做饭就行。”他需要的只是用来打动她的时间而已。   沈括不知道旁的父亲有没有经历过这些,反正他今日是大开眼界了。还没见过哪个“未过门”的女婿找上未来老丈人去算计自己媳妇的。   他不得不承认,苏月锦确实不同旁的皇亲国戚,但也正是因为苏月锦是皇亲国戚,他心有不愿。   他语重心长地对苏月锦说:“殿下,阿衡在这之前同丞相家的那门亲事,想必您是有所耳闻的。沈括虽只是一介小小礼官,却也真的没有攀附的心思。衡衡性子莽撞,不懂圆滑处事,让她为妾会给您带来很多麻烦的。”   他实在是不想哪日得到消息说,自己的闺女把正妃给揍了,或者一气之下,将王府的后院给烧了。   他都已经年逾四旬,经不起折腾了。   似乎早料到了这些托词,苏小千岁单手支着下巴,十分坦然地说:“阿衡确实做不了妾侍,我要她做我的妻子。”   沈括想,他大概年纪大了,耳朵聋了,该回家吃药了。   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苏小千岁抬手替沈括擦了擦额角的细汗,倒是没再劝下去,而是对他说了另一小段话。   小巷吵嚷,没人听到那个一脸温润的漂亮公子到底同那个瘦弱的中年男人说了什么,只知道那中年男人震惊地看向那漂亮公子,久久不能回神。   沈括拎着一碗猪脚饭回家的时候,沈衡正盘腿坐在树下,大大咧咧地嚼花生米,看见他进来,认真地说:“您又吃便饭去了?怎的回来得这样早?有没有打包好吃的回来?”   沈括看着自己闺女脸上未及擦掉的花生皮,点了点头,神色怪异地说:“带了,你喜欢吃猪脚饭吗?”   “是猪脚饭啊!”她欢呼一声跳过来,甚是满足地说,“我最爱吃这个了,您怎么知道要多放些酱汁?”   他不知道,是另一个人知道,大概连他都不曾注意过自己女儿的喜好吧。   沈括若有所思地看了沈衡一会儿:“你喜欢便好。明日正午的时候,你去端王府跑一趟,王爷让你过去做饭。”   做饭?!   沈大小姐艰难地咽下一口米饭,险些被噎死。   最近,外面的流言蜚语很多。什么沈括的女儿继攀了丞相家的高枝之后,又搭上了端小王爷。而所谓的同林大公子的那一场婚事,其实也是沈衡拿了林家的把柄,逼着对方娶她的。虽然最后闹得那样难堪,但是沈家也得了不少的补偿金,沈衡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这笔银子。   外头将这话传得有鼻子有眼,当初她得到的三千多两银子也一跃成为三万两银子。   不过就是那日东直门的一次偶遇,不过就是同林曦和的那几句对话,就让沈衡一下子从凄惨隐忍的好姑娘,变成一个朝秦暮楚的拜金女。   坊间的百姓没有那样大的胆子敢传朝官的家务事,但朝中几位大人的家眷,却是将这话当作每日茶余饭后的闲谈。   话是如何传出去的,事实又是如何被篡改的,只怕只有心怀不轨的人心里才明白。   朝中分成了两派。   一派是丞相这边的,对沈衡不屑,对沈括嗤之以鼻;另一派则是想趁着沈衡在苏小千岁那里还得势,趁机巴结的。但无论如何,他们对这份“良缘”,都抱着一种看热闹的心态。   沈衡从来都不愿意参加什么闺阁之间的聚会,因此也不知道外面将这事情传得有多么不堪,更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在朝中受了这样多的冤枉气。   沈括让她去端王府做饭,她虽不想去,但也耐不住她爹一哭二闹的小节目。   为什么自家亲爹那么谨小慎微的人会亲手将她推进“虎口”?苏月锦到底背着她造了什么孽?   扛着一把锅铲上门的时候,她气势汹汹地对桂圆说:“你们家主子呢?”   如果今天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她大概会直接炖了他,但是桂圆公公却是笑呵呵地直接将她领进了厨房。   “配菜都是我们王爷亲手切的,他说不拘什么,您想炒什么便炒什么。菜不用多,精致些就行。”   精致?   旁人不知道她的厨艺,苏月锦会不知道吗?两个人在博古村的时候,就是因为这事险些饿死。   沈衡的脸黑了黑,刚想说“炒菜就算了,你先带我去见他,我有话同他说”,厨房的门就咔嚓一声被锁住了。   许是担心她强行将门给踹坏了,桂圆还透过门缝,诚恳地对她说:“沈大姑娘可悠着些,这门可是御匠穆林的手艺,圣上最喜欢的就是这雕花。”   言下之意就是,圣上喜欢的东西,那就跟寺庙里被开了光的金佛一样,被打碎之后是有人要倒霉的。   可她自从遇见那个不着调的苏月锦之后就一直很倒霉!   沈衡深吸一口气,本着一种尽人事,听天命的想法,还是决定先将菜炒出来,她也好回家。   灶台上的食材很多,但那刀工,她实在不敢恭维。   她先用砍得厚厚的土豆片配上一大把姜丝,再用掰成一大朵一大朵的花菜炒了芹菜叶。   总之,苏月锦最厌烦什么,她便炒什么。所有的菜色都泛着一股呛人的“香气”,就在她将整整一罐盐巴倒进海带绿豆胡萝卜汤里之后,门被打开了。   桂圆公公笑呵呵地让丫鬟进来端菜。   沈衡看了一眼那汤,道:“我来端吧。”   这汤是这几个菜里唯一看上去像吃的东西的,折腾了这大半日,她总得让他咽下去点什么。   王府很大,一路跟着丫鬟走,她端汤碗的手都快断掉了。   身后紧追不舍的桂圆公公似乎在说着什么,但她压根没有兴趣听。   谁知道他们又打什么烂主意。   来到那处红檀木门前的时候,她本想用脚踹开,直接进去,但想了想,又怕这东西也是个“开过光”的,就对出来的丫鬟说:“劳烦你们帮我将门打开,我端着汤碗,腾不出手。”   王府里的人都是见过沈衡的,就连她进门都是桂圆公公亲自到门口去迎的,自然就将她当成了半个主子。   在场的八个丫鬟对她躬身行礼,一同将门打开,将她让了进去。   沈大小姐从未享受过这样的待遇,觉得蛮新鲜的,料想这个时候自己再不气势恢宏一把,便实在对不起这阵仗了。于是,随着那门被推开,她皱眉吼了一嗓子:“不就是吃个饭吗,你至于闹得这么……”   嗓子眼里的话百转千回,最后在她看见屋内的情形之后,生生被卡在了喉咙口。如果可以,她真的希望自己一口气没上来,就这么去了。   那围坐在饭厅之内,身穿朝服的大员们有二十来个,看见她进来,都露出了白日见鬼的神情。   她对朝堂上的事知之不多,却知道,深紫、石青这样的颜色,是只有三品以上的朝官才能穿的。   这是在议事呢?   沈大小姐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脸,故作冥思状,说:“大约是,走错了门了。我还是去东边的门看看吧。”   怎么可能让她走?   主位上的苏小千岁单手支着下巴,慢悠悠地出声道:“阿衡,怎的这样没礼貌?过来坐着。”   过去坐着?!往哪儿坐?   沈衡差一点就跳脚开骂了,这上面坐着的人,哪个不比她爹的官职大?她坐下来算怎么回事?   “不……不用了。那个,王爷有事先忙吧,奴家这就回去了。”   “我不忙啊。”   苏月锦在一桌朝臣愣怔的表情之下,直接拉着她坐在了自己的旁边。   “今日这饭菜都是阿衡亲手做的,不知道合不合你们的口味。”   落座之后,她听见苏月锦如是说。   在场的大人们心里都是七上八下的。   谁人不知,端王府的大门不是随便谁都进得来的。苏小千岁说请他们来王府吃饭,哪个人脸上不是带着错愕?   这些人都是丞相大人的亲信,平日里对沈括没少冷嘲热讽,他们府里的夫人们也没少说沈衡的坏话。   如今看来,这位沈大小姐竟是已经登堂入室了,进门有八名丫鬟开道,就连对王爷也不用尊称,莫不是要被抬进门了?   “怎的都不动筷子?觉得菜色不好吗?”   苏月锦指了指桌上煳成一团的“佳肴”。   在座的人连忙应道:“怎么会,怎么会?大老远便闻到一股子香气,没想到沈小姐不单人长得漂亮,厨艺也这般了得。”   “是啊是啊,单看那颜色便让人食指大动。”   王爷的饭,谁敢不吃?   沈衡看着一众朝臣面如死灰地将那些黑乎乎的东西塞到嘴里。   莫说这桌东西是沈大小姐带着脾气故意做得难吃的,便是她正儿八经地做一顿,那也是没法下咽的。   她看着在场的几人艰难地下咽,忍不住狠狠咽了一口口水,真的挺替他们恶心的。   苏月锦却是自始至终未发一言,偶尔端起茶盏啜上一口,不辨喜怒。朝臣见他不语,也不敢停筷。   及至宴席过半,桂圆公公跑来回话,说竹苑那边的膳食已经做好了,让他同沈姑娘去那里用膳,他才点头,转脸对桌上的朝臣们说:“世间食物百味掺杂,有的混在一起合适,有的却不见得合适。乱吃了东西,不过难受个三五日,管住自己的嘴才是关键。我倦了,你们各自散了吧,剩下的东西你们带回府里,各自分给家眷们尝尝鲜。”   言罢,也不多做客套,直接带着沈衡离开了。   朝臣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明白了这场“鸿门宴”真正的含义。   东西可以乱吃,话却不能再乱说了。   寂静的竹林里,没有一丝风声,漂亮的亭台水榭照旧被自由生长的植物遮盖得看不出华贵的面容。   端王府一如往常如山林幽谷般自在。   沈衡呆呆地坐在石桌前,脑子还未从方才的刺激中缓过神来。   四菜一汤,真正的精致御膳。她扫了一眼,都是她喜欢的菜色。剥了壳子的虾蛄上面浇着她最爱的微辣汤汁,就连她不吃的青葱也被仔仔细细地拨到了一边。   苏月锦若是真心想讨好谁,真的是让人无法拒绝的体贴。   他舀了一碗香浓的羹汤到她碗里,说:“阿衡,我肚子饿了,有什么话可以等吃完再说吗?”神情十分委屈。   沈衡闭了闭眼,轻叹一口气,心道:那就吃完饭再说吧。   此时已经过了正午,她也真觉得饿了,一顿饭下来,竟然吃得甚是香甜。   她拿着帕子擦了擦嘴角,说:“你……”   “阿衡,我书房里尚有些事情没有处理,你能不能陪我去一趟?只是很简单的一些小事,很快便好。”他打断她的话,径自带着她去了书房。   圣上龙体欠安,许多政事都交给了端王代为批复。看着眼前堆积如山的奏折,沈大小姐真的想说:这就是你说的简单的小事?   她转身想走,却再次被他叫住了:“阿衡,你能不能过来帮我磨墨?这样我写起来也快一些。”   “不能!让你的丫鬟来。”她是不会再妥协了。   “可是她们今日放假啊。”   沈衡恶狠狠地瞪着他,这人睁着眼睛说瞎话的本事还真是越发精进了。   “正午的时候还有那么多端盘子的,什么时候就开始放假了?”   他高抬着胳膊,指了指窗外,道:“就是刚才。”   院子内的桂圆公公正在有条不紊地组织仆从离去,排列整齐的队伍实在让她大开眼界。果然是刚放的。桂圆公公看见他们看过来,还堆着满脸的笑邀功请赏。   “那就让桂圆来磨。”她说得咬牙切齿。她怎么就忘了这人混账起来,比坊间的浑球还要无赖?   桂圆是近身伺候苏月锦的人,奏折批完也要由他送进宫里,她就不信连他也要“放假”。   “桂圆啊。”苏小千岁皱了皱眉,似乎也在想用个什么样的理由比较合适。   桂圆公公却是在听到之后,猛然撞上一旁的磐石柱子,道:“主子,奴才的手断了,磨不了墨了。”   果然是好样的。   沈衡盯着那柱子上裂出的一条条细纹,真心拜服了。   之后的时间里,沈衡都在为苏月锦磨墨。   点点墨汁在石青砚台里随着手中的动作越来越浓,泛着好闻的墨香。   书房内静悄悄的,只能听到磨墨的声音和细微的呼吸声。   这是她头一次看见苏月锦做正事,端坐在桌案前的他,依旧是那一身襦袍,带着些许书生气,偶尔掠过眉间的沉思,却是带着一种她从未见过的上位者的冷静和沉稳。   都说认真的男子是最有魅力的,做正事的苏月锦也确实让人移不开目光。   沈衡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拂袖而去,或许在潜意识里,她也想同他多待一会儿。   今日之后,她一定不会再来了。   她只想对他说,别再去吓唬她爹了。他们,无论怎样都是不可能的。   夕阳西下,沈衡点燃了屋内的烛火,跳跃的火光映衬着苏月锦那张精致的侧脸。   他的睫毛很长,带着些女儿家的秀气,眉目却十分英气,像是个和气的儒生。   如果不是见识过他处理事情的手腕,她大概会认为这是个极好说话的人吧。   磨墨的手被笔杆敲了三下,苏月锦有些无奈地笑看着她:“想什么呢,这么出神,墨都干了。”   她讪讪地收回手,打算再加些水进来,却是被他拦住了。   “歇歇吧,该吃晚膳了。”   不知不觉间,她竟陪了他整整一个下午,再待下去,不知又要到何时了。   沈衡张了张口,最终还是拒绝了他:“何必呢?你明知道……”   “因为我不想放弃啊。”他出声打断她的话,清澈的眉眼那样温润,“阿衡,为什么不试一试呢?”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我不是林曦和,你也不再是不谙世事的小姑娘。有些事情不要光用眼睛去看,得用心去感受。人生短短数十载,我的人生既然多了一个你,我便从未想过再错过。”   寂静的书房内,烛火摇曳,那张清俊的脸依旧精致得有些清冷,面上却是那样诚恳。   略有些冰冷的手掌轻轻握住她的指尖,骤然加快的心跳声不知道是她的,还是他的。   从端王府出来的时候,沈衡整个人都是蒙的。   苏月锦的话并非不让她动摇,如果他不是皇子,或者只是一个朝中大员家的儿子,她或许会赌上这一次。但偏生他是,而且还是离“那个位置”最近的人,而那里,注定不是一个可以一人独占的“后院”。   夜晚的星星很亮,她推开门进去的时候,沈括正在后院看书。   她走过去,轻声说:“如果注定是没有结果的事,还需要努力吗?”   沈括看着她,微笑道:“没有人会在开始的时候就预先知道结果。但是衡衡,你不是已经有结果了吗?”   这是她爹说的最有哲理的一句话,在她同他的诸多对话中,这句颇有禅意的言论实在是难得。   她低头看着自己的鞋面,道:“其实我并不确定,只是心里总是不忍心拒绝他。”   她以为她爹会再说几句名言警句来安慰她,然而接下来的话却是十分通俗易懂。   沈括说:“生米困惑的是要不要被煮成熟饭,而熟饭困惑的则是煮米用的锅子适不适合自己过一辈子。衡衡,爹不是腐朽的人,若你真的觉得这口锅太金贵,想要抽身,爹还是会支持你的。”   他说完这番话,便去睡了,徒留一个“我很开明”的背影,让沈衡彻底僵在了原处。   生米煮成了熟饭?可是她这饭还没熟呢啊!   她爹怎么……   苏月锦!!!   第二日清早,沈衡不用谁劝便自己冲到了端王府。   彼时的天还泛着鱼肚白,早起洒扫的奴才们在看见手脚并用爬进来的沈衡之后,差点唤了侍卫将她抓走。   可见沈大小姐也真的是气糊涂了,竟是连轻功都忘了用。   胖胖的桂圆公公一路小跑凑上前来,甚是惊喜地问:“沈大姑娘想通了?怪不得人家都说,恋爱中的人一日不见便像隔了好几个秋天似的,您这么火急火燎的,是急着见我们主子吧?”   面前的这张脸,整个五官都聚集在了一处,带着极其谄媚的笑容。如果可以,沈衡真的想在那张错综复杂的脸上留下点什么,但是现在她没这个时间。   她强行压制着嘴角剧烈的抽搐,尽量温和地道:“是啊,我找你们家王爷,他人现在在哪里?”   “我们王爷还没起呢,但是听见您来了,肯定欢喜,奴才这就带您去。”   桂圆说完就兴冲冲地要带路,却被眼明手快的沈衡拦住:“不用这么麻烦,你告诉我位置,我自己去就行了。”   揍他,被太多人看见总是不好的。   桂圆公公不明就里,只当她是急着见王爷,赶忙乐呵呵地指了个方向,待她走后,才对身边的人得意扬扬地说:“瞧见没有,这两位主子已然亲密至此,估计过不了多久便能有小主子了。”   沈大小姐当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无意间又为端王府贡献了谈资。她现在满心就想扯着苏月锦的衣服怒吼一句:老娘什么时候跟你煮饭了?   事实上,她也确实这么做了。   沈衡怒气冲冲地推开门进去的时候,某人还在床上睡得香甜,半掩在锦被下浅眠,如孩子一般无害。   但谁能想到这个毫无节操的小浑蛋有多么无耻。   沈衡挽着腕间的袍袖,伸手就是一掌,掌风凌厉,带着呼呼的风声。   然而这极快的一掌却是在即将触及对方的时候被拉住了,反手一个拉扯间,她脖子上迅速被架上了一柄利刃。   这人竟然连睡着时也这般警觉。   “阿衡?”苏月锦睁开蒙眬的睡眼,在见到面前的人是沈衡之后显出几分意外。   “怎么来得这样早?”他还以为是刺客呢。   他慢条斯理地将短剑收回,拥着被子坐起身,面上还带着迷迷糊糊的困倦。   沈衡却完全没有心思同他闲话家常,在那柄短剑被收回的瞬间,再次伸手向他攻去。   “这样早?你倒是睡得踏实,谁让你跟我爹说咱们生米煮成熟饭的?你这是明目张胆地毁我名节,你知不知道?”   她的身手已经算是利落,但苏小千岁的反应远比她想象的快,一面见招拆招,一面慢悠悠地打着哈欠,道:“你这么凶,我若是不娶你,哪里有人敢要你?况且我也没说什么,只是同你爹说,我们之间坦诚相待过。我说的是心理上的,是岳丈大人没有理解通透。”   坦诚相待?岳丈大人?他倒是说得轻松,叫得顺口。   沈大小姐面如寒霜,出手时一点都不含糊。   奈何苏小千岁压根就当这些是花拳绣腿,索性伸手一捞,直接将她抱了个满怀。   “乖一点,我还没睡醒呢。”   他拥着她,躺倒在床,呼出来的热气紧紧贴在她的耳根,仿佛游走在全身的一双小手,无一不炽热。   沈衡气得满脸通红,抬起手肘就撞上他的胸前。   “要睡你自己睡,快放开我。”   挣扎得满头是汗之后,她不得不承认,这个看似清瘦的男人,远比看上去的要精壮得多。   软玉温香在怀,是个男人都会微笑,苏小千岁蹭了蹭她的脖子,将脸埋在她的颈间。   “再歪一会儿。”他的声音带着几分慵懒,撩拨得人不知所措。   沈衡微微侧过头,握着小拳头,威胁道:“你再不放开我,我就揍你。”那慌乱又执拗的样子,惹来苏月锦好一阵闷笑,微微震动的胸腔让她的脸更红了。   “阿衡,你犯傻的时候,就像一只撞了墙的猫。”恼羞成怒,张牙舞爪。   沈衡本就一肚子火气,再听他这么悠闲地嘲笑自己,禁不住转脸骂道:“你才是猫,你这是仗势欺人,调戏良家姑奶奶。”   她本就生得清秀,加上方才的一通折腾,整张脸都透着粉嫩,朱唇半启,露出整齐的贝齿,看上去甚是可口。   苏小千岁凝视着面前的“姑奶奶”,觉得“坐怀不乱”这个词实在是胡扯,几乎没什么犹豫,直接倾身吻上了那张红唇。   他承认,他从来不是什么君子。   双唇相触时,那份意料之中的柔软让两个人都禁不住颤抖了一下。   沈衡没想到苏月锦会突然吻上来,苏月锦也没料到这滋味会这般美妙。   他摩挲着她的唇瓣,辗转在那份青涩之间,内心是从未有过的情动。   沈衡整个人都开始慌乱,也不知该如何拒绝。   他灵巧的舌尖试探着撬开她的贝齿时,她整个人都无法思考了。那抚过她口中每一寸角落的柔滑,像是要将她吞吃入腹一般,强势地掠夺着她所有的呼吸。   沈衡虽然同林曦和谈婚论嫁过,但最亲密时也只限于拥抱,如现在这般唇齿相依,是从来没有过的。   她不记得是何时结束的了,只记得当苏月锦微微抬起头看她时,她没出息地将头缩在他的被子里,死都不肯出来。   锦被里是他身上独有的似兰似麝的淡香,他连同被子一同将她搂紧,呼吸也有些急促。   他说:“阿衡,我刚才紧张得快要死掉了。”   初尝情事,不知到底是谁先牵动了谁的心弦。即便随性如他,亦是躲不过这份深藏在心底最纯真的悸动。   沈衡藏在被子里的脸酡红一片,嘴角却因他的轻喃忍不住上扬。   平复了一阵之后,苏小千岁便开始低头去“挖”沈衡。   那个深埋在被子之下的脑袋藏得不是一般地深,每当他找到她的脑袋时,她都会迅速转移位置。   他不知道这算不算是闺房之趣,反正他找得挺开心的。两人一个躲,一个寻,面上都含着笑。   只是有的时候,煞风景的人总会突如其来地出现,比如赫然出现在床头的这张脸。   “你在找什么?” 第十一章   面瘫饶皇后   床帐还随风摇曳着,半掩在薄纱之后的是一张极其精致的女子的脸,只是那一身淡紫色的飘逸长裙,再加上面无表情的神色让她看上去甚是诡异。   苏月锦抬眼看着那张同自己有七分相似的容颜,沉默了一会儿,诚恳地指着门边,道:“下次进来的时候能不能先敲门?”她这悄无声息的毛病也该改改了,他都是要有家室的人了。   “为什么?”那女子似乎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惊讶道,“进自己儿子的卧室还要讲究这个?”   “就算是进孙子的卧室也得敲门。”   于是,两人就在这样一种奇异的气氛下,认真探讨着进门要不要先敲门的问题。   只是苦了趴在被子底下的沈衡。   自己儿子的卧室?   满庆元朝谁还能说这话,饶是她一根肠子通到底也知道闯进来的这位是庆元朝的国母,传说中拥有倾世容颜的皇后娘娘。   什么叫作生无可恋,她算是深切体会到了。   如果可以,她多希望现在有一把铲子,可以让她在床上抠出一个窟窿,将自己埋进去。   经过一番讨论之后,她听见皇后娘娘分外正式地问了一句:“被子里的到底是什么?你背着我偷了个人吗?”一句话,说得她和苏月锦都恶寒了。   苏小千岁略有些头疼地对她说:“就算是背着您,也不算是偷。”   他娘是将门之后,对读书一事向来嗤之以鼻,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她同沈衡的学问是十分相近的。   “哦?那你告诉我这里面是谁?”皇后娘娘是个极其有求知欲的人,所以对未知的事情表现得很执着。   待在被子下的沈衡整个手掌都汗湿了,她不知道自己到底在紧张什么,她甚至不敢去听苏月锦会如何介绍自己。   侍妾?房里人?还是……   “是我媳妇。”根本没有一丝犹豫,她听到了他甚是坦然的回答。   盖在头上的被子被他轻轻拉开,他笑对着她说:“阿衡,来见见我娘。”   沈衡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形容这一刻的震撼,她只知道,那份瞬间充斥在全身的颤动是难以言喻的。   可能是这一刻她面上的表情太过呆傻了,以至于苏小千岁甚是理解地对他娘说了一句:“您还是出去吧,她被吓到了。”   沈衡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走出端王府的大门的,也完全没有印象自己到底是怎么同那对母子一同用了一顿早膳的。   总之,那个漂亮得跟冰雕一样的皇后娘娘真的让沈衡很意外,因为她甚至从头至尾都没有露出任何诧异的神色,只是很自然地说:“哦,那你们梳洗一下,陪我吃饭吧,我饿了。”   她用的也是“我”,而非“本宫”。   沈衡在琢磨事情的时候很容易走神,撞了人也不自知,脚踩到一只绣着团花的鞋面时,她还在琢磨今日这地怎么这般硌脚。   身子被一股外力猛地推开,一道尖细的声音随之炸响:“哪里来的混账东西,出门都不看路的吗?小心撞到我们公主。”说话的是个一身宫衣的丫鬟,方才沈衡踩到的就是她的脚。   沈衡揉了揉被震得发疼的耳朵,扫了一眼离自己十步开外的华衣女子。   是苏月华。   这么远的距离,恐怕就是她想撞,也得费些周折,这由头找得,当真是半点脑子都没用。   只是有的时候,遇上这种乱咬人的“名犬”,就算要教训也是要看看主人。   所以,她甚是端庄地福了福身,道:“方才走得匆忙,没看到七公主在这里,实在失礼。”   “失礼?”丫鬟挑眉道,“惊吓到了公主,一句失礼便无事了?”   她是七公主身边的宫婢,平日奴才们也都给个脸面唤她一声姐姐,再加上沈衡总是一身寻常打扮,脑袋上也没什么珠翠,她便将沈衡当成了寻常的百姓。   沈大小姐笑着看她叉在腰上的双手,故作惊讶道:“不知这位姐姐是哪家的千金?”公主尚未说话便急着找碴,也难怪她看着年纪不小却还只是个二等丫鬟。   丫鬟没料到沈衡会这般问,一时被堵得半晌说不出话来,反倒是后面踱步过来的另一个人接了这话。   “瞧瞧这是谁啊,我说看着眼熟,原来真是咱们的沈大小姐。”   沈衡歪着脑袋,看着刘雅君那一身叮叮当当的环佩,以及站在她身边的那个一身素衣的女子。月白罗裙,轻施粉黛,依旧是清清秀秀的样子,正是沈衡年少时的好友,嫁给林曦和为妾的张挽君。   今日还真是热闹,竟然连大肚子的也出来溜达了。   要说女人之间的友谊,总是这样令人匪夷所思。   年少时,沈衡曾经为张挽君出头,教训过总是欺负她的刘千金;而刘千金亦是公开说过,决不与小门小户的人为伍。   现在,张挽君成了林丞相的儿媳,够资格让刘千金另眼相看,她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七公主同张挽君走在一起,如果不是这位公主足够大方,那就是张挽君的手腕越发精益了。   一旁的刘雅君凑近了几步,上下打量着沈衡,道:“沈姐姐这是打算进去,还是刚从王府出来啊?这天可刚亮呢。”   现下这个时候,正是众人用早膳的时候,若是这个时候进王府,那便是急着去巴结王爷,而若是刚出王府……   沈衡清晰地看到了苏月华眼中的那抹鄙夷。   “不过是出来走走,家中还有些急事,几位若是无事,沈衡便先走一步了。”   无论她如何说都难免招来闲话,她没这么好的兴致听人调侃。   “哎,别急着走嘛。”刘雅君一个箭步上前,拦住她道,“前些日子听说,王爷府里的那顿家宴是你做的?我怎么不知道姐姐还有这样的手艺?快些跟我们说说,这都是哪里学来的本事。”   “都说攀附权贵是件挺费力气的活儿,但沈姐姐倒是驾轻就熟得很。姐姐若是不介意,不如说出来,教导小妹一二,也让我长长学问不是?”   任是傻子都能听出那话里的嘲讽,在场的每个人眼底都带着轻蔑的笑意。   刘雅君这厢咄咄逼人,七公主作壁上观,就连身边的丫鬟都一副不屑多看她一眼的样子。   沈衡自嘲地笑笑,也没多在意。   反倒是挺着个大肚子的张挽君皱眉轻推了刘千金一下:“你做什么说这些?那都是从前的事情了。”言罢还上来拉沈衡,道,“刘小姐性格直率,说了什么你不要太介意了。我的身子不好,一直都没有时间去看你,今日既然遇见了,原该多聊一聊的,你何必急着回去?”   身子不好吗?   沈衡微笑着扫了一眼她隆起的腹部,道:“我向来知道你身子不好的。”   似乎也觉得自己失言了,张挽君连忙抚上自己的肚子,瞪着一双无辜的眸子,摇头道:“我……我不是这个意思。”这温顺可人的模样,还真是同当初一模一样。   若是放在多年前,沈衡或许会被她这兔子一般可怜兮兮的样子骗过去。但经过了这么多事,她缺了的心眼,就是再不济也补得差不多了。   她爹当年腿伤不愈,她也曾去张挽君府上求助。可叹这位同她以姐妹相称的张小姐只命仆从拿了十两银子出来,还让人带话说染了重疾,不宜见客。   也就是那时,她看到了停在不远处的轿辇,深蓝色的布帘,雅致的竹叶雕花,精细得那样刺眼。   那是林曦和的轿子。   她当时愣愣地站在张府门口,觉得自己真像一个可笑的叫花子。   “林夫人这说的是哪里话?”她伸手拂去张挽君握在她腕间的手,“大姐儿满月的时候,您未曾叫我去,我只当是您不愿意见我。如今都第二胎了,可见林大人对您是极其宠爱。你们夫妻和乐是好事,实在谈不上什么怨不怨的。”   七公主的脸色瞬间变得极其难看。   张挽君到底是“练家子”,僵硬一瞬之后马上眼眶含泪道:“你还是怨我。当年的事,我真的半点都不知情,曦和娶我也是因为林老太君病重,想在临死之前抱上孙子,这才……”那面上焦急又难堪的表情实在拿捏得恰到好处,任是谁都会不忍心再说她的不是。   沈大小姐动容地看着她,其实很想说一句:你的孩子还未出世呢,你真的不打算为他积一点口德吗?   那位老祖宗在林曦和十三岁的时候就已经驾鹤西去了,莫非是托梦告诉林家人想要抱孙子的?   连已故的人也拿出来做噱头,她的良知未免泯灭得太过彻底了吧。   不过沈衡没有揭穿,因为就算说出来,只怕对方也有信心将黑的继续说得雪白一片。   但林夫人似乎不愿意放过这样好的机会,满脸真挚地对她说:“小衡,曦和他当年是真的爱你。只是那个时候,你一心只想着坐上正室之位,忽略了他对你的真情。你爹当时只是六品殿仪,曦和娶你更是要顶着莫大的压力。”   “若不是你一意孤行,发请柬请众多朝臣来参加喜宴,又怎么会惹恼了丞相大人?”张挽君这话自然是说给七公主听的。   前段时间的流言蜚语,因为苏小千岁的一顿鸿门宴平息了很多。后宅里的夫人们在接到打包回家的饭菜之后,就是有再大的胆子也不敢胡乱说话了。   为了不让林曦和跟七公主的婚事泡汤,张挽君真的是费尽心思。   沈衡轻笑着扫了一眼七公主,罗衣锦裙,满脸不谙世事的娇纵,一看便是朵温室内的娇花,就算是嫁给了林曦和,日后也必定被张挽君吃得死死的。   林家娶正室是早晚的事,与其任由他们抬进来一位厉害的主母,倒不如让这朵娇花进门。一则能巩固自己夫君在朝堂上的地位,二则又落了个贤惠妾侍的名声。张挽君真的是打了一手好算盘。   “林夫人说我一意孤行,擅发请柬,不知是听谁说起的?”   沈衡没什么善心,跟苏月华也谈不上什么交情,只是这话被她们翻来覆去嚼了这么多年,也实在厌烦了。   “夫人怎么不说话了?传言总要有个凭证,莫非这话是林大人告诉你的?那他既然知道我偷发请柬,又为何没有阻拦我?若不是他说的,又有谁会知道得这样清楚?我当时已然坐上了那顶八抬大轿,就算林丞相不同意这门婚事,也是木已成舟,我又何必多此一举,闹得满城风雨呢?”   她一步步走近张挽君。   “你我姐妹一场,请柬我也只发给了你一人。其实我也很想知道,为什么其他大人也会接到同样字迹的请柬。”   张挽君写得一手好字,却鲜少有人知道她对临摹字体很有一手。当初若不是沈衡无意间看到掉落在地的请柬,只怕到现在她都不会认为那件事情同张挽君有关。   她最好的姐妹模仿了她的字迹发出请柬,让她最爱的男人误以为是她做的。就连丞相林方知突然得知消息回府,只怕也有张挽君的一份功劳。   林曦和对她不闻不问得这般坦然,也只是觉得对待她这样的女人,他肯给她一笔银子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张挽君同沈衡“知交”多年,一直都知道她是个点火就着的性子,不论旁人说什么都不屑于解释。她当初也是利用这一点,笃定了沈衡不会去找林曦和辩解什么。她实在想不到,沈衡也会有据理力争的一天。   不远处的七公主不知在琢磨着什么,刘雅君又是个不济事的。张挽君埋头思量一会儿,突然拉着沈衡向前走了两步。   “小衡,你听我说。”   沈衡不知她又在打什么主意,下意识地想要推开她的手掌,却赫然发现她的腕间不知何时多了一柄袖箭。   此时两人站得很近,箭尖射向沈衡时,她本能地旋身错开,心里还在诧异张挽君怎么会在这样的情况下对自己出手。   但是下一瞬,她便明白了。   因为就在那支箭射出的同时,张挽君猛然朝后退了数步,直接朝地上摔了下去。   袖箭的射程很远,而且箭身细小,不容易被发现,远远看去根本看不出什么端倪,反倒像沈衡恼羞成怒推倒了她一般。   身怀六甲的人经不得重创,这一推,后果不堪设想。沈衡就算有心想去拉她,也根本来不及了。   身后是七公主以及刘雅君的惊呼,沈衡拼尽全力扑上前去,却还是差了一步。眼看着张挽君就要摔在地上,耳边却是传来一道急速的风声。   漂亮的淡紫色裙摆在半空划过一道漂亮的弧线,就在张挽君即将倒地的一瞬稳稳接住了她。   在场的所有人都傻住了,呆呆地看着那个突然出现的清冷女子。   她抱着张挽君,淡然地说了六个字:“在这儿作死呢?”   反应过来的苏月华和刘雅君在看清女子的相貌之后,连忙跪倒在地,张挽君更是吓得半天没能说出话来。   来人正是皇后娘娘。   张挽君哆嗦了一下,倒是有心挤出几滴眼泪出来装可怜,奈何伟大的皇后娘娘根本没有要看的意思,扶稳她之后便没什么耐性地松了手。   一旁的刘千金见状,瞅准了机会,火急火燎地指着沈衡道:“皇后娘娘明鉴,沈衡方才居然推倒林夫人,妄图杀掉她腹中的胎儿,实在令人心寒。请皇后娘娘为挽君做主,还她一个公道。”   “儿臣也可以作证,是沈衡推的张挽君。堂堂一名官家小姐竟然这般心狠手辣,连未出世的孩子也不放过。”   “奴婢等人也能证明。”   都说树倒众人推,沈衡这棵大树本来就没什么根茎,她们推起来,也是分外轻松。   意图谋害他人子嗣,这罪名真是够分量了。   看着跪了一地的“证人”,沈大小姐第一次开始深思,自己的人品怎么差到如此地步,以至于没打过几次照面的七公主和初次见面的丫鬟都这般嫌恶她。   众口铄金,她百口莫辩。   皇后娘娘却出乎意料地压根没当回事。   “你们要证明什么?她自己没有站稳,跟沈衡有什么关系?”   皇后娘娘虽没有看见当时的情形,但接住那个女人的时候,分明能感觉到她在下意识地将身子侧到右面,那个地方的石子最少,她能更好地保护自己。   在毫无防备之下被推倒的人,怎么可能会预先知道摔倒的方向?这点小伎俩也拿到台面上来折腾,在宫里是不够看的。   这话若是沈衡说的,就是再三辩解也难敌悠悠众口,偏生这话是皇后娘娘说的,一时让众人都没敢还口。   张挽君面色一僵,却十分聪明地选择了三缄其口,只是唯唯诺诺地偷看了七公主一眼。   场面一时冷凝,皇后娘娘也不在意,径自踱着步子走到沈衡身前,面无表情地道:“我宫里养了一只红眼雪貂,你要不要去看看?”   红眼雪貂?   这话题跳得也未免太不在三界之内了吧。   沈衡近乎呆傻地看着她,道:“您说的是白圣轩吗?”那个苏月锦连名带姓提起过的,不太好喂的宠物?   皇后娘娘面上依旧是清清冷冷的样子,只是眼神中多了些许莫名的情绪。   貌似是,得意?   “就是它。我带你去看看,它长得挺好看的。”她总觉得自己养貂的本事比养儿子强多了。   沈衡艰难地清了清喉咙:“现下就去吗?”   您好歹也回头看看那几个快要口吐白沫的人吧?   “不然呢?”她挑眉。   不过事实证明,皇后娘娘还是有些眼力见的,因为她老人家在抬脚之前还是很郑重地对她们说了一句:“我要起驾了,你们该吃饭的吃饭去吧。”   面上一副日理万机的样子,但是宫里的人都知道,这位皇后娘娘从来就没干过什么正经事。   张挽君闻言默默拿起帕子拭泪,一副委屈至极的样子。   一旁的七公主看得实在不忍心,不甘心地蹭着膝盖骨又挪了几步,道:“可是母后,儿臣方才真的看见沈衡用手推了张挽君,您这样……”她不敢说皇后娘娘徇私,但也不想就这么放过沈衡。   每一个现任都会自动将前任当成假想敌,沈大小姐跪着也中枪,深深意识到自己日后还是少出门比较好。   皇后娘娘却是理了理裙摆,直接丢了几句:“看见的也不一定是真的。眼神不好的时候,便多用心琢磨琢磨。年纪轻轻的,怎的这样没脑子?”然后也不再看对方的神色,直接拉着沈衡坐上凤驾,进宫去了。   这话说得其实别有深意,只可惜苏月华不能明白那话里的意思。张挽君却攥紧了手中的罗帕,出了一身的冷汗。   凤鸾宫比沈衡想象的还要华贵,其间雕梁画栋自不必言说,只是穿过几个回廊的时候,真正的主殿便越发显露出这个殿宇最真实的样子来。   杂草丛生,茂林密叶,遮盖在所有奢华之上的碧翠,是同苏小千岁如出一辙的独特品位。   只不过皇后娘娘更胜一筹,因为她连杂草、落叶都不让人清理。   两人走在厚厚的落叶之上,当真有种如踏云端的缥缈之感。   白圣轩出场的时候,十分夺人眼球。雪白的一团,咯咯大笑着从屋檐上俯冲下来,像是晴空中划过的一道闪电。只是这闪电着实宽了一点,所以说是一大团浮云砸到地上也没什么不可。   沈衡以前没接触过这类动物,更没想到它会发出同人一样的笑声。但见那一团雪白撒欢似的在皇后娘娘脚边晃啊晃的时候,她觉得分外新奇。   皇后娘娘看上去心情不错,好像是想将它抱起来摸一摸,只是刚抱起来一半,便因为它太重又不得不把它扔回地上。   四周腾起一阵灰烟,白圣轩四仰八叉地躺倒在地上,发出“呀呀”的不满声,耍赖一般用爪子将地上的杂草都扒拉到娘娘脚边,像是要将她埋起来的样子。   沈衡看得有趣,不由得说了句:“这个阿白胖胖的,看上去真可爱。”   她是有心赞许,只是皇后娘娘脸上的表情似乎有些怪异。   “白圣轩不喜欢别人叫它阿白。”   它能听得懂人话?   沈衡觉得奇怪,歪头问道:“叫了会怎样?”话音刚落,她便被一团瞬间奓起的绒毛袭击了。   她从来没有想象过一只宠物会有这样强大的破坏力,那隐在长毛之下的肥胖身板,竟然壮硕得如一头猪仔,撞得她眼冒金星。   “咝咝”的声音是它暴怒的征兆,它瞬间显露出尖锐如钩的爪子,以及锋利的牙齿,飞速抓起一堆杂草朝她扔了过来。   沈衡初时只觉得有几分好笑,这个肥胖的东西似乎对杂草情有独钟。   她的身家功夫不差,要躲开简直轻而易举,可令她想象不到的是,杂草居然只是白圣轩的虚晃一招。就在她下意识地向后退去的当口,白圣轩突然一个纵身跳上了她的手臂。   它的体重有目共睹,它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就将沈大小姐重重撞翻在地上。它奸计得逞般咯咯笑着,两葛爪子搂住她的胳膊,张嘴就要咬上去。   此时,她要是蓄起掌风拍晕它并不是不可能的,只是她这厢刚一抬手,院子里的朱漆大门便被强行推开,一名身穿华服的娘娘不顾奴才们的阻拦,怒气冲冲地闯了进来。   今日真的是不宜出行啊。   沈大小姐闭了闭眼,索性将胳膊再抬起来一点,让白圣轩更好下口。   习武之人的内息与旁人不同,她没想过能瞒过皇后,但若是让旁人知道了,难免会给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这一掌无论如何都不能打。   然而,想象中的痛并没有袭来。   在最后关头,皇后娘娘伸手扣住了白貂的嘴巴,直接将它顺着墙根丢了出去。   墙外发出一声剧烈的扑通声,皇后娘娘坦然地蹲在地上同沈衡对视:“你这性子,不错。”   她喜欢简单的人,沈衡懂得藏拙,也知道进退,她儿子的眼光还是很好的。   沈衡僵硬地坐在原地半晌,终是悟了:“您这是,故意拿白圣轩来试我的?”   “是啊。”她回答得干脆。   “那如果我没有叫它阿白呢?”   “那我就会直接让它扑上去咬你。”   沈大小姐觉得自己额角的青筋快要爆开了。   “那这位娘娘也是您安排的?”   “不是。”她本来是叫自己的堂妹来的。   那这位是……   两人同时转过脸,异口同声地对进来的人说:“你进来干吗?”   我进来干吗?洛贵人站在原处气得跳脚,她们俩还记得这里有她这个喘气的人呢?她心里一阵翻江倒海,面上还是得隐忍不发。   “臣妾自然是来给皇后您请安的,顺便同您请教一件事情。”   皇后娘娘闻言,点头道:“哦,那你请教吧。”态度挺随和宽容的,但是洛贵人就是觉得她这是瞧不起自己。   从她进门开始,在场这两人就没有正眼看过她。   还有,摔在地上的那一个到底是什么人啊?连礼都不对她行,可见是皇后授意的,半点脸面都不给她,她不由得僵硬着一张脸,道:“娘娘鲜少过问宫中之事,不想这内务府的奴才也是越发不会办事了,送来伺候的人一批不如一批。你是哪个嬷嬷带出来的?见了本宫竟然连礼都没有一个,谁教你的规矩?”   皇后说不得,难不成连她宫里的丫鬟也说不得了吗?   沈衡平日衣着随意惯了,被人当作丫鬟也不是头一次了,只是来人突然将话题扯到自己身上,她也有些发蒙。   庆元朝的礼节颇有些繁复,对妃位及以上的要行跪拜礼,妃位以下的则是俯身礼。这人虽说一身珠翠,身上的宫服却没有品级。她是真的有些拿捏不准,到底该行什么样的礼才合适。   好在身旁的皇后娘娘帮她解了围,一边拉着她起身,一边道:“点个头就行了。”   点头?这算是什么礼?   但既然是皇后娘娘的金口,沈衡总不好不遵,于是郑重地弯了下脖子,道:“臣女这厢有礼了。”   她居然真的只是点了个头!洛贵人抚着心口倒退一步,险些吐血而亡。   “您这是在羞辱臣妾吗?”   就算她从妃嫔被贬到了贵人,又被关到了冷宫,但好歹曾经也是个主子,皇后就让个丫鬟随便点个头来打发她?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这算是羞辱?”皇后娘娘在院中的石凳上坐定,“你闯进来的时候,连个头都没有对我点,我也没觉得如何啊。”一句话说得轻描淡写,甚至没有刻意加重语气,却堵得洛贵人无话可说。   皇后贵为六宫之主,洛贵人这样怠慢,就是以下犯上。   “臣妾是一时情急,这才……”   她平日最会做些表面功夫,实在是看自己女儿哭得梨花带雨,一时情急,这才忘记了规矩。   皇后说:“无妨,坐下来说话吧。”   洛贵人尴尬地垂首道:“臣妾还是站着回话吧。”没再好意思蹬鼻子上脸。   皇后娘娘从来都是善解人意的人,既然她说要站着,便由着她,张口问道:“你来,应该是为了月华的事情吧?”   那丫头是洛贵人在冷宫生下来的,洛贵人怕她被人欺负,便早早将她过继在了皇后名下。她在外总是尊皇后为母,唯有受到委屈之后才会想到回冷宫哭诉。   生母就算没了权势,也一样会为她拼尽全力出头,她倚仗的就是这个,完全没有想过,若是因此惹了祸端,会不会牵连到自己的母亲。   洛贵人试探着道:“确是这样的,月华说,她在外面遇到了些事情。听说娘娘当时也在场,只是可能没有弄清楚事情的原委。那个沈括家的闺女沈衡,推倒了林丞相家的儿媳,在场的人都看到了,她却半点愧色也无,当真过分。正所谓礼之于人,犹酒之有襞也,君子以厚,小人以薄。再所谓人无礼则不生,事无……”   “说人话。”皇后娘娘没什么耐性地打断她。   “就是月华好歹也是七公主,您名义上的女儿,您在外好歹也给她几分薄面吧?你今日让她这般没脸,今后她还如何在那些官家女面前立足?”她果然不是为了什么人间正义而来。   皇后娘娘抬眼看着她。   “立足又不是靠别人去立的。月华要不要嫁给林曦和,那是她自己的选择,她想帮他的妾侍出头,在进门之前博个好名声也是她自己的事情。皇家就算能给她撑腰,也不能当她一辈子的靠山。”   洛贵人听后,眉毛又翘起来了。   “那您帮沈家那个闺女难道不是因为自己的儿子喜欢她?说句不怕您恼的话,那沈衡根本就是扶不上墙的烂泥,当初嫁到林家的时候,闹了多大的笑话啊。先不说她长得如何,学问如何,单说她这德行,便没有资格进皇家的大门。”   洛贵人已经是在冷宫中度日的人,早已没了什么指望,唯一牵挂的就是她那个待嫁的女儿。女儿被谁挡了路,她都恨不得端起刀来,将那人捅上几个血窟窿。   皇后娘娘懒得听她这些门第论,冷哼了一声:“好不好不过是个人的喜好罢了。”皇家的大门也是门,没什么了不起的。   “那也不能什么小门小户的人也往宫里头抬啊。”   洛贵人气得瞪眼。   “臣妾虽没见过她,但光听那名字就知道她没什么学识。一个姑娘家,起名为‘衡’。衡乃秤杆,木头一般的钝物,听着便不贵气。”   原来她的名字还有这些讲究?沈衡默默点头,长知识了。   皇后娘娘也点头,对着侃侃而谈的洛贵人说:“潘枝花也没有多好听啊,你不是也做了这么多年的洛妃?”   “饶染!你……你不要这么连名带姓地叫我的名字!”   众所周知,洛贵人最忌讳的就是被提起这土里土气的闺名。她当年被册封时,第一件事情就是将“潘枝花”改成了“潘抚柳”。她同皇后饶染积怨,也是源于皇后三番五次提及她的名字。   “名字就同长相一般,都是父母给的,你又何必在意?依我看,‘潘枝花’这个名字真的无甚不好,朗朗上口又好记。”   洛贵人浑身都在颤抖。   皇后娘娘继续道:“月华的事情,我之所以很少过问,是因为她已经不是少不更事的孩子了。你在后宫这么多年,争权夺利的本事不小,怎么就忘了好好教教自己的女儿?哪个妾侍是省油的灯?你当那张挽君真的那样柔弱?”   她站起身,轻轻拍了拍洛贵人的肩膀:“宠溺不见得是好事,你该让她多学学如何看人。”淡紫色的宫袍微扬,她直接拉着沈衡走了。   徒留愣怔的洛贵人独自站在原处,看着那道背影久久不能回神。   也许,她说的是对的。   如饶染这样的皇后能有几个?她放任被打入冷宫的洛贵人随意走动,甚至偶尔被冒犯也从不在意。   洛贵人同苏月华都一样,被包容得太多,以至于忘记了角落里那些见不得光的阴暗。   沈衡是被苏小千岁从宫里接出来的,车驾到了凤鸾宫时,皇后娘娘还很认真地将一本自传塞到她的手中。   “回去多看看,你会觉得受益良多。”   当时的她,真的如获至宝。皇后娘娘的自传那可不是寻常先生写出来的话本子,拿到天桥上去叫卖,少说也能得个万八千两银子的。   最关键的是,这是她老人家对自己的一种器重,一种赏识,平常人家的姑娘就是想看,也不见得有这样的机会。   沈衡坐在宽大的轿辇里,小心翼翼地翻开,很快就被上面龙飞凤舞的书法迷得不可自拔。   这一看就是手写本,作为一个同样拿不好毛笔的人,她非常明白那杂乱的一撇一捺的功底。平均每行便出现几个的圈圈叉叉是多么神秘,迫使人深思,写到这一行的时候,皇后到底想表达什么。歪歪扭扭的字迹,同她一般水准的学识,这简直就是她未来努力的方向啊。   沈衡敢指天对地地断言,当今世上能看懂皇后娘娘写的是什么的人,除了皇上和千岁,就只有她了。   苏月锦歪在软垫上对她说:“别在车上看了,小心伤到眼睛。”   她十分坚定地摇头:“所谓绝世孤本,就是有着一种令人不能抗拒的能力。”   “孤本吗?”苏小千岁看着那上面的字迹,轻咳一声,却忍着没说什么。   反倒是一旁的桂圆探头探脑地瞅了一眼,道:“这东西奴才也有一本。沈大小姐想看,可以一并带回去看,实在不必急于这一时。”   桂圆也有一本?这不可能吧?   沈衡有些怔怔地看着他:“你那个也是娘娘亲手写的?”   桂圆忙不迭地摇头,道:“不是的。”这多少让沈衡心里面痛快了些许。   “但姑娘手里的这本也不是娘娘亲笔写的。咱们娘娘根本不会写字,这本子上的东西都是由她口述,她身边的宫婢八宝姑姑代写的。”   代写的?沈衡不信,还是不死心地问了句:“你怎的就知道这也是八宝姑姑写的?”不会写字难道不会练吗?没准皇后娘娘这两年就精进了。   “因为八宝是他的亲姑姑,是不是她亲手写的,他一看就能知道。”苏小千岁无奈地从沈衡颤抖的小手中拿过那本书。   “这东西,当年在宫中几乎人手一本,我娘还拿着小册子让人挨个去记录他们看过后的感想。不过你也不要太难过了,她已经数十年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了,大概是觉得与你投缘。”   虽说沈大小姐拿的不是孤本,但她还是为皇后娘娘通身的气质所折服,便说今日同洛贵人的那一番谈话,端庄大气,没有半分后宫之主的蛮横,如何不让人敬服。   她对苏月锦说:“冷静自持的主母我见过,但能将情绪控制得这样得当,半分情绪也无的,自打我记事起,也就见过皇后娘娘这么一位,她真的是极有涵养的。”   苏月锦默默地瞄了沈衡好几眼,最终还是说了一句:“阿衡,其实我娘是面瘫,治了很多年,一直没有什么起色,就连我外公去世,她也是那个表情。”   不过近两年,她的眼神倒是能透出些情绪来了。犹记得他爹犯了错时,她娘总是会面无表情地说“我在生气”“我现在已经很生气了”,或者直接一掌拍碎点什么,然后木着一张脸说:“我怒了!”   姑且将这视为一种变相的体贴吧。 第十二章   小人多是非   转眼秋去冬来,肃杀的隆冬带着飘雪的飞絮逐渐染白了整个上京。   围着火盆吃上两口烤熟的红薯,顺便赏一赏冬梅,是沈家最雅致的一件事。   每逢这个时节,都是沈衡的娘陆雁回快要回来的时候,沈括身上的布衣也会变着花样绣上几枝雅竹。   端坐在小院中的父女俩坐在小板凳上看着门外,总是将这种等待当成一年中最圆满的幸福。   然而今年,小院中却多了一个小板凳。   沈大小姐拿眼斜着一旁的千岁爷:“您不觉得这事跟您没什么关系吗?”   这段时间,这个家伙几乎都快住到她家里了,一日三餐都在这里吃不说,还将自己的一些东西挑挑拣拣地拿到了书房,俨然是一副常住的架势。   沈括的家在上京绿柳街头的燕子巷里,平日鲜少有人登门,门庭修得也不算大气,稍微有排场一些的轿子都无法顺利从外头被抬进来。   苏小王爷自从得知这件事情之后,每次都会自己坐着轮椅,从端王府出发,慢慢悠悠地一路轱辘到他们家。   都说山不就我,我便去就山,苏月锦将这道理运用得十分得心应手。   他说:“不是在等岳母吗,怎么同我没有关系?”   沈衡对着这个从来没把自己当外人的男人狠狠地甩了个白眼,末了还是忍不住推了他一下。   “外头冷了,进屋吧。”   苏月锦的身子骨入冬就突然变得很差,即便他身穿狐裘,手捧炭盆,身子也还是冰冷无比。   她用指尖探过他的内息,是同往常一样若有若无,只是体内突然多了一股真气,让人忍不住担忧。   回了书房之后,她将窗户都关好,径自取了熬好的汤药进来,道:“将这碗药喝了,驱寒的。”   她不是什么大夫,但也知道这是气滞血瘀的征兆,多进补一些总是没错的。   然而某人却极不赏脸地将头一扭:“不喝。”他最厌烦那里面的生姜味。   “今日放得不多,你尝尝,比前两天的好喝。”   苏小千岁懒洋洋地窝在书桌旁,道:“你昨天也是这么说的。”   她不说,他能喝吗?   “喝完了有蜜饯吃。”   “不喝也有的吃。”她家后厨有好几罐呢,放在哪个柜子里他都知道。   饶是这样说,他还是端起她手中的药碗,将药喝了下去。   “果然还是放了很多生姜。”苏小千岁龇牙咧嘴地喝完,一副不痛快的样子。   沈衡见状忍不住抿唇,笑着说:“其实也没那么难喝啊。”就挑剔成这样。   “不难喝吗?”他突然凑近她,“那你尝尝吧。”   苏月锦柔软的唇瓣毫不客气地骤然欺上,带几分谦逊的臭不要脸。   伴着药香的苦涩在两人的唇齿间荡漾开,内心是一阵翻江倒海的悸动,以及控制不住的意乱情迷。   沈衡被吻得气喘吁吁,推开他,他欺上来,再推开,他再欺上,总尝不够一般。   看来这次的药,确实比往日的好喝了。   元日乃一年之首,是辞旧岁迎新年的好日子,不论对升斗小民还是皇室朝臣来说,都是极为重要的节日。从农历腊月二十三开始便已经算是步入了新年,大家都开始忙着置办年货,祭灶送神。   上京作为庆元朝的皇城,年味比其他州府更为浓厚。买糖饼,打年糕,蒸枣栗,家家都忙得不亦乐乎。   而沈大人的府上,作为一个一到过年就将所有仆从打发回家的神奇存在,在这个时候就显得更为忙碌了。   单说这糖饼就得父女俩起了大早去抢,年糕得抡着胳膊去打,就连枣栗,都得一个一个将壳剥下来去蒸。   最关键的是,沈括还要在这个时候准备出东西来送礼。哪位大人喜欢什么,哪位大人忌讳什么,在他的小本子上都记录得清清楚楚。   针对这件事情,父女俩其实是开过会的。因为沈衡实在不能理解,作为一个连祭坛上掉下来的香灰都要仔仔细细收好,没拿过宫里一针一线的清官,沈括到底有什么礼好送的。   她爹压根就不想升官,对生活也没有过高的要求,有必要上至一品,下至七品,全送上一遍吗?   但是她爹却觉得,送礼这种事,它的境界是不同的。同僚之间送礼,送得高尚文雅,那叫联络友情;而为了打通人脉而送礼,送得低俗谄媚,那就是不光彩的勾当了。   沈衡对此一直都是抱着一种“要不是因为你是我亲爹,我早就翻脸走人”的想法,默默忍受着。   红纸、年糕、木锦盒,这是她出门前,她爹叮嘱她要买的三样东西。   沈括字写得不错,时常主持祭祀庆典的人,在同僚心中多少都带着一点福气,所以每逢这个时节,讨要他的墨宝,写上几副春联,是他们较为喜欢的事情。   年糕代表节节高升,是送礼必备之物。之所以连这寻常的东西也要出来买,实在是父女俩打年糕打得手都快要断掉了,只好狠一狠心去买现成的。   置办年货的市集,每逢这个时节都能全面地显露出一个王朝有多么繁盛强大,子嗣有多么枝繁叶茂。   放眼望去,那片人海,哪里还能有下脚的地方?   这里地处上京与铜县的交界处,路程稍远,但这里的东西价格便宜,甚至许多小商贩都会在这里买上一些,再转手以高价拿到城中的市集上去卖。   一到过年就银两吃紧的沈府,自然会选择在稍远一点的地方购买年货。   沈衡嘴里叼着根稻草,蹲在一块石头墩子上,一面观察人群中的空当,一面对身旁的苏月锦说:“等下我买好了东西,会放出烟花作为暗号。你和桂圆帮忙接应我,帮我把东西接住就行。”   里面的情形她看过了,纵身跳进去是可以的,但全身而退几乎没有可能。既然苏月锦过来凑热闹,她自然得“物尽其用”一下。   “我大致看了一下,红纸在最东边的角落里,那里人潮汹涌,最难过去。我会先去那里,等下东西抛出来的时候你务必要接住,还有……”   她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在听,却愕然发现,地上已经摆放好了她所需要的三样东西,数量只多不少,码得整整齐齐的。   端坐在轮椅之上的苏小千岁正在气定神闲地指示桂圆:“我要吃那个江米果,还有,挂在竹竿上的那是什么东西?你买回来给我看看。”   从来到这里开始,某千岁脸上就带着一种莫名的兴奋,一副饶有兴致的样子。但那个江米果比红纸所在的位置还要远,桂圆怎么可能……   “都——闪——开!”随着那一声大喝,桂圆公公回答了沈衡心中的疑问。   人潮之中,只见那个肥硕的身影迅速拨开人群,以“一夫冲关,万夫莫挡”之势,生生挤出一条“血路”,毫不费力地往返。若不是耳边如此嘈杂,沈衡差点就以为眼前的人群只是幻象,桂圆公公不过是在平地上走了一遭罢了。   拿着热乎乎的江米果,苏小千岁大方地喂了她一块,说:“还有什么要买的吗?让桂圆一并买了。”   沈大小姐:“……”   大年夜那天,沈衡的娘出乎意料地没有回来。她爹傻乎乎地穿着一身长衫,将一把折扇摇得冷风阵阵也不自知。   她和苏月锦窝在炕上看向窗外,怎么看怎么觉得自己的爹像一尊“望妇石”。   沈衡裹着条灰鼠毛的披风问苏月锦:“你不回宫里真的没事吗?”   大年夜这天,宫中定会大摆家宴,若是让圣上他老人家知道,自己的儿子在陪别人的爹过年,总归是说不过去的吧。   千岁懒洋洋地斜了她一眼,悄无声息地将灰鼠毛的披风往自己身上盖了盖。   “我去了顶多也是喝一盏茶便走。”   新年本该是热闹而质朴的,他不喜欢那些阿谀奉承的嘴脸。再精致的宫灯,都不及这宁静小院里的两盏红灯笼来得踏实。   沈衡没有说话,只是任由他靠自己越来越近。   但凡身份高贵的人,多少都会带着一些旁人没有的优越感。她曾一度认为,即便恣意如他,也会在许多细节上同自己的生活格格不入。   就如置办年货那天,她真的很担心他会拦住自己,然后命人从宫里拿些现成的东西回来。因为当年的林曦和就这样做过,带着悲天悯人般的施舍。   事实证明,她错了。他不但陪着她一同置办年货,还很享受当中的乐趣。就连祭灶神那日,他都正儿八经地在那画像前念叨:“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   他是那样真实,不似那些镜花水月。她甚至在想,如果自己嫁给了他,或许真的是件不错的事情。   屋子里的门不知何时被推开了,邻家的小孩子凌源巴着胖嘟嘟的小脑袋对着他们微笑。   “沈姐姐,我娘让我送些饺子给你们吃。”那憨厚的样子,像极了年画上的福娃娃。   她笑着下炕,伸手接过热腾腾的饺子,将孩子抱在怀里,道:“帮我谢过你娘。”   苏月锦也凑热闹似的往前凑了凑,将一根拴着铜钱的红绳挂到了小家伙的脖子上。宫里可没这个规矩,但是老百姓喜欢,他便依葫芦画瓢。   小家伙在沈衡怀里咯咯笑着,挤眉弄眼地说:“这个漂亮哥哥是不是姐姐的相公啊?长得比咱们村口的张秀才还好看。”然后一骨碌爬下来,跑开了。   沈衡有些尴尬地咳了一声,身子却在这时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   伴着淡香的暖意铺天盖地地袭来,他说:“阿衡,等我自奉芜山回来,我们就成亲吧。”   他体内有余毒,每逢冬春交接之际都会发作一次,虽没有致命的凶险,到底脸色不太好看,他不想吓到她。过了这一次,他应该就可以大好了。   “谁说要嫁你了!”她羞红着脸瞪他,他温柔地吻上她的唇。   子时的烟火划破天际,绚烂了整个夜空,又是一年冬去春来。   似乎真的有什么要萌芽了。   苏月锦走的那日,沈衡拿了一只绣得很丑的荷包去送他。   用道道的话说:“您好歹也是个女人,送点女儿家该送的东西才是正途。”   诚然,沈衡这条正途已经走歪了。她本来是想将屋里的那把豁了口的九环大刀送给苏月锦的,但是它生锈了,她就没太好意思拿出手。   只是手里的这个东西,她低头看了看那上面歪歪扭扭的针脚,好像也不太送得出手。   皇后娘娘拎着白圣轩的脖子,已经坐到了车驾里。她这次会同苏月锦一同去奉芜山,听说是打算再治治自己的面瘫症。   长毛的雪貂在看见沈衡之后变得异常激动,咝咝乱叫着,奓起了一身的绒毛。她悄无声息地在车子旁边转悠着,生怕那个家伙会扑上来。   好在皇后娘娘十分善解人意地将它拍晕,面无表情地对沈衡说:“我儿子在后面的马车里,你们快点去郎情妾意一下。”   她抽搐着嘴角应下,觉得这位娘娘真乃古往今来第一人也。   桂圆公公打着帘子的表情甚是暧昧,她还没来得及站稳,身子就被拢到了一个怀抱里。   他抱着她,略有些任性地说:“要不我带着你一同去吧?”   车子里的炉火正旺,扑面而来的暖意让她连耳根都红透了。   她略有些不自在地挪动了一下,羞赧道:“不过就是一月有余,我等你回来就是了。”   此次随行的都是皇室的人,她还未嫁,总不好这么堂而皇之地跟着他一同前去。坊间的那些闲话,她虽不在意,但也不想因此让苏月锦招来更多非议。   “也好。”良久之后,他轻轻说了两个字,手却不肯松开,不时在她的颈间蹭一蹭。   沈衡被他这孩子气的样子逗笑了,只是那触及肌肤的体温清冷刺骨,让她忍不住担忧。   “真的没有关系吗?你的身体……”奉芜山偏居淮南一隅,路途遥远,他现在的状态……   “我的身体怎么了?”他扬眉,认真地对她说,“熟饭还是可以煮的。”   这个登徒子!   沈衡恼羞成怒地推开某人,苏小千岁倒是没拦着,顺着那力道斜歪回软垫上,甚是坦然地说:“是你先问我的。”   沈大小姐被他调侃得脸色通红,转身就要下车,又再次被他拉住了。   “礼物还没给我呢。”   她低头看着自己的鞋面,道:“那个……还没绣好呢,等你回来再拿给你吧。”   他了然,十分体谅地点头道:“我从来没有对你绣的东西抱有过什么希望,所以你真的没有必要这么紧张。”他只是想在不开心的时候拿出来看看,开心一下而已。   沈衡整张脸都挂着一层寒霜,她可以自黑,但这不代表她愿意被黑。   “谁说我绣得不好看了?这次分明精进了许多。”   她怒气冲冲地将一个荷包扔到他的怀里,这次她还特意绣了一首小诗呢。   “复恐匆匆说不尽,行人临发又开封。”是张籍的《秋思》。   虽然节气过了,里面的意境多少还算是应情的。   “意万重,复恐临时不尽,诗句挑得还是不错的。”   苏月锦的赞赏多少让沈衡觉得受用,她还没来得及得意,就听见他慢悠悠地又说了一句。   “这是张籍当年在洛阳思乡时写给长辈的家书,你能将我的辈分抬得这样高,实在让我受宠若惊。”   沈大小姐从车驾里出来的时候,整个人都处在一种莫名的愤懑中无法自拔。   桂圆站在车旁,远远地看着她,好奇地对苏月锦说:“王爷,沈大姑娘这是怎么了?”进去的时候不是还好好的吗?   苏小千岁含笑把玩着手里的荷包,十分无辜地道:“阿衡舍不得我走,当然会心情不好了。”逗媳妇这种事,他会随意告诉别人吗?   苏月锦走了,带着沈衡的“家书”,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沈大小姐则日日待在府里,发奋图强,誓要将所有诗句的解释都看一遍。   道道咬着酱肘子,同沈括一同坐在小板凳上看着沈衡,觉得这样的画面真是极其诡异。   沈衡的娘还是没有回来,出了正月之后,沈括便忙了起来。   开春后的春闱极其重要,核对完举人名单之后,又要注意每间考生的“号子”是否有纰漏。   主考官员是在会试开始的前三天才定下来的,必须只身住进贡院,其间不得有任何外人探视以及暗送衣物,为的就是防止有人从中受贿、泄露试题等等。   沈括作为监考官,自然也要早早地住到贡院。临去之前还不忘眼泪汪汪地叮嘱沈衡,陆雁回要是回来了,一定让她老老实实地待在家里等他回来,万不能四处溜达,生怕见不着自己那个不着调的媳妇。   沈衡都一一应下了,难得乖巧地等在家中。   只可惜有的时候,树欲静而风不止,麻烦找上门来,总是让人避之不及。   林丞相的夫人带着张挽君来找她的时候,她正在树下看书,刚好读到孟郊的诗——   “铸镜图鉴微,结交图相依。凡铜不可照,小人多是非。”   她歪着头看着门外的婆媳俩,笑着迎上去施了一礼:“春寒料峭,不知贵客迎门,未曾远迎,实在罪过。”   林夫人温和地笑笑,拉上沈衡的手,瞟了一眼案上的书。   “姑娘还是如幼时那般灵秀,几年未见,倒是越发沉稳了。这是在读什么书呢?”   沈衡笑着将诗本合上:“不过就是随便看看罢了,我的性子不好,便想多学学古诗中的意境。”   “哦?”林夫人含笑问道,“不知姑娘读的是哪一句?”   她颔首,将两人请到屋中,亲自端了两盏热茶上来。   “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这世俗的事,她年少的时候便觉得淡薄,现下,更不愿意沾染。   林夫人自幼熟读诗书,哪里会不明白这其中的意思?只是她话还没开头,便被堵了这一句回来,心中自然是不快的,只是面上仍旧微笑着。   “陶公的诗句自然都是好的,只是身在这俗世之中,又有几人能全身而退?姑娘的心境是好的,只可惜,总有些事是难以随心,姑娘觉得对吗?”   世事确实难以随心,尤其是面对这种找上门的麻烦。   沈衡温婉地笑了笑:“身在红尘中,不问红尘事,说的不过是一种念想罢了。林夫人吃斋念佛多年,不是早已看开了吗?怎的今日如此执着起来?”   “执不执着,也不过身不由己罢了。”   林夫人叹息,也不打算再绕圈子,挑明了说:“老身本不欲几次三番用一些旧事来烦扰姑娘,听说姑娘最近得了端小亲王看中,想要收进府里,也是真心为姑娘开心的。只是这次,小儿曦和因着三年前的旧事同公主发生了些许不快,所以少不得要厚着颜面,麻烦姑娘去宫里走上一遭。”   张挽君私下里办的那些事情,她不是不知道,甚至是默许的,只是传言还未成什么气候,便被压了下来。   前段时间东直门的事情,偷鸡不成,反倒让七公主越发疏远了林曦和,连带张挽君也不受待见了。   林家虽说在朝中有一定的地位,但若是能攀上皇亲,又哪里愿意轻易放弃这样的机会?   沈衡伸手,亲手斟了两盏茶奉上。   “夫人这话,不知是什么意思?”   是要她承认自己是个攀附权贵的女子,还是承认她当年爱的只是林曦和的银子?再或者,让她指天对地地在七公主面前发誓,林大公子真的是一个重情重义的好男儿,若是错过了,就要抱憾终身?   林夫人脸上的表情有些僵硬。   她是大家出身,这般低三下四地来求一个黄毛丫头,本就觉得自降了身份,奈何自家的儿子不争气,媳妇又不成事,只能她亲自出面来劝了。   “沈姑娘为人聪慧,其实不必老身细说什么,老身不过是让姑娘同七公主随便解释两句罢了。当年,林家确实有怠慢姑娘的地方,银子也给得薄了。今日,老身亲自带着媳妇上门,也是带着诚意来的。”   她说着,用眼神示意了一下张挽君。   “这里是三万两银票,在上京随便一家商号都可以取现。沈大人年过四旬才坐上从三品的位置,你们父女俩的日子一直过得不算富裕,这些我都是知道的。有了这些银子,姑娘大可换一处像样一点的宅子,剩下的,也能置办出一套体面些的嫁妆,何乐而不为呢?”   三万两银子的嫁妆确实体面,只是这东西,却要用尊严来换。   如果换作当初,她或许会收下这笔“不义之财”,因为在那时的她看来,无论是三千两还是三万两,都是能治她父亲腿伤的救命钱。   今时今日,沈家依旧清贫,她却不再需要这些。   “多谢夫人的好意,只是这银子,沈衡愧不敢受。”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况且这灾她消不了。   林夫人淡淡地看着沈衡,道:“三年前的三千两银子,姑娘收了,如今怎么反倒客气起来了?沈姑娘身份不同以往,老身心里是有数的,因此这次过来,并没有带任何仆从,也可以保证今日之事绝不会传扬出去,更不会让端小王爷知道此事,坏了姑娘的名声。”   她居然想到了这一层。   想到那个不着调的人,沈衡不禁莞尔。   她当然不会担心他知道,相反的,若是他知道了,大概会堂而皇之地让她将银子收下,然后坦然地花个精光。   至于应承下来的事,只怕他会一本正经地说:“阿衡答应过你什么吗?若是有,拿字据出来。”   就连她自己都没有发现,在想到那个人的时候,她上扬的嘴角显露出的那抹幸福和甜蜜,那是一种旁人不能理解的小情愫。   林家婆媳当然不知道她在想什么,眼见着她嘴角含笑,只当是这话说中了她的心思,面露喜色道:“既然姑娘也觉得没什么问题,不如我们现下就动身吧,免得夜长梦多。”   “想来是夫人误会了。”沈衡无奈地摆手,也觉得有些歉意,“小女方才只是想到一件好笑的事情,真的没有要收银子的意思。”   好笑?她觉得她们好笑?!   林夫人笑容满面的脸立时沉了下来,她冷声道:“沈大小姐这架子,未免端得太大了些。老身诚心诚意地登门,你却一直推三阻四,究竟是什么意思?不过是请你同公主澄清几句,说明一些事实,你还真当林府是好欺负的了?”   她已经给足了沈衡颜面,若不是为了林曦和的前程,她会屈尊降贵走这一遭吗?   沈衡看着林夫人头上因其情绪激动而剧烈晃动的纯金步摇,慢条斯理地道:“既然是事实,又何须澄清呢?谣言止于智者,事实并非旁人的一两句话便能改变得了的。夫人爱子心切,沈衡亦有自己的底线。沈家的福气不多,粗茶淡饭吃惯了,实在消受不起夫人的这份大礼。”   “沈衡!”   林夫人猛地一拍桌案。   “你莫要敬酒不吃吃罚酒,我这般好声好气地同你商量,是顾念着当初的情意。你父亲同我家老爷同朝为官,我们若是成心想找他的错处,不过也是一两句话的事情。常言道,人情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你当真连你父亲的退路也要一并堵上?”   一旁一直默不作声的张挽君一面安抚着林夫人,一面轻声对沈衡说:“沈大人的才学其实在很多人之上,之所以这么多年都未能升官,无非是缺少举荐他的人而已。沈姑娘同沈家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父亲得了好的官职,做女儿的自然也能跟着沾光。端小亲王看中你,但也不可能不考虑门第不是吗?沈大人若是高升了,端小亲王直接抬了姑娘做侧妃也不是不可能的。”   这两人一唱一和,极尽威逼利诱之能事,当真默契,怪不得这对婆媳能相处得这般融洽。   沈衡笑着摇头,没有人会比她更了解自己的爹。   沈括是进士出身,偏生选择在礼部就职,祭坛一摆就是整整二十年。文死谏,武死战,他不过是为了避开朝中党羽之间的争斗,带着老婆孩子平安度日而已。   高高在上的人习惯了争权夺利,又怎么会理解一个小人物内心深处想要寻求的那份安乐呢?   沈衡抬头,坦然直视着林夫人,轻声道:“难为二位白跑这一趟了,但是沈衡自问确实没有什么好同旁人解释的。三年前,我少不更事,低贱了自己,也高看了别人。我唯一懊悔的,也只是坐上了那顶八抬大轿。林大人官拜丞相,沈衡自然相信,他随便一句话便能让家父麻烦缠身。但是我也相信,庆元朝的皇帝姓‘苏’,而非姓‘林’。身正不怕影斜,皇城脚下喊一声‘冤枉’,不怕听不见回声。圣上,总是英明的。”   林夫人被堵得面色铁青,张嘴“你”了半晌,也未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沈衡微笑着看着她说:“茶凉了,我让丫鬟再换一壶上来吧。”她的话音刚落,气得婆媳俩当场拂袖而去。   身旁的道道愤愤不平地抚着心口说:“小姐,那些银子被拿走的时候,奴婢真的觉得抓心挠肺的疼。”   沈衡闻言蹙眉,也惆怅道:“我连肝都疼了,那里面随便一张都能给我打一柄称手的长剑。”   人品不好的人总是腰缠万贯的,那厚厚的一沓,足有一块砖石的厚度了。   春风拂动,主仆二人都静静地站在窗边,异口同声地吐出四个字:“她奶奶的。”   仇富这种事,人品再好的人也不能免俗,沈家尤甚。   沈衡在会试正式开始之后才知道,此次的主考官居然是林方知。   朝廷对主考官的任用一直十分谨慎,再加上今年乡试的舞弊案,所以直至举人入京的前三天才选定主考官的人选。就连主考官自己也是在接到圣旨当天当即任职,直接收拾细软住到贡院。   每逢大考之年,都有些见不得台面的东西浮出水面。一朝得中,鸡犬升天,并不是一句笑谈。   官僚子弟也好,穷苦书生也罢,只要能走到会试这一步,哪个不是削尖了脑袋想挤进门内?   世家子弟大多不务正业,靠着自家老子的关系,在州府或是上京谋个一官半职是常有的事情,但说出去,总没有得了功名的人体面。   至于普通人家,考取功名更是光耀门楣的大事。   经过会试的生员统称为秀才,已经算是有功名在身的人了。   在京城之地或许不算什么,但是在地方上,秀才遇县官可以不跪,知县不可随意对其用刑,遇公事可直接秉见,是很受人尊崇的。   若是能有幸通过会试,更是祖坟都要冒上好几日青烟的大事。   这也是为什么古语常言: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说的便是这个道理。   而偏生又是因为这个道理,许多并没有真才实学的人动了投机取巧的心思,冒名顶替,传换试卷,买通考官,花样层出不穷。沈括在查访考生身份时,便揪出了许多这样的例子。   沈衡不明白这里面的道理,但也知道她爹不会为了银子犯糊涂。她担心的只是,林方知。   主考官是整个贡院的管事,大小事务都要对其回禀,好在这次的副主考官是同沈括关系不错的礼部尚书魏大人,这多少让她安心了一些。   只是有的时候,总有那么一两个说不清道不明的征兆,让人觉得莫名心烦。   自家院落下,道道十分卖力地抻着脖子,对沈衡建议道:“您能将眼皮子上那几片白纸摘下来吗?”   那拇指大小的纸片已经在沈衡眼皮上面粘了整整三天了,远远看去,她就跟天桥上翻白眼算卦的先生似的。   “你不懂。”沈衡一面在原来的纸上又粘了一片,一面道,“眼皮跳的时候,就是要用白纸粘着才管用。”   这事儿说来也怪,自从她爹住到贡院那天开始,她的眼皮子就一直在跳。她鲜少烧香供佛,所以也不太信这些民间的说法,就是被跳得烦了,便用白纸压一压。   一旁的道道显然不这样认为,顶着一张满面油光的大脸,凑到沈衡近前,神神秘秘地说:“奴婢记得,老话常说左眼跳财,右眼跳灾。那您这两边的眼皮一起跳……”她倒吸一口冷气,“莫不是要出什么了不得的大事了?”   还有什么事会比养了个乌鸦嘴的丫鬟更了不得?   沈大小姐侧头看了她一眼,也没兴致调侃她,只是径自跃上房檐,蹲身坐下,傻傻地看着贡院的方向。   她就是觉得,心里不那么踏实呢。   直至发榜那日,沈括才搬着行李从贡院里出来。沈衡和道道一块去接他,在看见他完全没有任何异样时,都暗自松了一口气。   沈衡的眼皮依旧隔三岔五地跳上两次,沈括的官却是由从三品升到了正三品。他人模人样地做了几身新衣服不说,还特意抽空去乡下探望了一回祖坟,磕了好一顿响头才回来。   沈衡看着自家爹头上的青包感叹,有志果然不在年高,只要有恒心,祖宗都是看得到的。   只是有的时候,好像也有些事情是祖宗看不到的,真有个七灾八难的,祖宗也拦不住。   就在殿试结束的第二天,沈括上朝应卯,就再没回来过。   负责传话的公公手持一柄拂尘,兰花指一翘,轻声细语地说:“沈括涉嫌受贿,已于今日早朝被收押至大理寺,在此之前,准许家人探视一次。沈姑娘收拾收拾东西,随洒家来吧。”   沈衡其实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震惊,她甚至觉得,这样的结果多少能对得起她跳了将近半个月的眼皮了。她拎着手中的小包裹路过包子摊时,还顺手买了两个肉包吃。   带路的小全公公一面用小手帕挡着正午的太阳,一面道:“你这些个东西啊,带了也没用,到了里面都得原封不动地被退回来。圣上就是顾念着沈括平日老实本分,这才让你去看他一眼的。”   “大理寺这个地方啊,旁人就算没见识过,这心里也都是有数的。不是犯了什么大案、重案,哪里会被关到那里?要洒家说,这沈大人也忒糊涂,什么时候收受贿赂不好,偏生在这个节骨眼上,不是摆明了给圣上添堵吗?   “不过银子嘛,没人会不喜欢,三万两白银,就算是换成铜钱堆啊堆的,也……我说你到底有没有在听啊?”小全公公这厢讲得认真,回身一看沈衡还在忙着买路边摊,气不打一处来。   “自然是在听的啊。”沈衡顺手将刚买的糖葫芦塞了一串给他。   “您方才说到三万两白银换成铜钱那一段了,但是您能不能等会儿再说?”她换了只手拿包裹,指着对面的卢记裁缝铺说,“我去将这几匹布定了花样就出来,不会耽误太长时间的。”   定花样?做衣服?   小全公公整张脸都僵硬了。   “你这包裹里的,难道不是带给沈大人的东西吗?”哪有亲爹入狱,闺女跑到外面做新衣服的道理?   沈衡不好意思地笑笑:“当然不是,我爹的衣服都是专门请人来做的,您且等我一会儿,我马上就来。”   小全公公整张脸都抽搐了。   直至到了牢中,小全公公都没再跟沈衡说一句话,就连她买给他的糖葫芦他也没有吃。   他是极其看不惯这种不孝顺的女子的,再想到沈括一大把年纪还要坐在阴暗的牢房之中待审,更是觉得一阵心酸,甩着小帕子对牢头们说:“里间那个,若是有个头疼脑热的,你们就帮衬着些吧。他也算是家门不幸了,养了这样没心肝的女儿。咱们这些做外人的,虽帮不上什么忙,但好歹得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他三岁丧母,唯一对自己爱护有加的父亲也在他六岁的时候就去世了。因此,他对年长一些的人总是很尊重,尤其见不得的就是子女不孝顺。   你道这小全公公是谁?看着不怎么起眼,那可是仅次于内务府总管的近侍公公。他随便吩咐的一句话,那可是比外人塞再多的银子都管用得多。   这里的人听了,哪里会不遵从,纷纷点头称是。 第十三章   对她爹好一点   沈衡就是在这个时候,顶着数个莫大的白眼走了进去。她走得挺认真的,嘴里还咬着半颗没嚼完的红山楂,满意地看到小全公公又叮嘱了牢头一遍。   “记住了啊,就是她爹,记得对他好一点,不然上头真判了死刑,也当真是怪可怜的。”   沈衡一直吊儿郎当地走着,只是在听到“死刑”两个字的时候顿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复了常态。   大理寺是个什么地方,她再清楚不过,朝廷里的重犯全部都被收押在这个地方。   这是个没有关系连话也说不上的地方,银子再多也不见得管用。她也只能靠着这点小聪明,让她爹过得好受一些。   走进牢房时,她站在那个漆黑的小角落里看了良久,才扯开嘴角喊了一声:“爹。”   他本是背对着她坐着的,听见她的声音,背脊一震,转过来时,满脸堆笑。   “衡衡来了啊。”他如是说,一如他平日坐在家中时的儒生样,恍若这里并不是什么牢房,而他们父女俩也只是在闲聊而已。   其实这个时候,沈衡倒是宁愿看见她的爹坐在地上痛哭流涕,然后扯着嗓子干号两声,因为那就说明事情并没有那样严重。   “来了,来看看你。”她索性拎起裙摆,直接盘腿坐在了地上,“他们说您受贿,会审之前让我来瞅瞅。”   沈括闻言点头道:“是这个说法,好像那银子的数目还不小。”   是不少,三万两银子砸下来,活人都能压死五六个。   沈衡正色看着他:“到底是怎么回事,您同我说说吧。”   沈括摇着头,轻叹道:“这事啊,说起来倒是十分怪异。”   但凡通过会试的举人都被称为贡生,朝廷每次都会择文才出众者一百五十人,再行参加宫中的殿试。   这其中就有一名举人名叫石金才,乃金安县一个富户家的儿子,得的是此次会试的最后一名。   参加会试的学子家境各有不同,有穷苦书生,自然也有富家子弟,学问好不好,也只有纸上见真章,更何况石金才只是区区贡生,位列最末,本来就不怎么引人注意。   巧就巧在,排在第一百五十一名的那名举人冯旺与石金才是同乡,在发榜当日就大闹了贡院,说石金才根本就没有真才实学,写的文章更是狗屁不通,如何能排在他之前。   每年会试,这种事情都屡见不鲜。读书人难免清高,不肯承认自己的学识比旁人稍逊是常有的,众人便只当作一场闹剧看看,没当回事。   哪里知晓,这个冯旺竟然托了关系,直接告了御状,直指石金才行贿,并且带来一名人证,此人正是石金才家的账房先生石二。冯旺还说石金才早在外头放出过话,若是哪位大人能让他通过会试,便愿以八万两黄金相赠。   事情被查证属实之后,圣上勃然大怒。石金才在铁证面前也不得不招认,自己确实放出过这样的风声。而且他上榜之后,这八万两黄金也已经送到了那位大人府上,正是此次的副主考官,魏清。   此话一出,魏家的人又争辩了:“参加会试的考生多如牛毛,魏清怎么就能一眼看出哪个是石金才的卷子呢?”   其实,在此之前便出过类似的事情。为了防止有官员以辨别字迹、翻看姓名的方式帮助考生进举,早有朱墨卷作为防范。   举人答卷时用墨笔,称为墨卷;考完之后弥封试卷,再交由誊录官用朱笔另抄一份,即为朱卷。考官阅卷时看的其实是誊抄下来的朱卷,根本不可能看出什么端倪。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上有张良计,下有过墙梯,绞尽脑汁的学子又想到了订关节、递条子的办法。   所谓的关节,实际上就是考生与考官通过卷面上事先设定的特殊字眼进行作弊的暗号。而魏清之所以能够一眼看出哪一张是石金才的卷子,就是因为有人送了写着关节的条子给他。   会试录取的名单是由主副考官以及十八名同考一同审阅的结果,发榜之前的校对、阅卷、填榜,其实同监考官根本搭不上关系。   坏就坏在,这位魏大人在阅卷之前见过的最后一个人就是沈括,并且有人亲眼看见他偷偷递了一张字条给魏清。   石金才又在这时站出来说,关节条子就是他买通沈括拿去的。宝通钱庄的掌柜也作证,说沈括在发榜第二日在他那里存了整整三万两白银。   沈括一时成了众矢之的,所有矛头都指向了他,人证物证俱在,他百口莫辩。   他是圣上钦点的监考官员,监守自盗无疑是在打圣上的脸,收押待审已经算是圣上格外开恩了。   “那您到底有没有给魏大人塞字条?”   沈括的胆子,沈衡是知道的,莫说是三万两了,就是区区三千两都能吓得他双腿打战。   然而这次的答案却出乎意料地让她震惊。   因为沈括说:“字条确实是我塞给魏大人的。”   沈衡从大理寺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   小全公公的白眼在月光下就像两盏指路明灯,让她不至于在这片夜色中找不到回家的路。   到了自家门口时,她本是想感谢他一下,奈何对方脸上不屑与她为伍的神色太过明显,以至于她没太好意思请他进门喝盏热茶再走。   道道一面端着个碗在院子里转圈,一面问她:“小姐,老爷怎么样了?有没有被严刑拷打啊?有没有被屈打成招啊?奴婢担心得连饭都吃不下了。”   沈衡低头看着她碗里的面条,觉得甚是欣慰,她吃的确实不是饭。   “现下还没有提审,你说的那些,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发生。”   “短时间内不会发生?那就是有可能会发生了?小姐,老爷不会是真的……”   沈府的人都知道,越是鸡毛蒜皮的小事,这父女俩就闹腾得越厉害,反倒是真出了什么大事的时候,他们会表现得很平静。   道道从来没见过沈衡这般认真的样子,心知这次的事情一定很严重,看着碗里的面条无论如何也咽不下去了,颤声说:“小姐,老爷会死吗?”她是真的有点怕了。   沈衡靠在院中的竹榻上。   “我爹曾经在魏清阅卷前塞给他一张字条,上面写的本来是一个药方,但是不知怎么,查出来的却是一张写满关节字样的条子,上面的字迹跟我爹的一般无二。如果不能找到证据证明这张字条是假的,就真的很难办了。”   魏大人比她爹年长几岁,可以说同沈括的关系亦师亦友。虽说他贵为礼部尚书,人却是极其和善,平生不爱金银,只喜欢吟诗作画。这也是为什么他们的关系会如此之好。   在贡院时,她爹曾同林方知几次意见不同,都是这位魏大人从中调和,私下里也不知赔了多少笑脸。   沈括对此十分感激,乍闻他家中老母病重,便在阅卷前一日找了他出来,送了一张药方给他。   至于这药方如何会变成关节,除了魏大人本人,就只有蓄意陷害的人知晓了。   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这是肯定的。   先不说魏清根本没有理由去害她爹,即便就是有意为之,也断没有搭上自己的前程与性命的道理。沈括为人正直,在朝中从来没对谁红过脸。唯一的答案,也只能是林府。   药方不翼而飞,她并非没想过再去贡院查探一番。但是一则,魏大人被抓是在放榜之后,贡院早被人打扫过;二则,只怕那些人早就将证据毁掉了,她去了,只怕正合某人心意。   道道紧张地站在一边,战战兢兢地道:“如果是这样,那不就是无计可施了?”   她轻轻拍着她的手背,道:“也不见得。”   宝通钱庄的刘掌柜说她爹在那儿存了三万两银子入账,但她爹那日根本没有去那里,而是去了玉钗馆。那是上京最出名的一家首饰铺子,他去那里只是想帮沈衡打一支像样的金簪。   只要能找到那日的伙计出面作证,至少能证明她爹并没有收下那三万两银子。至于余下的事情,她就要想办法,见上那位魏大人一面了。   次日清早沈衡便去了玉钗馆,掌柜的柳红玉亲自从店里迎出来,笑呵呵地说:“这不是沈大小姐吗?许久不见,还是这么漂亮。”   沈衡微笑着拿了五两银子的赏钱给她,说:“前些日子,我爹在这儿帮我打了一件首饰,不知做好了没有?”   朝堂上出了这样大的事,原本就是“家丑”,在没下定论之前,平头百姓是鲜少会听到风声的。只是这里常出入的都是些官家太太,无意间听到了什么也是有可能的。   “沈大人来打的首饰……”   柳红玉埋头想了想,颇有些歉意地说:“这得容奴家去看看账簿,每日定做簪子的人本就不少,还望沈小姐莫怪。”   沈衡笑道:“柳掌柜的客气了,多等一会儿也是无妨的。”   定做簪子的事情她是在牢里时才知晓的,如今已经过了这么多天,也不知道会不会被暗地里的那些人动了手脚。   思量间,柳红玉已然撩着帘子从屋内走出来了。   “簪子昨儿就打好了,小姐看看,可还合意?”   沈衡见了那支簪子,心底总算松了口气,赞赏道:“玉钗馆的手艺向来都是好的,这支簪子做得甚是精致,我很满意。但不知能否叫那日画图样的姑娘跟我回府一趟,帮我再打几样首饰。”   定做的簪子,都是有专门的图样供客人挑选的。柳红玉平时不管这些,有专门的伙计在柜台前招待,如果客人有要求,可以依对方的描述现场画出来。   柳红玉是个只认银子的人,上门作画还能多赚二十两,自然是欢喜的,便麻利地将那日招待沈衡父亲的姑娘叫了出来,跟着沈衡去了。   小姑娘名唤罗娟,看上去年纪不是很大,却能看得出是个识文断字的,十分规矩的样子。   沈衡将她请进屋内,先说了两个图样让她画着,这才慢条斯理地问:“姑娘可还记得,我父亲那日去玉钗馆,是什么时辰?”   罗娟一面低头作画,一面回答:“大概是未时左右吧,沈大姑娘怎么想起问这个?”   沈衡叹息道:“说来无奈,还请姑娘一定要想起一个准确的时辰来,因为这是事关家父性命的大事。”   三日后。   大理寺的重案都是要经过三堂会审的,而此次由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三人主持。但是因为林方知这次也有失察之过,因此主审并非他,而是御史大夫乔严令。   开审之时,其实是不允许不相干人等旁听的。沈衡因为找到了新的证人而获准入堂,但也只能等里面传召的时候才可以进入。   她隔着一扇朱漆大门等候传召,整个手掌都是湿的。   里面的惊堂木敲了三次,除了有声音断断续续传出来,根本听不清里面发生了什么。   被传召的证人一个一个从里面走出来,她看见了宝通钱庄的刘掌柜,两两对视中,那人飞快地将视线挪开,不敢多看她一眼。   她心下了然,只是在错身之时轻声道了一句:“人在做,天在看。刘掌柜这么做,当真不怕天打雷劈吗?”毫不意外地看见他瑟缩了一下,快步离开了。   进堂之后,她看见自己的父亲跪在堂下。他瘦了,身上的白色囚服已经满是脏污,腰杆却依旧挺得直直的。   她敛去眼底的心疼,紧挨着他跪下,无比清晰地说:“小女沈衡,带玉钗馆罗娟拜见各位大人。她可以证实,在二月十六未时三刻,我父亲曾到馆中挑选金簪图样,并未去过宝通钱庄,请列位大人明察。”   在会审之前,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沈衡直接请罗娟住到了自己家中,同她说明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而她也答应愿意出面为沈大人作证。然而会审这日,她却当堂反口。   “几位大人明鉴,小女在二月十六那日确实在馆中招呼客人,只是从未见过沈大人前来馆中,沈大小姐所说的,小女也并不知情。罗娟只是一介女流,万万没有这样大的胆子欺瞒诸位大人。”   沈衡震惊,转而要求传召玉钗馆的柳红玉,然而对方也是一口咬定沈括从来没有在馆中定做过簪子,就连账簿,也说是掉入了火盆,无证可查了。   主审官乔严令厉声问她:“可还有什么要辩解的?”   沈衡没有回话,只是看向跪在一旁的罗娟。她眼里满是愧色和无奈,又带着一丝惧意,不时在林方知和沈衡之间徘徊。   沈衡懂了。   沈括安抚她说:“衡衡,看开些。”   可她如何能看开?她甚至想掀翻了这所谓的公堂,带她爹走。   但是她不能。隐藏在袖中的手紧握成拳,半长的指甲几乎将手掌抠出血肉来。   “没有。”良久之后,她这般说。   没有辩驳,没有暴怒,更没有歇斯底里,只是那样跪在朝堂之上,迎着一室的阴暗与铜臭,觉得自己和他们一样,都像是金钱之下的跳梁小丑,卑微而可笑。   沈括被判三日后问斩,据说圣上在朝堂之上也是几番犹豫,奈何证据确凿,也只能忍痛下了圣旨。只是他并没有赶尽杀绝,对于沈家的家眷,没有任何发落,只是下令抄家。   圣旨下来那日,沈衡自始至终都站在大门口,淡淡地看着那些官兵在她的家里进进出出。负责查抄的官员金大人看着从房中拿出来的一件件东西,面上一直很惊愕。大概他觉得,作为一个贪官,沈括家里是远不该这么寒酸的吧。   手底下的人说:“大人,搜来搜去也就这么几样东西。您看,要不要将后院刨开看看?”   沈衡站在旁边,直接让道道拿了把锄头给他,转身出去了。   连抄家的也想捞些油水,魏大人那里是什么情况她不知道,反正来她家的,是找错地方了。   站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她不知道该去哪里。沈府不久之后就会被贴上封条,为数不多的几个下人也都回自己家乡去了。   道道跟在她身边,扯着她的袖子说:“小姐,您去王府做什么?千岁爷不是去了奉芜山吗?”   她抬头看着眼前“端亲王府”四个大字,这才惊觉,自己竟然溜达到了这里。   道道说:“要不咱们去找王爷吧?他一定会有办法救老爷的。”   她轻轻摇头。   苏月锦旧疾发作,本就十分凶险,再加上奉芜山路途遥远,就算找到了也赶不及救她爹了。   此次事发突然,她得知消息那日就已经是会审前三天了。她不是不想找他回来,只是,真的已经来不及了。   “哟,这位不是沈大姑娘吗?”一道刺耳的声音划破耳际,刺得人连耳膜都生生地疼。   “我怎么听说沈大人都要被问斩了呢?你这会儿还有心思出来闲逛?沈大小姐可真是心大啊。哦,我倒是忘了,您还认识端小王爷呢。只可惜王爷他现下不在京中,就是有心也帮不上忙了。”   就算不回头,沈衡也知道来人是刘雅君,也只有她能将这尖酸刻薄的语气拿捏得这般得当。   后面的脚步声有两个,后者略显沉重,一听就是有身子的人。怀着身孕还这般喜欢“奔波”的,除了她的“闺中密友”,也不会再有第二个了。   果然,刘千金这厢话音刚落,沈衡便听到张挽君柔柔弱弱的小嗓音。   “你怎的这样说话?沈伯伯的事,任是哪个做子女的都不会好过。小衡也已经尽力了,她不是找了玉钗馆的人来作证吗?只可惜对方没那个胆子作假证,估计是觉得银子给得不够吧。”   张挽君说着叹息一声,颇有些惋惜地继续道:“若是前些时日你肯收下我们婆媳送的银子,又怎么会连这些人的嘴都左右不了呢?”   沈衡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她。   身旁的道道可是沉不住气,当即掐腰吼道:“你少在那里胡扯!我们家小姐从来没有逼迫过她什么,也没有花银子买通她,是有人背地里使了绊子。至于是谁,大家心里都明白,少在那里人前当人,背后当鬼的。”   张挽君没有接话,刘雅君却是像被踩到了尾巴一般,跳脚骂道:“你算个什么东西?沈府都已经被抄家了,就连沈衡也不再是官家千金。她都不吭声,你一个不知从哪冒出来的东西也敢在我们面前大呼小叫的,你也配?”   道道眼一横:“我就叫了,怎么着?”   她是六岁时被沈衡从乞丐堆里捡回来的,还没凳子高的时候就跟着一群大人一同抢吃的,最是个荤腥不吃的性子。她心里只认沈衡父女为主,谁要是辱没了他们,那是半点都不会退让的。   道道大声地说:“我配不配,同你没有半分关系。不管沈府如何,我们家小姐如何,就算她端着碗去讨饭,我也愿意跟在身边伺候她。”   刘雅君哪里受得了这样的顶撞,抬手就要朝她脸上招呼,胳膊却被沈衡一把握住。   “我现下心情不好,你最好不要惹我。”沈衡自问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尤其是现在这个时候。   “哈!”刘雅君怒极反笑,刚想说“我就是要惹你,你能奈我何啊”,又似想到什么似的,改口道,“你不是想见魏清魏大人吗?如果我说我能让你同他见上一面呢?”   魏清?沈衡的手松了松,道:“说你们的条件。”   沈家落到今时今日的境地,不用猜也知道是拜谁所赐,猫哭耗子假慈悲,总是有目的的。但是现如今,但凡有一点希望,她都不能放弃。   刘雅君得意地甩开沈衡的手。   “条件嘛,也并不是很苛刻。不过是要你跪在林府门前给林丞相请个罪,再当着坊间百姓的面,亲口承认林家给过你三万两银子,而你,亦是因为这些银子离开林曦和的。本来嘛,你们家都已经到了这份田地,说与不说,于七公主和丞相府而言,都没什么太大的作用。但是多了这么个形式总是好的,我们瞧个热闹。而你呢,除了丢了点脸皮,也没损失什么。”   她嘲笑着凑到沈衡的耳边。   “你爹在贡院里做的那些事让林丞相很不开心。会有今天的结果,也是因为你平日太过嚣张,我也是好心劝你而已。”   沈衡僵硬地扯了扯嘴角。   请罪,做小伏低,抬高林府的身价,这些所谓的脸面,几次三番被她们拿到台面上来咀嚼,真是比生了蛆虫的腐肉还要让她觉得恶心。   张挽君在旁低眉顺眼地抚着肚子,轻声道:“魏大人已经是将死之人,他同沈伯伯的关系不错,也不见得非要拉着沈伯伯做垫背。小衡,你要仔细斟酌啊。”   张挽君素来会在节骨眼上说出最要紧的话。   沈衡抬眼,视线在这两个人的脸上扫过,最终落到大理寺所在的方向。   还有两天她爹便要被问斩了。那个一辈子也没见过什么大钱的酸腐书生,如今却要背着贪污受贿的名声被拉到菜市口,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最大的讽刺。   她迎着二人的视线,眯了眯眼,淡淡道:“既然你们想看热闹,我便如你们所愿。”   次日,光安街林府门前,总是丈许之内便不让百姓随意行走的地界,今日却将门庭大开,里三层外三层地围了一堆。   嘈杂的人群占了整个街道的一半,大家都想看看里面发生了什么热闹的事情。   从里面出来的人还没落脚就被外围的人围住,大家七嘴八舌地问道:“这里面在闹什么名堂?怎么这么多人在看?”   另一个也连忙说:“是啊,莫不是林大公子好事将近了?早起的时候倒是看见公主的轿子进了林府。”   “好事?”从里面出来的小哥冷哼道,“确实是好事。沈大小姐带着丫鬟给林府送了一口棺材,现下就放在府门口呢。上头还立了块牌位,上书‘执法如山’四个大字,就那样端端正正地放在棺材板上呢。林丞相现在整张脸都气得铁青。”   周围的人闻言一片哗然,都惊愕地看着那个小哥。   “还有这等事?你不会看错了吧?”这深宅大院的闺女居然也有这般胆识?   “‘执法如山’放在棺材板上,不就是说葬的就是这几个字吗?这分明是在讽刺林丞相执法不明嘛。”   “可不是吗?我还听说,沈大人的案子是林丞相审的,莫不是这里面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内情?”   外头的议论声越来越大,吵得林方知整张脸都因着暴起的青筋变了颜色。他瞪着眼,看着站在院中的沈衡,怒不可遏。   “自不量力的东西!居然堂而皇之地跑到我林府来闹事,你当这里是什么地方?”   “什么地方?”沈衡微笑着看着他,面上一派和气,“不是人住的地方吗?还是丞相大人想说,这里不是人住的地方?”   “混账!”林方知气得面色涨红,“你居然公然藐视朝廷命官,谁给你的胆子?”   沈衡却十分不解地摇头道:“送礼还需要胆子?小女只是听说林大人得了不治之症,担心府上找不到好木头,便连夜给您做了一口棺材送过来。至于藐视林大人……”   她将棺材上的牌位拿下来,指着“执法如山”几个大字,道:“小女分明是在赞赏大人,怎的就变成藐视您了呢?还是说,大人觉得自己受不起这四个大字呢?”   沈衡这一番话,说得慢条斯理,但字字句句都带着刺,气得林方知差点背过气去。   “本官身体好得很,是谁告诉你我得了不治之症的?你倒是叫出来给本官看看。”   沈衡背着手踱了几步,指着大肚子的张挽君道:“是林夫人说的啊,她昨日还特地嘱咐小女,一定要用最好的棺木来做呢。”   “我没有!”张挽君没想到沈衡会将矛头对准自己,惨白着一张脸道,“昨日我去找你,只是安慰你莫要为沈伯伯的事情太过伤心,根本没有说其他的。这件事情,雅君也可以作证的。”   沈衡眨巴了两下眼睛,道:“大家都知道你和刘千金是密友,你说她能证明,我还说道道可以证明那话确实是你说的呢。”查无实据,这是她同她们学来的。   站在中间的林曦和张了张口,忍不住劝道:“小衡,快回去吧,别闹了。惹恼了我父亲,你知道后果的。”   那个女子依旧是那样娇小,一身淡粉长裙,淡淡地站在那里,如年少时一样灵秀。若当初她没有那般倔强,或许站在他身边的人就不是张挽君了。   他其实还是喜欢沈衡的,只要她肯做妾,他还是愿意将她收在房中的。想来沈大小姐要是知道他所想,必然会说一句:滚你娘的。   但是现在,她没那个时间跟他啰唆。沈衡直视着林方知,道:“林大人好像不太喜欢这份礼物,但是送出去的礼,总没有再拿回来的道理。时候不早了,沈衡便不再叨扰了,就此告辞。”   天子脚下,即便是要抓人也要讲究证据。她沈衡一没有辱骂朝廷命官,二没有作奸犯科,就算他们想把黑的说成白的,又怎么能堵得住悠悠众口呢。   林方知一口气就这么不上不下地憋在肚子里,整个人都气得发抖,怒极之下无处发泄,挥手就是一巴掌打在一旁的张挽君脸上。   “你做的好事!”   要不是她说沈衡会来代父请罪,他怎么会让这么多杂七杂八的人来看热闹?   张挽君知道林方知的脾气,就是有话说也没胆子同他争辩,只能捂着半边脸,不敢吭声。   然而,就在沈衡就要走出林府大门的时候,一直默不作声的苏月华却突然喊住了她。   “站住!”   她今日本是来找林曦和的,无意间撞到了这一场大戏。林家的事情她倒是不怎么关心,但是自己要是嫁过去,今日自然也该由她为林家出头。   拖着曳地的裙摆,苏月华一步一步走近沈衡。   “你是没有藐视朝廷命官,但是你藐视了我。区区一介平民,见了本公主竟然不行跪拜之礼,便是藐视皇室,你说你该不该被治罪?”   上次皇后娘娘拂了她的面子,让她在张挽君等人面前失了身份,就是因为这个沈衡。她的生母洛贵人再三叮嘱她不要再同林曦和来往,也是因为这个女人让林曦和背上了坏名声。   从前是她在犹豫要不要嫁给林曦和,现在却是洛贵人不让她嫁,于情于理她都不可能放任沈衡就这样离开。   有了苏月华的这个由头,林方知顿时来了气势,当场就唤来了府中侍卫,吩咐道:“沈括之女沈衡对七公主不敬,速速将其拿下,交由公主发落。”   沈衡看着闻声而至的侍卫,直视苏月华。   “公主说沈衡没有对公主行礼,但不知公主是以什么身份站在这里的呢?庆元朝皇室出行,未摆仪仗都算微服,沈衡只道公主不想表露身份,因此才未行礼,如何算不恭了?”   正所谓男未婚女未嫁,就算是公主也没有大张旗鼓来男子家中做客的道理。她不行礼,才是顾及着苏月华的颜面。   “强词夺理!”苏月华瞪着眼说道,“本公主说不恭便是不恭。来人,给我重重掌她的嘴。本宫倒是要看看,你的嘴巴到底有多硬。”她不管旁人怎么看,总之这口气,她是一定要出的。   沈衡的手紧了又紧,一直没有拔剑,这里围观的人太多,真正动起手来,只怕会伤及无辜。眼见着冲上来的侍从就要扭上她的胳膊,却倏地全部不动了,离她最近的那一个,甚至还保持着张嘴呐喊的姿势。   一道温润的声音慢条斯理地自门口响起:“我的人居然也有人敢动,当真是稀奇。”   沈衡呆傻地看着那个踱步进来的清瘦身影,整个人都僵硬得没有半分力气。   他看着她,摊开双臂,笑道:“我还以为你会扑上来呢。”   她想要张口,泪水却不自觉地自眼眶中滑落,过了很久才勉强说出三个字:“苏月锦。”   下一刻,沈衡的身子便被拥入一个温暖的怀抱中。直至这一刻,她才知道自己有多么想念他的温柔。数天的惊天变动,她都在强自忍受着。她不允许自己懦弱,不允许自己流泪,甚至不允许自己想他。   但是当他出现在自己眼前的那一刻,沈衡才真正知道,这个男人在她心里占据了多么重要的位置。   “别担心,一切有我。” 第十四章   想你啊   林府的人在看清来人之后早就吓得纷纷跪地,苏月华还保持着扬起手掌的呆傻姿势,结结巴巴地说:“皇……皇兄,您怎么回来了?”   他却并不看她,而是低头对沈衡说:“这话原该是你问我的。”   沈衡一时有些没反应过来这话里的意思,但还是依着他问了一句:“嗯,对啊,你怎么回来了?”   他当初走的时候说是要去月余,这才半个月不到。   “想你啊。”苏月锦没脸没皮地说了三个字,仔细看去,面色还有些微红。   但沈衡宁愿相信这是他穿多了热的,也不会认为此人是在不好意思。   她颇有些不满地瞪了他一眼,道:“这话回去再说。”   深情款款换来佳人不甚热情的一瞥,苏小王爷却是心情甚佳。   他轻笑着抓了她的一缕长发在手中顺着,漫不经心地说:“林方知林丞相不喜欢阿衡送给你的礼物吗?”   乍一听到自己的名字,林方知吓得浑身一颤。   沈衡同王爷的关系,坊间早有传闻,只是他一直不肯尽信。谁会相信堂堂皇子会看上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小礼官家的丫头?可如今看来,竟是真的。   “回……回殿下,微臣并没有不喜欢。”   他一直都摸不准这位千岁爷的脾气,但是这个时候是万不能再得罪沈衡了。   “没有不喜欢,那怎么你面上没有什么喜色?”   谁收到棺材能有喜色?但这话就是给林方知十个胆子他也不敢说出口,只能一味地作揖,道:“微臣喜欢,真的喜欢。沈大小姐的眼光总是好的。”   “哦?”苏月锦一本正经地走到棺材前看了看,“我怎么觉得雕花俗气了些,木质差了些,颜色也不够厚重?不过,”他温和地看向林方知,“送给你用,倒也算相衬了。”   棺材这东西,谁都知道是晦气之物,沈衡送过来,林方知怒火中烧。但苏月锦也说这棺材送得好,就是另一层意思了。   桂圆公公说:“林大人既然喜欢,何不躺进去试试大小?”吓得林方知一双腿抖得恍若筛糠,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坐到他这个位置的,都难保干净,对方是否察觉了什么,无人可知。   “躺就不必了,今后也不见得用得着。”苏小千岁抬眼看了看门庭,“不如就挂在院中吧。常听人道,升棺意为升官,也讨个好兆头。林丞相意下如何?”   端王爷的身份等同储君,他说不见得用得上,无疑是在警告他的项上人头不保。   当着一众百姓的面,林方知从来没有觉得这样颜面扫地过。但他哪还有心思顾及这些,只恨张挽君无事生非,无端找了个这么大的麻烦给他,不由得狠狠剐了她一眼。   张挽君嫁来林府多年,怎么会不知道林方知的脾气?她抚着自己的肚子,大气也不敢出一下。   一旁的七公主见了,心里颇有些不是滋味,细声细气地说:“皇兄这样,是不是有些过了?”无非就是说了沈衡两句,有必要让林家这样下不来台吗?   过了?自己欺压别人的时候确实不会觉得过了。   苏小千岁摆弄着那块“执法如山”的牌位,淡淡地道:“就是过了,他也得认。你方才不也是这么做的吗?”   皇室子弟自幼锦衣玉食,读五经,览儒学,她旁的都不精通,偏生学会了宫里的欺善怕恶。   “你也闹腾够了,回宫去吧。”   苏月锦平日鲜少会说重话,这一句也并没有直接数落苏月华,但她心里明白得很,这是给她留着脸面呢,她哪里还敢再说什么,当下便匆匆俯身离开了。   不相干的人收拾得干净利落,苏月锦倒是找了处地方坐了下来,问沈衡:“你饿不饿?”他连夜赶了两天的路,水都没喝上一口。   沈衡不明所以地点头,怔怔地看到某千岁十分坦然地对林方知说:“那就传膳吧。”   教训了人家一顿,又面无愧色地在人家家里吃了顿饭的,放眼整个庆元朝,恐怕也就苏月锦能做得出来了。   自林府出来的时候,沈衡还拿着林夫人赔着笑脸硬塞在她手里的点心。   路过沈府门口时,她对他说:“我娘还没有回来,我得在府里等她。”   那上面还贴着官府的封条,她每次都是跳墙进去的。她刚想说“你要不要跳进去喝杯茶再走”,就听见刺啦刺啦两声脆响。   她眼睁睁地看着苏月锦随手将撕下的封条丢在一边,回身问她:“我今晚睡哪个屋?”   沈衡:“……”   桂圆和道道一直是志同道合的小伙伴,在帮助两人收拾好屋子之后,就欢快地手拉着手,聊天去了。   苏月锦说他要进宫一趟,她知道他定然是为了她爹的事情,出门时叮嘱了几句,无非是要他不要任性妄为。   他虽是皇家的人,凡事也要按着规矩来。   苏月锦走后,沈衡独自一人待在屋子里,没有点烛火,只是静静地躺在木床之上。   这是她爹的房间,床上的软垫也不及她的绵软。这是沈括的习惯,不论严寒酷暑,都只在床上垫一床铺垫。   他说这是从书上学的。垫得单薄,脊背就不会弯曲。过去她不懂这里面的道理,还觉得他迂腐,现在却觉得,这就是她爹的为官之道。   良田万顷,日食一升;广厦三千,夜眠八尺。   这是他对自己的一种自律。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她爹并非没有捞钱的机会,亦非不肯,乃是不屑。   贪官不贪,这算不算是一种嘲讽呢?   嗅着屋内淡淡的墨香,她睡了过去,再睁开眼睛的时候,油灯已经亮了。   她以为是苏月锦回来了,揉着眼睛坐起身,却赫然发现屋内有一道刀光闪过。   她下意识握紧腰间的佩剑,还未及出手就被对方扣住了脉门。   发髻被一支玉制的烟杆轻轻敲了三下,她听到一道无比熟悉的声音调侃道:“功夫差成这样,还好没有出来行走江湖。你爹呢?我怎么看见满大街都是他的画像?他升官了?”   沈衡的娘陆雁回一直是个神奇的存在。   作为江湖第一大庄挽瑕山庄的庄主,她不识字,不顾家,甚至庄上的事情也鲜少过问,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游手好闲,四处溜达。   一身绯红衣,一柄双刃剑,再加上一支从不离手的玉烟杆,骑着一头毛驴都有一种旁人不可及的独特韵味。   她顺手在烟袋锅子里塞了些小兰花,轻轻嘬了一口,问沈衡:“你怎的不说话呢?莫不是看见娘太过欢喜了?”   江湖上最近有些烦心事,闹腾得她不胜其烦,这才回苑池山躲了几日清闲。虽说回来得晚了一点,也不至于连个笑容也不给她吧?   陆雁回抬手指了指手里的告示,略有些费解地说:“画得倒是不错,比你爹本人还好看。但上面的字我一个都不认识,你读给我听听。”   她不懂朝堂上的事,也并不惊奇沈括的画像会被贴得满城都是。毕竟他是京官嘛,偶尔露露脸也不是不可能的。她只是不理解,那画像下面的叉是个什么意思。   沈衡不知道旁人看见自己的娘没心没肺地拿着张写有自己丈夫被判死刑的告示,笑靥如花的样子时,是个什么样的心情。总之,她心里真的是五味杂陈。   沈衡一方面想要她回来,另一方面又担心她回来。   江湖上谁人不知她的古怪脾气,最是个点火就着的性子。   这要是告诉她,她的丈夫被判了死刑,明日问斩,谁知道她会做出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出来?   “这个,其实是……”她斟酌了一下用词,想着先编个什么理由搪塞过去,哪里知晓这厢正要张口,就看见道道拎着一床被子推门进来了。   她说:“小姐,晚来风凉,您还是……啊!夫人,是夫人吧!您可回来了。”   沈衡闻言,心里暗道一声不好,鞋也赶不及穿便要冲上去捂住她的嘴,孰料忙中出错,脚下一滑,直接摔在了地上。   只听见道道无比清晰地说:“您还不知道吧,咱们府上出大事了。老爷被判死刑了,明日就要处斩了,现下就被关在大理寺的天牢里呢。”   沈衡趴在地上,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掐死我可以吗?可以吗?   耳边是她娘瞬间离去时留下的一缕风声,她看着还在摇摆的木窗,整个人都沉浸在一种无边的黑暗之中。   一旁的道道一面走过来扶她,一面关切地问:“小姐,您怎么这么不小心呢?夫人去哪里了?”   她绾着有些散乱的发髻,颤抖着说:“她没去哪啊,只是去劫个狱而已。”换来道道杀猪一般的叫喊。   闻声而至的桂圆担忧地说:“沈小姐现下要追过去吗?王爷正在同圣上商议,这时候再出事可如何是好?”   她无比淡定地爬起来,将鞋子穿好,道:“没事的,我们去院中,一会儿她就回来了。”   果然,这话说完没多久,陆雁回就从大门走进来了,转着手里的玉烟杆,有些不自在地说:“忘了问你们大理寺怎么走了?”   告诉了您,您找得着吗?   她娘是个路痴,当年带着她来沈府的时候,在上京街头转了整整一个月才找到家。沈家房檐上长年压着一块红布,为的就是方便她娘找过来。   桂圆上前走了几步,轻声安抚道:“沈夫人莫要焦急,此事还需再等等,相信晚些时候一定会有消息的。”   她盯着那张胖乎乎的脸许久,突然伸出手捏了捏,奇怪道:“这是我们府上的人吗?”怎么胖成这样?沈括那老东西不是成天抠着银子留着送礼吗?   对于她娘偶尔的神经质,沈大小姐已经习以为常,几步上前救下桂圆。   “这是千岁爷身边的近侍桂圆公公,您别再揉了。”   陆雁回眨巴了一下眼睛,道:“我说咱们府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伙食呢。”随手擦了擦手上的双刃剑,又道,“我得去看看你爹,你将天牢的位置告诉我。”   她等不及明天。旁人不知道她家的那个,她可是知道得分外清楚。他真受了苦的时候,是一个字也不会说的。   沈衡怎会不知她娘的想法,平日看起来不甚在意她爹,但是旁人碰一下都是不行的,等下若是看见她爹身上哪怕有一道划痕,非砍了那些牢头不可。   “我们也不知道天牢在哪儿,您还是略等一等,过会儿就会有消息了。”   “等?”陆雁回挑眉道,“那我还是自己去找吧。”话毕,一个纵身就要跃墙而出。   沈衡哪里会再放任她离去,从袖间甩出一根麻绳,缠在她腰间。让她去问,指不定会问到皇宫里去,到时候就更不好收场了。   这根绳子还是沈括入狱之前就买好的,绳粗腕宽有余,但陆雁回身形奇快,几个闪身便错开了。   沈衡被逼无奈,只得提剑上前去拦,母女俩就这样在半空中交起手来。   她的功夫是陆雁回亲手所传,想也知道谁会更胜一筹,几番之下已是落了下成。眼见着她娘就要纵身而去,她急得大叫一声。   “我可怀着身子呢,您要是非要去,我便从这儿跳下去。过后伤了您的孙儿,爹一定会怪您的。”   陆雁回闻言整个人都是一僵,沈衡瞅准这个空当,迅速点住她的穴道,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然而,这还不算完,因为她发现这一番话出口之后,院子内的其他两个人都陷入了一阵挤眉弄眼的窃窃私语中,用脚趾头也能想到他们在笑什么。   沈衡无奈地摇了摇头,刚想说“你们别瞎想了,我那是骗我娘的”,便听到一声轻咳。   苏月锦不知何时回来了,正斜靠在门边看着她,嘴角微微上扬,带着戏谑。   沈衡整张脸都涨得通红,恨不得立时有个窟窿让她钻进去。   陆雁回还保持着僵直的动作,正儿八经地问她:“孩子她爹是谁啊?”   苏小王爷笑着走进来,温润地说:“岳母,孩子是我的。”   这下她真是百口莫辩了。   都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顺眼。陆雁回这么大一个庄主也不能免俗,被解开穴道之后,第一件事就是仔细端详着苏月锦,认真地说了句:“都说鲜花喜欢往牛粪上插,我嫁给沈括的时候,江湖上许多人都是这么说的。不想衡衡这坨牛粪也有这样好的运气,真是不错。”   沈衡对她娘的学识一直不抱任何希望,但是被形容成牛粪……任是谁也不会高兴的。   她黑着脸飘到她娘的身边,没好气地道:“我好歹是你亲生的,给点面子吧。”被陆雁回一杆烟袋扒拉到一边,彻底成了后养的。   苏小千岁的心情前所未有地好,在听说丈母娘想见岳丈的时候,想也不想,直接带着她去了天牢。   她们进去时,沈括正背对着她们,在堆稻草玩,孤孤单单的背影,看得人心里难受。   沈衡喊了声:“爹。”   他头也没回地吟道:“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表现得甚有儒生的气势。   陆雁回抬手砍断牢上的锁链,径自走进去,说:“沈括,你还好吗?”   沈括明显哆嗦了一下,随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先前的形象毁得荡然无存,抱着陆雁回的小腿哭道:“雁回,你可来了,我好想你。”   看着面前的这一幕,所有人都僵硬了,只有陆庄主习以为常地用烟杆敲了两下他的脑袋,道:“还有精神矫情,说明日子过得还不错。”   “哪有?”沈大人吸着鼻子,委屈道,“这里的伙食很差的,我都瘦了。”   众人又默默将视线挪到稻草堆上的四菜一汤上。   这伙食,确实……不怎么样。   沈衡本来想同自己的爹聊上两句,奈何某人压根就没那份兴致,拉着“娇妻”的手,十分嫌弃地对她说:“衡衡,你怎么还在这里啊?耽误我和你娘说体己话了。”   沈衡满脸黑线地看着没良心的爹,觉得“重色轻友”这个词真是一个神奇的词,用到哪里都能发挥出特别的意义。   科场舞弊案重审了,三堂不变,却只做旁听,主审官员换成了端王苏月锦。圣旨下来的时候,沈衡整个人都还云里雾里的。   主审大人就坐在不远处,慢条斯理地看着新买的话本子。   沈衡一步一挪地蹭过去,问道:“你这是走了多大的后门啊?”大理寺定案重审的案例并不多,这跟变相让圣上承认自己定错了罪是一样的道理。   苏月锦埋头翻了一页,头也没抬地说:“后门是我娘走的,我也不是很清楚。”皇后娘娘去说的?那不就是传说中的枕边风?   沈衡琢磨了一会儿,觉得这话就是有点不为外人道的意思。   苏月锦瞧着好笑,倒也没说什么。   风确实是他娘吹的没错,但是不是在枕边,这还真不好说,总之,他爹最近的脸色都不甚好的样子。   无论如何,沈括的脑袋暂时是保住了,而陆雁回则是直接拎着包裹住进了天牢。   小两口每日吃着四菜一汤,日子过得竟似比在外头还要滋润。   临近开审还有半个月,圣上着令彻查所有证人。   沈衡以为苏月锦会先去找魏清,不想他却直接带着她去了上京最有名的赌场。   她穿着一身华贵锦袍,不自在地扯了扯腰间价值不菲的数枚玉佩,道:“缀得太多了吧?瞧着怪俗气的。”   虽说女扮男装这事她做得不少,但她本人更倾向于大侠的装扮。   苏月锦笑着帮她理了理衣冠,道:“不俗气。”   赌场里三教九流的人很多,刚掀开帘子便有一股子混杂了烟味和汗味扑了过来。   骰骨的声音哗啦哗啦地响着,不时传出赌官“买定离手”的叫嚷声。   有人得意有人哭,沈衡在里面转了一圈,觉得待在这样的地方,真的是能见识到一些平日不得见的世间百态。   苏月锦随意找了处地方坐下,对沈衡道:“赌两把吧。”   她看着他,小声道:“我不会玩这个。”   苏月锦笑笑,说:“就是猜大小,庄家掷骰,你投银子就是了。”   依照沈衡对他的认知,此人从不做没把握的事情。他说赌,大概就是有九成以上的把握可以赢的。   但是——   “那咱们买大还是买小?”   “随你吧,你喜欢扔在哪里,便扔在哪里。”   沈衡:“……”   像样一些的赌场都有些不成文的规矩,比如一次押的钱数不能少于十两,或是五十两。如现下这家场子,就是押五十两。   沈衡不知道苏月锦又在琢磨什么,总之带来的三千多两银子输得血本无归。   眼睁睁地看着那些银子被收在别人腰包时的心情是难以言喻的,她用手扒拉着苏月锦,泪眼婆娑地说:“都说情场得意,赌场失意。咱们这段时间就是在情场上太嘚瑟了,最近还是少来这样的地方吧。”   苏小千岁却是“财大气粗”地又掏了一沓银票出来,意犹未尽地说:“这次咱们押小吧。”   整整三天,他们每天都要去赌场溜达一圈,里面的赌官见了,都是双手撩了帘子将两人迎了进来。   其中一个小哥说:“公子您又来了啊,瞧着您今日这身铜钱纹饰的衣服就知道您今儿准能赢个大头。”   沈衡撇了撇嘴,死攥着手里的银子,硬是没给打赏。   他们私下里都叫她“散财童子”,当她不知道呢?   她刚在赌桌上扔了五十两银子,就听到摇骰子的赌官说:“公子爷,今日咱们赌场的押底抬价了,涨到一百两银子了。您看……”   沈衡支着头看他,皮笑肉不笑地道:“你想要多少银子,我直接掏给你吧。”   涨到一百两银子?哪个场子是成倍翻的?   她差点就要拔刀跟他拼命,好在被苏小千岁眼明手快地拉了回来。   他靠在她的耳朵边上说:“过两天这场子就封了,银子还是咱们的。”   她瞪着一双眼睛看他:“你骗人,我怎么没听说官府要封这个场子?”   “那是因为我还没让他们封呢。”   那一日,沈大小姐本着早晚都能把本收回来的欢快心情,输得甚是欢喜。剩下最后一百两的时候,赌官问她要不要押大一点,找找本。   她摇着手说:“不必了,银子都押完了。”   赌官挤眉弄眼地凑上前来,讪笑道:“公子爷可以回家再拿点来赌嘛。”   她照着苏月锦先前教的,缓缓摇头道:“我家在渝碗,离这里颇有些距离。我明日便要离京了,哪里还要这么麻烦?”   要离京了?赌官们面面相觑,自然不愿意让这条肥鱼就这么溜走了,低声商量了一会儿之后,有人请了场里的管事出来。   汇丰赌场是上京的老字号,地方隐蔽,没人知道背后的老板究竟是何方神圣,能见上的也就是这位张管事罢了。   张木生三十有余,生得倒并非凶神恶煞,反倒瘦骨嶙峋的,有些书生气。   这段时间场子里来了位“散主”,这事他是知道的。开赌场的都想多捞些银子,只是,有三种人的银子他从来不赚。   一是官家的。太过麻烦,容易得罪权贵。   二是道上的。钱财来路不明,容易惹上官司。   三嘛,便是同行。但凡开赌场的,都是只赚不赔,这里面的规矩行家都知道。这样的人,厉害些的,他们不得罪,让他小捞上一笔便给请出去;遇上没什么背景的,自然是用他们的方式给丢出去。   这三种,沈衡都不属于。在赌场三天,她也刻意讲渝碗话。在张木生眼里,她无疑是在脸上写了“此人可坑”四个大字。   就见他笑眯眯地上前作了个揖,甚是和善地说:“两位爷既然玩得不算尽兴,何不借些银子来赌呢?汇丰赌场虽不大,但是放数的地方还是有的。若是您身上带着房契、地契,那就万事好说了,就是不知两位有没有这个心思。”   “放数”也就是所谓的借高利贷,这在坊间的地下钱庄非常常见。但这些人轻易不会露面,借出来的银子也是九出十三归。意思就是说,借一万两银子,只能得到九千两,还账时却要还一万三千两,而且是逐日起钉,谓之利叠利。   沈衡同苏月锦对视一眼,笑道:“今日玩得正在兴头上,放数也无甚不可。只是我从不相信来路不明的小钱庄,若是张管事说的这个地方我能看得入眼,倒可再玩上一玩。”说完,随手放了房契在上头。   那是一张位于渝碗最繁华地段泠春桥的房契,房子是一座三进三出的古宅,院落不算非常宽阔,却是位于难得的好地方,那儿一处房舍就顶得上旁的地方三四所宅子。   沈衡的原籍就是渝碗,地方话虽说得不算地道,但是哄哄外行人倒是说得过去。   苏小千岁起初拿出这张房契的时候,她也被吓了一跳,瞪圆了眼睛说:“你莫不是为了查案,特意买了所宅子吧?”这一处宅子,少说也得一千多万两银子。   他当时低着头,摆弄着手里的扳指,没有说话。   反倒是一旁的桂圆公公忍不住说:“我们王爷不只买了这一处,而是三处。渝碗那里一所,奉芜山下一所,还有一处是在离挽瑕山庄不远处。”   她眨巴着眼睛,还是听得有些云里雾里的。   桂圆笑眯眯地解释道:“王爷这是担心婚后沈小姐在京城住得闷了,便早早在这三处都置上房舍。地方都是我们主子爷亲自去找的,坐北朝南,光照也好,都是依山傍水的好地方,将来有了小主子……”   后面的话沈衡没有听进去,只是觉得双眼有些酸酸的。她说:“苏月锦,你是个傻瓜吗?”   他笑着将她揽入怀里,轻声道:“是啊,从遇上你开始,我就一直在犯傻。”   她窝在他的怀中,轻嗅着那抹冷香,觉得心底最深处的位置,被充斥得那样温暖。   沈衡是个一根筋的人,想一件事情的时候总是顾不上另一件。赌坊的人都有些莫名其妙地看着她对着一张房契傻笑,也不知她想到了什么。   而对于找了个傻媳妇这种事,苏小千岁一直颇有心得,一面默默剥了个核桃放在她嘴里,一面转脸对张管事说:“你先看看房契吧。”   “外地人”总是比京城里的人好应付,张木生是个场面上的老油条了,拿眼一扫就知道房契的真假。   他笑呵呵地拱手道:“公子爷这说的哪里话,您在赌场上一掷千金,咱们怎会连这个都不信呢?放数的地方也请您放心,绝对不是什么名不见经传的地方。钱庄上没有个上千万两银子,哪里敢揽这样的生意?”   沈大小姐嚼碎一嘴核桃,总算把脑子补上来了,摇着头道:“是不是信得过,空口无凭,总得有个确切的地方让我们看看才行。”   赌坊同钱庄暗地里的买卖都是上不得台面的,一般金主都是签了字据,直接领银子。但沈衡手里的房契确实值钱,有这样的要求也是说得过去的。   不过,张木生搓手道:“小的也是个给人当差的,这事也做不得主。公子爷要是信得过,汇丰赌坊愿意做担保人,万不会骗您。”   沈衡听后,将房契折了折,放回袖中,淡淡道:“既然如此,我便不为难张管事了。毕竟,我们也没必要为了点兴头冒这样的风险。”话毕竟是抬脚就走。   苏月锦办事都有他的道理,如今看来,就是跟这处地下钱庄有关。赌坊的人唯利是图,断不会亲手断送了有油水的买卖。   果然,那张管事一看人当真要走,连忙几步上前拦住,道:“公子爷请留步,这庄子确实有些实力,地方也真的不能带您去。但是这间商号在白道上也有些名头,名唤宝通钱庄,现在的管事刘守财也是个有官家背景的。正所谓靠山吃山,公子爷聪慧,自然明白这里面的道理。”   宝通钱庄!   她看向漫不经心地摆弄骰子的苏月锦,原来这才是他此行的真正目的。   明察不如暗访,不论他们怎么调查对方都会心存戒备,反而这一招引蛇出洞,可以让对方主动找上他们。   沈衡同宝通钱庄的老板曾经见过,但听张木生的意思,此人也只是个管事。她以还有些要事为由,先同苏月锦回了客栈,约好明日正午见了人再立字据。   赌坊的人为了让她多留两日,自然是连连应下。   这几天,他们都没有住在府中,偷偷尾随他们的人见此情景之后更是放下了心中的担忧。   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但苏小千岁还是有一点不满的地方。   那就是,客栈并没有如话本子里所写的人满为患,两个人无奈之下只能同房而居的情形,这多少让他觉得有些沮丧。   沈衡到现在还记得,那日他瞪着双眼,特别认真地问“你们的生意一直都不好吗”的场景,当真令人啼笑皆非。   晚些时候,某人不出意外地又抱了床被子来敲门。   他扯着嗓子说:“阿衡,我的屋子不暖和,我搬个榻子来你屋里睡,好不好?”   她看着他一本正经耍无赖的样子,沉默了一会儿,道:“我的房间也不暖和,你要是冷,多加几床被子就是了。”倒春寒的节气早就过了,当她是个傻的啊?   “那正好,我们晚上挤一挤就不会冷了。”他说得倒是真诚,好像她误会了他就会天怒人怨一般。   沈大姑娘微笑着点点头,道:“可是不巧了,我更喜欢凉快一些。”然后迅速将门关上。   哪承想,她刚掀了帘子,就赫然看见原该站在门外的某人正慢条斯理地爬上她的窗子。   “早就觉得这东西不结实了。阿衡,你莫怕啊,今天晚上我陪你。”   “……”   两人虽然每天晚上都会闹上这么一阵,但是苏小千岁从来不会真的在沈衡房中过夜。就如今日,他也只是同她商量了一下明天的装扮。   刘守财是见过沈衡的,所以明日必然不能让他看见她的真容。   两人在房里挑拣了一下面具,决定用一张不甚出彩的姑娘的脸,让她扮作丫鬟最为合适。   他宝贝似的拿着一张面具,小声嘀咕:“其实我还是喜欢这一张。”这是两人初见时沈衡贴在脸上的那张,肤色蜡黄,满是雀斑。   这张“脸”曾一度让她想要丢掉,却不知为什么一直留到了现在。   沈衡斜了他一眼,轻哼着没有说话,眼底却禁不住染上了笑意。   真正说起来,沈衡并不算是那种很出挑的美人,但是胜在那份灵气和淡雅,眉眼微弯时的模样最是娇俏。   苏月锦一直坐在一旁歪头看着她,看得她面上一片绯红。   他说:“我要是现在不亲你,是不是有点亏?”   她横了他一眼,嘴里的反驳却消散在温润的唇瓣之间。   次日正午,张木生亲自抬了两顶轿子来接他们。   苏小千岁斜靠在门边,只说沈公子有事要处理,今日就不同去了,然后带着梳着丫鬟髻的沈衡一同坐在了轿子里。   此次同去的还有苏月锦带来的一名账房先生,长得甚是平淡无奇,属于那种丢在人堆里,一会儿就找不见的那种人,很难给人留下什么印象。   沈衡一直认为苏月锦身边的人才都是五花八门的,对于这位被称作郭先生的账房也有几分好奇。   但这人不笑也不说话,只一味地手持纸笔立在一旁,一副不太好交流的样子。   来到宝通钱庄的时候,刘守财就站在大门口,一番客套之后,将三人请进了里间,单刀直入道:“听说公子爷打算放数,按照规矩,要先将房契押在小的这里,等过后您还了银子,我们再原物归还。您先看看这字据,若是没什么问题,咱们这就签了。”   宝通钱庄私下里这种买卖没少做,鲜少会做到明面上。外头人来人往的,他们自然格外小心,来人了便直入正事,就是担心出什么岔子。   立在苏月锦身旁的郭先生伸手接过那字据,仔细翻看之后,垂首对苏月锦说:“爷,字据没有问题。只是咱们对宝通钱庄不甚了解,只怕要看看他们的流水账才作数。”   郭先生这话,虽说是附耳轻言的,但在场的人都听得清楚。   刘守财听后,颇露出几分不满,道:“先生这话,是信不过我宝通钱庄了?放眼整个上京,谁人不知我们宝通的名号。”   “招牌大,不见得内里丰足。”苏月锦啜了口茶水,随手拿出一块帕子擦了擦嘴角,继续道,“银子我们不缺,若是宝通真像刘管事说的那样,今后渝碗的生意,我们也可以合作。”   刘守财的眼珠转了转。   那帕子是皖南最金贵的丝织,一根金丝鎏线就值上百两银子,有市无价。但这位苏公子却用得那般随意,再加上张木生同他说的赌坊里的情况,心里不由得打起了坏主意。   宝通钱庄在上京的生意确实不错,但又有几个不想将生意做大的?他只算一个小小管事,若是能接到更大的生意,掌柜的必然会重用他。   一旁的张木生偷偷扯了一下他的衣角,道:“我倒是觉得这生意有的赚,不过是看看账目,也没什么不可以的,你只拿白账给他看不就是了。”   刘守财听后一拍大腿,可不是吗,对方只说要看流水账,无非就想看看他们钱庄的实力,又没说非要看私下里的黑账。   于是他痛快地从柜台上取下一本账册,道:“公子爷看看,这是今年咱们宝通钱庄所有账目的清单,上面一笔笔都记得分外清楚,都是有据可查的。”   他这厢欢喜了,殊不知正中某人下怀。苏小千岁要看的,正是这本白账。   苏月锦随意翻看了两页,二月十六那日果然没有沈括的三万两银子的进账。   他问刘守财:“这账目,你确定没有半分造假,全部是真的?”   “小的确定没有造假,确实是真的。”   苏月锦点点头,然后从怀中取出小印,直接印在了那张字据上。   刘守财一看对方这样爽快,赶忙凑上前来接过字据,一面低头看着那方印,一面喜形于色道:“公子方才说的大生意,您是打算在咱们这儿……”话还未及说完,整个人却已经吓傻在那里。   站在他身侧的张木生不明就里,伸手拉了他一下,刚要数落他,嘴里的话也在他看到那方小印之后生生卡在了喉间。   那上面印的哪里是什么私印?分明是皇室专用的官印!   精致的盘龙纽下赫然是“端亲王苏月锦”的字样。 第十五章   不着调的千岁爷   屋内,所有的声音都戛然而止。   苏月锦抬眸,道:“怎的都不说话了?可是这印有什么问题?”吓得张、刘二人脚下一软,双双跪在了地上。   “王……王爷,恕罪啊。”   苏月锦饶有兴致地蹲下身,道:“你何罪之有?不过是做了次伪证,借了点私钱,勾结了些朝官,不算什么大罪。”   “可是……”苏月锦略有些担忧地看向刘守财,“若是你知情不报,继续隐瞒下去,我便不能保证你的脑袋还在脖子上了。”   刘守财同张木生本来就是个管事的,仗着幕后有掌柜的撑腰,没少做些欺善怕恶的事,如今捅出了这样大的篓子,哪里还有什么主意?   只是刘守财还抱着一丝侥幸,哆哆嗦嗦地说:“小人也只是给掌柜的打工,平日除了管管账目,旁的,真的都不知晓的。”   “不知晓也是好事。”苏月锦苏小千岁轻笑道,“林方知放任你洗了这么长时间的黑钱,于情于理都该给你留条生路。就是不知道林丞相信不信佛,有没有这份菩萨心肠。”一句话正中要害。   刘守财确实是存着些念想的,至少他不将人供出来,总还有一线生机。   苏小王爷这话,虽说有几分诈刘守财的嫌疑,但这也说明他手里已是收集到了一些证据。   在林方知手下做了这么长时间的事,刘守财又怎么会不知道他的为人?真到了墙倒船翻的时候,林方知必定第一个结果了他。   当下他便连滚带爬地抓住苏月锦的脚踝,急声呼道:“王爷给小人一条活路,小人定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苏月锦向来喜欢“聪明人”,坐回案前,道:“把黑账拿出来,让我瞧瞧。”   郭先生是宫中的御用判官,负责记录所有明察暗访的口供,他的一纸记录,足可立为铁证。   宝通钱庄和汇丰赌坊的两大管事都被抓了,这事几乎轰动了半个京城。心里有鬼的人成日惴惴不安,但关押他们的地方就是遍寻不着。   沈衡看着自家院中端茶递水的两个管事摇了摇头,估计任是谁也想不到,这两个人会在她沈府的院中。   道道和桂圆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他们面前嗑瓜子,满院子乱丢,让他们追在屁股后面打扫。   一个赌坊,一个地下钱庄,不知害得多少人家破人亡,充军发配都便宜他们了。   看着院中“你追我赶”的几人,沈衡转脸问苏月锦:“你是怎么知道宝通钱庄的幕后掌柜是林方知的?”   朝中官员如此之多,弄权者也不在少数,他如何第一时间就能判断一定是林方知?   孰料,苏小千岁也是一脸茫然地看着她说:“我其实也没有肯定,只是最近看他有些不顺眼,随口说的。”他也没想到还真是林方知。   沈衡嘴角抽搐了半天,缓缓竖起一根大拇指,叹道:“王爷……真乃神人也。”   魏清被关押在大理寺的死牢之中,沈衡进去同他攀谈过多次,想请他出面证实自己父亲的清白。他却只摇着头叹息,表示自己爱莫能助。   虽然现在有证据可以证实她爹并没有将银子存入宝通钱庄,但是那字条却是她爹亲手所递。   魏清说,他已是将死之人,原不该再拉了沈括下水,但隐瞒不报是要被抄家的,他不能因此连累了家中老幼。言下之意就是,字条确是沈括亲手所写。   她也看过那张字条,就连她爹也看不出字迹同他自己的有什么不同。   魏清的宅子也被封了,但他的家眷,上上下下有十六口人。   沈衡四处打听,这才知晓他的妻子、孩子,连同家中的二老都偷偷搬到了邻近上京的一处破庙之中。   傍晚时分,她同苏月锦一同“造访”了那处住所。壁不遮雨,窗不挡风,是一间闲置很久的庙。里面杂七杂八躺了许多衣衫褴褛的人,看见他们,都纷纷露出戒备的眼神。   沈衡将准备好的馒头和肉包逐一放到他们手上,终于在一处不甚起眼的角落里,发现了衣衫褴褛的魏家家眷。他们脸上已经满是脏污,春寒之际尚只着一件单衣。   魏夫人将腰杆挺得直直的,对他们深深地施了一礼,全然没有失了一个官家夫人该有的端庄持重。   沈衡听自己的父亲说过,魏夫人岳凝也是书香门第的小姐,娘家虽不是上京的大户,父亲却也是个正四品的外省文官。   魏大人在职时,没少照拂这位岳父。更有传言,魏清会收下那八万两黄金,正是因着这位岳家的长子岳凌宇惹上了人命官司,需要金银疏通关系。   令人不解的是,缘何魏家落魄了,却不见魏夫人娘家人施以援手?   沈衡快人快语,这般想着,便当真问出了口,却换来魏夫人略有些惨淡的微笑。   她突然就明白了那份微笑背后的心酸。   是了。有酒有肉皆兄弟,患难何曾见一人?   古往今来,都是富贵深山有远亲,贫穷闹市无近邻。想来,魏家便是如此。   魏大人的娘亲魏老夫人早年就已经痴傻,病得迷迷糊糊间,还傻傻地拉着自己孙儿的手,在叫魏大人的名字。   沈衡看得颇不是滋味。此次一行,她原本就没想求证什么,为的就是想给这位老夫人看看病。   魏清虽说连累了沈括入狱,但是在任时,真的是对沈家多方照拂,这份情谊,沈家一辈子都记在心上。   沈衡同魏夫人说明了来意,魏夫人显得很诧异,愣怔良久方说了句:“民妇从来不过问朝堂之事,沈大人的事,我真的爱莫能助。”   没想到魏夫人会思量到这一层,沈衡有些无奈,蹲下身坐到魏夫人的身侧,道:“夫人多虑了,小女此来只是想为魏家尽分绵力。家父入仕之后,全仰仗魏大人提拔。此番只为报恩,真的没有旁的意思,请夫人放宽心。”   魏夫人会有这样的疑虑,沈衡一点都不意外。试想一下,自己的亲生父母在她落难时都急于同她撇清关系,不肯施予援手,那这世间她还能信得过谁呢?   魏夫人没想到沈衡说得这样坦荡,眼底的那份真挚让她不由得湿了眼眶。   “沈姑娘,多谢你。”   很简单的六个字,她却说得泣不成声。银牙咬住的那份苦涩,是对亲情凉薄的祭奠,更是对世道无常的一种哀婉。   沈衡将魏家家眷安排在一户临时租的民宅之中,银子是她问苏月锦借的,算是从她爹俸禄里预支的。   苏小千岁当时掏得挺痛快的,当着一众魏家人的面,分外体贴地说:“我的不就是你的?孩子都有了,还计较这些干吗。”换来一众艳羡的眼神。   她颤抖着一双小手接过银子,只觉得祸从口出这话实在是真理。   告别时,魏夫人出乎意料地紧走了两步,道:“姑娘且等等,忙了这大半日,发髻都散了。”   她这般说着,已是凑上前来,手上松松拢了几下,状似不经意间附耳对沈衡说道:“小妇人对朝堂之事知之不多,但我家老爷在入狱之前却对我说过,王秉承这个人同林丞相颇有些来往。姑娘可以回去问问沈大人,这字条当初可是经了他的手。”   沈衡惊诧抬眼,魏夫人却已经转身离去。   沈衡明白魏夫人的意思,魏家已经沦落至此,她只是不想再沾染上什么麻烦。   魏大人清廉一世,受贿亦是帮人不帮己。只叹世人皆凉薄,为己为财不为人。   沈衡故意安排魏家人居住的这所民居并非地处上京,而是在稍远一点的邻县清林。此地依山傍水,不如上京繁华,但老百姓大多朴实,自给自足倒也过得甚是殷实。   从小城中出来的时候,正赶上傍晚余霞落于山脊,像极了当初的博古村,只是到底少了那份难得的静怡。   脚下步子还没迈开几步,他们便看到一名壮汉提着妇人的长发暴打的场景。   就见那壮汉厉声吆喝着:“你还以为自己是什么大户人家的丫鬟呢?动不动就说身子不爽利,做不得农活,当老子养你是让你吃白饭的?”   “你嫁过来就不是什么黄花大闺女了,老子肯养你和那赔钱货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别仗着有几分姿色就蹬鼻子上脸。”壮汉似乎越说越起劲,手下拉扯的动作越发狠厉。   被扯住头发的妇人根本没有半分还手的力气,只是一味哭着求饶道:“当家的,别打了。那水缸里的水,奴家真的尽力去挑了,只是山路实在不好走,打翻了几次。您手下略松一松,奴家这就去将它灌满。”   虽说已经开春了,但到底还冷着,尤其这傍山之地,更是比上京要冷上许多。   那妇人一身薄衫,双手却满是冻疮,紫红一片,浑身都在发抖。   沈衡不是什么见义勇为的侠女,但平生最恨这种打女人的男人,当下二话不说,上前一脚便将那壮汉踢飞数米远。   “将蛮力用在自家婆娘身上,当真是好气派。你没事吧?”沈衡将身上的狐裘披风解下来,披在妇人身上,轻声询问着,却明显感觉对方原本要抬起的头因着那声询问瑟缩了一下。   沈衡觉得有些奇怪,不由得低下头去看,正对上她来不及躲闪的红肿侧脸。   这人竟是——   “饶林?!”沈衡震惊地看向那个趴在地上的女子,“你怎么会在这里?”   “沈……沈小姐。”饶林面上的神情有几分尴尬,她慌乱地用长发遮住半边红肿的脸颊。   饶林是张挽君自小带在身边的家生丫鬟,直到她出嫁时都一直随侍在她身边,怎么会突然到了这处县城,还嫁了个这般……   “你是哪里冒出来的,居然敢打老子?”沈衡那一脚踢得不轻,壮汉在原地爬了几次都未站起身,只能气急败坏地叫骂。   饶林见状吓得缩成一团,颤抖着双手去拉沈衡的裙角,恳求道:“沈小姐,您快救救奴婢吧,不然这下回去之后,奴婢定然会被他活活打死。”   说到底,饶林是张挽君的丫鬟,这事轮不到沈衡来管,只是低头看着那个趴在地上的女子浑身脏污,她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张挽君不知你被抓到这里吗?”饶林是张挽君身边的人,照理说张挽君不可能不知道这件事情。   “她?”饶林双手紧紧握拳,像是用尽了全力才从牙缝中挤出这句话,“就是她逼着奴婢嫁给这个男人的。”   这怎么可能呢?!沈衡诧异地看向她,满脸的难以置信。   饶林抬起头,将脸上所有的伤疤都暴露在光照之下。   “沈小姐不信奴婢,也是常理。当初待在她身边,但凡她吩咐的,奴婢即便冒着再大的风险都会去做。只是到头来却落得这样的下场,算起来也是罪有应得。”   饶林那面上的疤痕并非全是新伤,还有许多错综复杂的鞭痕和烧伤的疤痕。   饶林的长相其实十分清秀,在丫鬟里是极为出挑的,若说今日这一出是张挽君故意让她演的一场戏,也不太可能。   没有女子会不在意自己的容貌,况且她同苏月锦来此,根本没有通知任何人,张挽君就是有通天的本事,也不会事事算计周详。   “你先起来吧。”沈衡缓缓伸手,将她扶起身,道,“如果你愿意,先跟我回了沈府再说吧。”   一旁的壮汉犹自跳脚骂着:“那是老子花了银子买回来的,你们说带走就带走,还有没有王法了?还有那个小白脸,你莫不是看上了我家婆娘?人要带走可以,总得拿些银子打发我。”   沈衡已经带着饶林走远了,苏小千岁四下看了看,貌似附近没有比自己脸白的,无辜地用手指了指自己:“我?”   “不是你还能有谁?”壮汉站起身,龇牙咧嘴道,“你们这些公子哥,看上个有点姿色的就动歪心思,当老子不知道呢?劝你识相些,拿银子打发了我,不然老子日日跑到你府上去叫嚷,大家都没脸面。”   苏小千岁对于一个山野村夫能有这样的脑子表示极为赞许,欣然扔下一块腰牌,道:“你喜欢闹便去吧,我在府里等你。”   壮汉从来没见过比自己还要无赖的人,瞪着他离去的背影,恶狠狠地捡起那块腰牌,下一秒却吓得魂都快没了。   令牌上赫然是“端亲王府”四个大字!   从县城回来之后,沈衡直接带着饶林回了沈府。她们进门的时候,道道正在同桂圆两个人拆线玩,待看清沈衡带回来的人是饶林后,直接将手里的线团塞到了饶林的鼻孔里。   要不是沈衡眼明手快地拉住她,只怕她将人丢到大街上都是有可能的。   这也难怪,当初沈家落难的时候,沈衡曾带着道道去张府找过张挽君。对方闭门不见,就是打发饶林出来丢了几两银子扔在地上。到如今,道道仍记得她居高临下嘲笑她们的场景。   她当时说:“哎呀,银子没放稳,居然掉在地上了。沈小姐怎么没仔细接住呢?奴婢的腰近来不好,便不弯下去捡了,您若是想要,便自己蹲下身子拿吧。”   往事历历在目,道道会记恨饶林,不是没有原因的。   张挽君许多事情都交由饶林做,就连沈衡同林曦和解除婚约以后,她也没少让饶林造谣,每逢遇见沈衡,都是一通冷嘲热讽。   沈衡拍着道道的肩膀说:“做人要大度。”但道道仍旧偷偷在送去给饶林沐浴的桶里擤了好多鼻涕。   沈衡拿了几件自己的旧衣给饶林换上,看着她含泪望着自己的样子,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因为自己也顺手在她沐浴的桶里丢了几颗小石子。   她承认,她和道道都不是什么大度的人。   饶林跪在地上,轻声说:“奴婢过往做了许多错事,自知罪孽深重,如今得沈小姐大度,带着奴婢脱离苦海,是真心谢谢您。”言罢她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沈衡如何拦都没能拦住。   她告诉沈衡,自己会有今日,只恨识人不清。   当初她作为张挽君的陪嫁丫鬟,跟随张挽君到了林府。张挽君为了讨得贤惠的名声,在自己怀孕期间,将她送到了林曦和房里。   林大公子起初还义正词严,过后也就半推半就了。陪嫁丫鬟做收房,这本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能生下个一男半女,抬了侍妾也是未可知的。   只是饶林的肚子却一直没有动静,为此张挽君还特意找来大夫为她诊治,开了许多汤药给她喝。   说到这里,她自嘲地笑了笑:“可笑那时我还感念她的恩德,千恩万谢地喝下那汤药。若不是药材没了,我跑去抓药,只怕到死还在忠心于她。”   药店的老板说,那药是让人绝育的药,少食可以避孕,长期服用便会导致终身不育。   亲手将她推到林曦和怀里的是张挽君,下药不让她生育的也是张挽君。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张挽君真的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得知真相之后,饶林便多了个心眼,时常将药偷偷倒掉,不出半年,她的肚子便有了动静。   张挽君心下暗恨,明面上却对她更为关照。   林曦和想要娶七公主,她挖空了心思想要让他如愿,还将饶林身怀有孕的消息假刘雅君之口告诉了苏月华。   七公主对此自然十分不满。   林家为了保住林曦和的好名声,听从了张挽君的建议,将饶林赶出了林府,还将她嫁到偏远的清林县。   “奴婢出来的时候就是怀着身子的,嫁给那牛二不久便生下一女。时常从早到晚务农不说,还要遭他打骂,实在过得连畜生都不如,就连月子里都要顶着寒风去山上挑水。”   一旁的道道张了张口,忍不住道:“那你的孩子呢?你就这样跟着我们回来,不担心牛二回去打孩子吗?”   “孩子?”饶林脸上一片惨然,目光毫无焦距。   “孩子早就死了,死在一个大雪的夜里。牛二喜欢赌钱,家里穷得连碗米汤都喝不上。一天我去邻家求张嫂子施舍一碗面糊,回来的时候就看见他将孩子从炕上扔下来。”   “满地的鲜血,我的孩子还未足月呢,就那样躺在血泊里。天知道我有多恨!他对我说,是张挽君授意他做的,他还得了五两赏银,足够他去村上赌上几把了。五两银子换一条活生生的命,我如何会不恨!”   “沈小姐。”她泪流满面地将视线移向沈衡,道,“若您信得过奴婢,奴婢愿意出堂作证,说出她所有的罪行。老天爷是有眼的,我得到了应有的报应,张挽君的报应也该到了。”   王秉承被抓了,是大理寺的杜大人亲自将其带走的。说是奉旨传召,但是这人,找遍整个天牢也没看见被关在哪里。   王秉承虽说官职不高,好歹也是朝廷命官,这么无端消失了,许多人都猜测,必然跟这次的科场舞弊案有着很大的关联。   林方知手底下的关系盘根错节,沈衡多方打探之后终于得知,沈括手里的字条曾经被人动过手脚,而王秉承是沈括接触魏清之前见过的最后一个人。   还有传闻,真正的字条已经找到,不日便会作为证据摆放于案前。   眼见着重审之日在即,林方知在家寝食难安,恰逢张挽君端着炖好的药膳上来,不觉怒上心头,挥手打碎汤盏。   “混账东西,我还有心情喝这个?当初要不是你出主意,说此法可置沈括于死地,我怎么会冒这个风险?如今倒好,端亲王回来之后彻查重审不说,我手下的钱庄、赌坊也被查抄了,就连王秉承都被抓了,都是你做的好事!”   这些天来,整个大理寺寂静得如一潭死水,零星的消息传出来也是要拖上好几层关系。   林方知敛财许久,从未出过什么纰漏,也不知他们查出了什么,终日如履薄冰。   张挽君吓得哆嗦:“父……父亲莫要惊慌。此事,虽说闹得动静大了些,但王爷那里不是也不见消息吗?王秉承胆子极小,就算供出了我们,他也是得不到半点好处的。”   张挽君原本在林家颇有些地位,只是因着这段时间的事情,无疑成了林方知的出气筒。大院里的棺材板还在头顶上吊着,就像一把随时都可能落下来的钢刀。   当初说要算计沈括的时候,不光是她一人之意,林方知夫妇都是同意了的。如今他们全将气撒在她身上,她也只能敢怒不敢言。   “不要惊慌?”林方知听后横眉立目地瞪向她,狠狠地戳乱她的发髻,“这是杀头的大罪,要掉脑袋的,你倒是说得轻松。林家要是倒台了,你也别想好过,届时你父亲也脱不了干系。”   卸磨杀驴,张家替林家洗黑钱的时候,满眼的兄友弟恭,妯娌之间也相处得极为和睦。现下这般,是要翻脸了吗?   张挽君不过是个妇道人家,这些日子过得如过街老鼠一般,听到林方知如此说,吓得跪倒在地。   “父亲,此事还需从长计议。不是有人看见张木生在沈府出现过吗?想来王秉承也被关押在那里。”   都说死无对证,如果知道的人都闭嘴了,就没有什么能威胁到他们了。   “知道了又如何?妇道人家就是妇道人家,目光短浅得很,就算知道人在沈府,难不成找人去暗杀吗?”   端王爷现下就住在那里,皇家禁卫军藏身在何处无人可知,只怕去了正中对方下怀。   “如今,最要紧的事情是找到沈括写的那张药方,不能让真正的字条出现在堂上。”   按庆元朝律例,官商勾结数额不多者顶多充军,他们查到的也只是上京的这条鱼线而已,但结党营私、诬陷同僚便是大罪了。   那字条是王秉承换掉的,但他这人小心思多得很,偷偷留下那罪证,想要再捞些好处,是极有可能的。   林方知用手敲了敲桌案,缓缓扶起张挽君,语气突然温和下来:“你过去不是同沈括的女儿关系不错吗?你去她府上一趟,探探口风。”   真的跟沈衡的关系极好,她会这般惊慌?   张挽君低头不语,心底冷哼数声,面上却只能唯唯诺诺道:“父亲也知道,我二人虽情同姐妹,但我嫁给曦和之后,这情分也就断了。儿媳就是哭着去求她,也不见得奏效。”   “奏不奏效,不试试怎么会知道?”   江南盗者无数,只要出得起银子,不怕拿不回字条。他就是要确认那东西是不是在沈府。毕竟同样的伎俩不能用两次,去了便不能空手而归。   张挽君只恨自己平日表面功夫做得太好了,自嫁过来也没少故作愧意地表示对沈家的同情。如今倒好,让她出面去撬沈衡的口,当真是咬碎了牙,硬生生地往肚子里咽。   林府这厢黑云压境,大理寺的天牢里却是万里晴空。   陆雁回坐在牢头殷勤搬来的座椅上,一口一口吐着烟圈,顺道“聆听”着某个小男人的低语。   “烟抽多了对身子不好的,夫人还是少抽些吧。虽然为夫也觉得这样很气派,但到底伤身。”   “衡衡前些天还跟我说,想再要个妹妹。为夫思量着,难得她孝顺,总不好拂了她的意。”   “生孩子前抽烟是不好的,有医术典籍为证,夫人若是肯听,为夫便读两段来。”   这样的唠叨,几乎每日她拿起烟杆都有那么一次。   陆雁回单脚跷起,斜靠在椅子上,媚眼如丝,挑了挑眉道:“衡衡想要妹妹了?你这心思怎么到了牢里还这般活泛?”怀了孩子,她少不得要留在上京一些时日,想留她非要拐着弯地说,真当她是个傻的?   被拆穿了心里的小心思,沈括也不在意,嬉皮笑脸地蹭上前来:“夫人,我们再要个孩子吧。眼看着衡衡就要出嫁了,到时候只剩我孤家寡人的,多可怜。”   他笼着手,可怜巴巴地坐在她身侧。估计她要是说一个不字,那眼泪就要落下来了,情绪酝酿得倒是十分饱满。   陆雁回凑上前,摸了摸他鬓间生出的白发,好笑道:“坊间都说了,过了四十岁生子的都叫‘老蚌生猪’,我是极不喜欢这名号的。”谁愿意无端生头猪出来?   沈括一听那话就知道自家夫人理解错了,急忙解释道:“是老蚌生珠,珍珠的珠,寓意晶莹璀璨,夫人理解错那意思了。”   珍珠吗?   陆雁回笑着站起身,扬起的绯红轻纱拂过沈括的侧脸。饶是沈括已同她成亲多年,依旧被那份妖娆迷得七荤八素。   “珍珠也不生。”   他就知道是这样。   沈括落寞地用脚扒拉了两下地上的稻草,面上颇有几分挂不住了。酸腐书生不算绝色,但矫情起来也是唇红齿白的。   陆雁回心情甚好地走到门边,笑道:“衡衡嫁了,不是还有我陪你吗?”   “夫人!”沈括震惊地抬起头,眼底满是水汽,“这意思难道是?”   陆雁回眨了眨眼,道:“不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吗?你个呆子。”此事之后,她会在上京长住。   四处漂泊的日子虽自由自在,但心底那份念想却总是让她失神。   有沈括在的地方,就是家。她也该回家了。   张挽君根本没去沈府,因为她知道,即便她去了也不会有任何收获。若是碰上哪个不开眼的奴才,如道道之流,就算不被吐上一脸的口水,也是被拒之门外,遭受一通谩骂。   她可没有那份兴致听那些,只是林方知吩咐了,她又不能不出去。   字条是她写的,她比谁都清楚,一旦林家倒台,自己的下场会有多么悲惨。   不过她倒是多长了个心眼,不去沈府,却是打算回张府一趟。   她的父亲如今官拜三品,自然少不了林家的提携。这些年林家的账簿,包括宝通钱庄,都没少过他的眼。她此去,一则是让他早做准备,二则就是给自己留好后路。若是林家真的不行了,她也能有个脱身的退路。   按庆元朝律例,怀有身孕的妇孺可以免于一死,她得好生张罗一下这件事情。   她特意没有带随侍的丫鬟,自饶林那个贱人走后,虽说除了颗眼中钉,但到底没什么可信的人。她做事狠绝,向来不会用信不过的人。   身边没人伺候到底不方便,她刚从巷口转出来,便迎头撞上了一个人。她下意识地抚着肚子倒退几步,厉声骂道:“没开眼的混账东西,走路不用眼睛的吗?你知不知道我……”后面的话都在她看清那身绯色红装之后生生咽了下去。   拿着烟杆的陆雁回斜睨着她,说:“知道你什么?”   张挽君同沈衡相交的那几年,虽然鲜少见到沈夫人回府,但这样的女人,只需见过一次便很难忘记。   她讪讪地垂下头,再抬眼时已经是一脸温顺。   “原是沈夫人啊,小女方才走得急了,实在失礼。”   陆雁回上下打量着她,说:“张挽君?几年不见,你倒是越发出息了,这穿金戴银的,也难怪我没认出你来。这么火急火燎的,是赶着投胎去吗?”   死人才赶着投胎呢!这女人空长了副好容貌,说话却还是这般粗鄙。   张挽君心下不满她的言行,面上强笑道:“小巷狭窄,平日少有人经过,就算路过也会有脚步声。夫人身家功夫好,走路无声,小女这才撞到了夫人。”言下之意就是:你这么悄无声息地出现,不撞到才怪呢。   没几个人知道陆雁回的真实身份,沈括对外也只说这位夫人是武馆教头之女。张挽君从来瞧不起这些习武之人,所谓的谦逊也不过是做做样子罢了。   读过书的都喜欢咬文嚼字地数落别人,奈何陆庄主本身没什么学识,嘴角一弯,吊儿郎当地道:“你也不用恭维我,下次走路注意些就行了。说起来,你这身怀六甲的还一个人出来闲逛,是你丈夫不欢喜你了,还是林府已经落魄到连个丫鬟也无的地步了?我们家仆从倒是多,你要是想借,我也不会吝啬。”   张挽君看着那近乎施舍的表情险些气死,深吸了一口气,不咸不淡地说:“小女出来得急,所以才没带丫鬟。夫人若是没什么事情,小女便先走一步了。”这般说着,脚下已是迈步同她错开。   陆雁回烟杆一转,拦住她的去路,道:“我有说过让你走吗?”   张挽君不知道沈衡对她说过什么,但是光天化日之下,也不担心她会出手伤人,便轻笑着看着她,刚想说“沈夫人还有何赐教”,就看到一个拳头迅速朝她脸上袭来。   她真的敢打人!这是张挽君晕倒之前唯一的意识。   沈衡自屋顶跳下来,看着张挽君头上的那颗迅速鼓起的青包,无奈地看着自己的娘,道:“不过是让您拍晕她,这下手也太狠了些。”   陆雁回双臂环胸,甚是无辜地说:“这不是也晕了吗?”   是晕了,估计没个三天是醒不过来的。   陆雁回冷眼看着张挽君,往前踱了两步。   “您要做什么?”沈衡伸手拉她。   “揍她。”她回答得坦荡。   这个女人害得她女儿背了这么多年骂名,搅得沈府家无宁日,她还让这个女人喘着气,这是她陆庄主的脾气吗?   一旁的沈衡摇摇头,满脸同情地说:“不管怎么说,我也同她认识了这么多年。您就是要揍,也得等她做了证再说,先带她回去吧。”   话毕,沈衡径自拎着张挽君的胳膊,像拖死狗一样拖着她朝弄堂里的小屋走去,一路上碎石无数,她身上“无意间”又磕出几个青包总是难免的。   大理寺开堂审案是在三天之后。   三审官员身着朝服,侍立在侧,躬身俯拜坐于堂上的端王爷。   苏月锦一身月白交领蟒袍,腰佩玉带,阔袖之上金丝滚面云纹甚是繁复,尽显皇室威仪。   那一张无论何时都略显慵懒的精致面容,也退去往日的闲散,他抬手示意众人落座。   这位十六岁便封王的殿下,在许多人眼中都显得太过年轻,但端坐于上的淡然和处事的狠辣又无一不让人拜服。   端亲王是朝臣们最琢磨不透的人,也是他们不自觉会心生惧意的人。   太尉穆兆照例将案情重述了一遍,提到沈括受贿一事时,他建议先传召证人柳红玉和罗娟二人。   三审官员之中,穆兆的态度一直是中立的,他不像御史乔严令同林方知关系亲厚,也不想扯入什么利害关系。   这两个证人是沈衡找来的,表面上看去好像是偏向沈家,实际上又像是在卖林方知的面子。他先将无关痛痒的人传上来,蹚蹚浑水罢了。   苏小王爷了然,轻叩桌案,允了那妇人进来。   柳红玉和罗娟一起走进大理寺,其实心都是半悬着的。进来之后,她们垂首跪倒,倒豆子一般将事情的经过讲了个大概。   乔严令请示了一下,率先发问:“堂下妇人所述玉钗馆账簿被烧一事,是何时发生,有何人所见,几人能作证?”   柳红玉张口答道:“账簿被烧一事乃案件开审前两夜发生,时间是戌时左右,在我身边伺候的丫鬟皆可为证。”   乔严令再问:“怎么如此重要的账簿会落到火中?”   妇人回答:“民妇不常在馆中招呼,所以每日都会对账。那日天寒,我便笼了火盆来烤。刚巧丫鬟进来同我讨论花样子,我便顺手将账簿放在了腿上,站起身时没提防,账簿就这样掉到了火盆之中。天气干燥,账簿又是沾火就着,我弯腰去捡时,已经来不及了。”   整个过程她叙说得有理有据,还带了烧得只剩下三分之一不到的账册。   乔严令将账册双手奉上,放于苏月锦手边,道:“不知王爷对柳红玉的证词可还有何疑问?”   苏小千岁却并没看那账册,而是单手支头,饶有兴致地问了一句:“听说玉钗馆在坊间极是出名,里面的人手艺也好,想来生意定然是不错的?”   柳红玉没想到苏小千岁会有此一问,愣怔了一下,回道:“馆中生意确实尚可,多是仰仗一些官家小姐和夫人的照拂,与旁的钗馆相比算是不错的。”   “这两日如何?”   柳红玉不明就里,老实答道:“最近两日也不错。”   苏小千岁轻“嗯”了一声,道:“既是如此,你便帮我也做两样首饰。”   三审坐于堂上,明镜高悬之下,主审大人讨论的不是案情,而是如何做簪子,这话传出去,如何不令人咋舌?只是说这话的人是端王爷,你能奈他何?   林方知从头至尾没有吭声,闻言也不过皱了皱眉,其余两人更是眼观鼻,鼻观心地装聋作哑。   执笔的郭先生咳了一声,道:“王爷,还是审案要紧。”做簪子什么的,至少要等退了堂再说。   苏月锦歪头看着他:“本官就是在审案啊。”这会儿倒是正儿八经地自称本官了。   郭先生摇摇头,只得由着他去了。   柳红玉知道主审贵为当朝千岁,就算有疑虑也不敢直问,因此答道:“不知王爷想做什么样的物件?”   “一个八宝镏金镯子,上刻卷丝云纹,妆点处缧二十四根金线,每根金线再绕三十六根银线。另一支簪子做缠枝花纹,簪首含金八成,扇形,刻如意葫纹,后以点翠轻缀,玉石选和田青玉,剔透即可。”   苏月锦一番话说得不疾不徐。纹饰虽说烦琐,材质却并不难找。市面上略上乘一点的,大都是这个样子。   柳红玉默默点头记下,又听到他说。   “我平日鲜少留意女儿家的东西,不知你们做不做胭脂锦盒?阿衡的东西总是乱放,做得金贵些,她便好好收着了。”   从做簪子到儿女私情,苏千岁极尽闲散之能事。堂下咳声不断,他却半点都不在意。   柳红玉被绕得一头雾水,只得下意识说:“回王爷,胭脂锦盒也有的,金边檀木,馥香盒子都会做。”   “那便也做上一个吧。纹饰挑最好的样子,木头用红檀,盒面三层,不需太大,精致便可。”   柳红玉一一点头应下。   苏月锦又说:“你现下再将方才我说的复述一遍,等下去领订钱。”   柳红玉闻言又是一怔,若说苏月锦没问锦盒之前,那花样子她还能记住些许,但他这么一打岔,她哪里记得那般清楚?   于是她小心翼翼道:“王爷要的样式有些繁复,小妇人未来得及记清楚,不知王爷能否准许民妇用纸笔记下来,以免弄错了样式。”   苏小千岁单手支在案前,道:“柳掌柜的记性这般好,还用得着纸笔吗?依照你方才之言,账册因被火烧而不全,而过往所订的样式都在其上。你连我方才所述都记不齐全,如何能应对那些留了样子、付了订钱的老主顾?难不成挨个请过来,逐一再问一遍?”   “账册丢失,你玉钗馆的生意却照旧做得顺风顺水,无人上门发难,簪子也按期送于各位主顾手上,就连十天前在你店中订了簪子的都拿到了成品。”   他单手轻叩了两下案几,继续道:“若不是柳掌柜的记性好,那就是记录的账册还在你的手上。”   苏月锦说话时没有刻意加重语气,面上也依旧淡淡的,但就是这漫不经心的样子,吓得柳红玉瘫软在地。   他随手拿起一本账册,温和道:“柳掌柜的账册被烧了,我这里倒是有一本,不知是不是你的?”言罢顺手一抛,将账册掷于堂下。   林方知面上一凛,不由得几步上前,捡起那本账册,竟然……   “王爷恕罪,民妇的账册确实被火烧了,只是这么重要的东西,店中总会有另一本备用。实在是民妇利欲熏心,收了一位大爷的银子,这才在堂上信口胡诌的。”   她一个做钗子的妇人,死了丈夫才抛头露面赚钱糊口,况且没有人不爱银子,哪里知道这银子就足够要了她的命。   林方知脸上一片惨白,一是恨这妇人不照他所说,毁了那证据;二是苏月锦掷出的这本册子根本半点字迹也无,分明是诈她的。可叹这贱人根本经不得吓,还未如何便哭天抢地起来。 第十六章   后天就娶   苏小千岁不咸不淡地看向林方知,状似关切地道:“丞相的脸色似乎不太好看。”   林方知心下一紧,强颜欢笑道:“下官最近没有睡好罢了。王爷睿智,实让吾等惭愧。”   按庆元朝律例,做伪证者,不论情节是否严重,都要被杖责三十。   柳红玉被拖出去行刑,那一杖杖伴着哀号,早就吓得罗娟浑身发抖。自始至终,端亲王都没有问过她什么,但下一个便是她。   她匍匐在地,不待苏月锦张口便慌乱道:“王爷开恩啊,民女认罪。”   罗娟对自己做伪证的事供认不讳,但是给她银两的人,她也只说是一个中年男子,穿着一身华贵锦袍,至于相貌,天色实在太暗,所以看得不是很清楚。但他身上挂着的腰牌上却写了个“林”字,这也正是开审那日,她总是惧怕地看着林方知的原因。   这等小事,林方知自然是打发林府的人去办的,不过庆元朝姓林的何止他一人,这样的供词就算惹人生疑,一时也作不得数。   苏小千岁抬眼看着林方知,道:“姓林?倒是合了丞相的姓氏。不过林大人处事一向光明磊落,自然不会做这等下三烂的事。”   被好一通嘲讽,林方知喉咙口紧了又紧,拱手道:“下官一直都是恪守本分。”   苏月锦赞许地点头道:“如此甚好,传张木生和刘守财进来。”   宝通钱庄的人一进来,便先望向案前的林方知。他眼神阴鸷地看向那两个人,让他们不由得抖了一抖。   郭先生拿出两本账册,让在座的人看了一遍,而后缓缓道:“这是他们交出的地下钱庄和赌坊的黑白账目,字迹清晰,并无改动。而二月十六那日下午,沈括并没有将银子存入宝通钱庄。以下是他二人的供词,几位大人可以看看。”   郭先生本身并无官职,却待在圣上身边多年,但凡涉及皇家要案,都由他执笔记录。如此看来,这两件证物的分量,可见一斑。   苏小千岁把玩了两下抚尺,不咸不淡地道:“诬陷朝廷命官是大罪,你二人是受了谁的指使,又是仗了谁的胆子?”   惊堂木一声响,震得堂下包括在场的官员都是一惊。那张慵懒的脸上只多了三分肃穆,便足以让众人不敢直视。   刘守财哆嗦着上前,一字一句地道:“小人是受了林方知林丞相的指使,将三万两银子的黑账嫁祸在沈大人的头上。”   “大胆!”那话音几乎刚一落下,乔严令便站了起来,斥道,“林大人贵为一朝丞相,如何会做这等龌龊之事?”   他瞪着刘守财,向前迈开两步,质问道:“前些天,你污蔑沈大人,今日又想陷害林大人吗?你倒是说说,究竟是谁给你的胆子?”   乔严令是背对堂上的,那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二人,若不是苏月锦在,只怕伸手掐上他们的脖颈都是有可能的。   他双手拱于胸前,躬身对苏月锦说:“王爷明鉴,林大人平日一直尽忠职守,向来同朝臣交好。虽同沈大人的关系不算亲厚,也断没有故意诬陷他,置他于死地的必要。”   乔严令同林方知根本就是一丘之貉,一牵扯到赌坊之事便乱了阵脚,手里头有多不干净,心里就有多慌乱。   苏小千岁别有深意地看了他一眼,淡淡道:“乔大人所言甚是,不过这话还是说得早了些。无非是几句说辞而已,乔大人想要力保丞相,有的是机会。”这一句话意有所指,乔严令面上一片僵硬。   “下官只是……只是……”   “乔大人只是一时情急才会这般无状的。”林方知突然接下了话茬,郑重地对苏月锦施了一礼,道,“下官同乔大人关系亲厚,方才失礼之处还望王爷恕罪。”   苏小千岁闻言轻笑道:“无妨,尔等都是朝中老臣了,这等小事,没什么怪不怪罪的,只要你不犯什么大错,本王都是体恤你的。”   苏月锦向来以“我”自称,如今说出“本王”二字,一是让林方知摆正臣子该有的态度,二则是告诉他,小错不论,大错不恕。意思就是:若此事是事实,我绝不会因为你是老臣而姑息你,而你也不用在那里倚老卖老。   苏月锦话里的意思林方知当然明白,一面俯首称是,一面转脸问刘守财道:“俗话说,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两位既然说本官故意诬陷沈括,不知可有什么凭证?”   上下牙一咬就能吐出个死字,作证不是单靠两张嘴就能说明什么。   凭证?   张木生同刘守财面色苍白道:“并无凭证。”   林方知平日甚是谨慎,不论大小事情,吩咐的时候都是命人将他们秘密带到一处地方交代的。若不是有次赌坊出了件大事,一定要他出面解决,只怕他二人都没有机会能见到他。   林方知再问:“既无凭证,那可有其他人证?”   刘守财苦思一会儿,颤颤巍巍地指着张木生,道:“那日张管事也在,他……他可以证实……”后面的话声音越来越小。   刘守财心里明白,张木生同自己相熟,就算那日他在,他的话也不足以作为有力的证明。   林方知脸上挂着几分得意,道:“口说无凭,万事都讲究证据二字。诬陷朝廷命官是大罪,二位还是想好再张口吧。不然,连累了一家老小的性命,可就得不偿失了。”一句“一家老小的性命”一语双关,带着心照不宣的威胁。两人偷眼看向堂上,一时竟然沉默了。   他二人被苏月锦带走之后,府里的家眷便消失了,除了林方知,无人知晓他们的住处。   刘守财握在手中的一封信函都有些汗湿了。那是一次林方知离去时,他无意间在地上拾到的,上面清晰地记录着几笔朝中往来的账目。   但是现下,他看了一眼林方知状似无意把玩在手里的长命锁,不由得又将信揣回了怀中。那是他儿子满月后一直挂在脖子上的长命锁,他的妻子和孩子果然在林方知手中。   场面一时冷凝,寂静得恍若一根银针落在地上的声音都能听得分明。   苏月锦泰然坐在堂上,转而吩咐桂圆:“将悦风阁的小二哥唤来,我有事吩咐他。”   悦风阁是上京较为出名的一家酒楼,因着菜品不错,不少达官贵人出门,包括朝臣叙旧,都喜欢在那里吃上一口。   林方知同乔严令互换了个眼神,都有些担忧。莫不是苏月锦在那里得到了什么消息?   悦风阁的人很快便到了,小二哥似乎也没想到会被带到这里,哆哆嗦嗦地跪在堂下,小声道:“小人姓王名二宝,今年刚满十七岁,平日就是在阁子里跑跑腿、送送菜,从未做过什么贪赃枉法的事啊。不知官老爷叫了小人来,是有什么吩咐?”   苏小千岁垂首看着他,正色询问道:“你们阁里的招牌菜都是什么?拣几样报上来。”   众人不明其意,但经过前面他对柳红玉的那一番审问,都知晓了这位千岁爷旁敲侧击的本事,因此也都正色看向那小二哥,生怕漏掉了什么。   可怜这小二哥无端被这么多大员死死盯着,头一次在公堂上报了回菜名,他头上那豆大的汗珠,自打进来就没有停过。   苏小千岁听得很是认真,然后慎重地点了三盘小炒并加一碗浓汤。   皇子的菜谁敢耽搁?不多时,那冒着热气的小炒便迅速被送了过来。   乔严令嘴角抽搐地看着那个径自吃得香甜的苏小千岁,讪讪地问:“王爷,下官愚钝,实在看不出这菜同本案有什么重要关联?”   他们眼睛瞪得都快发蓝了,也没看出这里面的意思。   苏小千岁吃相甚好地咽下最后一口青菜,甚是无辜地道:“本官说过这些同此案有什么关联吗?”他不过是饿了,叫了些东西来吃而已。   看着堂下一张张面如死灰的老脸,他啧啧两声,都是经不起吓的人啊。   他默默地拿着帕子擦了擦嘴角,对桂圆说:“先将盘子撤了吧,公堂之上总不能太过随意了。”   您这会儿想到这一层了?林方知心底冷哼,刚想将脸转过去,却赫然愣住了。   因为那上来撤盘子的竟然是两名妇人,年纪三十出头,相貌平常,发髻还有些散乱,显得风尘仆仆。最关键的是,这二人正是刘守财同林木生两人的家眷!   苏小千岁抬眼吩咐她们:“该带出去的都带了吗?莫要遗漏了什么。”   妇人垂首回道:“回王爷,该带的都带了,并无遗漏。”   看似简单的一问一答,却是让刘守财和张木生暗暗放下心来。   其实,所谓的饭食,正是苏小王爷为了找人而拖延时间的一种手段。   林方知面色铁青,看到刘守财再无犹豫,缓缓举起手中的信件,交代道:“小的手中还有一封林大人亲笔所写的密函,请王爷过目。”   林方知的脸色一变再变。都说什么主带什么仆,他行事狠辣,手底下的人也不含糊;他做事喜欢留一手,手底下的人也有样学样。   林方知不知道那信上写的是什么,只恨自己百密一疏,竟让刘守财钻了空子。   信函由郭先生转放于堂上,堂下的几位旁听虽未直视,但眼神都若有若无地瞟向那里。   苏小千岁用手拨了两下那信函,刚一拿起来,就感觉有数道视线射了过来,于是他随手将信函放回原处,又是引来一阵紧张之气。   像是觉得有趣,他如此反复了好几次,直到堂下的那些老东西眼眶发干,几欲落泪时,才缓缓将书信又放回了案前。   一旁的桂圆公公不知是从何处回来了,附耳同他说了句什么。他微微颔首,颇为体谅地对他们说:“坐得有些累了,不如出去走走吧。”   “……”   出去走走?去哪里?   张挽君醒来的时候,只觉得一阵头昏脑涨,那头顶的青包她就算不照镜子也知道已经发紫了。   张挽君不知道自己到底晕了多久,只知道一抬眼就见到沈衡那张让人讨厌的脸,真的有一种想上前撕了她的冲动。   张挽君瞪着一双大眼,无辜道:“沈小姐这是何意?为何将我关在这里?”   彼时,沈衡正盘腿坐在桌前吃苹果,冷不丁听见她张口也吓得一怔。   “你醒了?我还以为要准备一桶冷水将你浇醒呢。”她娘那一拳头着实打得不轻,生生让张挽君晕了整整三天,道道都已经准备去抬水了。   “你居然要用冷水浇我?”张挽君难以置信地看向她,“沈小姐难道不知道我怀着身孕吗?就算端亲王宠着你,也不可能由着你随便抓人。此事若是让林家知道了,林家绝不会善罢甘休的!”   身孕?   沈大小姐嚼着苹果,走近几步,说道:“你说的是你绑在肚子上的那个枕头吗?放心,我已经让人给你摘下去了,就放在隔壁,稳妥得紧。”   什么?!张挽君下意识地抚向腹部,果然一片平坦。   她确实没有怀上第二胎,只因饶林先她一步怀了孩子。她心下惶恐,生怕饶林会抢了她的位置,这才买通大夫,假装怀孕。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慌乱过后,她反倒平静了下来。陆雁回打她的时候没有半点迟疑,可见那时她们便知道她是假孕,她们之所以敢这么明目张胆地抓了她,就是断定这个把柄足够让林府难堪。   但是她们不知道的是,她手中已然握着林府的把柄,林方知就是再气,也断不会随意丢弃她这颗棋子。   “该知道的时候,自然就知道了。”沈衡眨巴了两下眼睛,道,“挽君,你整日捂着这么一大团东西,也是狠辛苦的哦。”   “你少在那里说风凉话!”因着房中只有她们二人,张挽君也懒得再装了,“我知道你将我抓来的用意,但是我明确地告诉你,我什么都不知道,就算是知道也一个字都不会告诉你。你爹的案子,没有确切的证据,这辈子也别想翻案,我张挽君还没有笨到自掘坟墓的地步。”   “你是不笨,笨的只是我而已。”沈衡蹲下身,与她平视。   “其实我一直都想不通,为何你会这般恨我,恨到一定要将沈家置于死地的地步。当年我刚来上京,所认识的闺阁女子中,我唯有跟你交好,什么秘密都会同你分享,为何你会这般对我?”   那个时候的张挽君,胆小内敛,因着出身不高,总是被排挤。   还记得两人第一次见面,就是在户部侍郎老母的家宴上。沈衡出言提点刘雅君反被推倒,是张挽君伸手拉了她一把,为她出头。自那以后,两人总是坐在宴席的角落里,虽同那些官家小姐格格不入,却犹自过得那样开心。   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们俩的距离被拉开了,如今再想起时,也只想到那三个字。   林曦和!   “恨你?”张挽君索性坐在地上轻笑。   “我怎么会恨你呢?我们同样有着六品朝官出身的亲爹,我有什么理由恨你呢?我只是厌恶你,从心底深深地厌恶你。每当看到你可以不顾人言出入丞相府邸的时候,我都会觉得恶心。因为我想不通,这样一个卑微的你,怎么有脸攀上那样的人家?”   “我可以坦白地告诉你,早在你没进林府的时候我便见过曦和。他那么优秀,那么温润。我知道他喜欢在流芳阁买笔墨,便悄悄守在那里,只为远远地看他一眼。我甚至从来没有奢望过,将来会嫁给他。但是你的出现,彻底打破了我所有的念想。他爱上了你,还想要娶你为妻。”   沈衡从没听张挽君说过她自己的感情,更不知道她心仪的人是林曦和。   “当初的事,我从未隐瞒过你,你知道之后也从来没有跟我提及过你对林曦和的感情,反而……”   “反而说服你,让你大胆地去追求真爱是吗?”   张挽君嘲讽地大笑。   “要我说你什么好呢沈衡?你有时就是太愚蠢了,太可笑了。我学着写字时,学会的第一个词就是‘尊卑’,它教会我什么事是能做的,什么事是不能做的。在地位和身份面前,你爹算是什么东西?你又算是什么东西?”   “我就是想看你的笑话,我就是想让你成为所有人的笑柄。可是林曦和居然会傻到想要娶你。你知不知道,当你趾高气扬地拿着喜帖来我面前炫耀的时候,我多想冲上前去狠狠地扇你一巴掌。”   “旁人做了几辈子的梦都没有完成的事情,你却那样轻松地握在指尖。你根本就不知道,那就是一种赤裸裸的炫耀,是对我尊严的一种践踏、一种侮辱!你明白吗?!”   张挽君情绪十分激动,双手攥握成拳,那总是显得羸弱的脸,此时布满阴郁,带着愤愤不平的咬牙切齿。   “怎么不说话了?哑巴了?还是觉得自己抢了我的男人,心里有愧了?”   沈衡默默仰起脸,轻声叹息道:“你想多了,我只是在想,那日给你送喜帖的时候,我脸上的表情并不是趾高气扬,而是欢喜,那日我是真的挺欢喜的。”   重点是这个吗?张挽君气得险些背过气去。   沈衡微笑着看向她,道:“张挽君,其实你在乎的并不是这个。换句话说,你在乎的只是自己向往的权势、地位。我曾经听一位说书的老者讲过一个故事。他说,当这个世间出现了一个富人,众人不见得有多忌妒,抑或是在见到他奢华无比的居所之后感叹一句罢了;但是如果自己身边的人突然改变了现状,就会觉得恼火无比。”   “有些时候,我们只是不肯承认,我们忌妒的都是自己身边人的成功罢了。你觉得我成功接近了林曦和,所以你忌妒我;你觉得我嫁给他,我就会高人一等,所以你厌恶我,憎恨我。”   同样的起点,同样的出身,当别人离自己所期望的更近一步时,即便嘴上说着恭喜,心里还是会愤愤不平。这就是人性,不见得是不好,只是张挽君将它诠释得太过极端,也太过偏执。   “你胡说!我忌妒你?我疯了吗?你又得到了什么?抛弃,嘲笑,冷眼。你沈衡一夜之间因为那场婚宴而变成整个上京的笑谈,而我,成功嫁给了林曦和,坐上了侧室的位置。你又有什么?”   “我是没有得到什么。”沈衡看着她,一字一句地道,“但是我收获了快乐,因为我放过了我自己。即便有着那样一段过往,我也依然相信天是蓝的,云是白的,人心都纯洁得跟大米饭似的。”   “你是坐上了侧室的位置,但你过得并不开心。你每日惴惴不安地想要保住自己的地位,从来没有真正享受过生活。或许是想法不同吧,我反而觉得,你这样活着,是那样可怜,那样卑微。”   能嫁给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固然重要,但是如果这份爱要千方百计用心计去维持,那又何必呢?沈衡的一席话并没有多么尖锐,但是直击的是张挽君一直不敢面对的内心。   她伸手猛地推开沈衡,尖声吼道:“你懂什么?!那种被人厌弃的眼神,不屑的注视,你体会过吗?刘雅君当初多嫌弃我,现在就有多巴结我。你见识过把人踩在脚下又跑回来恭维被踩的那个人的那种嘴脸吗?你感受过那种高人一等的优越感吗?这就是我想要的,而所有挡在我面前的绊脚石都要为此让路。今天是你沈家,下次便是张家。就像现在,你爹还不是被关在牢房之中,整日抬头望着那一点寸许的光亮吗?你能做什么?除了将我抓来这里,说这些毫无意义的东西,你还能做什么?”   沈衡很少用“嘴脸”这两个字去形容别人,但是看着对面那张近乎扭曲的脸,她真的找不到其他的形容词。   “当初的请帖,是你模仿我的字迹写好并发出去的吧?”   她手中的这张请帖,是她当年离开林府时在地上捡到的。   张挽君真的将她所有的笔画都临摹得很传神,若不是她知道自己从未写过这些,真的很难辨出真假。   “嗬!还留着呢?”张挽君冷笑一声。   “是我写的又怎么样?就连林方知当初会赶回林府也是我让人传出的消息。你早就知道了,又能怎么样呢?我不怕告诉你,就连陷害你爹的字条也是我亲手写的。那老东西早该死了,林府只打断他一条腿,也算是发了善心了。”   “啪!”张挽君的话音刚落,便迎头受了沈衡狠狠一巴掌。   “我可以允许你作践我,那是因为我先作践了我自己才给了你机会,但这并不代表你可以利用这个去伤害我的家人。”   张挽君根本没想过沈衡会动手打她,那带着掌风的一巴掌,扇得她半边脸都肿了。   几乎是下意识的,她扑上前去,撒泼一般想要去拉扯沈衡的头发,却听到咔嚓一声,自己的胳膊断了。   松开张挽君被折断的半条胳膊,沈衡冷冷地看着她,道:“这是你欠我的。”   又是咔嚓一声,小腿骨也被折断了。   “这是你欠我沈家的。因果循环,报应不爽。张挽君,你欠下的,早晚是要还的。”   骨节分离的疼痛,就算是习武之人也很难承受。当初她爹就是在那样的情况下,一步步爬到林方知的面前,求他饶恕自己孩子的无知。   这一切的一切,一半是出于自己的轻狂,另一半,便是这位幕后推手的功劳。   “沈衡!有种你就杀了我。林家在朝中的地位你清楚得很,我死了,你们沈家一门也要跟着陪葬!”   沈衡低头看着那个匍匐在地上的人,道:“你觉得,你方才亲口承认了自己伪造字迹的罪行,林方知还会饶了你吗?”   张挽君闻言大笑道:“我承认了吗?谁听见了?就算有人听见,作证的也还是你沈府的人。你以为这里是大理寺的大堂?我不签字画押,不出堂作证,你还是救不了你爹。而且我还要状告你杀掉了我的孩子,故意报复林府。我要让沈括人头落地,我要杀了你们沈家所有的人!”   “够了!”这句话不是沈衡说的,而是在门后气得七窍生烟的林方知说的。   苏月锦说带他们出来走走,就真的径自出了大理寺,眼见着是朝着沈府的方向来,他就觉得心里没底。   张挽君自三天前离开便再也没回来,但她出门时并没有带仆从,也没乘小轿,他也不好问沈府要人。   还没走到门口,林方知便听到了张挽君的声音,当时就觉得事有蹊跷,只是苏月锦在场,他不让进去,谁敢推开门打断?   里面的对话那样清晰,林方知气得浑身发抖,却又发作不得。及至张挽君疯了一般叫喊时,他生怕她再说出什么,只能将门推开。   只见他破门而入,拎着张挽君的脑袋,狠狠地撞向一旁的墙壁。   “你这个心肠歹毒的妇人,居然是你故意陷害沈大人的,你好大的胆子。”   张挽君看着鱼贯而入的几名大人,整个人都愣在了原地。   谁能想到,本该在大理寺审案的众人会来到沈府?她又怎么会想到,他们会设下这样的“圈套”,让自己招认?   林方知下手毫不留情,撞得她本就发晕的脑袋更加眩晕。   苏小千岁懒洋洋地靠在沈衡身边,摇头叹息:“太血腥了。”饶是如此,自己却坐下来看得津津有味。   待撞得差不多的时候,他轻叩了两下桌案,道:“林丞相不会想把证人活活打死吧?这死无对证的事,还是私下里做比较好一些。”   张挽君被收押了,回到堂上的众人表情各异。   林方知脸色白得发青,几次张口又不知怎么才能摆脱嫌疑。   苏小千岁亲自下来“安抚”他道:“别慌,本王知道你是清白的,许多事情也有你注意不到的时候。张挽君一意孤行,铸成大错,本王相信你绝对不会参与其中的,对吧?”   林方知虽诧异苏月锦会这般为他开脱,但脑子里已经是一团乱麻,下意识地回了一句:“王爷明鉴,此事下官确实并不知情,真的都是她一人所为,下官是万不敢欺瞒王爷啊。”不承想他话音刚落,便听到一声重重的跪地声。   “王爷明鉴,此事都是林丞相在背后指使的,不然罪臣也没这个胆子诬陷沈大人!”   看着突然冒出来,哭倒在地的王秉承,林方知真的想出口骂上一句:这他妈关你什么事?   再说王秉承这边,他被秘密抓到牢里之后,苏月锦其实从来没有传问过他什么。只是他时常会听到牢头们讨论:“外头几个做伪证的被打了,林方知将所有的罪责推得一干二净。”   开始的时候,他还一直默不作声。同刘守财等人一样,他一直坚定地认为,林方知这棵树不倒,他就有活下来的可能。   但是在看到张挽君也被关在牢里时,他整个人都傻了。方才他就一直被押在耳房一侧悄悄地听着,及至见到林方知的儿媳都入狱了,如何会不慌乱?   再听到堂上林方知的那句“真的都是她一人所为”,他很自然地就联想到了自己。   他以为这个“她”说的是“他”,以为林方知要卸磨杀驴,不待被审问便冲出来自己先招认了。   林方知如果在经过张挽君的事情后,只是面色发青,那现在就几近要咽气了。   苏月锦当真用的是好手段,朝堂之上所用的是权谋,他洞察的却是人心。   王秉承说,当初林方知不满沈括平日的作为,本是想用偷梁换柱的法子,诬陷他暗地里帮助学子舞弊。考生张孝全就是他们事先找好的人。他是外省药商的儿子,家里颇有些银子,却没什么官家背景,一听说可以用银子买到答案,没有犹豫便答应了下来。   他们收了他十万两银票,暗地里却让张挽君仿照沈括的字迹写下一纸诗词,用来“揭发”沈括。他们不但白找了个替死鬼,还在中间小捞了一笔。   没想到的是,石金才那个冤大头,春闱前便开出了八万两黄金的惊人数目买通官员。在得知魏清收了那黄金之后,他们便顺水推舟,将这个罪责一并扣到了沈括头上。   而张孝全那边,一听说闹了这么大的案子,自然三缄其口,哪里还敢再声张什么?   说到这里,一旁的穆兆不由得问道:“主考官员是会试当天才定下来的,你们如何有机会筹划此事?”   王秉承抬头回道:“穆大人莫不是忘了,主考官虽是会试当天才定的,但监考官等职却是早就有了人选。罪臣接到圣旨没多久,林大人便找上门来。”如此,便很明了了。   副监考官是沈括身边最亲近的人,也最容易下手,不论是谁做了副监考官,都会是林方知找上的对象。林家在朝堂之上的地位有目共睹,而副监考官历来官职都不高,断没有为了沈括去得罪一朝丞相的道理。而不论此次主考官是谁,他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卖林方知几分薄面。   怪只怪魏清贪婪,收下了石金才的金子,才有了后来科举舞弊的大案。   王秉承说,林方知来他府上的时候,他便多留了个心眼,并未完全屏退左右,而是留下一名仆从藏于帐帘之后。而且,考生张孝全也确有其人,只要传上堂来,一问便知。   王秉承本就不是什么有胆识的人,本想着搭上了林方知,自己就会前途无量了。但是现今“无量”变成了“无亮”,他只怕要在牢里暗无天日地过一辈子了。   他说,那日沈括同林方知发生争执以后,魏清曾出言调和。他见沈括心里有些愧疚,便怂恿沈括去找魏清,还将魏清家中母亲病重的事情告诉了沈括。   沈括闻言果然写了张药方,他临去前,王秉承说自己略懂医术,想看上一看,字条便是那个时候调换的。而真正的字条,现下就在王秉承手中。   穆兆再问:“若是沈括不写那药方,你不就没有这个调换的机会了?”   苏小千岁歪头看着王秉承,道:“若是沈括不写,王大人必定会说自己略通医术,然后将事先准备好的药方交给沈括。本王猜得可对?”   “王爷英明,果然睿智。”王秉承连连点头称是,依旧不忘官场上的溜须拍马。   苏小千岁轻笑道:“本王睿智,你们也不笨。偌大一个大理寺,三审立案重审的例子有几次?被你们蒙混过关的案子又有几个?嗯?”   那个“嗯”字的尾音拉得很长,紧接着就是一声惊堂木的震响。   “果然都是朝廷的栋梁之材,好一个偷梁换柱,好一个权倾朝野的丞相大人!”   林方知顿时吓得六神无主,听到那一声呵斥当场连滚带爬地跪倒在地。   “罪臣……罪臣只是一时糊涂,开始真的只是想小小地惩戒沈括一下,没想到会闹成这样,请王爷恕罪。”   小小的惩戒,轻则就是充军,重则就是连坐,这惩戒果然很小。   乔严令一看此事不妙,赶忙撇清关系,道:“怪不得当日本官想再传召人证时被你拦了下来,原是这里面有这等见不得光的事情。亏你也是一朝老臣,竟然这等专横跋扈。”   这便咬上了?   苏月锦淡淡地看向乔严令,道:“乔大人这声‘本官’还可以再多念几次,不然本王担心你等下就没这个机会了。”   他拆开刘守财交上的信函,严肃道:“这里面记录的是你同林方知以及朝中大大小小十二名官员行贿、受贿的罪证,单京官就有六名有余。除此之外,你们置在京外的房产、商铺也已经被查抄。自北靖十四年开始,你们便私下敛财近百万,在如此铁证面前,还想蒙混过关?”   “来人,将罪臣林方知、乔严令押入天牢,等候圣上定夺。朝廷的俸禄既然喂不饱你们,你们便去尝尝牢饭合不合胃口吧。”   一朝朝臣,前后侍奉两代君主,林方知被押下去时还死死护着头上的乌纱帽。   都说权力是这个世间最让人割舍不下的东西,林方知本已过了不惑之年,却仍旧放不下心中那份执念。   乔严令杀猪一般地哭号着:“王爷饶命啊。”他连滚带爬地将大理寺的地面擦得分外光亮。   穆兆哆哆嗦嗦地跪在堂下,战战兢兢地说:“王爷,此事下官真的没有参与,真的没有啊。”   苏小千岁挑眉看了他一眼:“本王自然是知道的,以你这样的胆色,想要瞒过这样的大案,也确实是难为你了。起来吧,一大把年纪了,做不了好官,不代表种不了好田,你明日便请旨回家养老去吧。”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穆兆这身子骨卖红薯是指望不上了,但拔拔杂草的力气还是有的。   沈括是沈衡和苏小千岁亲自去牢里接出来的。而林方知和乔严令二人同他错身,被关进大牢。   他怔怔地看着面色惨白的林方知,贴着墙根问了一句:“林大人这是牢房一日游吗?”气得林方知险些一头撞到牢柱之上,倒地而亡。   他们从牢里出来的时候,做了伪证的几个人还在受刑。在路过柳红玉身边的时候,千岁爷突然“咦”了一声,然后蹲在她身前,认真地掏出一张白纸以及几张银票。   “这是图样和订钱,做好了帮我送到沈府,满意了我会给赏银的。”   还记得这档子事呢?   素来以面无表情著称的郭先生嘴角狠狠地抽搐了两下,心想他果然是想要这三样东西。   沈府门庭大开,他们还未走近便听到了噼里啪啦的鞭炮声。这东西是老早就备下的,用桂圆公公的话说:“我们家小王爷旁的本事没有,做正事的时候却是极其靠谱的。”   一顿家宴,六双筷子,简单的菜色,竟是比吃山珍海味还要香甜。   桂圆搬着小凳子坐在旁边,起初还有些不适应这样的主仆同席、尊卑共享,在看到道道左右开弓的架势之后,也逐渐放松下来。   可能这样的生活只能在沈家看得见,可能这样的尊重也就只有苏月锦这样的王爷会给予。   他桂圆何其有幸,能遇上这样的主子,碰到这样的一家人。   用过饭后,沈括甚有眼力地扯着自己的夫人回了书房,留下厅内的两人,各持一盏香茗,两两相视。   沈衡不知怎么的,觉得有些不自在,埋头刮着碗边,轻声道:“那个,我爹的事情真是多谢你了。”   “嗯。”他倒是应得爽快。   她顿了一下,又道:“若是没有你,后果真的不堪设想,我是诚心说这句话的,真的。”   “嗯。”又是一声轻哼。   沈衡听后觉得有些无奈,抬眼对上他那双晶亮晶亮的眼睛。   他今日多饮了两杯,懒洋洋地靠在桌边,总是有些苍白的脸上还泛着些许红晕。   “就这些?”他似乎有些不满她的态度。   可怜沈大小姐苦思了好一会儿,也不知还要如何客套。   苏月锦略有些冰凉的手轻轻握上她的手,微微使力便将她搂了个满怀。   桂花酿的香味弥漫在两人之间,伴着微醺的醉意。   沈衡横了他一眼:“那你还要怎样?”   他笑得如纨绔子弟一般,呼出来的热气流转在她耳边:“不怎样,差事办得好了,自然是要讨赏的。”随后,沈衡的耳垂便被他张口含在了口中。   沈衡只觉得脑海中有一瞬间的空白,全身软绵绵的。温润的唇瓣一路顺着脸颊吻上她的嘴唇,缓缓相依,微凉,又让人燥热无比。   他的呼吸似乎比往日急促了些许,摩挲的力道异常磨人。   她实在经不起这番挑逗,情不自禁轻哼出声,换来他更猛烈地攻城略地,像是要将她吞吃入腹一般,又像是贪婪于蜜糖滋味的孩子。   搂抱在她腰际的手勒得她都有些疼了,她感觉到他呢喃一声,将头歪在了她白皙的脖颈之间,孩子气地说:“阿衡,你要是不嫁我,我就直接搬到你家来住。”   她忍不住大笑道:“谁说不嫁你了?”   “那什么时候嫁?”   她抿唇道:“你什么时候娶?”   他竟然正儿八经地从怀里掏出一本皇历翻了翻。   “后天怎么样?”   后天?   苏月锦说后天娶,就真的上殿请旨去了。   朝臣们永远都不会忘记,在那个万里无云的早上,天边还泛着青色之时,看见端小王爷出现在他们身边那一瞬间的惊悚。   谁人不知,能赶上千岁爷应卯是多么“三生有幸”的事情?这位身子“羸弱”的王爷,就算来了也是最后一个到的。   但是,候在东直门前神采奕奕的某千岁,半点没有哈欠连天,睡眼惺忪的样子。   莫不是他今儿睡醒了?   诚然,他们只猜对了一半。神采奕奕是对的,但他不是睡醒了,而是压根没睡。   都说洞房花烛无异于小登科,千岁爷昨儿晚上拉着桂圆研究了一晚上的星象。这是他欢喜的方式,单看桂圆公公那下一刻便能睡死在路边的架势就知道了。   大理寺三审有两审涉及贪污大案,圣上本就火气大,刚坐上大殿就连砸了三次杯子。   一众朝臣吓得大气都不敢出,唯有端小王爷气定神闲地站在一侧,不知是不是在神游太虚呢。   冷不丁瞧见自己的儿子,圣上也分外惊诧,可惜自己正在气头上,又想着没有大事他不会来应卯,便问道:“可是有本启奏?”   苏小千岁从善如流地递上一张折子,言简意赅道:“我要娶沈衡,请父皇下旨赐婚,准我明日迎娶。”   如此,所有朝臣都惊呆了。   先不说皇子成婚是大事,不是随口一说便能置办的,单说苏月锦的身份,他的岳丈就是以后的国丈,沈括一个三品礼官,他的女儿就算做侧妃也是不够格的。   “不许胡闹,此事稍后再议。”这厢案子还没了,他倒是急着张罗自己的事情。   似乎早想到自己的爹会拒绝,苏小千岁也不多言,径自拱手说道:“父皇要是不允,宴席就摆在王府里办了。儿臣身子有些不适,便先告退了。”话毕,竟当真转身出了大殿。   圣上气得面色铁青,生生又砸了一个茶碗。   他居然装病也不装得像一点,走路走得那么快!   跟在苏月锦身侧的桂圆小声说:“王爷,若是圣上执意不同意这门婚事可如何是好?”   皇子的婚事向来是用来稳固政权的,他主子的身份实在尊贵,将来若是坐上皇位,只怕也是会三番五次被人提及。   “您要不要带着沈姑娘私奔?奴才去准备车马可好?”   对于身边能有这样的忠仆,苏小千岁还是很欣慰的。   可是——   “这事我爹又没说不同意。”   “可陛下也没说同意啊。”   他十分高深地摇头道:“那就是默认了。”   桂圆:“……” 第十七章   皇后娘娘完胜   圣上觉得很是烦闷,勤政殿上的奏折都没心思看了,最爱的六安瓜片也懒得品了,独自坐在御书房里,已经生了好一会儿闷气了。   但是,就是没有人来哄他。   旁人不知道那小混账,自己一直都清楚得很,娶亲一事根本不是他随口说说而已,他这是来真的。   这婚他若是不赐,那小混账就真的敢在王府把这事给办了。   下朝之后,他特意唤了在家“压惊”的沈括到偏殿来,温声细语地询问沈括对于此事的看法。   谁承想那老家伙更绝,直接躺在地上,晕了过去。太医把人中都掐紫了,他就是不睁开眼睛。   圣上思来想去,觉得这事还是得找皇后商量商量。若是饶染肯站在他这边,这事就好办了。   英明神武的圣上想通之后,仪仗也不摆,直接去了饶皇后的凤鸾宫。   宫内的烛火果然还亮着,一路避开地面的杂草,推开殿门,圣上苏沉羽和端着盘子出来的八宝撞到一起,剩了半盏的清茶全倒在了他身上。外面偌大的动静,里面的人却没有半点出来安慰他的意思。   他顿了一下,不甘心地吼道:“你看你,都倒在朕身上了,走路也不仔细着些,这宫里真当朕什么都做不得主了?”这话前半句是在作死,后半句是在矫情。   八宝见怪不怪地看了他一眼,直接躬身退了下去。   凤鸾宫谁人不知,陛下发火就是为了引起娘娘的注意。陛下这点小心思,从成婚那日起一直用到现在,娘娘早就腻了。   饶染刚敷了一脸的黄瓜片,听到动静倒是难得地从里面走了出来。   “来了?一边坐着吧。”   可怜圣上折腾一通,就换来这不咸不淡的两句话,心里虽然不甘,但还是搬了小凳,凑到她跟前。   “今儿早朝的事,你听说了吧?小浑蛋想娶沈括家的女儿,我觉得此事有欠妥当,你怎么看?”   “什么怎么看?”她压根就没觉得这算什么事。   圣上的眉头又皱了起来,他道:“月锦将来是要继承皇位的,正室之位自然要找权臣之女,不然如何能成为他的左膀右臂?”   皇后娘娘本来就是个面瘫,再加上脸上敷着东西,回话时就只动了动眼珠子。   “权臣?你说穆北候的孙女?”   这事他同她提过一次,穆北候是先帝在位时封的异姓王,一生戎马,人确实忠厚,手中还握有十万铁骑,将来苏月锦登基之时,确是不错的助力。   “但是他的孙女不是眼神不太好使吗?天色稍微暗一点就对着树打招呼,人影都分辨不清。”   这个,他还真没听说过。   “不然,辅国将军的嫡女也不错。”   饶染看了眼身旁愁眉苦脸的陛下,道:“我知道你的顾忌,家国天下,储君是国之根本,不能任由自己的性子胡来。但是你想过没有,月锦也未见得愿意坐这皇位。依我看,你不如再考虑考虑其他的皇子吧。”   她那个儿子,当王爷已经当得很不耐烦了,让他做皇帝?只怕他登基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把早朝给废了。   哪有不愿意让自己儿子做皇帝的亲娘?   北靖帝垂头丧气地窝在桌案边,道:“月锦是最合适的人选,我退一步,让沈衡做侧室,另找其他大臣的女儿做正妃。”   饶染转脸看着他,面无表情地道:“这事分明是我们先退了一步。你故意冤枉沈括下狱,无非就是想试探一下月锦是不是认真的。林方知敛财多年,就算没有这档子事,你也是要办他的。”   他书房里现在还押着赦免沈括的圣旨,他就没打算要沈括死,无非就是降降职,让他们娘俩知难而退。   北靖帝的那些小心思,她年轻的时候就已经摸清了。贵为一朝天子,他怎么会糊涂至此?他只是看着像个昏君罢了。   被拆穿了心思,北靖帝也不计较,大大咧咧地往饶染身上一靠:“你看着办吧,要儿子还是要我?我在,你还会有很多儿子;若你要儿子,我就出家当和尚去。”   皇帝不是那么好当的,朝中所有势力都要权衡。这个身份是尊贵的,但身系的却是一个国家的重担。   “能不能权衡就是他自己的事了。就像你娶了我,不是也没再纳妃吗?他们能在最好的年华彼此相爱,没有那么多的错过,又何尝不是一段佳话?”   饶染嫁给苏沉羽那年,一个是大龄出嫁,一个是妾侍成群,又何尝只是一句相逢恨晚能道得清。   皇帝陛下没有说话,沉思良久方在她脸上摘了一片黄瓜在嘴里嚼着。   “这东西不是吃的吗?贴在脸上做什么?”   饶皇后郑重地点头道:“听说这能治我的面瘫,但是那上面还抹着药呢,你还是吐了为好。”   “想当寡妇直说行吗?”她分明是看着他咽下去的。   皇后的眼底似有一丝笑意一闪而过,两人对视一会儿,都忍不住笑了。   虽然皇后娘娘的笑看不出来,但是她高兴的时候会说两个字:“呵呵。”   这是苏沉羽教她的,他说:“开心的时候就笑,不开心的时候就哭。你做不出来就说出来,这样就不会觉得憋屈了。”   那一年,他二十七岁,斜靠在廊庑之下,笑容清澈得像个孩子。   饶染时常在想,若不是因为那一刻的笑容,她大概不会傻不拉几地嫁到皇宫里来吧。   “不早了,睡吧。”她不是什么柔情似水的女人,让他好吃好睡是她唯一学会的体贴。   苏沉羽又露出一副无赖的样子,趴在桌上,做着最后的挣扎。   “但凡皇子娶正妻,都没有选过低于二品以下朝臣之女的,任性如圣祖也没下过这样的圣旨。”   皇后娘娘闻言倒是当真想了一会儿,而后十分认真地说:“圣旨?那不就是你随手写下来的玩意儿?”   皇帝陛下彻底泪奔了。   这一局,皇后娘娘完胜。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兹闻礼部尚书沈括之女沈衡,贤淑大方,温良敦厚,品貌出众。皇后与朕躬闻之甚悦。今端王月锦,适婚娶,当择贤女与配。值沈衡待字闺中,与端王堪称天造地设,为成佳人之美,特将汝许配端王为王妃,一切事宜交由礼部与钦天监操办,择良辰完婚。布告中外,咸使闻之。钦此。”   “沈大小姐接旨吧。”   沈衡直到双手接过圣旨都觉得一切是那么不真实,传旨的公公还是个旧相识,妖娆地一甩帕子,道:“祝小姐与王爷子孙满堂,举案齐眉。”   她盯着小全公公脸上谄媚至极的笑容频频点头,觉得这门婚事能成,确实是庆元朝绝无仅有的“举案奇媒”,于是她识相地掏了两锭金子做了打赏。   她也是昨日才知道,这位妖里妖气的公公其实是圣上身边的红人,关照沈括也是圣上的意思。   但她还是觉得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了。   道道抖着一身肥肉爬起来,小声说:“小姐,您这算不算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你看咱们老爷,直接被升到正二品了。奴婢还不知道,他除了摆祭坛还能做别的呢。”   沈衡目光僵直地转过身去看着她。   “都说做梦的时候被打是不会觉得疼的,是不是?”   “是啊。”话音刚落,道道颊边的那两团腮肉就被沈衡紧紧捏住,朝两边拉扯。   “疼吗?”   道道眼泪汪汪地说:“您说呢?能不疼吗?”哪有去掐别人来验证是不是自己在做梦的?   “就算您担心奴婢会用姿色勾引小王爷也不能这么毁我啊。”   沈衡听后颇为赞同地抚着心口,道:“对,我是真的怕他会看上你。”然后抱着圣旨一路飞奔回屋,脚下腾起一阵青烟。   没人知道沈大小姐在里面干了什么,总之,整整一个下午,她的房间里都断断续续传来各式各样的傻笑。   比如——   “唔哈哈哈……”   或是——   “哇嘿嘿嘿……”   而另一边的端小王爷则坐在钦天监的屋里喝茶,依旧慢条斯理的样子,眉眼之间却满是笑意。   可怜钦天监的监正一大把年纪了,从来没有做过白天观星象的活儿。   皇子大婚,那是多大的事情啊。哪有先定日子,后看星象的?   那赐婚的圣旨也是史无前例,历来都是择日完婚,这次倒好,择良辰完婚。那意思就是:你也不用管旁的了,赶紧给挑个好时辰就行了。   不过话说回来,这日子选得确实不错。   皇历上赫然写着:吉神宜趋,宜祈福动土,宜安床嫁娶,宜安葬。   还真没有哪个日子是嫁娶和安葬同时皆宜的。   苏小千岁说,生死未见得不祥,既有吉神相迎,就是嫁娶的好日子。   刘监正偷瞄了他几眼,默默在辰时三刻上圈了个圈,上书:子福双至,耀星明亮,大吉。   其实,婚嫁无非图个喜气,他执掌钦天监这么多年,鲜少会看到这般两情相悦的男女。姻缘本就天注定,何来吉凶?单看男女是否情深罢了。   沈括是礼官,婚宴一事自然是由他负责操办。但这次是自己闺女的婚礼,太过铺张,恐会落人口实;太过简朴,又显得小家子气。他正犹豫着就看见皇后娘娘抱着白圣轩走了过来。   其实那也不算抱了,因为白小主的体重众人都有目共睹,正所谓腹上三层,非一日吃成。所以,娘娘只抱住了一个脑袋,它大半个身子都是拖在地上的。不是因为白圣轩自己不能走,而是娘娘认为这样很大气。   沈括急忙就要下跪,却被她伸手拦了下来。   “都是一家人,不必拘礼。你明日也要参礼,婚宴的事就交给李兆赫吧。我已经叫了他来,马上就到了。”   “参……参礼?”   依照惯例,皇子娶妻设宫宴,甚至不用迎亲,直接用轿辇将人接入宫中,祭拜太庙,叩拜圣上、娘娘,之后摆仗回府中摆宴。   其间,女方的父母是不能露面的,嫁入皇家的女人,那就一生一世都是皇室的人了。这样做,一是为了彰显天威,二则是让臣子自省,万不能以为自己是皇亲便嚣张跋扈。   可是皇后娘娘却让他参礼!   “嗯,那日请你和沈夫人一同参礼,都是为人父母的,没什么不可以的。阿衡嫁过来,我必然会疼她,你且放心。”   沈括知道这位娘娘没什么架子,没想到她会这般随和。想来苏小王爷那性子也是随了母亲。   他张了张口,想说些谢恩的话,可惜话还没出口自己便先哭了。   “娘娘仁厚,微臣真的感激不尽。”   他承认自己是没什么出息,作为一个父亲,他从孩子九岁开始就又当爹又当娘的。沈衡顽劣,却是他心头的宝。他本以为这次自己可以唱礼就已经是圣上厚赐了,没想到居然可以参与大典,如何会不感动?   皇后娘娘大概头一次看到有人哭号成那个样子,觉得很新鲜,站在原地瞧了好一会儿才道:“呵呵,不用这样客气。其实苏月锦能有人要,我已经很开心了。今后辛苦你们了。”   看着一个人微笑着说“呵呵”,跟看到一个人木着一张脸说“呵呵”,感受是完全不一样的。   沈括真的是被吓到了。   外臣不得见宫妃,他不知道娘娘有面瘫,只觉得她不太正常。   大婚当日,整个上京都笼罩在一片喜庆之中,御赐的八抬轿辇环绕护城河,走了将近一个时辰。其间,百姓拱手相贺,怎“热闹”二字可述。   端小王爷意料之中没坐在皇宫门口发呆,而是骑着宝马良驹,亲自将沈衡接到了宫内。   一身大红衮冕,肩上织着日月龙纹的福绣,上衣用金丝绲边,衬得他丰神俊朗,英气非凡。   一双清澈的眼睛,只一浅倦回眸便乱了多少少女的芳心。只可惜他的视线自始至终都放在那轿辇之上,那里面坐着的是他的妻子,是他情窦初开之时就决定守护一生的女子。   轿子停稳之后,沈衡感觉到一只骨节分明的手伸到了盖头之下。她抿了抿唇,缓缓将手放到了他的掌心。   那一瞬间的幸福感是她从未体验过的,她的下半辈子便交付给这个男人了。   掌心微凉,是他惯常的体温,此时却也带着些许薄汗。   原来不是她一个人在紧张啊。   她调皮地用指尖在他掌心刮了一下,换来他略显报复的轻捏。   祭拜了太庙,两人由礼部侍郎李兆赫一路引着,自石阶而上,进行唱礼。   沈衡在盖头的遮掩之下什么都看不清,只知道与她紧紧相握的手掌厚实而有力,让她分外安心。   礼成之后,她听到了她爹压抑的哭声和她娘难得的温声安慰,以及皇后娘娘的两句“呵呵”。   皇帝陛下依旧严肃,却默不作声地赏了许多东西。   回王府的路上,道道还在叽叽喳喳地问:“小姐,老爷都哭成泪人了,您怎么一直无动于衷啊?”   她用手支着头顶沉重的凤冠,哽咽着说:“从端王府走到沈府一共用不了一刻钟的时间,我爹就是矫情罢了。你快帮我看看,能不能把上面的珠子拆下来两颗。”   “这东西不能拆,您还是再忍忍吧。”   新房布置得并不奢华,却极其雅致。沈衡一路被婆子搀扶着,同苏月锦一同坐在喜床之上。   盖头被秤杆掀起的那一瞬间,她看见了那张俊美无双的脸,眉梢轻挑,带着抑制不住的笑意。   碍于屋内还有其他人在,她不得不矜持,便咧着嘴角,回了一个大大的微笑,惹得苏小千岁大笑出声。   洞房花烛夜,夫妻俩相对傻笑着,任是老嬷嬷伺候了那么多新人也没见过这样的场景,嗓子都快咳出血了,才拼出一点点存在感。   老嬷嬷一面抓着桂圆、红枣抛到床上,一面说着吉祥话。   两人饮下合卺酒之后,有近侍在门外小声道:“王爷,外头还有宫宴呢,请您示下。”   他耍赖一般歪在床上,道:“不是新郎新娘入洞房后,你们就该干吗干吗去了吗?”话本子上都是这么写的。   底下人又是好一阵咳嗽,桂圆公公凑上来,道:“王爷,皇室嫁娶不比民间,百官还在外候着呢。”   诚然,苏小王爷许多时候都是不靠谱的,但也不是不通情理。于是他凑到沈衡耳边说了句什么,便带着“我成婚关别人什么事”的不满表情出去了。   道道挑着眉梢,凑上前来问沈衡:“小姐,王爷刚才跟您说的什么啊?”   “没什么啊。”   “没什么您脸红什么啊?”   沈衡看着她脸上的八字眉,道:“他说让我少吃点,晚上等他一块吃。”   “就这个?”   “就这个。”她硬气地仰着脖子,一脸“爱咋咋地”的表情。   沈衡一天都没有吃饭,从清晨睁开眼睛开始就被宫里来的丫鬟各种折腾:绾发,开面,上妆。   从头至尾,道道都用一种“原来小姐要这么伺候”的惊诧表情立在旁边。   如今,屋内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沈衡第一件事情就是先换了那身衣裳,摘下脑袋上坠死人的凤冠。   苏月锦喝得一身酒气进门的时候,沈大小姐正盘腿坐在床上吃花生,旁边的小几上堆了不小的一堆花生壳。   她看见他进来,很是热情地打招呼:“你回来啦?”   苏小千岁轻轻“嗯”了一声,却没有动,只是斜靠在喜床旁边,笑着看她,像看不够似的。   沈衡被他瞧得有些不自在,不由得横了他一眼。   身穿绯色团花常服的她真的很漂亮,乌黑的长发披散在身后,素淡的小脸娇俏可人,瞪着一双杏眸,手持花生仁的样子更添娇憨。   他懒洋洋地招手,道:“才刚当新妇就这么把我晾着,好歹做做样子,帮我宽衣吧?”   沈衡这才明白过来,敢情这位爷是等着伺候呢。   她不情不愿地走上前去,嘟囔道:“我爹的衣服,向来都是自己脱的。”眉头更是皱得死紧。   吉服的领子繁复,那胸口的扣子就像跟她作对一般,拉扯之间竟然越来越紧了。   她面上有些懊恼,不由得凑上前去,仔细瞧了瞧。   苏月锦就是这个时候将头低了下来。   “这么笨?”淡淡的冷香从头顶传来。   “谁笨了?”她不满地推了他一下。   “分明是这扣子的问题。”她索性顺着那盘扣的纹路一路向下,直接去扯他腰间的玉带。   她听到苏月锦轻哼一声:“是不是有点快?”   脱衣服有什么快慢之分?   沈大小姐没什么心眼,继续埋头跟腰带较劲,摸索着环上他的腰际。   腰带后面有个搭扣,要先松了那个才好解开。   耳边传来突然沉重的呼吸,她一惊,刚抬头去看时便被封住了嘴。   “夫人既然这般大方,那为夫便不客气了。”   他如是说着,声音沙哑。   唇齿之间的纠缠一如既往地缠绵,但温润之余,逐渐加重的拥抱又让她有些不知所措。   常服很轻薄,她隔着两层棉纱同他紧密相拥,就连他骤然升高的温度都感受得那样真切。   她面颊羞得绯红,微微侧身,道:“你不要我伺候了?”   他嘴角噙着一抹笑意,顺势将她压在床榻之上。   “现在不是已经在伺候了吗?”   红烛轻闪,床帐尽落,遮得住帐内春光,却遮不住一室旖旎。   晨光总是扰人清梦的,骄阳明亮耀眼,却丝毫没有打扰到熟睡中的某个女子和懒洋洋歪在床上看着爱妻的某千岁。   道道照例端着脸盆来门前候着,一直等到日上三竿也不见屋内有动静。   一旁伺候的姑娘红着脸说:“姐姐只怕还要多等一会儿,王妃昨儿晚上……歇得有些晚。”   “歇得晚?”   道道不明就里地看着她:“可是王爷昨儿挺早就回屋了啊。他俩出去玩了吗?”大婚之夜还这么贪玩,真是没长心。   几个丫头挤眉弄眼一阵,都讪讪地站在原地,低头不语。   跟来伺候的桂圆公公压低了嗓子说:“你一个黄花大闺女,问那么多做什么?让你候着便候着。还有,让后院的烧一大桶热水温着,等下屋里的两位起来了,肯定是要用的。”   道道觉得奇怪,但也依着吩咐去了,心里却琢磨着,怪不得昨儿皇后娘娘让他们用了午膳再去问安,原是知道这两个人都喜欢赖床的……   沈衡其实早就醒了,习武之人的耳力向来不错,听着外头小丫头的议论以及道道缺心眼的唠叨,觉得没脸见人了。   近在咫尺的打量,即便不睁开眼睛她也知道他醒了。   沈大小姐不知道如何化解新婚之夜后两两相对的尴尬,所以,她很没出息地将自己卷在大红的锦被之中,不想出来。   这个动作两人再熟悉不过。   苏月锦还在琢磨着,如何在爱妻睁开眼睛的瞬间还以温润的一笑,对方却全然不给他这个机会。   他用手拽了一下被子的一角,嘀咕道:“阿衡,你想冻死我吗?”大半张被子都被她抢了去。   沈衡的脸酡红一片,说道:“那个,你……你先把衣服穿上,我等下就起来。”   他歪着头看了她一会儿,甚是乖巧地回了声“哦”,然后从善如流地对外面吩咐道:“进来伺候吧。”   进来伺候?那不是外面的那些丫头都要进来?她的衣服还在地上呢。   沈衡几乎在他话音落下的同时,便奋不顾身地捂住了他的嘴巴,连声说道:“先别进来。”   趴在身前的软玉温香,换来某千岁懒洋洋的闷笑。   “舍得出来了?”   苏月锦衣衫半敞,精壮的胸膛半遮半掩。   沈衡琢磨,从前怎么会觉得这人像谪仙一般不食人间烟火呢?这分明就是谷中妖孽。   “实在是看走眼了。”   她摇摇头,索性破罐子破摔,在那上面又摸了一把,惹得他心情甚好地大笑。   “我命人先将水抬进来吧。”   沈衡微怔。   “那让她们将东西放下就走。”   面子这东西既然早晚都是要丢的,能多留一会儿便是一会儿吧。   “那让道道进来?”   “道道也不用。”   那丫头就是个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性子,若等下看见她身上……她没办法解释那个过程。   苏小千岁的眼睛不知怎么亮了一下,温柔地披了件罩衫在她身上,便起身出去着人抬水去了。   对于一大清早便能享受这样的体贴,沈大小姐还是很欢喜的。可是不一会儿之后,这份欢喜便化成了一股青烟飘远。   “苏王爷,您不觉得您该出去了吗?”   “我出去了,你不就没人伺候了吗?”他回答得理直气壮。   沈衡翻了个白眼,尽量心平气和地说:“臣妾自己能洗。”   “但是我想帮你。”   “不需要!”   他似乎有些踟蹰,轻挑眉梢,问道:“可你方才好像是爬下来的。”她下床的力气都没有,怎么洗澡?   到底是因为谁,她才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   原本打算装一天端庄贤惠的沈王妃再顾不得其他,直接拎着某人的衣服,将他丢了出去。   于是,他们婚后的第一天,所有候在门外的丫鬟都看见她们的王爷被无情地关在了门外。   大婚过后是要去皇宫,向圣上和娘娘请安谢恩的。   即便沈衡出门的时候尽量目不斜视,依旧能用眼角的余光扫到几个丫鬟通红的侧脸,以及她们脸上莫名的敬畏之色。   如果可以,她真的希望昨夜可以重来,让她挽回一些面子。   反观苏小千岁,倒是气定神闲得很。他难得正式地着了一件玄青色连珠纹过肩蟒缎锦衣,腰系玉带,长发用玉簪束起,衬得他越发贵气,越发从容。   因是要见驾,沈衡也特意选了一身庄重的大红织金花孔雀纹缎衣,襟口微宽,长长的裙摆拖在地面,罗云髻上斜缀着几颗东珠,莲步轻移之间,多了几分成熟女子的风韵,又不乏灵气。   缓步坐上马车,两人都对自己正式的服饰颇有微词。都是懒散随性的人,冷不丁被套在这份庄重里,都觉得不甚自在。   一个皱着眉头说:“脑袋太重了。”   一个嫌弃袖口不够宽大。   然后,两个人吊儿郎当地窝在一起,商量着怎么才能少进宫几次。   桂圆公公嘴角抽搐着,眼看着这两个人没心没肺的样子,觉得“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句话实乃传世金句,不信都不行。   庆元朝时至今日已有百年,历任君主都励精图治,掌权之下的江山都算得上是国泰民安。   北靖帝苏沉羽二十七岁才继承皇位,不是因为其才学不够出众,而是当年皇子中才学出众者太多了,其中不乏钩心斗角,争权夺势,政权党羽皆各为其主。不想争到头破血流,却是让无心皇位的苏沉羽坐到了现在的位置。   虽是赶鸭子上架,但不得不说,苏沉羽是个好皇帝,唯一不好的便是后宫子嗣不多,皇子和公主加在一块只有四人。这在一个帝王的后宫之内,绝对是绝无仅有的。   皇后娘娘身子不好,生下苏月锦之后便再无所出,朝臣们几次劝谏都被圣上冷着脸驳了回来。   沈衡作为王妃,按理说婚后是要给各位叔伯、小姑敬茶的,却因着今上独特的家世背景,生生在皇家新妇中,成了第一个不用给兄嫂敬茶敬到眼冒金星的女人。   大皇子苏月均早年便被分了封地,二皇子苏月涔听说是敏妃的儿子,在当年的香料案后便不知所终。沈衡唯一的小姑,就是冷宫洛贵人的那位七公主,苏月华。   那日,她称病,没有出现。   而沈衡也是自那日才知道,苏月华其实是排行老四,因着洛贵人心疼孩子,觉得“四”音同“死”字,便要唤作小七。可叹“小七”这个名字,最终也没给苏月华带来什么福气。   缓步行至凤鸾宫,沈衡心里还有些紧张。潜意识里,她一直觉得圣上是不太喜欢她的。悍女也怕见公婆,她握着一手心的冷汗,刚迈上门槛就生生摔了个狗吃屎。   苏月锦一面将她扶起来,一面对自己爹说:“你下次刺绣能不能换个地方?”   男子刺绣本就是奇事,更何况这穿针引线的人还是当今圣上。沈大小姐没口吐白沫、两眼一翻已经算是沉得住气了。   反观圣上,倒是坦然得很,慢慢悠悠地展开自己的成果。   “这‘百鸟朝凤’怎么样?”这话自然是问沈衡。   说实话,这幅刺绣看上去很平常,放在一大堆绣品里根本不出彩。   沈衡仔细瞧了瞧,实话实说道:“很一般。”   “哦?”圣上挑眉道,“如何一般了?”   “凤凰尾羽华贵,本该用勾丝银线缀在尾端,但圣上这刺绣,凤尾却用了最普通的明黄色丝线,绣出来的凤凰虽比其他百鸟略多一分贵气,却并不特立独行。沈衡斗胆揣测,圣上是想以此警醒皇室家眷,凤能翱翔于天际,仰仗的是百鸟的恭顺,勿以此为资本,失了该有的尊重。”   北靖帝眼眸微眯,道:“那又如何让百鸟恭顺?”   沈衡垂首道:“该愚钝时愚钝,该明理时明理。旁人琢磨不透,他人看不清楚,便自然会恭顺了。”   北靖帝上下打量沈衡一眼,扬声笑道:“沈括那个老匹夫能教出这样灵透的闺女倒是难得了,赏。”   沈大小姐默默擦着额角的细汗,觉得平日多读些话本子还是分外有用的,至少瞪着眼珠瞎掰的时候能用得上。   外头却说,沈王妃进门第一日就给皇上和娘娘行了个“五体投地”的大礼,还得了赏。可见这一跤摔得好,闹得后宅之中许多媳妇、儿媳妇、孙媳妇纷纷效仿,竟然成就一时佳话。   沈衡当然不知自己无意间的“狗吃屎”会被传得这般体面,她只知道回去以后,快要被各位官家夫人的请帖淹没了。   看着地上用麻袋装着的一张张小红纸,沈衡突然发现文武百官的家眷也真是不小的一个群体,这要是一人给上一两银子,她一个月的月钱就出来了。   于是,她执笔写信,感谢对方热情邀请的同时,顺便表达了自己身子不好,无法外出的无奈。洋洋洒洒一大篇,仔细一看,竟然颇有几分大儒的文采。   依照沈衡的本意,这帖子回过去了,怎么着也能收到几样回礼。到时候,她便拿去换银子,正好给附近吃不上饭的孩子,顺便再翻修一下破庙。   后宅之间相互走动是门学问,把握住火候,物尽其用才是正道。   帖子发出去的第二天,沈大小姐也确实收到了堆积如山的回礼。但问题是,这些东西为什么都是专给女人滋补身体的补品?而且还是熟的!   “红米虫草银耳羹,红糖雪莲盅,乌鸡鹿茸汤……”   道道傻呵呵地瞪着她,问道:“小姐,您有病吗?”   “你才有病呢。”沈衡白了她一眼。   这些都是药膳,只可惜没一样是治病的,其中还不乏一些养胎的秘方。听说上京名贵的药材铺子都被疯抢了,更有甚者,连小孩满月时戴的腕镯、小锁都供不应求了。   抱着汤盅的道道凑上前来,挤眉弄眼地说:“奴婢听说,外头的人都猜测您和王爷是奉子成婚,莫不是真的?”   她缓缓支头,看向天外浮云,道:“或许,是真的吧。”连她都快信以为真。   可能连沈衡自己都没想到,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她是那么迫切地希望,这些东西,自己能够用得上。   沈王妃无意间的脑洞大开,居然成就了坊间八卦事业的又一高峰,眼见着那些汤碗,她只能吐出八个字:“汤倒掉,碗拿去卖钱。”   她就不信了,凭她的聪明才智还修不了破庙的几扇窗户?   苏月锦回来的时候,沈衡正窝在炕上数银子,冷风灌进屋内,吹得她瑟缩了一下,抬手塞了只手炉在他手里。   “你冷不冷?”   苏月锦整个人都赖在她身上,道:“冷,你给焐焐。”   他的手还是没什么温度,终年冰冷的体温其实已经让他习惯了这种寒冷。一双温热的小手却在此时将它拢在手心,轻轻呵着气。   “一会儿就不冷了。”   苏月锦微微垂眼,看着沈衡的脑袋顶,整个人懒洋洋的,觉得自己幸福死了。   歪了一会儿,他拉着沈衡唠家常:“外头好些东西,谁送来的?”   “还能有谁?左右不过是那些大人的家眷嘛。”她支支吾吾地回答,生怕他再问下去。   苏月锦闻言倒是来了兴致:“送的都是些什么?”   沈衡拿眼四处瞟着,道:“就是一些……平常的吃食,很——平常的那种。”   “很——平常吗?”他学着她拉长了尾音,一副没正经的样子,“我怎么听说,是有人身子不爽利,这才有了这些东西?”   他听说了?听谁说的?   “今日王彦辰来找过我,颇为隐晦地表达了不宜操劳过度的意思。”他说着,含笑睨了她一眼。   沈衡瞪着一双杏眼,整个脸颊都红了。那个王彦辰是宫里的御医,平日都是给皇上和娘娘诊脉的。   他都知道了,宫里的那两位岂不是……   “是他们理解有误。”她尽量淡然地坐定,默默塞了一把核桃在嘴里。   因为这件事不光体现了她薄弱的文字功底,还间接暴露了她的智商。   苏月锦好笑地看着面前粉嘟嘟的小脸,不由得凑上前去蹭了蹭。   “药方什么的就留着吧,反正早晚都用得上。”他想要个孩子,男女都好。   沈衡低头看着自己的鞋面,觉得矜持这东西也没多值钱,便笑呵呵地回道:“那就生嘛,生他十七八个的,热闹。”   树影横斜,春风阵阵,确实是一个孕育新生命的好时节。   可是沈大小姐忘记了,孕育孩子,不仅仅是努力就会有收获这般简单的。   婚后的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惬意,沈衡虽然不用侍奉公婆,但叫苏月锦起来应卯成了比伺候公婆还要艰难的事情。   “父皇相信你一定可以让小浑蛋按时上朝的。”圣上的话犹在耳畔。   沈大小姐扒拉着手上三只纯金如意的“贿赂”,真的觉得举步维艰。   “苏月锦,快点起来,再磨蹭下去,真的迟了。”都整整半个时辰了,真没见过这么能赖的。   良久之后,被子里缓缓露出一个脑袋。   “再歪一会儿吧。”眼皮都没睁开呢。   “不行。”沈衡严词拒绝。再歪下去,就该散朝了。   “可是我生病了。”   沈衡咬牙道:“这个借口,昨天你已经用过了。”   “那就是被子病了。”苏月锦说着,轻拍了两下被子,“我要留在床上照顾它,你要一起吗?”身子一翻,又找周公去了。   沈衡嘴角抽搐着,突然悟到了皇后娘娘那句“今后便麻烦你照顾他了”,以及那句意味深长的“呵呵”真正的含义。   只恨她明白得太迟了。   日子虽过得“张牙舞爪”,但不可否认,所有的人都看得出来,王妃同王爷的感情很好。   一个下朝晚归了点,另一个便会站在府前踮脚观望着,被发现之后还不愿意承认,装作看花看水的样子。   一个说出门买些东西,另一个必然会跟在身边,不要仆从,不用伺候。回来的时候,所有东西都被王爷拎在手里,而他眼角眉梢皆是笑意。   常听人说:夫君是天,妻子是臣,尊卑有序才是伦常。但在端王府,这对夫妻就是平起平坐的。   渐渐地,有人开始明白,原来“举案”不一定非要“齐眉”,“相敬”也不一定要“如宾”,真正的生活就是点点滴滴的。偶尔张扬,偶尔放肆,不需一板一眼,才是爱情真正的样子。   都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皇家也不例外,且这一本经,沈衡觉得格外难念。   自从她“得道”当上王妃之后,跟她沾亲带故的“鸡犬们”就开始摩拳擦掌,想着“升天”了,三五不时送上拜帖,金银玉器乱送一气。   这里面还有一个她家的远房亲戚,更是打着曾经施恩于沈家的旗号,日日徘徊在她家门前。   沈大小姐一开始总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一律闭门谢客。可没过多久便传出沈王妃不屑与朝臣妻女交好,不理家中亲信的骂名。   这话,旁人没几个胆子敢讲,能传得这么有鼻子有眼的,不消多想也能猜到,必是那位一直都未露面的七公主无疑。   道道说:“小姐,咱们还是将这事回了皇后娘娘吧。”   这才刚大婚不久就传出这样的名声,总归是不好的。   她低头摸着袖口的团花,道:“不打紧的事何必劳动她老人家?你去回事处跑一趟,将所有留了拜帖的夫人的名单都记下。”   “您打算揍她们?”这样不太好吧?   沈衡捂着跳动的额角,轻叹道:“明日后院摆宴,我要宴请众位夫人。”   精致的东厢房内,桌上的菜品还冒着热气,七荤八素,招待十几位官员家眷。   宴是好宴,菜色也讲究,只可惜这寓意让人一进门就不太敢放得开。   众所周知,上菜时摆双不摆单,见过四菜一汤,六荤一素的,何曾见过七这样的单数?   “七荤八素”是句俗语,大家都知道这是头昏脑涨的意思。至于这话暗示的是谁,就得看这顿饭吃得妥不妥帖了。   沈王妃姗姗来迟,身穿一身家常沉香色点花襦裙缓步进门,一支金步摇松松插在发髻上,样式略显朴素,却也不失体统。一张俏脸生得剔透灵动,尤其是那一双杏眸,顾盼之间恍若秋水浮动,分外亲和。   就见她扬起笑容,招呼道:“夫人们都来齐了?前些日子,我偶感风寒,耽搁了这么些时日才来见你们,实在过意不去,快请落座吧。”   几名妇人见状连连称是,拣着好听的话寒暄着,私下又暗暗揣度她的用意。   这些人的夫家都是朝廷正三品以上的大员,想要巴结端王爷不是一天两天了。   几位夫人因平日鲜少注意过沈衡,加之桌上那几道菜,言谈之间难免伴着小心。反倒是那位没甚心眼的“嫂子”,仗着有几分关系在里头,张口就直奔主题。   “王妃可能都忘记了,我是你姑母家的嫂子,你小的时候我还抱过你呢。”   “哦?”沈衡抬起头,看着面前的妇人,道,“我倒是当真没什么印象了。”   想她九岁才从挽瑕山庄回到上京,这瞎话编排得实在有失水准了些。   妇人只当她是真的不知,越发得意道:“可不是嘛,你那个时候瘦瘦小小的,一看就是个美人坯子。我那个时候就对我们老爷说,这孩子是个金贵命,将来必定会嫁了王侯才能配得上这身份。”   沈衡闻言,非常受用地点头道:“倒是应了您的吉言。”要不是桌上还有旁人,只怕她还会加一句:摇个签多少钱?您要不把我的下半生也算算?”   说实话,这门亲戚真的是有些远的,这个所谓的姑母其实是沈括的堂妹。   她家里是渝碗县城的,夫家虽不是什么大官,但好歹也是一方知县,撑一方百姓,比京官不知自在多少。   这次,这位嫂子来,意思也很明白,就是想让沈衡帮忙在千岁爷那儿吹吹枕边风,将她家老爷调到京城来做官。   沈衡默默低头,刮着碗盖,轻声说:“夫人的意思,沈衡明白。但是您也该知道,这调令不是随便就能下的。月锦虽贵为王爷,更该避嫌。我们也有为难的地方,只怕这事真的帮不上忙。”   刘于氏赔笑的脸僵硬了一瞬,旋即笑开道:“王妃这是说哪里话?不过就是一两句话的事情,哪里会这般麻烦?小妇人不懂朝堂之事,却也知道王爷在朝中的威信。他千岁爷说一句话,那是比托了十层八层的关系都中用的。再者……”   她扫了一眼沈衡,继续道:“我们跟你爹的关系也是不俗呢。想当年,沈大人入仕之前,要是没我们家老爷在旁帮衬着的,哪里会有今天?王妃就是不看僧面,也该顾全着自己爹的情面吧?”   这刘于氏是个没读过书的,说话粗鄙,不知进退。旁的夫人听后都暗暗蹙眉,却也没人愿意提点她。   在座的,哪个不是来走关系的?投石问路,用耳朵听着就是了。   沈衡将茶盏放下来,看着刘家夫人,道:“家父入仕之前确是受了刘大人二两银子的帮衬,他也一直将此事挂在嘴边。可若我没记错的话,我父亲早在接任六品殿仪时便亲自送了五两银子作为答谢,真计较起来,沈家并不欠刘家什么。”   拿了你的,我们双倍奉还。当初说四两不好听,非要拿五两的也是你们。   他爹虽出身贫寒,却从未在金钱面前折过腰。五两银子如今看来寒酸,却是那时一个贫贱书生的所有。   “哟,王妃这话说得,亲戚之间哪有什么欠不欠的,都是互相帮衬着罢了。那二两银子在当时也不算少的,换成现在,少说也得值这个数。”她说着,比了个手势。   五十两吗?   沈衡笑着看她,没说话,继而听到她说:“都是实在亲戚,也没必要说那些虚的。我家老爷现在仕途不顺,就是想来京城长长见识,您就帮忙想想辙吧。”   话虽是这样说,但刘于氏的脸上却没有半点恳求之意,那样子倒像是来要账的。   这事若是轮到旁的主母身上,就算不应,也多半会拿几两银子打发了。   谁人不知这一类妇人最是嘴长,这厢回绝了她,过后指不定怎么在外编排呢。   沈大小姐自然也是明事理的,嘴角微弯,从近旁的木匣子里拿出一大把金铬子。   刘于氏一看就笑开了花,哪里知道,对方只在上面挑拣了几下,便又放回去了,径自取了两枚铜钱出来,放到她手里。   “夫人难得来一趟,我若是给金子就难免世俗了。这两枚铜钱是昨儿上头赏下来的,听说是父皇把玩过的。这也就是您来,换成旁人,我定是舍不得给的。”   刘于氏是被丈夫撺掇来的,刚刚看见那两枚铜钱的时候,两只眼睛都快气绿了,但这是御赐之物,她还能丢了去,只能捧在手里,推诿道:“这如何使得?皇家的东西都是金贵的,小妇人可收受不起。”   “如何就收受不起了?”沈衡诧异地拉住她。   “夫人都敢明目张胆地来讨要调令,哪里还有收受不起这么一说?现在世道不好,银子做得不足量,连人心也开始缺斤少两了。夫人既然心直口快,那沈衡也不绕弯子。谁唤您来的,您便找谁要赏钱去。端亲王府门槛不高,诚心来拜访的,我们会门庭大开;如果不是,只怕偏门也别想再迈进来一步。”   刘于氏此时就是再白目也明白那话里的意思。   她屡次造访不成,本就有了回去的打算,踟蹰之间恰逢七公主将她找了去,她无非就想浑水摸鱼,凑碗“汤”喝,哪里会想到旁的?   眼看着沈衡冷了脸,她连忙跪倒在地:“王妃恕罪,民妇愚钝,真的没有旁的意思。”   沈衡面上却并没有恼意,只是命人将她扶起来。   “这王府,也就外头瞧着光鲜,您没瞧见我们院里那几棵老树都没人修剪吗?圣上看重的,从来都是‘简朴’二字。若是刘大人真想升官,便让他好好干吧。什么时候这官越做越穷,百姓吃得越来越好,这官位自然也就能升了。沈衡是妇道人家,不便多言政事。在座的几位夫人都比我年长,这么浅显的道理,自然不用我教,对吧?”   “王妃所言甚是。”   这一出杀鸡儆猴,不用动刀就能敲到七寸上。在座的夫人无不暗自思量,这位沈王妃真不是能随便招惹的人物。   一顿膳食吃得胆战心惊,但沈衡的那句“官越做越穷,百姓吃得越来越好”反而成了箴言。   明理的夫人将这话转给自家老爷听,他们竟然觉得受益匪浅。   自此,朝中掀起一股简朴之风,好似不在袖口打上几块补丁,就不足以说明其节俭。   苏小千岁下朝之后,斜倚在门上,轻笑道:“朝里那些老匹夫都衣衫褴褛的,你倒是有兴致在这里煮酒。”   沈衡咧了一个大大的笑容,素手轻舀,盛出半盏桃花酿出来。   “美酒在手,佳人在侧,怎会没有兴致?”   被称作“佳人”的苏小千岁眉梢轻挑,道:“是不是美酒,尝了才知道。”   酒香清冽,蔓延在唇齿之间。摩挲在唇瓣之间的温润不知何时加重了力度,等反应过来时,她已被他抱在怀里,回了屋内。   沈衡不安分地挣扎两下:“现下还早呢。”   他顺手放下床帐,惫懒至极地回了句:“这事分什么早晚?”   而不分早晚的后果就是,饿得眼睛发蓝的两人大半夜爬起来找吃的。因为不想惊动众人,蹑手蹑脚地找了半天也只找到两根红薯。   气若游丝地沈大小姐禁不住恼怒道:“晚膳的时候,厨房说留饭,你为什么不让?”   “我说了。”   “我怎么没听见?”   “你那个时候有心情听吗?”   “……” 第十八章   最终的最终   再见到苏月华的时候,是一个乌云密布的傍晚,带着一种山雨欲来的意味。   沈衡刚从沈府回来,刚一抬眼就看到了一身素白、长发飘飘的七公主站在王府门前。她虽不诧异,但也觉得这个场景很是诡异,禁不住想起坊间常说的一句老话:作死也不挑个好天气。   眼瞅着就要下雨,为了不请她去屋里“畅谈”,沈衡特意挨着墙根走。   那一身素白锦裙,素色披风,再配上那张紧紧绷着的脸,特别像一尊被冻坏的雕像。   沈大小姐拢了拢身上的淡黄色罩衫,觉得自己一大把年纪还这般粉嫩,着实有些不太好意思。   她刚错开身要进府,被眼明手快的苏月华一把抓住。   “沈大小姐莫不是没看见本宫?见面连声招呼也不打就进门,还有没有规矩了?”   沈衡手捧着小手炉,像刚看见她一般,惊讶道:“原是七妹妹!我还当是哪个不省事的小丫鬟呢。是我眼拙了,一时竟没认出妹妹来,妹妹这是要往哪儿去啊?”   谁是你妹妹?七公主双目圆瞪,这分明是在拿身份压自己,提醒她不懂规矩的是她自己。   沈衡伶牙俐齿,她也不遑多让,冷嘲热讽道:“沈小姐这么一提醒,倒是让月华想起来了,前些时日可不是有人飞上枝头做凤凰了嘛。说来也是,你同皇兄大婚,月华原该去庆贺的。只不过啊,我这心里藏着事情,总觉得不好过,眼见着林家就要被满门抄斩,那数十口人的性命压在心上,哪里还笑得出来?”   “原是这样啊。”沈衡含笑看着她,“我最近倒是好吃好睡的。公主年纪尚轻,睡得不好,便多点一炷安神香吧。”   苏月华听后,整张脸都冷了下来。   “好吃好睡?”她上前几步逼近沈衡,“你就不怕遭报应吗?林家一门都是因你获罪的,光氏族子弟就有整整三十六口,这么多条人命背在身上,你就不怕晚上做噩梦吗?”   “沈衡何惧之有?”   她敛衽站住,定定地看向苏月华。   “第一,林家获罪是因诬陷沈家在先,这才暴露了罪行。第二,满门抄斩乃林方知多行不义,私下买通官员,增收地方赋税,搜刮民脂民膏所致。第三,沈衡不是什么圣人,没有理由对险些害死沈家满门的人施予什么同情之心。万事皆有因果,如果哪日洛贵人被害,公主还能对陷害之人同情落泪,那沈衡自会收回今日之言,亲自向你请罪。”   “凡事没有推己及人时,任何事情都是妄断。天冷了,公主请回吧。”   苏月华紧紧盯着沈衡,几次张口又想不出说辞。   她是一朝公主,虽然母妃被打入冷宫,但皇后娘娘从未难为过母妃什么,衣食住行也都按贵人品阶,连带着她也没吃过什么苦头。   她不懂什么朝堂之事,更不明白什么民间疾苦。她只知道,她最爱的男人要被斩首了,她不知道这样的痛苦该找谁去宣泄。   皇后避而不见,父皇不予理睬,她连求情都找不到门路。   就在沈衡将要进门之时,也不知道她哪来的力气,突然伸手,再次扯住沈衡的衣襟。   “那林曦和呢?你不是很爱他,想要嫁给他吗?他如今入狱了,你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他去死?你好狠的心。”   沈衡淡淡地看着纠缠不休的苏月华。   “我当然不会眼睁睁地看他去死,因为我根本不会去看。那时我年少轻狂,错把公子当良人,我和他之间早已两不相欠。”   沈衡没告诉她的是,林曦和手底下也没多干净,枉死的百姓都睁着眼睛看着呢,当初那个香樟树下笑得一脸腼腆的少年早已不再。   岁月总是最诚实的东西,它可以让一个人变得温润和善,也可以让人变得面目全非。很明显,林曦和便是后者。   沈衡的决绝让苏月华一时没了主意,当下就痛哭出声,那恍若杀了她全家的架势,连王府内的管家都被惊动了。   往日雍容华贵的公主哭倒在沈衡脚边,扯着她的鞋面,叫喊着:“我不管,我就是不要他死。你帮我去说情,你去!”   沈衡叹息一声,掰开她的手指,语重心长地道:“这鞋面是蜀绣的,你轻点。”   苏月华却早哭迷了眼。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这让难得露个脸的沈王妃多少有点心塞。踟蹰间,她看见苏小千岁那顶深紫色小轿正慢悠悠地朝这边行来。   摇晃的轿帘里,那张精致的侧脸分明朝这边蹙眉望了一眼,待看清门前的情景时,居然很有一副留在偏门看热闹的架势。   要不是沈大小姐眼中“你敢不过来,晚上就睡书房”的意味太过明显,估计他会让桂圆再去买包瓜子。   苏小千岁无奈地从轿辇上下来,表示自己很无辜。   苏月华哭得泪眼婆娑,但那一身直缀蟒纹的玄青朝服她再熟悉不过,于是她哽着喉咙唤了声:“皇兄。”   他闻言倒是应了一声,上下打量一番之后,颇为认真地问了一句:“洛贵人去了吗?怎的没听说宫中有人来报丧呢?”   沈衡本来在对着道道挤眉弄眼,闻言险些咬断自己的舌头。   这话也就他问得出来了。   可怜七公主哭得快断气了也没得到半句安慰,哆嗦半天才吐出一句:“并无,洛贵人她好得很。是我,是我……皇兄,我是来恭贺您和嫂嫂大婚的。还有就是,曦和就要被斩首了,父皇又一直不肯见我,您能不能帮我劝劝他,饶了曦和一条性命?父皇最中意的皇子就是你了,你登上大宝更是早晚的事,你去求情,父皇一定会同意的。”   储君未立,提及皇位本就是大不敬。好在苏小王爷兄弟少,不然这话传将出去,指不定被编排成什么。   他眨巴了两下眼睛,道:“不巧,父皇刚允了我在家休息,近期我都不用去上朝。”   “不用上朝?您怎么了?”   苏小千岁咳嗽两声,大义凛然地说:“最近变天,我感觉自己要生病了。”   谁能理解拥有一个不着调的哥哥的悲伤?   眼见着某公主陷入呆傻状,苏月锦赶紧拉着沈衡进了府门,大门缓缓合上的那一刻,还能看见苏月华伫立在风中,透着凄凉的小身板。   桂圆公公说:“王爷,您就把七公主这么晾在外面?”眼看就要下雨了。   他习惯性地将手送到沈衡手心暖着,甚是无辜地说:“宫里有的是可以取暖的地方,她既然想冷着,便由着她去吧。”宫里的孩子就是活得太舒服了,让雨水冲一冲也没什么不好的。   可是令人始料未及的是,苏月华的脑子确实被雨水冲了,但压根没有见好,因为她病倒之后,居然被诊出了喜脉。   孩子是林曦和的,出了这样的丑事,她却显得异常激动,挺着肚子跑到凤鸾宫,求皇后娘娘看在孩子的分上饶林曦和一命。   皇后向来是喜欢看热闹又不爱管热闹的性子,转脸就把冷宫的洛贵人给拎了出来。   她的原话是:“潘枝花,你当奶奶了,恭喜。但是你女婿要死了,节哀。你闺女不肯堕胎,要用孩子力保你女婿,这事你看着办吧。”   潘枝花可不是普通的妃嫔,没入冷宫之前,曾是仅次于皇后的贵妃,后宫里的那些心思手段,没人比她用得通透。   近些年,或许是舒坦日子过得多了,她早就没了争宠斗狠的心,乍闻自己闺女这般不争气,整张脸都快气青了,当下就穿戴整齐,去了天牢。   也不知那话是如何同林家人说的,总之,苏月华肚子里的孩子还没见什么端倪,便被一碗堕胎药给灭了。   药是林曦和亲自灌下去的,过后林家的人说,宫里的洛贵人说只要不让公主诞下麟儿,就能饶林家一条性命。   皇后娘娘听后,面无表情地道:“洛贵人?宫里从来没有这个人。”   查无实据,你能如何?这就叫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官场上,永远是风水轮流转。   不论过程如何,反正苏月华肚子里的孩子是没了。孩子亲爹的一碗堕胎药,让那个总是高昂着头颅的公主恍若一夜之间明白了许多,眼底再没了那份桀骜。   洛贵人冷眼看着她萎靡不振的样子,厉声责问:“事已至此,你还有什么放不下的?”   她抬起头,迷茫地看向自己的娘亲:“可是我的孩子没了,我该找谁要去?”   “孩子?孩子的爹都不要他了,你还在乎什么?当初我就不赞成你同林家的婚事,偏生你铁了心地要嫁。如今出了这样的丑事,你还好意思问我孩子找谁要去?”   潘枝花看着那张不省事的脸,只恨自己平日疏于管教,没有教育好她。   “心里不痛快就自去找地方发泄。林曦和不是还被关在牢里吗?林家一大家子都在那里。气不顺就出去撒去,别在我面前碍眼。”   身为皇室子女,没有心机就只能被玩死,她不能再任由自己的女儿这样下去。   潘枝花的一席话,苏月华不知听进去多少,总之,傍晚时分,她确是去了天牢。大门敞开的那一刻,一股混杂着血腥味的潮气扑面而来,她忍不住干呕两声,这才缓步下了阶梯。   暗无天日的牢房中,偶尔的一束微光都灼得人眼睛生疼。张挽君眯上眼睛,好一阵才看清来人是苏月华。她还是穿得那么华贵,一身绯色锦缎花样繁复,带着居高临下的姿态。   苏月华堕胎的事张挽君并不知情,乍一见来人心里倒是多了几分念想,趴伏在地上,唤了声:“公主。”   苏月华淡淡地扫了她一眼,算是应了,华裙一展,坐在了放好的小椅上。   “本宫来看看你。”   张挽君连连点头,还未说出什么讨好的话就又听到她说。   “本宫怀了林曦和的孩子。”   怀了他的孩子?   张挽君眼里闪过一道精光,似悲似喜地说:“那真是恭喜公主了,奴家一直就觉得公主是个有福气的。只可惜曦和现下还被关在牢里,若是他知道,一定会很开心的。”   “是吗?”苏月华睨着她,“你倒是大方得紧,看到旁人怀了自己丈夫的孩子,还能这般喜笑颜开。”   “公主怎么会是旁人呢?”张挽君凑上前来,认真道,“您跟咱们早就是一家人了,林府上下,哪个不当您是府里的主子?”   这话分明弦外有音,若是以前的苏月华,只怕会被牵着鼻子,老老实实地被她当枪使。   只可惜——   “孩子没了,是林曦和亲手杀了他。他以为这样就可以活,殊不知,杀害皇室子弟的罪名更大!人有的时候就是这样奇怪,你千方百计为他人着想的时候,他人却在暗地里算计你。”   这怎么可能呢?!   张挽君震惊地抬起头,这是至关重要的筹码,林家怎会糊涂至此?   “不相信吗?一开始我也不信。那个男人我爱了那么久,为了嫁给他,我甚至不惜同母妃翻脸。知道有了这个孩子的时候,我做的第一件事情还是跑到父皇面前为他求情。”   “可是他呢?为了母妃随口应下的一句‘只要你肯,我便想办法放你出去’,便亲手将那碗药灌到了我嘴里。”   她那么爱他,如果孩子的命真的可以换他的命,她不会犹豫。   可是他却先自己一步,选择了杀死她的孩子,甚至没有问过她一句:你愿不愿意。   她对张挽君说:“你别紧张,我只是心情不好,没地方发泄。洛贵人说,心情不好就要找个法子让自己好过一些。如今看见你这个样子,我倒是舒心多了。有时候我也在想,为妾,能做到你这个分上,也算是足够了。你得到了公婆的器重和丈夫的怜悯,即便没有那么出众的长相,依旧能将贱人该做的事一样不漏地做得圆满。”   “你付出得比我多,但下场也远比我的惨。听说你额角上的伤是林方知打的?啧啧,他下手也真狠,我都有些看不过去了。”   张挽君不知道外面的情形,也不知自己父亲那边有没有帮忙疏通关系,眼见着苏月华眼中渐有癫狂之色,不由得向后挪了数步。   “公主说的什么,奴家一句也听不懂。牢里潮湿,恐污了玉体,还请公主快些回去吧。”她这个时候还抖着精明呢。   苏月华挑起眉梢,径自从袖中拿出一根麻绳。   “我不急,等送走了你,还要去看看林曦和呢。”   张挽君没想到苏月华居然打的是这个主意,一步一挪地蹭到墙脚。   沈衡断了她一条胳膊和一条腿,此时的她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你想做什么?害死你腹中孩子的又不是我。况且这里是天牢,是圣上眼皮子底下的地方。圣上还未下旨,你不能杀我!”   苏月华缓缓逼近,扯唇笑道:“你以为我不杀你,你就有命活吗?连张家都被抄了,你以为你们还有什么活路?张挽君,本宫会同林曦和相识,你在里面没少下功夫。本宫会有今日,怎么会忘记你这个牵线搭桥的红娘呢?”   张家被抄家了?!   粗壮的麻绳勒在脖子上的那一刻,张挽君奋力挣扎起来。   “就算要死,也轮不到你动手。你这个疯子,快放开我。咳咳——来人啊,快来救救我!”   苏月华的手劲算不上大,但以张挽君现在的情况,想要挣脱根本是不可能的。   就见苏月华手上紧紧扯住麻绳,一路拖着她向后拉扯着。   “救你?!等阎王来救吧!听说你很喜欢杀掉别人的孩子,就连身边的人也不放过。你这样的人,死了之后都不知道地狱有没有人来收呢!”   张挽君整张脸都憋得通红,挣扎着吼道:“林曦和的孩子只能由我生。饶林那贱人是咎由自取,你也一样!你以为你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要不是你身份尊贵,林家会恭维你?林曦和会稀罕你?”   “闭嘴!”   苏月华的长发早已凌乱,充血的眼底满是失去理智的疯癫。   “我怎么样是我的事,轮不到你这贱人评头论足!”   张挽君也知自己已经没有活路了,死死攀住麻绳,骂道:“你才是贱人!活该林曦和不要你的孩子!你就是活该如此!”   “我活该?!那你呢?你嫁给了他,还不是照样帮他娶妻纳妾?”   苏月华手下越收越紧,眼中是嗜血的狠戾。   要不是她,自己或许还是高高在上的公主;要不是她,自己或许一辈子都不知道林曦和是谁;要不是她,自己如何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张挽君双目圆瞪,早就没了进气,手下胡乱拉扯着,还是艰难地嘶吼:“你们这些贱人,林曦和本来就是我的……除了我,没有任何人配做……他的……妻子。”   她的声音越来越小,直至吐出最后一个字,最终在这份纠缠了将近十年的执念中咽了气。   张挽君用了半生的时间去攀附权势,却到死也没有坐上她梦寐以求的正室之位。   外头候着的侍卫悄悄地说:“里头的动静有点大,要不要进去看看?”   另一个人目不斜视地说:“别管闲事,上头吩咐了,里面的人,就是咽气了也当作没咽气,到时候断头台上一摆,谁知道是死是活?”   那一日,牢里先后死了两个人。   一个是张挽君,另一个便是林曦和。   不同的是,林曦和是被人灌了砒霜,七孔流血而死。   侍卫们闯进去的时候,七公主还怀抱着林曦和的脑袋,坐在牢里发怔,身边一只破旧的瓷碗犹自在地上打转,发出好似一声了却尘世的悲鸣。   苏月华的神情不似解脱,也不似怨恨,就像是没了什么念想一般空洞。   从那之后,宫里就没人再见过七公主了。有的人说她疯了,也有的人说,她是被洛贵人送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嫁人了。总之,那个恃宠而骄的女子在亲手结束掉一切之后,便再也没有出现过。   林家人被斩首那日,沈衡没有去看,而是歪在自家的葡萄架下出神。   苏月锦说:“在想什么?”   她缓缓靠在他的胸前,轻声道:“我在想,人性,真的是这个世间最捉摸不透的东西。张挽君也好,林曦和也罢,一场繁华梦,不过是镜花水月,竹篮打水一场空。可叹世人总是想不明白,兜兜转转,迷失在那片阴暗中。我原以为自己会摆一桌酒席庆贺一番,但是想来又觉得没什么兴致。”   死都死了,还有什么好在意的呢?   外面的爆竹声热闹异常,那是百姓们对贪官恨之入骨的嘲讽。   她眨了眨眼睛,有些好笑地说:“这爆竹也要银子,何苦给这些该死之人送这个行呢?”   苏小千岁面上僵硬一瞬,似想表示赞同,只可惜还未说什么,便听到桂圆扯着嗓子喊了句:“王爷,你让我买回来的那三千响的爆竹什么时候点啊?门前都摆好了。”   “……”   二月茶花香。转眼又是一年初春,上京的市集依旧繁华,王府的古树依旧枝繁叶茂。   沈王妃埋首走在自家院中的羊肠小径上,表示没有苏小千岁的日子真是有些难熬,若是他们能有个孩子,也许……   前段时间,皖南突发瘟疫,许多百姓都生生病死,朝廷里的御医抓破了头皮也没想到什么好的医治之法。   恰逢苏月锦的师姐赵晗回了奉芜山,听闻此事便跟他一同去了皖南。   沈衡本想跟着同去,奈何苏小千岁担心疫情控制不住,执意不让她一同犯险,她偷偷跟出去两次都在半路被“押送”回来。   她那时也不知道他那师姐到底靠不靠谱,整日在家手捧一碗砒霜,就是等着坏消息来时表现一回生死相随。   然而事实证明,砒霜这东西放久了也只能用来糊窗户。待到那一碗“断肠药”连勺子都扒拉不开的时候,皖南终于传来了好消息。   疫情已经得到控制,苏小千岁不日便能回京。   对于苏月锦的这位师姐,沈衡知之甚少,只听闻她医术奇佳,又用得一手好毒,逢赌必输,却到哪里都爱赌上两把。   刚同苏月锦成亲那会儿,沈衡倒是收到过她一个筛子的新婚贺礼,她也算是个奇人了。却不知她受了什么刺激,行踪总是飘忽不定,很难见上一面。   道道一面将香炉里的熏香换上新的,一面对沈衡说:“小姐,王爷就这么带着个俏姑娘出门了,您就半点都不担心?”   她盘腿坐在贵妃榻上,重重点头道:“谁说我不担心了?他身上没带什么银子就出去了,万一回来之后,他师姐敲竹杠,我们得多还多少银子啊?”   道道整张脸都垮了下来,她道:“奴婢说的不是这个,您就不担心他们暗通款曲?您想啊,孤男寡女长时间待在一处,总会互相欣赏的。尤其咱们千岁爷又是那样的品貌,哪个姑娘会不动心呢?”话本子上正室被挖墙脚前,都是这么铺垫的。   沈衡闻言,皱眉思量了好一会儿,才道:“你居然会用‘私通款曲’这样生僻的成语了,可见多读些书是好的。”   皖南距离上京很有些距离,快马加鞭也要十日。   沈衡收到苏月锦回府的确切日期时,心情甚佳,哼着小曲,将院子里的枯草都扫得干干净净。   管家元福吓得腿抖,哆哆嗦嗦地说:“王妃,您怎么能扫地呢?王爷要是知道了,肯定会责罚小的。”   她摇头,笑呵呵道:“咱们府上什么时候有那么多规矩了?不告诉他就是了。”   元福听后,可怜巴巴地瞅着她,说:“上次您翻墙出去逛夜市的时候,也是这么说的,回来之后还不是把小的给供出来了?”   他还记得那档子事呢?   她当时吃坏了肚子,吐得眼冒金星,苏月锦凑在她跟前温声安慰,她哪里会注意自己说了什么?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元福已经被关到柴房里去了。   那是她第一次看见他对下人发火,神色淡淡的,吓得她跟做错事的孩子一样,大气也不敢出。   事后,元福见到她都绕路走,生怕她再做出什么事来“殃及池鱼”。   沈衡干咳两声,默默掏出一块碎银子,让他拿着买酒。   元福低头瞅了瞅,颇有些为难地说:“王妃,现在酒价也涨了。”   “那就买便宜的喝。”   不想没过多久他又去而复返。   沈衡觉得贿赂这种事不能养成习惯,还未待他张口就表态道:“其实,有的喝已经不错了。自从上次我吃坏肚子,苏月锦就断了我的财路,我现在连买个白糖糕都得问道道借钱,所谓忆苦思甜,不过如此了。”   她无奈地转身,想让他看见她眼里的真诚,却在回头的一瞬间险些扭到自己的脖子。   元福委屈地站在一旁,小声地说:“王妃,是漾小主回来了。”   她瞠目结舌地看着那个妖娆媚笑的女子,觉得丢人丢到姥姥家这句话真是真理。   她们怎么就在这个情形下见面了呢?她怎么就在自己气势如此弱的时候出现了呢?这显得自己……多抠啊……   沈衡面上一阵僵硬,尽量自然地顺了顺尚有些打结的长发。   “啊,那个……咱们屋里说话吧。”   在苏漾没有再次出现之前,沈衡几乎都快忘记这位先自己一步进门的童养媳。沈衡嫁给苏月锦也有两年了,苏漾一次也没有出现过。那一袭茄花色忍冬纹襦裙,分明是极庄重的颜色,穿在苏漾身上却生生多了三分张扬。   沈大小姐低头刮着手里的碗盖,想要开口说些什么吧,又觉得怪别扭的,只能维持一个微笑的表情,坚持到脸酸,真不是一般的尴尬。   屋内的气氛有些怪异,漾小主解了渴,就开始四处张望起来。   也不知苏漾从哪儿找来一块木板,贴了好些宣纸在上头,毛笔一挥,做了个开场白:衡姐姐,借我点钱。   沈衡不知道旁的正室是怎么同姐妹们相处的,总之苏漾真是令人大跌眼镜,张口就借银子啊。   看着对自己笑得友好的漾姑娘,沈衡使劲翻找了两下荷包,甚是义气地拿出十两银子放在她手上。   “够不够?道道那儿还有点铜子儿。”   怎么说人家也是第一次开口,她总不好太过小气,尤其对方还尊了她一声“姐姐”。   苏漾面上的表情明显一僵,似努力辨别良久,发现沈衡真的不是在耍自己之后,又是唰唰几笔:人家要三百两银子。   三百两银子?   “什么东西那么贵啊?”   苏漾继续写道:是魏晋时期的一个笔洗,颜色倒是在其次,主要是那花样甚好。   沈大小姐眨巴了两下眼睛,觉得为难。   “可是银子这个月不归我管,你得等苏月锦回来问他要。”   上次她吐得厉害,歇了两天都没缓过气。为了防止她偷吃,他特意吩咐府里不许给她银子。   等他回来?他肯给才怪。   苏漾皱着眉头,做出一副委屈的样子。   沈大小姐瞧着也挺不好意思,思量着说:“要不,咱们去账房那儿问问?反正是你要支银子,应该是肯给的。”哪里知道到了那里,刚说明来意就把管账的小哥逼哭了。   “不能给,王爷吩咐了,一两银子也不能撒手,不然回来就把小的吊在树上,三天不准吃饭。”   沈衡一边递了个帕子给他擦眼泪,一边道:“又不是我用,是苏漾要用,你慌什么?”   “漾小主要就更没有了。”账房小哥死死抱住装钥匙的匣子,道,“王爷早些年就吩咐过了,漾小主要银子,便自去管皇后娘娘要。谁要是敢给她一个铜子儿,通通都要被赶出去的。”   这么严重?   沈衡诧异地看向苏漾,就算是平常人家不受宠的妾侍,也不至于沦落至此啊。   苏漾擦了擦眼角,提笔写道:不要质疑,他平日就是这么对我的,可是我真的很喜欢那个笔洗。   沈衡傻乎乎地站在原地,艰难道:“要不,咱去皇后娘娘那儿试试?”   半个时辰后,凤鸾宫前。   沈大小姐颓丧地坐在地上,头一次开始审视苏漾的人品。   本来她说进宫来陪皇后的时候,皇后的反应是很热情的,哪里知道苏漾妖娆的半边小脸刚一露出来,她们就被无情地关在了门外。   八宝姑姑僵着一张脸说:“娘娘吩咐了,她一见到漾小主就会印堂发黑,双眼无神。为了保重凤体,借钱的事就不用提了。”   沈衡瞪着一双杏眼,看着对着皇宫一角伤春悲秋的某人,真的很想问一句:你过去到底造了什么孽,怎么这么多人都不待见你?   沈衡是真的没辙了。   坊间有句老话说得好:一个人不待见你,或许是他不够了解你;两个人不待见你,或许是你时运不济;要是大家都不待见你,那你就好好琢磨琢磨人家为啥不待见你。   看着面前狗腿地扒在她腿边的某人,她第一次有了想要回娘家的冲动。   “苏漾,她们都不肯借银子给你,要不那笔洗便算了吧。”   可是人家喜欢。苏漾伸手举着字牌,双眼还含着两行热泪。   沈衡知道那是苏漾偷偷用辣椒戳出来的,虽说含“金”量不高,好歹也不容易。   沈衡看着面前可怜兮兮的小脸轻轻叹息一声,还是拉着苏漾去了她和苏月锦的房里。   “这里面的首饰还算值些银子,你便拿去当了吧。”这些都是她的嫁妆,个个都是足金,一副暴发户的样子。她思量着,左右苏月锦是要回来的,到时候问他要了银子再赎回来就是了。   苏漾巴着一双凤眼瞅了瞅,面上似有一丝愣怔,没想到这姑娘这般实在,竟然肯这样帮他。   他是个有义气的人,对方既然这般大方,自己再抻着就显得不大气了,于是他点头,含泪将感激涕零做了个足套,这才从袖子里掏出一个麻袋,一把一把将首饰往里面装。   沈大小姐平生鲜少有借钱给别人的机会,猛一看苏漾这样,整个人都蒙了。   “那个,苏漾,用……用不着装这么多吧?”   苏漾眨巴着眼睛抬头,举起几个大字:多退少补,衡姐姐,你要相信人家的人品。   她信才是真的见鬼了!   良久之后,漾小主乐呵呵地扛着一小麻袋首饰出去了。沈衡咬着帕子,盯着那个妖娆远去的背影,有种想要再扛回来的冲动。   伺候在一旁的道道顶着一张大脸飘过来,煞有介事地说:“小姐,一般正室都要给妾侍塞点好处才能收买人心,您这银子花得值。”   她瞪着一双毫无焦距的眼睛,甚是迷茫地说:“值吗?可是我压根就没想收买她啊。”   事实证明,不管你收不收买,这银子也是花出去了。而且继那个笔洗之后,漾小主又看上了彭文远的字画、汝窑坊的瓷瓶和高丽的四角琉璃杯。最关键的是,苏漾买回来的那些东西,都是高仿的赝品。   沈衡虽对古玩不甚了解,但是也随着苏小千岁耳濡目染了不少。   那传说中彭文远的字画,巷子口拐角那个斗鸡眼的书生一两银子卖五张,苏漾却花了整整一百两银子。   其实,论理沈衡是不该管这个闲事,但那些东西都是她掏的腰包,怎么想怎么觉得自己才是被坑了的那个冤大头。   于是,在苏漾决定去买那只四角琉璃杯时,沈衡悄悄地跟在了苏漾的身后。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尾随的结果让她很是愤懑。   因为苏漾去的根本不是什么古玩商铺,而是一家极其偏远的药材铺子。   苏漾一看就是那里的老主顾了,刚坐下来便有小二殷勤地上了一盏茶。   老板拿着一只不大不小的木匣给苏漾。   沈衡探着头仔细瞅了瞅,虽然看得不清楚,但也能瞧出来那东西不重。可苏漾给出去的银子着实不少,她略微估算了一下,少说也有二百两。   眼见着苏漾离开了药材铺,又转悠到了市集,这次倒是真的在买四角瓶子了,三两银子买了一对。   如此,沈大小姐终于明白了。苏漾根本不是不识货,分明就是故意买了那些东西,回来糊弄她的。   想她六岁闯荡江湖,也曾把武林盟主家三岁的傻儿子揍得满嘴淌哈喇子。   虽说她九岁回归正道,那也是脚踢侍郎儿子头,横扫无名小卒腿的人。   她自十二岁开始学着变得端庄,但在闺阁之中也不是软柿子啊。   于是,她撸胳膊卷袖,上前就要同苏漾理论,可惜还没走出几步,就哐当一下撞到一个人身上,气势顿时弱了大半。   她揉着发疼的额角,还没睁眼就感觉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抚了上来。   “可撞疼了?”   她下意识地就想拨开那只手,却在听到他的声音之后生生顿住。   “顾小侯爷?”她睁开眼,诧异地看着面前丰神俊朗的公子。   “嗯。”他嘴角含笑,却是应了一声之后便没再开口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她,满眼温柔。   他似是有些黑了,也越发清瘦了,眉宇之间却是越发英气,带着一种属于男子的沉稳气魄。一袭蓝蟒滚肩缎衣,加上一双云纹短靴,少了几分公子哥的风流,多了几分成熟内敛。   她确是许久没有见过他了,所以也没觉得他这般有什么不妥当,笑呵呵地说:“听月锦说,你去了江城。那里有外族动乱,顾小侯爷亲自领兵上阵,打了十分漂亮的一仗。”   他一直那样看着她,只是在听到她嘴里的“月锦”二字之后蹙了下眉。   他说:“一去经年,回来的时候便听到你大婚的消息,原是想去探望你的,又觉得有失妥当。”   “这可是客套话了。”沈衡笑看着他,道,“你同月锦是兄弟,原该相互走动。而且我也很喜欢同侯爷下棋,你既回来了,来吃顿便饭总是要的。”   他脸上的表情不知怎么变得有些酸涩,转瞬他又笑道:“如此,我可是记住这话了。若是有这个机会,我倒是想尝尝你的手艺。”   她的手艺啊。   沈大小姐有些尴尬地搓了搓手,道:“有机会的话,这是一定的。”   春风徐徐,还带着些许凉意。   面前的女子还是那样单纯地微笑着,一身缠枝纹的妆花缎子,简单素雅,没有因为她身份的改变而失了那份淡然。扬起的长发调皮地攀上她的嘴角,他不自觉想伸手抚上那根发丝,却在将要抬手之际被一人生生挤在了中间。   “顾侯爷,好久不见。” 第十九章   大结局   眼前是一张墨迹未干的宣纸,顾允之看着那妖娆的容颜,不由得失笑道:“苏漾,倒是难得见你一面。”   漾小主显然是场面上的人物,毛笔一挥,又是一行:人家怕晒,所以不爱出门嘛。倒是顾侯爷,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不会是跟着我衡姐姐出来的吧?   顾允之笑着看向苏漾。   他当然知道苏漾是男子,算起来,他们和苏月锦是一同长大的。当年他之所以不告诉沈衡,自然是为了自己那点小心思。可叹苏月锦的小心思算得比他精明,他苗头还没露出来就被支到了江城。   如今看苏漾这个架势,倒是知道“胳膊肘不往外拐”,帮着苏月锦看老婆呢。   “我不过是顺路逛到了这里,巧遇她罢了。漾小主既然回来了,左右得多住上几天,月锦虽嘴上不说,心里还是挂念你的。”   他就是故意添堵。   苏漾举着小牌子,唰唰又是几笔:贱妾失宠许久,买东西的银子都是问衡姐姐借的。说起来,顾侯爷年纪也不小了,怎么说也该成家了,要不要奴家给你介绍几个?   “劳漾小主惦记了,只是顾某现下还无心儿女私情,还是过两年再说吧。”话虽是这般说着,眼睛却是看向一旁的沈衡。   苏漾背对着沈衡,对着顾允之狠狠使了一个警告的眼神,然后挎着沈衡的小胳膊,写道:人家肚子饿了,我们回去吧。   沈衡本来就憋着话要问苏漾,自然爽快地应下了。及至两人的背影逐渐远去,顾允之还站在原处,神色莫名地看着他们。   人生难免要在得到与失去中做出一些选择,错过了,便是一生。   顾允之想,也许苏月锦当初说的是对的,自己是爱沈衡的,却不如他爱得那么奋不顾身。   寂静的厢房内,缓缓燃起的青烟自梵饰炉中腾起,淡淡的,勾起一抹宁静的清凉之气。   之所以会在春交燃这样沁人心脾的香料,是因为沈大小姐觉得,必须让这屋里的人好好清醒一下,包括她自己。   “你做什么要骗我?那些古玩、玉器根本就是你故意买的仿品。王府虽有些银子,但你也不能这样挥霍。”况且那些银子还是拿她的嫁妆换的,能别这么坑她吗?   漾小主脸上写满了愧疚,慢条斯理地拿着小墩子,蹭到她跟前,写道:你跟踪人家。   她们现在讨论的是这个问题吗?   沈大小姐用帕子努力擦着眼角的“黑线”。   “对,我跟踪你。我原本以为你在外头被人坑了银子,这才跟出去的。你别岔开话题,先告诉我,你去药材铺子买的什么?”   苏漾妖娆的小脸上挂着些许踟蹰,低头写了一个大大的黑字:药。   她当然知道是药!   “什么药?”   吃的药。   这跟没说有什么区别?   沈衡深吸一口气,觉得作为一个当家主母,被妾侍气得头昏脑涨确实是件挺窝囊的事情。自己能掐死她吗?能吗?   “苏漾,我们不要玩文字游戏。你告诉我,你是病了还是有什么难处,说出来我也好帮你解决。这么多天了,你拿出去的银子也不少,就算我当了冤大头,也该知道这银子的去向吧。”   苏漾叠起双臂,枕在一旁的桌案上,半天都没有动笔,但脸上的表情却莫名忧伤。   苏漾不“说话”,沈衡也不催促,就这么静静地等着。   那东西是喂给蛐蛐吃的。良久之后,漾小主缓缓举起了木板。   蛐蛐?   沈衡在嫁给苏月锦之前,除了偶尔上房揭瓦,夜半跑去糊窗户以外,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斗蛐蛐。   她虽不能算个中里手,但光听听声音也能知道那钵子里的东西是不是行货。所以,在苏漾拿出那个墨色石罐,听到第一声鸣叫时,她就知道,这是个极难寻到的好物件。   她扒着那罐口朝里望,不由得惊愕道:“正经是个俏货。”   正所谓,白不如黑,黑不如赤,赤不如黄。这只蛐蛐不仅通体金黄,而且头圆,胸宽,腿发达,绝对是个极品。   她抬手指着那高高翘着透明羽翅的小家伙,惊喜道:“哪里买的?值得好几千两银子呢。”   原先,人们好蛐蛐只喜好听那一叫,再来便是喜欢三五成群地斗上一斗。   沈衡有一段时间也喜欢着了男装出去凑凑热闹。只可惜后来,六九城的那些公子哥们也好上了这口,押宝开赌,赌注下得越来越大。蛐蛐的价钱也是日日上涨,坊间流传的“万金散尽只为一啄”,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苏漾没想到沈衡居然是个懂行的,嘴角一弯,跳上桌案,写道:你也会斗蛐蛐?   “谈不上会斗。”她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但是这里面的门道倒是多少懂的一点。你方才说买药材是喂给它吃的?可是我看它叫声响亮,翅无卷须,怎么看都很健康啊。”   谁说生病才要吃药的?苏漾眼睛笑成月牙形,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掏出那只木匣子,继续写道:这东西叫纸草,是凌金花的枝叶,每逢初春时节开花。花凋落之后取上面的绿叶晒干,研成面,跟树苗和草果放在一起喂给它吃,不但可以延长寿命,还能让它长得越发精壮。我这罐子里的蟋蟀,自幼就是吃这个长大的。   竟然是这样!   沈衡瞅了瞅苏漾手中的一小把纸草末,有些迟疑地说:“那也吃不了这么多啊,一只蛐蛐一顿才能嚼多少草果,你最近花的银子可不止这一小点。”   怎么可能只它一只?   苏漾转身挪开一处砖石,啪啪啪拿了一排石罐子摆在桌面上,写道:这只是一部分,还有好些我放在了奉芜山养着。上京三年才开一次大赌,没有后备怎么能行?你瞧瞧我这几只怎么样?   整整一个下午,沈衡都是在一片虫鸣中度过的。   两人各自选了蛐蛐,拿着热草斗得不亦乐乎,都有些找到了知己的感觉。   拥有相同爱好的人,总是很能理解彼此在喜欢的物事上花费银子的付出。这话说得文雅一点叫知音难寻,通俗一点就是臭味相投。   漾小主抱着一堆小罐子解释,皇后娘娘和苏月锦不借给自己银子就是觉得养这东西花费太大,又不体面,这才不待见自己的。   苏漾没告诉沈衡的是,原先那两位也是支持的,而且支持得还不少。只是苏漾不讲义气,斗蛐蛐赢回来的银子一分都不肯拿出来,这才断绝了所有金钱上的往来。   沈大小姐在得到一只苏漾送的极品蟋蟀之后很快倒戈,点着小脑袋表示赞同。   可怜道道在外头等得焦急,只当是她们家小姐被小妾给灭了,差点就跑去后院叫人将门给砸开了,哪里知道沈衡已经跟人惺惺相惜起来。   自那以后,沈衡就成了苏漾的小狗腿,成日抱着一只蛐蛐罐子,陪着苏漾满四九城转悠。   买纸草的银子不够,两人就拿了府里的东西去当,左右不能饿着这些宝贝。   苏小千岁骑着快马,风尘仆仆赶回来的时候,就看见自家老婆和别的男人手拉着手,扛着两麻袋东西往门外走。   他们身后的管家元福急得都快哭了,高声唤着:“主子,可不能再当了,王爷回来非打死小的不可。”   苏小千岁似笑非笑地靠在门边,觉得这场景真是“养眼”极了。   沈衡开始还没有注意,煞有介事地对元福说:“王爷在家也听我的,就是回来了也不会怎么样,你快些回去吧。”   苏小千岁含笑挑眉,懒洋洋地说:“我怎么不知道夫人在家已经厉害成这样?实在让为夫惶恐。”   沈衡听见那声音,浑身都是一震。近些天,她虽玩得忘乎所以,却也没忘了他的归期,算算日子竟是提前了两天。   她看着那双眼底的倦意,当下东西也忘了扛了,几步走上前去,心疼道:“你都瘦了。现下是不是很累?我命人抬水让你沐浴可好?”   好在她还有些良心。   苏小千岁伸手将她拥进怀里,道:“你倒是胖了,没人管着,玩得可开心?”   沈衡做贼心虚,埋头在他襟前磨蹭着。   “没有,就是小漾回来了,我陪着她四处走走。”   他抬手抚着她的脑袋,温声安慰:“阿衡,编瞎话这种事要动脑,不用这么难为自己。”然后轻扫了一眼已经僵硬的漾小爷,淡淡吩咐,“先将他关在屋子里,等我用过晚膳再放出来。”   所谓小别胜新婚,沈衡嫁给苏月锦已经有两年了,除却他偶尔有公事外出几天,两人从未分开过这么长时间。   一见着人回来了,她哪里还管“狐朋狗友”的死活,一面吩咐着厨房去准备晚膳,一面取了换洗的衣物往房里走。   画着岁寒三友的屏风之后水汽氤氲,烘得人身上暖乎乎的,原该坐在桶中沐浴的人却懒洋洋地歪在小榻上。   他神情略有些疲惫,松散的衣襟半敞,锁骨若隐若现。   她说:“怎的不去沐浴?”脚下却微微踮起,没什么节操地想要窥视更多春光。   他双眼微眯,似笑非笑地说:“在等夫人伺候。”   或许是因为连夜赶路,他的声音都伴着些许沙哑,略显慵懒的声线撩得她耳根一热。   作为一个大家闺秀,即便面对自己的夫君也该有所矜持,奈何沈大小姐从记事开始就不知道那东西是什么。她从善如流地走上前去,小手一勾便拉开了他松拢的盘扣。   衣衫顺势滑下,精壮的胸膛随着呼吸起伏,灼热了整个脸庞。   她尽量让自己看上去正经一些,目不斜视地攀上他腰间系带,却是流连半晌都没有勇气将它褪下。   她干咳一声,小声道:“这个你自己脱吧。”   他眉眼微挑,道:“我累得不想动。”骨节分明的手却缓缓握住她的手指,在自己完美的腰线徘徊。触手的温润恍若最上乘的美玉,带着让人五指颤动的润滑。   他说:“哪有伺候一半便不管别人的?”   她红着一张脸,任由那只手掌带着她抚上他的胸口,摸上精致的锁骨,最终停在唇边。   他的唇一如既往地微凉,细碎的亲吻啄得她手指痒痒的。手指被送入口中吮吸的那一刻,似是有电流滑过,整个脑子都禁不住轰的一声,她害羞地别过头去。   他微微坐起身,长臂一伸便将她抱了个满怀。   “一起吧?”他在她耳边如是说,呵出来的热气伴着独有的冷香。   她迷迷糊糊地点头,也不知他说的是什么,只知道反应过来时,两人已经置身水中。   木盆中水花四溅,细碎的呻吟徜徉在唇齿之间。她抬起双手,攀上桶边,像是想要抓住什么,又酸软得溃不成军。   事后,她靠在他的怀里,轻声道:“月锦,如果我的病一直治不好,我们便领养一个孩子吧。”   这件事情一直是她心里的痛。   两人成婚已有两年,她却一直无所出,就连前段时间吃坏肚子作呕,都能让她怀揣着丝丝期盼。宫里的御医来看过,说她是阴寒体质,是极不容易受孕的。   这两年间,苏月锦一直默默为她寻找名医,熬好的汤药也只说是进补用的,一勺一勺喂给她喝,就是怕她多想。   沈衡心里明白得很,却也学着苏月锦揣着明白装糊涂,给她汤药便老老实实地喝,补血补气的红枣、枸杞,她从来都是按斤吃的。   然而,都没有用。   她承认自己不是一个大度的妻子。   因为她不愿意假装大度帮他纳妾,甚至一想到那样的场景就会撕心裂肺地疼。   她轻颤,微微扬起头,问他:“我是不是很坏?我坏心眼地只希望你是我一个人的。下辈子,你一定不要再遇见我了。”   他是那么体贴她,甚至有朝臣家眷办满月酒都会暗暗将帖子回绝。   他双手微微收紧,轻笑着说了声:“傻瓜。”   他很少会说什么动听的情话,却只一句便让她忍不住潸然泪下。   他说:“阿衡,我总觉得一辈子太短,待到鸡皮鹤发,奈何桥头,只愿下辈子你还是我的妻子。”   她将头埋在他的胸前,眼眶濡湿,哽咽得发不出半点声音。   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能说出这话的人很多,真正能做到的又有几个?芸芸众生,能得此一人,何其幸也?还有什么比白首之约更美丽的誓言?   很爱你,所以一定要在一起。   良久之后,他顺着她的长发,轻声道:“阿衡,我们不需要领养,我们会有自己的孩子的。”   她只当他在安慰自己,低头握住他的手掌,却听到他说:“师姐精通医术,这次请她下山原本就是为了治你的病。她在奉芜山闭关多年,对药理颇有心得,只要你耐着性子细心调养,身体一定会好的。”   沈衡听后震惊抬头,激动得身体都在颤抖。   “你……你说的是真的?”   他亲昵地吻了吻她的鼻尖,轻笑道:“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吗?”   他师父沉留老人是这世间最好的医者,虽说去年已经过世,他的女儿却得了他的真传。   万事皆有定数,老天爷总是眷顾世人。   她定定地看着他缓缓上扬的嘴角,整个人都陷入一种狂喜之中无法自拔。   这两年,王府一直遍寻名医,来者皆摇头说她体质太寒,受孕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犹记得两人婚后不久,沈衡突然间觉得莫名恶心,又总喜欢吃酸。她以为自己是有了,抿着嘴角,乖乖坐在王府门前等他回来。   苏月锦也是那样兴奋,那张又惊又喜的脸,她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只是,当宫中御医诊脉,说她只是肠胃不好,且体质偏寒,实难受孕的时候,她觉得整个天都塌了。   她不知道怎么形容那一刻的感觉,只是傻傻地看着自己的丈夫,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别怕。”   恍惚间,她听到这句呢喃,整个身体落入熟悉的温暖怀抱中。   “阿衡,别怕。”   他又说了一遍,她却泪如雨下。   两年之间,他们遍寻名医,尝试过各种各样的药方,却都不见成效。如今,他们终于寻到了赵晗,终于有了希望,那一刻的幸福是任何语言都描述不了的。   沈衡破涕为笑,几乎没有犹豫,张嘴便吻上了他的唇。   爱妻如此热情,小王爷如何能辜负这份投怀送抱,正犹自享受时,却听到门外赵晗的干咳声。   “还没完事呢?先把药吃了。”这药房事之后服用效果最佳,她都等了近两个时辰了,医者也是要吃晚饭的好吗?   屋内传来一阵窸窸窣窣声,良久之后,房门大开。   沈王妃面覆一条深紫色轻纱,没出息地坐在角落里,唤了声:“师姐。”白日宣淫,她实在是没脸见人了。   谁承想,赵晗上来就帮她把薄纱摘了,直截了当地说:“以后你俩完事了都得叫我,不用不好意思。”   她瞠目结舌地瞪着那个娇小可爱的美人,恍若一尊雕像。   苏小千岁一面接了药碗,一面道:“怪不得苏漾看见你便跑,你这个样子,哪个男人敢娶你?”   赵晗跷起二郎腿,慢悠悠地道:“他那是矫情,男人做成他那样才是失败呢。”整日胭脂水粉的往脸上招呼,实在寒碜。   他们说得这般自如,待在一旁的沈衡却如遭雷击。她感觉今日受的刺激实在是太多了,结结巴巴地道:“苏……苏漾是男的?”   在座的两人都没再说话,只是默默地抓了把核桃放在她的手心。   用过晚膳之后,赵晗端着一大盆药草来了沈衡屋里,一面将药草点燃,一面在她手臂等处施针。   她的手法很好,银针所扎之处虽有酸麻感却并不痛。   可能是待在奉芜山那样有灵气的地方久了,赵晗出落得很是水灵,一点都不像一个二十六岁的女子。   她的个子算不上高挑,打远处一站还像个没长开的娃娃。但偏生也是因着这份娇小,更衬得她越发娇俏。她一身素淡的千色纹襦裙,素面朝天,忽闪着大眼睛,怎么看怎么像漂亮的邻家妹妹。虽说她性格有一点……但还是个俏生生的美人。   沈衡凝着她微微卷曲的睫毛,轻声道:“师姐,你喜欢漾公子吗?”   自从知道了苏漾的真实身份之后,她便改了称呼,一则是对别人性别的尊重,虽然漾小主不见得在意这个;二则是时刻提醒自己,他真的是个男的。   “喜欢啊。”赵姑娘闻言,挑眉道,“我从十二岁知道他是个男的之后,一直喜欢他到现在,只是那个没眼光的总是躲着我罢了。”   她说得坦率,语气虽然很平常,沈衡却听出了那话里小小的酸涩。   “那你们应该也是一块长大的吧?”   “嗯。”赵晗点头道,“你别看苏漾现在是这个样子,小的时候可害羞得很。给他东西吃,他便红着脸冲你笑,鲜少张口说话,瞧着文文静静的。哪像现在,活生生把自己糟蹋成这样。”   施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赵晗见沈衡好奇,便淡淡地说起了自己的过往。   “我还记得苏漾第一次同我说话,就是看见我端着药碗,死命地往一只兔子嘴里灌汤药吃的时候。”   “我自幼跟着父亲学习医理,经常要研磨一些药草制成汤药。未用过的药品自然不能给人吃,所以半数都会喂给从山中抓来的动物,哪里知道他的反应会那般大。”   那个时候的赵晗只有九岁,眼见着那个唇红齿白的小家伙红着眼睛上来指责自己,吓蒙了。   她从来没见过他发脾气,那一日他却是整张脸都涨得通红,劈手将她手中的兔子夺了过去,跑开了。   他回去告诉他的“相公”:“赵晗不是好人,我们不要跟她一起玩了。”   苏小千岁那时也是个孩子,但显然比苏漾成熟得多,温润安抚了“娇妻”之后,转脸就把兔子给烤了,气得苏漾险些就跟他们彻底划清了界限,老死不相往来。   后来还是赵晗先找到他,跟他解释了事情的原委,才让他默默接受了一切。   苏月锦小的时候身子很差,山里的孩子在院中追逐嬉闹的时候,他就只能坐在一旁的轮椅上看着。   但是他自幼就懂得自娱自乐,假装晕倒,吓哭苏漾,或者抓了什么可怕的虫子放到苏漾手中,这些就是他最喜欢做的事情。   为此,苏漾没少找赵晗抱怨,说自己“嫁了”这么个男人,真的是一辈子都毁了。   苏漾不满意自己的“相公”,对赵晗却是莫名依赖。随着几个孩子越发长大,情窦初开之时,苏漾悲哀地发现,自己爱上了别的男人。   而这个“男人”就是赵晗。   可怜赵姑娘娇滴滴的一个美人,就是因长期身着男装便生生让自己也分不清自己性别的苏漾当成了暗恋的对象。   苏漾鼓足勇气对她表白时,是十二岁。   身体刚刚开始发育的他,声音还有些奇怪的沙哑。他说:“赵晗,我可能喜欢上你了。我也知道,作为一个有夫之妇,这样是不好的,但是我真的没有办法喜欢上月锦。你带我走好不好?天南海北,奴家愿意生死相随。”   赵晗当时整个人都是傻的,一则她不愿意做这“横刀夺爱”的事,二则,她是女子,即便有些喜欢苏漾也是姐妹情深,所以没怎么犹豫便拒绝了。   年少的爱情总是冲动而单纯的,陷入失恋期的苏漾几乎哭湿了整座奉芜山。赵晗在山中找到他时,他还在对月流泪。   她说:“苏漾,你别哭了。其实我是个女子,我们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在一起的。”   他震惊地看着她,险些自山上跳下去,打算就这么去了。   第二日,苏漾就去了皇后娘娘那里请罪,泪眼婆娑地表达了自己看破红尘,想要出嫁做尼姑的心愿。   皇后娘娘没有说话,只是奇怪地睨着他长出的喉结发呆。   她以为他是病了,特意找了医者来看,得到的结果不光吓得御医脸色惨白,就连他自己也愣怔了好些天。   虚鸾假凤,这样的乌龙岂止是皇室的丑闻。漾小主不习惯旁人伺候,就连出恭时也是同其他人分开的,以至于他从来都不知道自己站着尿尿同旁的女子有什么不同。突然降下这般晴空霹雳,任是谁也不容易接受。   最令人称奇的是,皇后娘娘还发现,苏漾的样子竟然越来越像敏妃了。   她取了他和苏沉羽的指血,结果竟然真的同她的猜测不错。   苏漾的确是敏妃的孩子。   香料案事发之后,敏妃的孩子就消失了,宫里随之不见的还有她身边的近侍冯凌,想来苏漾就是那个时候被偷偷带出宫的。   苏漾对冯凌没有任何印象,只知道自己是从蜀地跑出来的。皇后娘娘没有选择隐瞒,而是很明白地告诉他:“你母亲下毒谋害月锦,为的就是希望你能登上大宝。事发之后,她在宫中自缢而死,而月锦却因为体内的余毒变成现在的样子。你可以选择复仇,但是我会一掌拍死你。若你愿意放下仇恨,当年的事情我们便不要再提。”祸不及子孙,苏漾那个时候尚在襁褓,也是无辜的。   一时之间得到这么多惊人的消息,让身为“女子”的苏漾十分难以承受。他将自己关在房间里许久,次日便背起了包裹辞行。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他只知道自己需要冷静地想一想。   再回来的时候,他依旧是那身女装,媚眼如丝,对苏月锦说:“哥哥给你当挡箭牌吧,今后有什么危险,我帮你扛着。”   他的命是敏妃给的,但养他的人是皇后娘娘。所谓因果循环,不过如是。   他是看着苏月锦如何在病榻上受折磨的,他这样做谈不上恕罪,只是选择了一个让自己和大家都能好过的方式罢了。   对于赵晗,他并非不喜欢,尤其在知道她是女子而自己是男子之后,也曾有过窃喜。但是,作为一个男子,作为一个成年的男子,他越发觉得,自己曾经娇里娇气地跑去跟心爱的女子表白,是一件极其丢脸的事情。   前些年,他躲着赵晗,是因为朝中党羽错综复杂,他私下暗访,难免会有危险,担心连累了她。事情平息之后,他又觉得自己耽误了她这么多年,没脸见她。他身份特殊,又喜欢四处游走,觉得这样的生活不能给一个女子安定。   他也曾开玩笑说:“赵晗,找个好男人就嫁了吧。本公子虽长得风流倜傥,却居无定所,你这又是何必呢?”   她却全然不理,妙龄虚度,同他牵牵绊绊的,别扭了整整十四年。   用十四年的光阴去喜欢一个总是躲着自己的男子,真的不是一件谁都能够坚持下来的事情。   同为女子,沈衡虽没尝过那份爱而不得,想来也是极难过的事情。   赵晗说:“我时常告诉自己,他这个样子就是矫情,但是心里也明白得紧,他是在保护我。这么多年的党羽相争,私下里有多少人想要他的命,恐怕一双手都数不清。但爱情这个事谁又说得清呢?爱了便是爱了,还能像借给别人的银子一样,说收便收得回来吗?如果爱这东西可以换算成银子,他少说也欠我千八百两了。”   她的语气和神情如往常一样轻松,但是说过这番话后便再没张口,像是在思考什么,又像是在回忆什么。   沈大小姐是个性情中人,用她老娘的话说就是:旁人给她一个微笑,她能咧嘴对着他傻笑一天。这话说得虽然有些夸张,但沈衡真的是个知恩图报的人。   就在了解了赵晗心事的第二天,沈衡便穿戴整齐,去“探监”了。   漾小主被关的屋子十分特别,整个门窗都是用铜铁做的,窗口的位置还开着一个七寸见方的小口,里面的人伸出脑袋就能看到王府的大门。   听说这东西,是早几年前专为苏漾量身打造的。里面有一张可供休息的小榻,和一张木质的小几。漾小主每次回来诓银子,都会被关在里面思过。   沈衡踱着步子走到近前的时候,苏漾正准备将脖子伸出去望望天,乍一见她来了,小脸一绷,扔出一张字条:坏女人,没义气。   她神色莫名地盯着那张字条,觉得人家说的也确实是那么回事,便没有张口反驳,抬手用钥匙打开门,径自走了进去。   她不担心苏漾会趁机溜走,因为早在他被关进去之前,苏小千岁便撒了一大把软筋散在他嘴里,他就是想折腾也没那么多力气。   漾小主的神情很是委屈,低头在纸上写着:不带你这样的,我们好歹也是患难知己,你说倒戈就倒戈啊。你倒是回去劝劝咱们王爷,将我放出去吧。虽说我在王府没有名分,但怎么说也该算是个贵妾吧?就这么让一群人像看猴似的看我,太不拿我当回事了。   他一张一张地写着,沈衡便在一旁一张一张地看着,直到他发泄得差不多了,这才伸了小手,在他鼓起的胸前抓了一把。   蛮硬的,还略微有一点弹性。   “原来是橙子。”她顺势将那东西扯出来一个,仔细端详了一番。怪不得她总觉得苏漾的胸部长得特别坚挺。   苏漾整个人都傻了,眼见着她把那个东西抓在手里,剥了皮就打算吃,连忙几步上前抢了下来。   “是苏月锦告诉你的?你知道了怎么不早说?”方才浪费他那么多笔墨。   沈衡看着有些气急败坏的“苏小主”,轻笑道:“你不是也耍了我这么多天吗?咱们也算扯平了。”言罢将他手里的橙子抢回来,伸手就要掰开。   “你没看出来这东西是一对吗?你吃了一个,我这个怎么办?”他怒气冲冲地指着挂在胸前的另外一个橙子,如是说。   “那就都摘了呗。”   “都摘了?我这么妖娆的童养媳怎么可以是平胸?”   他的真实身份只有身边信得过的几个人才知道,这是万不能张扬出去的。   沈大小姐闻言,自顾自地丢了一瓣橙肉到嘴里,道:“还挺甜的。你现下又出不去,等到被放出来的时候,我再还你一个就是了。”   漾小爷整张脸都因着那话黑了半边。   “这么说,你不是来放我出去的?”   “当然不是了。”她坦荡地直视他,“胳膊肘往外拐这种事我从来不干。我今日过来,是特地来开导你的。”   “开导我?”漾小主懒洋洋地窝回自己的床上,道,“开导我少花些银子,饿死我那些宝贝?我劝你还是省省口水,别费那个闲劲了。”   沈衡瞧着他那极不配合的样子,也不焦急,只是淡淡地睨着他。   “不是蛐蛐,我这次来找你,是为了赵晗师姐。”   话刚出口,她便明显看见苏漾脸上的神色一僵,然而很快,他便又换上了那副惫懒的样子。   “赵晗能有什么事?小爷现在正烦着呢,要不是来放我出去的,你便赶紧该干吗干吗去吧。”说完,他当真过来将她推了出去。   沈衡自问口才不输旁人,却是没料想这人是个不听劝的,话刚开了个头就吃了闭门羹。   “你这人怎么还不让人说话呢?”她索性将脸塞到里面,继续道,“赵晗师姐等了你这么多年,你怎么忍心就让她这样下去?一个女子花一样的年华,又有几个十四年可以挥霍?你要是个男人,就该娶了她,何苦两人受这份活罪?”   “我娶不娶是我的事,她要等是她的事。你就别在里面掺和了,闹得烦心。”   烦?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是烦。   沈大小姐的倔劲儿上来了,索性盘腿坐在门外,唠叨了整整一个下午。她倒是要看看,他跟她,谁的耐性比较好。   然而事实证明,有耐性这种事真的是一山更比一山高。   沈大小姐是含着眼泪被赵晗拖回房里的。   她那时只觉自己双目无神,口舌发麻,都快要失去意识了。   她拉着赵晗说:“师姐,苏漾真不是个东西,我循循善诱说了那么多话,他愣是没搭理我。”   赵晗了然地安抚她,见怪不怪地说:“你这样没用的,过去我上吊、跳河、割手腕,就连胸口碎大石都试过了,他都是那个样子。这事咱们得讲战术,你别急,先喝口冰糖雪梨润润喉咙再说吧。”   沈衡一直欣赏有创意的人,对于赵晗能想出胸口碎大石这样极端的逼婚手法,她确实自叹不如。   但是说到战术……她也不是没有主意。   整整一个月,只要有时间,她都会同赵晗腻在一处,先后用了“无中生有”“暗度陈仓”“欲擒故纵”,甚至“美人出浴”等伎俩,悉数败北,皆没能将其“拿下”。   最后沈大小姐怒了,在一个黄道吉日的清晨,哄了苏小千岁上朝之后,偷偷溜进了书房,摊开最昂贵的宣纸,一番奋笔疾书,蹑手蹑脚地找到他的小印,抬手就盖在了那张白纸之上。   赵晗在一旁抽着嘴角看着,无比担忧地说:“这就是你想到的法子?”为什么总有一种她在作死的感觉?   沈衡笑呵呵地吹了吹纸上未干的墨迹,无比淡定地说:“有些事情,在没有尝试之前都是未知数。苏漾并非对你无意,只是差了点火候罢了。你就在这儿等着,待我唤你的时候再出来。”   “可是,这样会不会不太好?”   “有什么不好的?这招叫‘后院起火’,火烧起来了,自然能让他乖乖就范。”   如此,赵师姐语塞了,乖乖地站在原地点头,生生压下了嘴边那句:我担心的不是苏漾起火,而是你们家后院会起火。你真的能确定苏月锦在看到这张和离书后,不会撕了你?   春日的骄阳总是红得似火,洒扫的杂役们难得看见自家王妃在早起送走千岁爷之后没有哈欠连天。   但见那一袭鎏金色的华裙在地上一摆,噌噌几下就把没扫完的尘土拖了个干净。   跟在她身后的道道,心疼地看着那刚上身就被蹭脏了的裙摆,多想说一句:您就是想制造气势,也没必要穿这么长的啊。   沈王妃自然不知道道在想什么,几步上前便打开了苏漾屋子的门。   他正在里面用早膳,清粥小菜,外加一碟子酥脆的杏仁酥,嚼得异样香甜。他看见她进来也没觉得多稀奇,一面慢条斯理地夹菜,一面道:“今儿又想了个什么法子?你也真算是有耐性的。”   她默默地看着他,随即找了处地方坐了下来。   “还有什么好折腾的,不过是来跟你辞行的。明日我便不再是这府里的主子了,临走之前来看看你罢了。”   辞行?   漾小爷轻挑眉梢,道:“这主意倒是不错,你下一句是不是该说,你走了,赵晗便会嫁给苏月锦了?”   “猜得不错。”沈衡大大方方地承认,“不管你信也好,不信也罢,这件事情都是真的。”   “我嫁给苏月锦两年,肚子却一直没有动静。宫里的御医来看过,说我是极不容易受孕的体质。女子无所出,本就犯了七出之条,论理,夫家是可以休了我的。”   “好在赵晗师姐医术高超,能够医治我的病症。在请她下山之前,她提了一个要求,便是让我撮合你二人成亲。”   她说到这里,淡淡地睨了苏漾一眼。   “沈衡虽说出身小门小户,但也不是那种循规蹈矩、慈悲心泛滥的人,即便要成人之美,也没必要几次三番做这么多费力不讨好的事。我会帮赵晗,的确是为了治自己的病。然而你一味推辞,倒是让我束手无策了。赵晗如今恨极了你,只想嫁给苏月锦,站在你每日都能看到的地方给你添堵。这是她的选择,而我,决定成全她的选择。”   桌上平摊的宣纸赫然是一张和离书,上面印着的正是沈衡同苏月锦两人的小印。   “赵晗答应我,只要让她嫁给苏月锦,她便会医治我的病。一个女人一辈子最大的幸福,便是能生下同她所爱男子的孩子,我也不例外。但是让我同另一个女子共侍一夫,我是如何也做不到的,所以我选择了和离。”   “你说我极端也好,愚昧也罢,总之,这就是我的坚持。我不想说是你逼着我走上这条绝路的,但是我真的不想待见你。因为你的一个选择,葬送了两个女子的幸福。”   “被爱的人总是有骄傲的权利,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身后追逐的人也会有筋疲力尽的一天呢?你不是不爱赵晗,你只是习惯了她给你的爱。”   “酒宴歌席莫辞频,劝君惜取眼前人。还有两天,赵晗便要出嫁了。苏漾,问问你自己的心,是不是真的不会痛?”   沈衡说完,缓缓站起身,拿着那张和离书便往门外走。   她说的话,半真半假,而苏漾确实不知道她不能受孕的事。   然而算算时间,也确有两年有余没听说府里添了孩子,一时之间也是一怔。   “赵晗不是那样的人。”   他站在那里喃喃自语,也不知那话是说给自己听的,还是说给沈衡的。   “人都是会变的,就像我,也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有离开苏月锦的一天。”   “苏漾,还是那句话,十四年,人的一生又有几个十四年可以挥霍?赵晗真的用了女子最好的年华去爱你。”   沈衡过往说过许多话,苏漾虽从来没有回应过,但是并不代表他的心就是石头做的。赵晗是那样好的女子,他只是不想害了她。   “那苏月锦呢?”他焦急地追出去,“他肯定不会同意与你和离的。”   早知道你会这么问。   沈大小姐背对着他,小小地嘚瑟了一下,转脸之后便换上了期期艾艾的表情。   “他吗?他确是不知道的,是我偷了他的小印,亲手盖在这和离书上的。不论他同意与否,这件事情已成定局。我需要一个做母亲的权利,我渴望拥有一个健康的孩子,不论付出什么代价。”   苏漾的表情是震惊的,整个院中洒扫的奴才也都惊愕得半天不知如何动作。   沈衡这次真的是拼了,顺带连府里的奴才们也一并给唬住了。她大大方方迎着那些目光,然后转脸吩咐道道:“该拿的都拿了吗?我们现下就回沈府。”   做戏要做足套,道道作为沈衡身边最得力的丫鬟,怎么能少了她的戏码?   然而,平日配合度极高的忠仆,今日却出了状况。她傻乎乎地愣在原地,半天都没有说话,仔细看去,额头上竟然还有汗冒出来。   出息!过去扯谎的时候也没见她吓成这样。   沈衡暗斥一声,刚想自己张口将话圆过去,便惊觉手里的和离书被人抽走了。   身穿朝服的苏小千岁站在骄阳之下,正细心“拜读”着她的“大作”,那微微蹙起的精致眉眼,无声地告诉所有人,他的心情很不好。   这下,她头上的冷汗也吓出来了。   “进来说话。”   他抬脚越过她身边,带起的冷风让她整个人都陷入了一种隆冬将至的严寒之中。   “我今日失败了,明日会继续想办法离开府里的。”她这般对苏漾说着,尽职尽责地将戏演完,然后灰头土脸地跟在苏月锦身后,如丧考妣。   今天不是黄道吉日吗?为什么她会这么背?!   沈衡从来没觉得书房是一个恐怖的地方,然而今日却觉得这里恍若龙潭虎穴,连迈进门槛都需要莫大的勇气。   她小媳妇一般跟在他身后,连凳子也不敢坐,就这么手足无措地站在离他较远的地方。   砚台里的墨还未干,小印上的红泥还没来得及擦去。苏小千岁淡淡地扫视了两眼,慢条斯理地将它们拨到一边。   很显然,他不高兴了。   沈衡有些不知所措,结结巴巴地说:“呃,你不是去上朝了吗,怎的回来得这样早?”   “忘了带折子。”他淡淡地应了一声。   “啊,既然是回来取折子的,想必是前朝有重要的事吧。不如你先去忙,我帮你准备早膳吧。”   “不急。”依旧是简单的回复。   沈衡自顾自琢磨着,没了半点主意。瞒着自己的夫君写和离书这种事,就是平头百姓家也是不允许的,更何况是皇家。这要是传将出去,岂止是不好听那样简单?   “今日的事,确是我做错了。”她偷瞧了他一眼,继续道,“你也知道,赵晗师姐对咱们有恩,我也是被逼得没有办法才出此下策。苏漾总是那副油盐不进的样子,除了这个,我也想不出还有什么旁的法子。”   “赵晗师姐人那么好,我也真的希望她能同我一样幸福。这次的事,我也不是故意瞒着你的,就是担心你知道了会不高兴。善意的谎言总是可以被原谅的,你说是不是?”   她好话说了半箩筐,对面的苏小千岁也只回了声:“嗯。”   宁静的书房内,只能听到窗外风吹落叶的声音。她低头看着自己的鞋面,彻底无语了。   “还不过来哄我吗?”良久之后,他如是说,蹙起的长眉像是在控诉她的迟钝。   沈衡闻言立马冲到他怀里,撒娇道:“我哄你好不好?你不要生气了,我保证下次绝对不敢了。”   千岁爷神色恹恹地伸手搂着她,挑眉道:“下次?”   “没有下次,没有下次!”   他垂下头,径自将那张和离书撕成一小条一小条的,扔在铜盆里烧了。   “再大的事也不能拿这个开玩笑。”他不待见这东西。   沈衡乖乖点头应下,十分听话的样子。   “最近一个月,我以为你们想了什么好主意,没想到就是这个。我问你,若是苏漾真的任赵晗就这么嫁了,你打算怎么办?”   真的任赵晗嫁了?沈衡惊愕抬眼道:“他应该不会那般狠心吧?”   “我不是他,自然想不到他会做什么样的决定,或许会阻止,也或许会放任。这样没把握的事,如果是我,绝对不会去尝试。”   沈衡闻言深思了一会儿,轻声道:“你这话,是不是在间接说我没有脑子?”   “这已经是很直接的说法了。”   沈大小姐的脸剧烈地抽搐了一会儿,她坚强地转过脸去看他。   “那你倒是说说,你有什么自己有把握,又肯定能让苏漾接受赵晗的法子?”   他懒洋洋地靠在桌边,道:“无利不起早,夫人拿什么同为夫交换?”   “自己人也算计得那么清?”   “自己人不是也算计我吗?”   沈大小姐理亏在先,小脸涨得通红,转脸对着门外偷听的道道和赵晗道:“那个……药可以煎了。”   这是一句极为隐晦的暗示,屋外的两个人都发出了暧昧的笑声。   沈衡觉得自己是为友情献身的,喝过汤药之后,对赵晗邀功道:“今儿晚上就让你出嫁,姐们儿够义气吧?”   赵晗笑眯眯地瞅着她放在腰上的手,坦然道:“你也不亏嘛。”   傍晚时分,王府里突然亮起了红灯,一排排装着珍贵物事的珠宝箱子摆了整整一地。   漾小爷待在屋里头,不时抻着脖子看着,眼见着赵晗一身凤冠霞帔被送到一顶轿子里,也是一怔。   他是不相信苏月锦会娶赵晗的,但是眼见这架势又有些发蒙。   苏漾不知道心里是个什么滋味,只知道看见她双足消失在眼前的那一刻,脑中一片空白。   紧闭的铁门被人从外面打开,他看见了斜靠在门边嗑着瓜子的苏月锦,几步上前问道:“赵晗这是去哪儿?”   “当然是嫁人了。”他奇怪地抬眼看着他,“男方家就在对面,离我们家近得很。要不要一起去喝杯水酒?”   这怎么可能呢?   “你们又在搞什么鬼?”   “那么激动做什么?师姐今年都已经二十六岁了,换成寻常妇人,早该儿女成群了,你原该高兴才是。”   苏小千岁说完便没再理他,径自拉着换好衣服的沈衡去了对面。   屋外摆放着好几十桌宴席,桃仁、蔬果上都盖着大红的喜字,极是喜庆的样子,座上却是空荡荡的,看不见贺喜的亲朋好友。   苏漾一路跟着他们走进来,越瞧越觉得奇怪。   眼见着他们来到后院,进了一处婚房,便也云里雾里地跟着迈了进去。   潜意识里,他也想知道赵晗嫁了个什么样的人。   身穿大红缎花吉服的少女已经揭了盖头,犹自端着一碗米饭,吃得香甜,看见几人进来,还大方地招呼:“过来吃。”   他环顾四周,依旧没有看见新郎的踪影,再回过神来时,只觉得身体几处大穴被封住了。   眼前是苏小千岁慢慢收回去的银针,他怔怔地看着他,这才反应过来。   “你居然阴我?”   苏小千岁甚是无辜地摇头道:“这怎么能算阴呢?分明是你自己走进来的。”而后吩咐早已守在一旁的桂圆,“帮新郎官穿得喜庆点,莫要误了吉时。”   可怜漾小爷做梦也想不到,自己成婚居然是这样的。他扯着苏月锦的袖子,义愤填膺地道:“你忘了师父说我会克妻吗?”   苏小千岁着实想了一会儿,慢条斯理地点头道:“他还对着咱们山里的兔子说过,能将它点化成仙,结果第二日就将它做成了红烧兔肉。”   苏漾承认,自己这个借口找得有点烂。   “能不能让我再考虑一下?”就算他喜欢赵晗,但是那人的性子也着实令人头疼。   一个能一气之下将自己“相公”扔在画舫中卖唱的女人,谁娶之前不要好生思量一下?   苏小千岁觉得,同为男人,他是能够理解拥有一个不温顺的妻子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但是——   “一辈子也不长,忍一忍便凑合着过吧。”   手中被塞入了一根红色绸缎,苏漾听到了苏月锦逐渐远去的声音:“从今以后,世上再无苏漾。哥,你并不欠我什么,新婚快乐。”   苏月锦比任何人都了解苏漾,就像苏漾了解苏月锦一样。   赵晗守了苏漾十四年,苦等一个承诺。而苏漾陪了苏月锦十四年,为的是赎他心底的那份愧疚。他迟迟不娶,只是想等到苏月锦坐稳那个位置之后再心安理得地离去。   男子之间的情谊其实就是这样简单,没有女子之间那般细腻,却是源自心底最真的那份诚挚。   穿戴整齐之后,漾小爷被拉上了堂前,此时已经是高朋满座。   他看见了许多熟悉的面孔,包括同为王府效力的同僚。   顾允之拱着双手,贺道:“漾小爷今日格外俊朗,祝两位新人同福同寿,百年好合。”   苏漾龇着牙瞪他,分明看见了那双眼底的戏谑,待要张口说什么,却震惊地发现高堂之上不知何时坐了两个人,赫然是微服出行的皇上和皇后娘娘。   他们并未穿着宫中正式的吉服,而是如寻常百姓家的父母一样,穿着颜色艳丽的喜庆衣裳。   皇后娘娘一面抓了一把花生嚼着,一面道:“我儿快来拜我,晚膳都未及用便赶过来了,你这亲结得可真够突然的。”说完之后,又觉得这句玩笑话配上自己的脸会觉得不亲和,便在话尾加了句“呵呵”。   皇帝陛下虽说也来得突然,但好在出门前摆阔摆惯了,拿着两只西域进供的凤血玉镯,放到两位新人手里。   “相爱容易相守难。漾儿,好生待人家姑娘。”   苏漾傻傻地站在原地,只觉整个眼眶都湿润了。   王八蛋苏月锦,居然连最后的退路也给他堵上了,还弄得这般煽情。   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他很感动。   父母的祝福,亲朋的贺喜,不算温柔的娇妻,虽是赶鸭子上架,却也是他曾经一直在脑海中想象的样子。   他正想着要不要兄友弟恭一番,就听见不远处苏月锦和顾允之两个人没什么节操地在那儿打赌。   “你猜他会不会哭?”   “难说,他小时候可矫情了。”   “我赌一百两银子,他等下会死撑到底。”   “我赌两百两,他会躲在角落里抹眼泪,不然我就将他罐子里的蛐蛐炸成一盘小菜。”   结果当然是苏小千岁赢了。   漾小爷擦着眼角硬挤出来的泪水,仰天长叹:“这就是兄弟……”   因着婚礼是临时决定的,所以半数宾客都是附近的百姓。皇后娘娘是个不会招呼人的,最后这事自然落到儿媳沈衡的头上。   就见她身穿一身绯色罗裙,穿梭在人群之中,不论男女老少皆是笑脸相迎,那份淡然和亲和是任何一个自视甚高的官家小姐都装不出来的。   顾允之望着那道身影,许久,苦涩地叹息道:“我感觉好像错过了自己的下半辈子一样。”   这样纯粹的人,世间也仅得这一个,只可惜他明白得太晚。   话音刚落却并没有得到回应,他抬眼便对上了苏月锦陷入沉思的脸。   他大笑着拍了拍苏月锦的肩膀,道:“你莫不是在愧疚?当年是我自己选择要去江城的,若是没有你的力保,我也不会坐上今日的位置。”得失之间,都是自己的选择罢了。   然而他得到的回答却是:“允之,你想多了。我只是在琢磨,上次你欠我的红包,如果我这次一并要回来,会不会不太好。”   顾小侯爷的脸彻底僵硬了,他塞了一把银票给苏月锦。   两人相视一眼,又忍不住大笑出声。   这个家伙,总是用这种奇怪的方式让人轻松。   “你会找到的。”   缘分天定,谁说错过便一定是失去呢?   缘分来时,总是让人措手不及。或许顾允之的幸福很快就会出现,至于是个什么样的女子,那便是另一个故事了。 第二十章 后记   庆元朝北靖四十二年,皇子苏月锦登基继承大统,改年号玉恒,封礼部尚书沈括之女沈衡为后,封号懿初。   玉恒帝在位期间,励精图治,善用新政,平定边疆叛乱,提倡文武双修。在他的治理下,百姓皆安居乐业,齐齐称颂。   然而,唯有一事令人称奇。   那便是帝后情深。玉恒帝后宫只得沈皇后一人,共育有三男两女,一生都未再娶,是庆元朝史上,唯一一位同发妻白头到老的君主。   后世子孙多有艳羡,坊间更是将帝后的爱情故事写成话本,流传至今,史称:举案奇媒。   番外   千岁爷的初恋   苏小千岁的身子不好,鲜少去太学,这是满朝文武都知道的事。但是千岁爷身子好的时候也不爱去太学,这就鲜少有人知道了。   桂圆每次请假的时候,都会声泪俱下地对先生说,我们爷的身子又如何如何了,血咳了足有一大盆,小脸苍白得跟冬日的白雪似的云云。   而那个时候,千岁爷正躺在御花园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盘腿嗑着瓜子。   林曦和将信随手丢到草丛里的时候,信正落到他的手边。   他听到那些世家子弟的调侃:“今儿这信不看了?不给你的小相好回信了?”   林曦和冷着脸说:“男儿自当以学业为重,哪里有那么多儿女私情?”   众人便调笑道:“你莫不是因为,前些时日被姜太尉家的公子嘲笑找了个六品官的女儿做相好,才不回信的吧?”   他登时涨红了脸:“胡说!这根本是没有的事。”然后拂袖离去。   在打开那封私信的时候,千岁爷的内心没有一丁点挣扎。因为在他过往的认知中,他看到的,那就是他的。   意料之外的是,那封信的字迹很潦草,带着群魔乱舞般的狰狞,不似写给他的那些情书带着浓浓的脂粉香气,也没有满篇的古道柔肠,就是很平凡的闲话家常。   他漫不经心地看着,却越发觉得有趣。   桂圆气喘吁吁地回来时,他正在书房里认真研究着对方的“学识”,心情甚好的样子。   桂圆将脸凑到他近前,嬉皮笑脸地说:“您这信,又是哪个春心萌动的小姑娘送来的?”   他将手撑在下巴上,饶有兴致地说:“姑娘确实在春心萌动,但是萌的不是我。”   “不是写给您的,那这是哪儿来的?”   “捡的啊。”他挺坦然地对桂圆说,“你去把太学里林曦和习字的本子偷出来我瞧瞧。”   林曦和的本子?桂圆公公咂吧着嘴,隐隐有种不好的预感。   “您要做什么?”   “当然是模仿他的字迹回信啊。”收信不回多没礼貌,礼尚往来才是美德。   桂圆公公嘴角剧烈地抽搐着。   开始的时候,桂圆一直以为他的主子爷就是太无聊了,才会找了件更无聊的事情做,就连苏月锦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   但是随着那张纸上的字越来越多,他回信的次数也越发频繁,甚至有的时候会滑着轮椅去院子外等着,看送信的小厮有没有回来。   桂圆搓着手站在一旁,试探性地问:“您莫不是,喜欢上那姑娘了吧?”   他皱着眉头问他:“喜欢是什么样的感觉?”   对于这种超脱自己“能力”范围的东西,桂圆也觉得有些为难,思量了半晌才说了一句:“大致是,一日不见就跟下辈子都看不见了似的。”   苏小千岁闻言,点头道:“那我喜欢她。”都说见字如见人,这样说来,他就是喜欢她的。   “可是人家都不知道这信是您写的啊,而且您和那姑娘连面也未曾见过,万一沈小姐相貌并不出众……”这也喜欢吗?   苏小千岁蹙眉看着他,想说喜欢一个人同相貌有什么关系,话到嘴边,还是吊儿郎当地回了句:“若她不好看,那这信就是你写的。”说完,他满意地看到桂圆肥硕的大脸团结地僵硬成一团。   每逢入冬,苏月锦的身体都会变得很差,浑身冰冷得没有一丝温度,甚至一晚上也睡不上一个时辰。   桂圆知道,这是苏月锦儿时落下的病根。他是看着苏月锦长大的,眼见着那个幼小的孩子疼得缩成一团,却从不喊一声疼。   苏小千岁对治疗一直很配合,泡在滚烫的药浴里还会调侃桂圆两句。   但是他拒绝吃药,偷偷把药藏起来,或者哄着新来的小丫鬟喝下去,都是他常干的事。   到了后来,桂圆不得不严令禁止所有丫鬟进千岁爷的寝宫,更是将伺候他的人全部换成年长一些的嬷嬷。但是桂圆发现,他就是老少通吃,药还是照样进了别人的肚子。   最后桂圆实在没办法了,只得对送信的小厮说:“你去的时候记得告诉沈大姑娘,林公子生病了,但是不肯吃药,让她好好劝劝。”   其实他对此也没抱什么希望,苏月锦要是任性起来,陛下拿他都没辙。   可怪就怪在,千岁爷旁人的不听,倒是肯听那沈衡的。当晚当着桂圆的面将药喝完了不说,还破天荒地用了些平日不爱吃的甜点。   他一脸嫌弃地说:“药喝完了,不许你跟阿衡再打小报告。”   桂圆点头如捣蒜,觉得这个沈大小姐真的是这世间最神奇的存在。   除夕前,太学要放假了。苏小千岁坐在书房里,发了一天的呆。   他说:“桂圆,我现在越来越讨厌写‘林曦和’这三个字了。”   桂圆抓乱了一脑袋的长发也不知道这话该怎么回。本来就是一场闹剧,任是谁也想不到千岁爷会生出这样的情愫。   太学放假那日,苏月锦拉着桂圆站在高高的宫墙上,默默地看着远处那个笑靥如花的少女。   她长得很好看,一身香色绣木槿纹的裱花缎子,配上一件狐裘小袄,粉嫩粉嫩的。一双杏眼顾盼之间全是灵透,一头如瀑的青丝松松拢着一个发髻,只簪了一支点翠银簪。跷起的小脚在地上有一下没一下地点着,正望着宫门所在的方向。   桂圆耷拉着脑袋说:“主子,咱们回去吧,等下看到什么不顺心的,奴才担心您会揍他。”   苏小千岁认同地点头,脚下却没有动,直到林曦和出现,拉着沈衡一同离去,才淡淡地收回视线。   “长得没有我好看。”良久之后,他如是说,颇有几分孩子气。   桂圆无奈地看着他,轻声说:“您可以去对沈姑娘说,信是您写的。”   告诉她吗?他略有些不自在地低喃:“不太好吧?我想直接去提亲的。”   “提……提亲?”桂圆以为苏月锦是说着玩的。   可事实证明,苏小千岁从不闹着玩,因为他已经在琢磨着怎么给林方知穿小鞋,如何让沈括升官了。   可惜天不遂人愿,就在新年后的第二天,他就病倒了。   皇后娘娘冷着脸将不愿意离开上京的某千岁从被子里裹起来,直接扔到了去奉芜山的马车上。   他病怏怏地对桂圆说:“我想当孤儿。”没娘的孩子才是幸福的。   皇后娘娘听到之后没有什么反应,只是在熬药的时候默默加了一大把黄连。   得到沈衡要嫁给林曦和的消息时,苏月锦正在书房看书,很简单的一页,他却看了整整一天。   所有人都知道千岁爷不开心了。   皇后娘娘说:“初恋本来就是不尽完美的,但是林方知也不像是好相与的人。”没想到她一语成谶,三天之后,他便收到了林家悔婚的消息。   那天夜里,母子俩兴致勃勃地带着一众仆从,在奉芜山上放了一夜的烟花。   之后的事情,便如故事中叙述的一样。苏小千岁代圣上祭拜了泰山,但随行的沈衡却是他让礼部尚书魏清暗示沈括带来的。   沈大姑娘稀里糊涂地就跟在了随行之列,赶巧就在禹城时溜达到了行宫。   她拿着祭山石填“狗洞”的那天,千岁爷就站在不远处看着。桂圆公公心疼得拍着心口直说:“主子,那可是咱们庆元朝的圣物啊,您就这么由着她?”   他漫不经心地睨了桂圆一眼,道:“圣物怎么了?”阿衡喜欢不就行了。   如此一梦三年,岁月依旧静好,他默默注视着那个在树下躲雨的明眸善睐的女子,对桂圆说:“今天晚上我穿哪件衣服等她呢?”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却在楼上看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这次,他一定不会再错过了。 第二十一章   番外   沈衡知道自己怀孕,是在苏漾家喝菠菜蛋花汤的时候。那样清清淡淡的羹汤,她喝了之后却吐得肝肠寸断。   赵晗抬手把着她的脉象,甚是平静地说:“没什么大事,就是苏月锦要当爹了。”   沈衡怔怔地看着对方的神色,确定她不是在开玩笑之后,一路小跑就奔回了家。   书房的大门正紧闭着,她也不知道是不是有朝臣在里面商议正事,便悄悄在窗外喊了声:“月锦,你在忙吗?”   他轻轻应了一声,手下朱笔未停,却是极其温柔地回道:“可能要再等一会儿,我打发了这些老匹夫就来陪你。”   宁静的书房内,正襟危坐的“老匹夫”不下十人,面面相觑间,都在彼此眼中看到了“咱们不受待见”六个大字。   沈大小姐正犹自兴奋得紧,也没注意他后半段话的意思,只当屋里只有他一人,隔着一扇门窗,压抑着内心的狂喜,道:“哦,不急。其实我就是想来告诉你,我怀孕了!”话毕就是一溜小跑离去的脚步声。   屋内的老臣乍闻喜事,纷纷看向上座主位的端小王爷。   就见他依旧执笔而坐,骨节分明的手还握着笔杆,笔尖却在不经意间点了一下,落下一颗大大的朱砂。   他说:“方才的话,你们听到了吗?”   朝臣们连连拱手称是,说的什么吉祥话他倒是没心思去听了,径自站了起来,几步走了出去。   “听到了就散了吧。”   他这般吩咐着,神色如常,脚下的步子却有些踉跄。   这大概是他平生第一次失态,却完全顾及不上其他。   沈衡没想到苏月锦会来得这样快,刚剥下来的橘子皮就这么“啪嗒”一声落到了脚边。   他没有直接进门,而是站在门边凝视着她,像是要说些什么,却又什么都没说,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   他曾对她说过,相爱是两个人的事,他不喜欢有许多拖油瓶围在身边的感觉。那时的他找不到赵晗,所以用这样的方式去宽慰她。   可是当这个生命突然降临时,他才发现,自己竟然也同她一样,那么迫切地想要拥有这个孩子。   沈衡说:“傻站在那里做什么?进来。”   他轻轻地摇头,道:“我想冷静一下。”   他不知道怎样形容这一刻的感觉,只是出神地看着面前那个巧笑嫣然的女子。   她是他的妻子,她肚子里正孕育着他的孩子,而他,就要做父亲了。   这种感觉是极其微妙的,微妙到控制了他所有的情绪。   “那你就这么站着?”她好笑地睨着他。   他怔怔地抬眼,清澈的眸子中带着孩子气的呆傻。   “我……只是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作为一名贤妻,沈衡也觉得嘲笑自己的夫君是不对的,可是面前这张精致至极的小脸实在太过无辜,以至于她忍不住凑上前去,狠狠地捏了一把。   “傻瓜,你什么也不用做,陪着我就好。”   身子被拢入一个温暖的怀抱,他将头埋在她的颈边,良久才似缓过神来一般,轻喃道:“阿衡,我要进宫一趟。”   进宫?!   勤政殿御书房内。   苏小千岁鲜少进宫,但凡要去必然是有了不得的大事。   一封薄薄的折子,寥寥数字,气得圣上又摔碎了好几只茶碗。   北靖帝已经记不得这是第几次驳回他的折子了,反正拒绝之后,他都会在第二日靠在殿前等着。   堂堂一位王爷,公然上书要在家陪妻待产,这话传出去,不是要被人笑掉大牙吗?!   但是这折子,不论你批是不批,它就在那里,不远不近。   不管你愿不愿意,你儿子就在殿前,死皮赖脸。   圣上咬牙切齿地说:“衡儿怀孕,你陪在家里能帮什么忙?”   “剥橘子皮啊。”苏小千岁慢条斯理地啜了口茶水,十分认真地说,“最近她喜欢吃酸的,一天就能吃掉一小筐。”气得圣上差点两眼一翻,直接晕过去。   前朝虽说不算忙碌,但是苏月锦身为储君,也是时候接管政事了,这般不顾全大局,如何服众?   皇后娘娘面无表情地连说了好几声“呵呵”。   “小家不管,何以顾天下?我觉着甚好。”莲步轻移,她直接将皇印盖在折子上,这便是准了。   苏月锦这厢接了旨,却还没消停,隔三岔五就找来赵晗,询问一些平常需要注意的事情,桩桩件件,事无巨细。及至沈衡临产的那几天,这种折磨更是发挥到了极致。   漾小爷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听到桂圆爬上他家墙头,扯着喉咙叫喊着:“赵姑娘,我们家王妃可能是要生了,请您到府里来看一看。”   他真的严重怀疑,当初苏月锦在对面买这套宅子送给他们,就是为了沈衡生产的时候,方便叫赵晗过去帮忙。   沈大小姐诞下麟儿那一日,漾小爷开心得快哭了,因为他终于可以睡一个安稳觉了。   坊间有孩子睁开眼睛后第一眼看见谁,性格便会像谁的说法。   这话虽说得没什么根据,但是苏小千岁早早就隔绝了所有人,自己守在沈衡的身边。   皇后娘娘和陆庄主进去几次都被请了出来。   原因是,她们一个是面瘫,一个不喜欢读书。   可怜孩子的奶奶和外婆在外守了大半天,竟是连一面都没见到。   抱住孩子的那一刻,身为父亲的苏小千岁内心是复杂的。这种复杂不仅源自当父亲的喜悦,更多的是关于孩子的长相。   刚生下来的孩子,都是有些皱巴巴的,没甚经验的他以为这是沈衡橘子吃多了的缘故,便悄无声息地让奶娘先将孩子抱走,看都没敢让沈衡看。   “孩子呢?抱来让我看看。”娇妻睁开眼睛的那一瞬,第一句话问的就是这个。   他神色有些不自然,轻声道:“孩子睡着了。”   “抱过来让我看看。”   “抱过来就醒了。”   “醒了我也要看。”   良久之后。   “怎么这么丑?”   “早叫你少吃些橘子了……”   有野史记载,太子苏堰出世后,帝后大惊,皆以为所用膳食有异,面露菜色,虽诧异却并无不喜,暗自商议,下一胎必要多吃些白嫩之物。神医之女赵氏闻言大笑,帝后方知孩童初生时皆是如此。   唇红齿白的苏小公子长大成人之后,最被人津津乐道的便是这段过往。   他时常瞪着一双水嫩的眸子,问自己的父皇:“儿臣当时真的有那么丑吗?”   苏小千岁温柔地抚着他的头顶,甚为慈祥地说:“父皇明日带你去看看猴子,你便明白了。”   番外   苏瓒的童年   苏瓒是苏家最小的儿子,似乎为了验证那句“老幺永远最得宠”的话,这位苏小殿下从降生开始,就知道怎么“作”能得到更多人的关注。   都说男生母相,这位苏小殿下却像极了他的父亲,一双清润的水眸,淡淡一笑就能萌化所有人的心。   沈皇后共育有三子两女,苏瓒最喜欢戏弄的却是自己的大哥,原因是,他是唯一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   大皇子苏堰刚出生的时候,沈衡便病倒了。可能是第一次生孩子的缘故,沈衡生产之后身子很虚弱,断断续续恢复了很长一段时间。   而苏堰便是那个时候,被当时的皇后,如今的太后饶染娘娘自告奋勇抱去抚养的。   众所周知,饶娘娘是个面瘫,而在她的教导下,苏堰自然而然地成为一个不苟言笑的孩子。   这样的改变,多少让孩子的生身父母有些无奈。   而苏小殿下便像是为了弥补这种遗憾应运而生。   “父皇,你抱抱阿瓒,今天阿瓒特别香香。”   “母后,你昨儿刚得的那个玉如意瞧着真好看,送给瓒瓒好不好啊?”   不可否认,苏瓒是个极会讨喜的孩子,花瓣似的小嘴一抿,总是无往不利。   他招猫逗狗的本事也极为出色,仗着宫中那两位皇祖和沈家那两位的宠爱,大有“腾云驾雾”之势。   用千岁爷,不,用万岁爷的话说:“这孩子扮猪吃老虎的样子,比我幼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而这样的苏瓒却没能博得苏堰的宠爱。   因为苏堰觉得,男子便该成熟稳重,整日插科打诨,求人要抱抱,实在不成体统。   但是别管成不成体统,苏瓒就是这么做了,而且能抱着绝不躺着。   每次只要苏堰一出现,都会看到一个胖乎乎的小身影迅速向他袭来,树懒一般吊在他身上。   “皇兄抱抱,瓒瓒好想你。”   这是他惯用的开场白,事实上,他们一个时辰前还在一起用膳。   苏堰略嫌弃地推开自己的弟弟,说:“阿瓒,你已经五岁了,怎么还总让哥哥抱?”   “就算阿瓒五十岁了,也是皇兄的弟弟,为什么不能抱抱?昨天父皇还在抱娘亲呢,你不爱阿瓒。”   想到那对无时无刻不在秀恩爱的父母,苏堰无奈地摇了摇头。   “那是不同的,以后你娶了娘子,也可以那样。但是现在,快从我身上下去,不然我就把你丢下去。”   苏小殿下粉嫩的小脸顿时皱起,圆圆的大眼眶腾起一片水汽。   “哥哥不好,阿瓒哭给你看。”说着当真就要落下泪来。   苏堰老成地叹了口气:“说吧,你这次又闯了什么大祸?”   没人会比他更了解苏瓒,苏瓒来找他,哪次不是让他来收拾烂摊子的?   “人家这么乖,怎么会闯祸呢?”   苏瓒漂亮的眉眼几不可察地上挑了一下,小眼睛一眨巴便跳了下来。   “阿瓒不过是听说皇兄要出宫一趟,想求您带弟弟去外头长长见识。”   出宫?   苏堰闻言果断摇头:“这事你就别想了,我不会带你出去的。”   开什么玩笑?苏瓒在宫里都能作出一朵花来了,真的到了外面,他能管得住吗?   “就知道你不喜欢人家。”   苏小殿下两腿一蹬,啪的一声,坐在地上就开始哭号起来。那歇斯底里的架势,恐怕就是国丈沈大人来了也望尘莫及。   苏堰就算比苏瓒大,也只是个十二岁的孩子,眼见着自己弟弟几欲哭晕过去,也有些慌了。   “你怎的这样无耻?快些起来。”   “我不管,哥哥都不喜欢我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让我哭死吧,呜呜呜呜。”   没见识过孩子撒泼的,很难想象那样的场景。那一颗颗硕大的眼泪珠子,是真的如倒豆子一般滑落。   苏堰没有办法,只能苦口婆心地说:“那你去回了父皇母后,若他们准了,我便带你出去。”   “就是他们不准,人家才来求你的嘛。”   苏瓒哭得更大声了,委屈的小脸哭得皱在了一起,像一个干瘪的苹果。   最后,结果当然是苏小殿下如愿混上了出宫的马车。   嚼着路边的糖葫芦,苏瓒表示人生真的很幸福,尤其这份幸福还是自己“争取”来的。   苏堰出宫,是来挑选文房四宝的。   苏月锦很少限制他们的成长,从孩子正式习字开始,便让他们自行挑选物事。   皇家的孩子难免自视甚高,他更愿意他们自己去感受外面的世界。   然而有的时候,也会有意外发生的。   就比如说心智还未成熟的苏瓒,便遇到了民间隐藏最深的一种职业——人牙子。   “小朋友,糖葫芦好吃吗?”   “好吃啊。”苏瓒抿着小嘴,甜甜一笑,“婆婆也要吃一口吗?”   多漂亮的孩子啊。   牙婆子摸着他的小脑袋,道:“婆婆不吃,但是婆婆手里还有许多你没吃过的吃食,想尝尝吗?”   “想。”   胖乎乎的小手直直地伸出去,却久久不见有东西放在手上。   “婆婆在骗我吗?”   “婆婆从不骗人的。只是这东西要到角落里去吃,不然就会被旁人抢去了。”   别看苏小殿下年纪不大,但是听过的话本子委实不少,小眼睛滴溜一转就知道来人是做什么的。   就见他拿眼瞟了一下正在不远处看砚台的苏堰,笑眯眯地说:“婆婆是想卖掉我吧?像我这个长相的,大概值不少银子。你瞧,我哥哥就在那边,只要我一哭,他就会过来了。”   牙婆子走南闯北这么多年,哪里见过这么精明的娃娃,再一端详那衣服,又是极其华贵的,转脸便想走人,哪知道刚走几步便被那娃娃拉住了。   “婆婆这么急做什么?咱们来打个商量吧。”   “商……量?”   苏瓒被卖掉了,十两银子卖给了上京正一品大员方原方学士家里。   他家的夫人前些年刚生下一子,他便想找个年纪相仿的孩子做书童。赶巧那日牙婆子得了这消息,再加上苏小殿下要求只能将其卖到附近,当下便把苏小殿下送到了方府。   当惯了被人伺候的那一个,突然改为要伺候人了,苏小殿下表现得极其兴奋,就是可怜了带他出来的苏堰殿下,一回身的工夫便不见了弟弟,急得快要哭了。   苏堰快马加鞭赶回宫中,声泪俱下地将经过讲了一遍,那架势,就差负荆请罪了。   万岁爷正在殿上批折子,乍见苏堰慌慌张张的样子,先是一怔,继而道:“还是会哭会笑的样子比较可爱嘛。”   苏堰整个人都快哭晕过去了,擦着眼角的泪道:“父皇,别玩了。弟弟真的不见了,儿臣找遍了京城也没看到他的踪影。”   “找不到也好,阿瓒每天吃那么多。”   沈皇后从殿外踱步进来,一面宽慰自己的儿子,一面拿眼瞪着苏月锦。   “哪有你这样逗孩子的?跟去的人回来了,小浑蛋把自己卖到了方府。”   苏小殿下原本以为伺候人是个轻松的活,就像伺候他的粥粥,平素也就是陪着他耍赖、打滚,四处要赏赐。当他自己真正去做的时候,他才发现这活有多难为人。   同样都是年纪不大的孩子,苏瓒站起来也没个凳子高,让他去端茶递水,确实为难。   府里的老管家时常说:“你小心着点,别把汤洒在地上了,不然有你受的。”   他眨巴着一双眼睛,想到自己在宫里,哪怕伸手碰一碰碗边,都有人焦急地将碗接过去,不由得整个眼圈都红了。   老管家叹息着瞧了他一眼,摇头道:“傻站在这里做什么?小少爷屋里还等着伺候呢。”   苏瓒这才发现,原来眼泪这个东西并不是对所有人都有用的。只有真心在乎你的人,才会因为你的伤心而关怀你。   他受够了,想要回家了,但是跑了几次都被抓了回来。   他头一次感到了恐慌,他没有脸说自己是皇子,即便说了也没有人会相信。   在第三次将大米饭喂到方家小少爷的鼻孔里之后,苏瓒被关了起来。   漆黑的柴房,管家的怒骂,潮湿的墙角。   他落泪了,泪流满面地瞪着不远处的月光地,决定重整旗鼓。   很多人都发现了新来的这个小书童的改变,因为他不再插科打诨,不再偷懒卖萌,而是踏踏实实做起事来。搓衣服时小手红了,他就自己埋头吹一吹,然后继续认真搓洗。   苏瓒本身就是个讨喜的孩子,事情做得好了,自然能得到府里人的赏识。   就单说那位方夫人,对他就是极其宠爱的,常常赏一些值钱的小玩意儿给他。   小殿下在宫里,什么稀罕物没有见过?但是这次,他却将那些豆子大的珠串好好收在手里,为的就是贿赂经常出去采买的张小哥。   被卖进方府那日,他那身华贵的衣衫便送给了牙婆子,但是脖子上的长命锁一直戴着。   这东西的质地十分普通,就如民间孩童所佩戴的那种银饰一样,他们兄弟姐妹几个每人都有一个。   苏瓒将小银锁挂在张小哥的脖子上,嘱咐他一定要日日携带,还送了好些值钱的东西给他。   他不见了,父皇和母后定然会找人去寻,但凡看见了这个长命锁,就一定会找过来的。   苏小殿下含着眼泪守着这份寄托,终于在半个月之后听到了圣上要来方府的消息。   那是一个天气晴朗的午后,他将小身子隐在假山之后,眼见着他父皇和母后被一群人簇拥着走进来,激动得小手都颤抖了。   他们的身后还跟着他的哥哥姐姐,他想凑上前去,又赌气似的朝后退了退。   在宫里娇生惯养的皇子,冷不丁受了这样大的罪,心里总觉得有几分别扭。   老管家遣人去送茶点的时候,他苦苦求了半天才得了个送果盘的机会。   端着东西进去的时候,他特意将头抬得高高的,重重地将果盘放在桌上,吓得方大人连连告罪。   “万岁爷恕罪,新来的奴才不懂规矩,惊动了圣驾。”   万岁爷正低头把玩着手里的扳指,听到声响连眉头都没挑一下。   “规矩都是要慢慢学的。”   苏小殿下自幼就是个人精,一听那话心里就明白了半分。合着这半个多月,宫里的人并非找不到他,而是故意放着他在外受罪,那一张水灵灵的小脸当场就拉了下来。   他拱着小手,奶声奶气地问道:“敢问万岁爷,何谓规矩?”   这一句话震得不知情的人都惨白了脸,待要出声呵斥吧,万岁爷又没吭声,谁敢多言?   苏月锦听了那话却是笑了,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   “规矩便是在其位,谋其事。你既选了端茶递水的行当,便该将它做好。”   苏瓒一张小脸涨得通红,强忍着泪意道:“那万岁爷觉得,奴才这规矩学得如何?”   小家伙特意加重了“奴才”这两个字,气呼呼地鼓着腮帮子。   这就动气了?   “还欠些火候。”皇帝陛下这般说着,已是站起了身,看那架势,竟是要回宫。   坐在一旁的苏堰几次想要张口,都被二皇子苏泽拦了下来。   “阿瓒是该吃些苦头了。”   宫里的奴才几乎被他戏耍了个遍,再不管管,他就真的要闹上天了。   苏堰蹙着眉头看苏泽:“你会这么说,不会是因为阿瓒上次砸碎了你的乌斯瓷瓶吧?”   “当然不是。”苏泽淡然地看着他,“是因为那只东晋的笔洗。”   “……”   苏瓒觉得委屈啊,他受了这么多的苦,竟然没有一个宽阔的肩膀可以靠一靠。他抬手咬着袖子,看向一旁的亲娘,欣喜地看到她温润地看了他一眼,然后没有一丝挣扎,也站起了身。   孩子不能惯啊。   苏瓒抽搐着小脸,又转向了一旁的两位姐姐。   三皇姐苏卿安安静静地坐在一边,十分温婉地给了一个他侧目。   四皇姐苏汛压根没看他,只一心一意地吃着盘里的果子。   这样凉薄的亲情,让他感觉整个世界都背叛了他。   就在这一行人即将迈出大门的那一刻,他也顾不得什么面子了,啪的一声扑倒在苏月锦的脚边。   “父皇,儿臣知道错了。您带儿臣回去吧,儿臣以后都乖乖的,不惹事,不乱欺负人了。”   他哭得眼泪汪汪的,脏兮兮的小手一擦,整张小脸都变成乌黑一片。   苏月锦垂下头,扯了扯自己的衣角。   “刚才不是还在凶我?”   “不凶了。都是儿臣不好,求求父皇给阿瓒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万岁爷抬眼看了看远处。   “这事倒是好商量,不过有的小孩喜欢告状,我是极不喜的。”   果然,姜都是老的辣。   苏小殿下抽噎着甩着两管鼻涕。   “儿臣……不告状。父皇带我回去……儿臣就说,这几日去了漾叔叔家玩。”   “就知道你是个极其聪慧的。”   万岁爷面带微笑地抱起小东西,径自带着他出了门。   只可怜方府一家上下,直到人都走得不见了踪影,还傻傻地跪在原地,吓出了一身的冷汗。   自此以后,苏小殿下当真懂事了许多。   而方府,再没招过小于十二岁的童工。   熊孩子就像是小树,长久被护在光照之下未必是对他的关爱。   让他们跌倒,让他们学会承担,才是让他们真正成长的方式。   不久之后,苏泽小皇子和苏汛公主也被送了出去。   放养的孩子有肉吃,苏家的孩子似乎活得都不容易。   当这些皇子长大以后,站在政治顶端的时候,他们最念念不忘的依旧是他们“凄惨”的童年,以及他们父皇独特的教育方式。   这自然是后话了。   顾允之番外   顾允之自幼就知道,自己有一个了不起的父亲。   作为圣上亲封的护国将军,顾寻有着铁血男儿的铮铮铁骨,和旁人不可睥睨的战功。   上京三十万铁骑的虎符,至今握在顾寻的手中。这份兵权存在的意义,不光是圣上对他的器重,更是圣上知人善用的一种权谋。   庆元朝的君主都是极其精明的。   这一点,顾允之在苏小千岁身上领悟得最为深刻。   顾允之的母亲是当今圣上的亲妹妹,他同苏月锦便是嫡亲的表兄弟。自两人十岁相识开始,他就没少遭苏月锦算计。不过好在此人还有些良心,偶尔玩笑之余还会带着他一起欺负苏漾。   这大概就是两人最开始的友情基础。   顾小侯爷虽说出自将门之后,身子骨却不如其他兄弟结实。旁人在舞刀弄枪时,他却摇着折扇,吟出一首酸诗,总是引不来半点共鸣。   他觉得他们是莽夫,他们嫌弃他文弱。   他真正明白“百无一用是书生”这句话的意义时,是在从奉芜山回来的路上。   那时,他刚看完病恹恹的苏月锦,觉得人生还是存在志同道合这件事情的,然而突如其来的盗匪却险些要了他的性命。   跟来的侍卫死的死、伤的伤,没人会想到皇家开道的仪仗也有人敢抢。   山中匪类多,做的都是要钱不要命的买卖。才刚满十岁的小公子,手持一把折扇,僵直地站在原地,吓得整个人都傻了。   强盗头子手提一柄九环大刀,将要砍上他头顶的那一刻,一柄短剑猝然在半空将其拦了下来。   顾小侯爷永远也忘不掉,那名身穿牙白襦裙,手持短剑的少女侧头微笑的样子。   如水的杏眸,好似这世间最纯净的山泉,干净剔透。   她说:“公子爷当真好气度,刀剑来时竟能纹丝不动。”然后几个纵身跃上大汉的头顶,招招命中对方的要害。   他从来没觉得一把短剑也能舞出那样的风姿,只见她腰身轻转,出手如电。   跟她同来的还有一名美艳女子,看不出是什么年纪,一柄双刃剑却是见血封喉。   少女将他拉到一旁站着,笑眯眯地说:“你不会武吗?男子还是英武一些有气质。”   他看着她发呆,整张脸都染上了一层红晕。   “我……也会些拳脚功夫的。”   她却径自抬起他的右手,抚着他光洁的掌心,微笑道:“习武之人不会有这样的手掌。”   顾小侯爷面上红得更厉害了,被她指尖抚过的手心痒痒的,说不出是个什么滋味。   他说:“你别笑我,常言道,有志不在年高,我会去学的。”   她咧着嘴角,回给他一个大大的笑容。   “那好,等你学成之后来找我比武,我最喜欢同人切磋了。”话毕,头便被一支烟杆敲了两下。   是那个穿绯色长裙的女子,她解决了剩余的麻烦,正挑着眉头在等少女。   “娘亲在叫我了。”少女抱拳施了一礼,“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有缘再见。”   他焦急地伸手上前拉她,语无伦次地说:“不知姑娘怎么称呼,救命之恩当涌泉相报,我……”   “我叫温婉。”   她对着他眨眼,留下她娘亲突发奇想给她起的小字,大笑着离去。   那个少女自然就是沈衡。   那时候的她刚从挽瑕山庄出来,跟着自己的娘亲去京城寻父亲。张扬的个性,生动的眉眼,随口说出的一个名字,却让一个十岁的少年深深刻在了心间。   自那以后,顾小侯爷便开始习武,这样的结果无疑是让顾将军欣喜的。但是没人知道,这份转变全是源自于一个笑容明媚的少女。   他再一次遇上沈衡,是在刘进臣的后宅。   那时,他已经着手帮助顾将军分担一些政事,搜集刘进臣贪污的罪证。   他也没想到会在那里见到沈衡。   她看上去有些慌乱,身后还跟了一名比她更加手足无措的少女和一大群举着火把的家丁。   他拉着她的手,将她们带到一处偏僻的地界,让她们逃走。   激动的她连行了三次拱手礼,道:“这位小哥,大恩不言谢,等我攒足了银子,定会回来赎你的。”   她这么说的时候,一双大眼满是真挚,带着一股傻里傻气的娇憨。   他笑着对她点头,却最终没有等她回来。   刘进臣被抄家了,他也跟着父亲去了军营历练。   在离开上京的那些年,他也曾幻想过两人重逢的场景。然而再次相遇时,她却将他忘得一干二净。   “侯爷安好,洒家这厢有礼了。”   他看着她,笑得有几分无奈,却又欢喜她这副慢半拍的样子。   他心里并不是没有失落,潜意识里,他希望她能想起来,又希望她忘记。   对于一个男人来讲,美女救了英雄这种往事,实在有些难以启齿。   可是渐渐地,他发现自己似乎晚了一步。   她看苏月锦的眼神总是同她看自己的不同,那种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倾慕他再熟悉不过。   所以,在她小心翼翼地询问苏漾同苏月锦的关系时,他故意隐瞒了真相,告诉她那是苏月锦的童养媳。   江城边关告急,他父亲手下并非没有可用之人,但是他不想轻易放弃这个建功立业的机会。   三年的军旅生涯让他深深地明白,战功对于一个军人而言有多么重要。   他喜欢那份挥洒在刀剑之间的豪气,也想底气十足地站在一众将士面前,而不仅仅是依靠他父亲的羽翼。   他不想做一个没出息的二世祖,他渴望每一个可以掌控在手中的机会。   男儿志在四方。   他那个时候是这样说服自己的,却在临行前,连去见沈衡的勇气也没有。   他怕他会舍不得。   他对苏月锦说:“我打算去江城。”   苏月锦淡淡地看着他,无比清晰地说了一句话:“路怎么走,全凭脚的选择,你莫后悔便是了。”   他知道苏月锦喜欢沈衡,而他亦从未掩饰过他的情感。   君子坦荡。   那一晚,他们畅谈了一夜,他执杯醉倒在案旁。   “也许从我打算去江城的那一刻起,我便输了。”   他甚至衡量过,留住沈衡和胜了江城的那场战役,哪个胜算更大一些。   他们这样的人,习惯了从理性的角度去揣度问题,却忽略了爱情本身的那份纯粹。   苏月锦说:“允之,你不是不爱,你只是爱得不够奋不顾身。”   他看着窗外摇曳的青竹,大笑道:“也许吧。输给你这样的人,我没什么好不服气的。”   他见过苏月锦放在木匣子里的那些回信,一字字、一行行,都写着一个少女对另一个男人的眷恋。但是苏月锦依旧那样珍视,平平整整地叠好,视若珍宝。   感情付出了,没有人预知能否开花结果,苏月锦却选择了守候。   年少时的惊鸿一瞥,换来半生错过的遗憾。   站在江城的城楼上,他俯瞰那片辽阔的疆土。   每个人的选择都是不同的,他无悔,却仍旧留了一份此生难解的遗憾。   “将军,那个蛮横的二当家的又来了,您要不要见见?”   “不见,如果她再来,便把她丢出去。”   “可是……她已经进来了。”   营帐之前,坐在马上的女子手执长鞭,英姿飒爽。   “顾允之,追你怎么就那么难?”   缘分天定,错过了是缘,遇见了也是缘。   但愿每一对有情人,都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蠢萌爹的番外   挽瑕山庄是江湖第一大庄,庄主陆凌一直是道上泰山北斗一样的人物,却娶了一位出身于书香世家的夫人。   陆凌一生爱武成痴,却因为这位夫人生出了舞文弄墨的雅兴。   只可惜妻子早亡,生下来的女儿又是个随了他性子的,三岁上房,五岁揭瓦,十二岁的时候便将一把九环大刀舞得虎虎生风。   陆雁回长了一副好相貌,杏眼柳眉,眉宇间三分英气,七分颜色,偏生痞里痞气的。   对此,陆凌一度觉得十分头疼,终日愁眉不展,担心她嫁不出去。   养到十七岁的时候,他实在无奈,巴巴拉了自己的徒弟过来,泪流满面地说:“你们谁愿意娶雁回,将来我便将庄主之位传给他。”   哪里知晓,那些平日意气风发的侠士,一个个吓得面如白纸。   “师父,小师妹的人品、相貌皆是人中龙凤,徒儿只怕配不上她,您还是另找他人吧。”   “是啊师父,小师妹真的不愁嫁的,您还是问过她的意思再定吧。”   自古英雄配美人,陆雁回这美人却是长着逆鳞的。还记得开始时,也有几个不怕死的向她表白,话还没说完就她被吊在树上整整一夜。   陆雁回的娘亲早逝,再加上挽瑕山庄事物繁忙,陆凌对她疏于管教,在男人堆里长大的她,性格难免乖张。   老庄主被逼无奈,亲手拎着陆雁回的脖子,厉声斥责道:“你现下就给老子下山,自己寻夫家去。若是十八岁之前还不能将自己嫁出去,你就不用回来了。”   可怜陆姑娘云里雾里地被赶出来,包裹里只揣了十两银子。   仗剑一笑闯江湖,陆雁回对此还是十分向往的,奈何囊中羞涩,啃了几天草叶子之后,终于咽不下去了。   沈括就是那个时候手持一把折扇,翩然出现。   据陆雁回事后回忆,他那时的身姿当真风流倜傥,姿态儒雅,带着旁人没有的闪亮光环。   在她当时的认知中,他身上无疑就写着“财神爷”三个大字。   “喂,小书生,你过来。”   她跷着脚,咬着半片叶子,笑眯眯地冲他招手。   彼时的沈括刚中了进士,算是衣锦还乡,途经挽瑕山,突然看见这么一个漂亮女子对自己招手,眼神迷蒙了半晌。   “姑娘唤我何事?”   他是读书人,见过的姑娘也只是家中一些表亲,举手投足间无不娇羞内敛,如这般堂而皇之斜倚在路旁大石之上的,绝无仅有。   陆雁回看得有趣,笑眯眯地走近几步,道:“都说读书人老实,我如今落难了,想请你帮忙资助一二,你不会拒绝吧?”   沈括被她那一双美目盯得不自在,本就文弱的脸上爬上一抹红晕。   “姑娘想要在下如何资助?”   她笑着伸出小手捻了捻:“先借点银子花花吧。”   那是沈括同陆雁回的初见,刚刚金榜题名的少年人第一次遇见那样张扬的女子,只一眼便深深望进了心里。   可惜陆小姐对沈括并没有多深的印象,只觉得偶遇的这位“金主”老实得紧,说话都不敢看她的眼睛,像个乖巧的姑娘家。   故事如果仅到这里,只怕就不会有之后的沈大小姐了。   巧就巧在,数月之后,沈括奉诏去上京任职,又碰上了这位娇艳如芙蓉的陆小姐。   她当时正在大街上四下转悠着,已经来来回回走了许多圈。   他拱手走上前,尽量轻松地说:“陆姑娘是在找什么地方吗?”实际上,他紧张得袍袖之下的手掌整个都汗湿了。   陆雁回似乎思量了一会儿才想起他来,不过心情极好,兴奋地搂着他的肩膀,道:“呆书生,真的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沈括似乎从遇见陆雁回开始,脸上的红光就没有消散过,面色酡红地道:“小生来京中任职,前些天才来到这里,没想到会遇到陆小姐。”   陆雁回看着他脸红的样子,俏皮地将头伸到他近前,大笑道:“那可是恭喜了,我在京城闯荡,但是囊中还有些羞涩的,所以现下不能还你银子。”   沈括听后连连摆手道:“小生并不是让陆小姐还银子。”   那焦急的架势,又惹得陆雁回一通大笑。   他每次遇上她,她都过得穷困潦倒的,这次也不例外,手里没了银子,啃了几日馒头,就连住的客栈也想不起来是哪处了。   陆雁回有些迷糊沈括是知道的,但他没想到她会迷糊成这样。   她吊儿郎当地对他说:“你也甭问了,我不识字的,压根就不知道那客栈叫什么名字,今晚去破庙住上一晚算了。”   江湖儿女不拘小节,有处能遮风避雨的地方便足矣。   沈括低头看着手里的扇子骨,弱弱地问:“那破庙,陆小姐找得到吗?”   一语中的。   她一个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的人,找什么找。   她略有些丧气地转了转手里的烟杆,说:“那啥,反正看见没人的地方,我就凑合住一下呗。”   这也能凑合?   看着她逐渐走远的背影,沈括搓了搓手掌,道:“陆小姐要是不介意,住到小生那里可好?”   天知道那个老实巴交的书生用了多大的勇气才说出这一句话。   他傻傻地站在原地等着,然后看见那个姑娘一蹦一跳地走回来,歪头笑道:“如此,便多谢你了。”   陆雁回不拘小节,却并不是什么男子都能近她的身,但是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这个呆书生莫名亲近。   他的住处其实也没比破庙强多少,木质的宅子,打开门时还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房顶上铺着稻草,上面用一块木头板子晒了几片红薯。   她跳上房檐去吃红薯,吓得沈括连声说:“姑娘小心些,房顶不是很牢靠,小心别摔着了。”   她坐在房顶看着他,突然觉得这个呆子可爱得紧,比她过往见过的那些侠士都要可爱。   陆雁回是个路痴,住过哪里,走过什么地方,从来都不记得。但是她总能第一时间找到沈括的住处,因为只有他的房顶上晒着红薯。她只要累了,纵身一跃便能一眼找到那处可以遮风遮雨的地方。   有一天,玉遐谷的谷主玉衡子向挽瑕山庄提亲了,她爹甚欢,飞鸽传书让她回庄。   她见过那位玉谷主,一身青竹长衣,面如冠玉,两人在武林大会时有过几面之缘。陆雁回对他的感觉,不算讨厌,探讨武学时也曾把酒言欢。嫁给这样的人物,应该是最合适的人选。   嫁人嘛,原该要找个志同道合的人,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她却不知怎么的,隐隐又觉得哪里不对。   她对沈括说,自己要走了,回去嫁人,等忙完了婚事再回来看他。   他正背对着她准备晚饭,听到这话之后,在原地愣了许久。   “现在就走吗?”他如是说,声音是不同以往的沙哑。   陆雁回也不知为什么,心里堵得慌,抬手抽了两口闷烟,道:“现下就走。”   气氛一度冷凝,整个屋子都静悄悄的,好似没有半分人气。   她是受不了离别的人,也不管他看不看得见,轻摆了一下衣袖,道:“我先走了,你也早些吃饭吧,我有时间再来看你。”   她几乎是夺门而出,就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在慌乱什么。   或许潜意识里,她希望他出声留住自己?   “雁回。”   还未走出院落,她便听到那个人焦急的呼唤。   傍晚落霞微红,两个人都有些紧张。   他结结巴巴地说:“你可不可以,不要嫁?”   她没有回头,只是看向不远处的红霞。   “我都二十岁了,再不嫁,当真没有人会要了。”   身后一直没有回应,她以为他回去了,正要提步离去时,却听到他一字一句地说:“若你肯,我娶你好不好?”   她诧异地回头,想看看那个平日总是怯生生看着自己的书生现在是什么样的神情,却见到那个男人躲在角落里,偷偷地抹着眼泪,对着一面泥墙自言自语。   “我喜欢你,也知道自己配不上你,但是我是真心的,比真金还真。我不太会说话,除了满肚子酸腐诗书,什么都不会。但是我会对你很好的,跟对自己娘一样好。”   看着他的傻样,陆雁回本来想笑的,但不知为何,整个眼眶都濡湿了。   她说:“我不愿意嫁给当官的。我爹说,你们这样的人,将来都是要三妻四妾的。我嫁的人,一辈子只能娶我一个。”   他慌忙转过身,情急之下也不知该如何,竖起三根指头,指天对地地发誓。   “沈括若能得陆小姐为妻,此生此世绝不再娶,若有违此誓言,宁愿天打雷劈。”   这不是她听过的最好听的情话,也不是她听过的最毒的誓言,但是她莫名相信,他说的都是真的。   裙摆在地面划过一道弧度,她缓缓转身,依旧朝前走去。   沈括定定地望着她的背影,脸色惨白一片。   “还不跟上来?”几步之后,她转过头,冲他微笑,促狭道,“你个呆子,想娶我,总得先去拜见我爹才行。”   沈括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一刻,那个一身红装的女子笑靥如花的样子。   他点头如捣蒜,没出息地抬手捂住双眼,哭得像个孩子。   那一刻的场景,真的好美。   一个呆里呆气的文弱书生,一个莽撞倔强的江湖侠女。   他们的爱情并没有多少峰回路转,却那样单纯,那样真挚。   番外   饶染是个面瘫,这件事她从记事开始便知道得很清楚。   在旁的孩子都咧着嘴傻笑的时候,她总是清冷着一张小脸坐在一旁,觉得这些人傻透了。   然后她回到房里,默不作声地用手揉着僵硬的两团腮肉,希望它们也能生动起来。   没有人会喜欢一成不变的东西,即便饶染的脸长得不错,她也不喜欢整日面无表情的自己。   饶家是将门世家,从庆元朝建国那一日起便世袭了光武侯的爵位,历代子孙都以冷兵器见长,就连府里的丫鬟都会些拳脚功夫。   饶家在朝中的地位极其尊贵,饶家的女儿几乎就是后位的不二人选。   而饶染,在十六岁的时候便知道,自己将来要嫁的将会是储君。   对于爱情,她没有那么多的幻想,私下想来也不过是找个不算讨厌的男人,凑合着过上一辈子。   只是庆元朝这一任的储君却迟迟未立。   皇族子弟皆非凡品。   老皇帝的儿子们就是太精明了,一场鹬蚌相争,最后却是远在封地的闲散王爷苏沉羽坐收渔翁之利。   圣祖驾崩前颁了一道诏书,封饶言龄之女饶染为皇后,国丧之后便举行封后大典。   饶染当时接到圣旨时已经二十六岁了,作为一个在这个年纪还能风光大嫁的女子,她觉得这实在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当下便带着丫鬟和包裹住进了庐陵宫。   她第一次遇见苏沉羽,是在一个夏日的午后,天气炎热得能让人恨不得把身上的人皮一并扒下来。   饶姑娘光着一对雪白的小脚,仰躺在树上小憩,刚一抬眼便对上一张似笑非笑的脸。   他说:“你就是饶染?”   她木着一张脸,缓缓坐起。   “苏沉羽?”   他轻笑,算是应了,却是将头别到一旁,不去窥视她的纤足。   “你的鞋袜呢?穿上之后下来,我们说说话。”   她伸手指了指树下放置的缎面小靴,道:“帮我穿上。”   他面上闪过一丝诧异,似乎没料到会有这般大胆的女子,愣怔良久之后,傻傻地回了句:“我是皇上。”   “皇上不会穿鞋吗?”   她淡淡地凝视着他,完全不觉得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鞋子被套在脚上的那一刻,她感受到了那个人的笨拙。   他好像真的不会伺候人,清俊的眉眼微微蹙起。   “怎么那么难穿?”   “想把左脚的鞋穿到右脚上确实有些困难。”   她特别认真地开口,不期然看到了他红透的耳根。   新帝登基有许多事情要忙,自绿柳桥头匆匆一面,他们再见时便已是她头戴凤冠,身披红装之时。   他挑开盖头,对她温润一笑,她张口说的第一句话却是:“现在不是傻笑的时候,先帮我把脑袋上的东西拆下来再说。”   苏沉羽从来没有觉得这般挫败,从认识这个名叫饶染的女人开始,他似乎就一直在做着伺候人的活儿。   作为一名君主,他觉得这绝对是要不得的。   所以每次来凤鸾宫,他都努力刷着自己的存在感,不是将热茶泼在身上,便是故意弄出些声响,让对方注意到自己的存在。   最后闹得近身伺候饶染的八宝都烦了,看见他便直接将茶水泼在他的衣服上,然后大声叫嚷着:“啊呀,万岁爷被茶水烫了。”   两个人没有什么感情基础,相处起来却分外合拍。   在没认识饶染之前,女人对他而言,无关乎喜欢与否,不过为了权衡势力,传宗接代,仅此而已。   然而饶染似乎同她们是不同的。   他也有些说不清楚是哪里不同,就是觉得跟她在一起很舒服。   她不会刻意逢迎,也不会虚与委蛇,看见他来了,只淡淡地扫了一眼,然后说一句:“坐啊。”   他喜欢这样的感觉,像极寻常的一对夫妻一样。   他有时也会被这种想法吓到,但是下朝之后,还是会不自觉便溜达到她的凤鸾宫。   大婚之后,除了饶染,他没有再碰过任何妃子。   苏沉羽登基之前便有三房侧妃、两名妾侍,这对于一个二十七岁的皇子来说,并不算什么过分的事情。   饶皇后有的时候兴致来了,也会接见一下抱着孩子故意来添堵的几位娘娘。   后宫要雨露均沾,沾不着雨露的人难免心中不平。   洛贵妃便是最不满的一个,因为在饶染没出现之前,她是最受苏沉羽宠爱的妃子。   然而她也是最聪明的一个,撺掇了几只出头鸟飞出去探风。   也不知那位皇后娘娘是怎么跟她们说的,总之,她们一个个飞回来时,脸色都如霜打的茄子一般。   她心下思量着,晚些时候特意换了身素淡的衣服去了凤鸾宫,低眉顺眼地说:“听说晌午的时候有几位妹妹扰了皇后娘娘的安,实在是臣妾平日管教不周,烦请娘娘恕罪。”   饶染进宫之前,一直是洛贵妃协理六宫。她此番来,一则是想打个圆场,二则,也是想显示自己的地位不同于旁人。   她说这话的时候,饶皇后正在给白圣轩顺毛,闻言淡淡地说:“原来今日来的都是你本家的姐妹,既是一家人,便不用那么客套了。”   姐姐管教妹妹原本就是常理,洛贵妃想要自抬身价,也要看饶皇后给不给这个权力。   一句“本家姐妹”,既告诫了洛贵妃找准自己的位置,又示意她这浑水蹚得不算高明。   潘枝花是聪明人,当下便含笑道:“娘娘所言甚是,臣妾等人共同侍奉皇上,自当是亲如一家。只不过那些年纪轻的不省事,成日担心谁被专宠了,自己以后的日子会不好过。臣妾心里却明白得很,后宫的姐妹都不容易,但凡有机会,都会催促着圣上去旁的姐妹那里转转。”   洛贵妃懂得旁敲侧击,倒是显得比我有学问。饶皇后这般想着,斜靠回绣着凤穿牡丹的软垫上。   “你这话,我倒是很喜欢。但我向来不喜欢做那些表面上的东西,你既有心,便帮我多看着些。皇上要是哪日去了旁的妃嫔那里,你便催促着他来我这儿。左右他在我这里过夜,旁人是敢怒不敢言的,也算不上什么专宠,岂不两全了?”   潘枝花瞠目结舌地看着那个面无表情的女子,只觉得往日那伶俐的口齿都没了用武之地,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回来的那些人都被噎得面色惨白。   作为皇后,她并不柔善,也并不严厉,她只是单纯地用她的无耻就能让所有人闭嘴。   如果洛贵妃就这么放弃了,那便太小看了她。   上有张良计,下有过墙梯。   晚上见不到万岁爷,不代表白天见不到。   于是洛贵妃隔三岔五地送上羹汤,含羞带怯地回眸一笑都是抓紧一切时机进行的。   然而有些时候,并不是努力了便会有收获的。   圣上停驻在饶皇后身上的视线越来越多,根本没有闲暇再顾其他。洛贵妃有些焦急,便找了平素交好的敏妃一同商议。   这位敏妃其实算是饶皇后的本家姐妹,虽说亲戚攀得有些远了,但到底进宫之前便同饶染相识。   洛贵妃接近她也是想套些话出来,不想她口风紧得很,只拿了些平素常用的香料。   “你常说最近睡得不安稳,估计是思虑过度的缘故。这块幽檀香夜里能助人入眠,白日可助人醒神,你便随身带着吧。”   她当时只道这人是个不愿沾惹是非的,便也没多做强求,随手收下了那香料。   那个时候,皇后娘娘刚刚诞下一子,帝后的感情正如胶似漆,只可惜娘娘生产之后,身子便不太爽利。   她见缝插针,送了一碗羹汤给皇上醒神,也不知是上天眷顾还是如何,圣上那晚便在勤政殿留了她过夜。   妻子刚刚诞下麟儿,夫君便同妾侍发生了关系,换成任何一个人都是不能接受的。   皇后娘娘一气之下,病得更重了。圣上衣不解带,守了她整整三天三夜。   而得了圣宠的洛贵妃却被无情地打入了冷宫。   潘枝花直到被关进那个暗无天日的冷宫之中也没想明白,那日清早,圣上睁开眼睛时,为何会用那样嫌恶的眼神瞪着她。   饶染本来没觉得自己是个气性这般大的人,但是听到苏沉羽宠幸其他妃子的消息之后,她还是觉得心肝脾肺肾都似被针扎一般疼。   她瞪着那个站在角落里守着她的男人,轻声道:“你滚出去。”   他嘴巴开了又合,最终化为一个苦涩的笑。   “等你好了,我滚给你看,让我滚多少次都行。阿染,让我守着你好吗?我保证不靠近你。”   她知礼地点头,然后默默示意八宝放出了白圣轩。   这个肥胖如猪的小家伙是她幼时便抱回家养的,忠心护主之心日月可鉴。   它从进宫开始就不待见皇帝陛下多时,如今有了这样的明示,哪里会白白放弃这次机会,张牙舞爪地扑上前去,顿时腾起一阵灰烟。   伴着白小主“咝咝”的低吼声,饶皇后逐渐进入梦乡,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第二日的午后。   她不知道自己昏睡了多久,只知道角落里那道明黄色的身影仍在,只是脸上平添了许多牙印。   白圣轩邀功一般趴在她的床头,阵阵血腥味提醒着她,这个东西真不是个吃素的。   她最终还是应了苏沉羽的意思,去了奉芜山求医。   山里的老匹夫年纪有些大了,摇晃着酒壶,终日一副没睡醒的样子,医术却是极其高明。未出几日,她的身子便逐渐恢复了。   只是她这厢才刚安定,便得到了自己儿子高烧不退、面色发青的消息。   御医诊断的结果是中毒,并且从御膳房查到了所用香料。   当那个几近疯狂的女人被押上来的时候,饶染第一次对一个不会武的人动了粗,扯着她的头发,一路从勤政殿拉到凤鸾宫,指着自己的儿子,厉声责问:“你也是为人母的,对一个孩童下手,何其忍心?!”   那一日,敏妃是被人拖出凤鸾宫的,流下的鲜血染红了整个石阶。   敏妃最后是自缢而死的。饶染说,她不想弄脏了自己的手。   之后,皇后娘娘便带着苏小千岁住到奉芜山。前朝事忙,圣上只要一有时间,便会赶来看他们母子。   有时,他就是站在院子里静静地看着,有时也会在她们母子俩心情好的时候,死皮赖脸地凑上去赔笑两句。   苏沉羽是个有着小骄傲的男人,他也曾无数次尝试让这份小骄傲雄壮起来,然而事实证明,这些在饶染这里都行不通。   他将自己所有的宠溺和真心都给了这个淡然的女子。   只恨相逢恨晚,没能在彼此最好的年华遇上对方。   敏妃的香料案也算是间接给苏沉羽和冷宫的潘枝花昭雪了,两人之所以会滚在一处,便是那块加了东西的香料的“功劳”。   都说会咬人的狗不叫,敏妃这闷声一口,着实算计得周全。   若不是她自己急功近利,引得东窗事发,只怕圣上会为此背上一辈子的罪责。   虽然这事依旧让饶皇后记恨了好些时日,但是看在皇帝陛下洗澡洗到快要脱皮的程度,她半眯着眼睛,这件事也算是过去了。   潘枝花被降为贵人,然而肚子里却怀上了龙种。   她没有将事情声张出去,而是悄无声息地瞒到了显怀,这时,想要堕胎是极其凶险的,极有可能一尸两命。   潘枝花是真的想要这个孩子。   那一日,她手持一碗堕胎药,哭倒在饶染的脚边。   “臣妾知道娘娘不想要这个孩子,但是这肚子里的,终究是臣妾自己的骨肉,他没了,当娘的也是没脸再活在这个世上,便请娘娘准了臣妾随着孩子一同去了吧。”   饶皇后一面嗑着瓜子,一面欣赏着潘枝花作死的戏码,觉得比看大戏有意思多了。   “苏沉羽去找过你了?”   她愣愣地擦着眼泪,说:“皇上他不想要这个孩子。可是如果不要这个孩子,臣妾这辈子都不可能再有子嗣了。”   皇后娘娘轻轻在她肚子上扫了一眼,道:“都这般大了,你倒是上下打点得好。”   潘枝花心虚地说:“臣妾只是……想做一个母亲。”   嫁为帝王妻,终生都不会有改嫁的权利。老死在宫中的女人,即便失了宠也还是想有一份精神上的寄托。   饶染没有说话,而是低头将怀中的苏小千岁往上抱了抱。   “那便生吧。”良久之后,她如是说,“如果生的是个儿子,成人之后便送到封地,女儿便过继给我,出嫁的时候也能风光一些。”   潘枝花没想到她会让自己将孩子生下来,傻傻跪在原地。   “皇后娘娘……是说真的?”   她低头看着潘枝花:“骗你做什么?我也是一个母亲。”   所以她更能明白一个孩子于女子的那份重要性。   洛贵人含泪看向上座主位上的女子,愣怔半晌之后,竟是啪啪啪磕了三个响头。   “多谢皇后娘娘。”   她这次是诚心在拜皇后,不含半点虚假。   饶皇后木着一张脸,单手放在胸前做了个观音掐指的手势。   “起来吧。”   她也觉得自己宽厚得可以成仙了。   她不算大度,但也不想在一件木已成舟的事情上折磨别人,也折磨自己。   孩子总是无辜的。   人生难免要经历很多事,与其执着于过去,不如珍惜现在。   饶染一辈子都活得糊里糊涂,却在最该装糊涂的时候将这份谅解送给了她的情敌,将宽容送给了她的男人。   相爱两三年,那是对彼此的赏识。   相爱十余载,是对彼此的一种习惯。   待到鬓染银丝,皮如丘壑,身边还有人能执起你的手,与你相携而行的,才是真正的爱情。   许多年后,人们依旧能看到,漫步在芳草萋萋的奉芜山下,两道缓步前行的佝偻背影。   那没入落日余晖中的蹒跚步履像是逐渐褪去的年华,少了三分炽烈,多了七分平淡,却是这世间最美丽的风景。   爱在当下,执手夕阳。   独家番外   沈大姑娘,不,现在应该叫沈皇后,压根就不想生第八胎。   年轻时,她为了表示自己是一个顶仨,能为皇室往死里开枝散叶的好皇后,跟苏万岁爷确实在龙床上滚得挺卖力的。   小千岁初登大宝之时,也确实没少受朝臣的种种劝谏。   那些老不死的朝臣们,额头在地面上一磕就能磕上一整天,除了割腕自杀,他们是下了血本想为皇上充盈六宫。   劝谏皇上纳妃这种事,明眼人都知道是在给皇上添堵。   但是这事,就算瞎了眼的人也都知道,但凡自己的闺女能在后宫之中占上一席之地,那都是祖坟冒浓烟的大事。   所以,他们上折子,写奏疏,拉帮结伙组团抗议。   奈何咱们英明神武的万岁爷,就是坐在龙椅上打着瞌睡,装听不见,被说得烦了,索性不咸不淡地道一句:“如今也太平了,你们若是真的不想干了,就都告老还乡去吧。”   这么一句硬话甩下来,旁人哪里还敢造次?   朝臣们是老实了,但总免不了隔三岔五地做出些悲天悯人的表情出来。   苏月锦毕竟是一国之君,即便不要三千佳丽,为皇室绵延子嗣,确实也成了重中之重的大事。   沈大姑娘当时也挺窝火的,凭着年轻人的一腔热血,将精力全部消耗在了龙床上。   不就是生孩子吗,她又不是不能生,索性多生些,堵你们的嘴。   士气够高涨,再加上万岁爷乐此不疲的高度配合,刚当上皇后的那几年,沈衡几乎都是在坐月子和准备坐月子中度过的。   虽说苏月锦每日下朝便赶回来陪着她,甚至将奏折都拿到内室批复,但是到底让沈皇后对生孩子这种事彻底抵触了。   熏着淡淡檀香的屋内,降下半道珠帘。   身穿绯色常服的沈皇后,一面将手伸出帘外,一面嚼着刚做好的山楂雪球,表示甚是堪忧。   “王太医,本宫这段时日总是觉得胃中翻搅,喜食酸辣之物,吃后又莫名想要作呕,莫不是……”   吃饱了撑的?   沈皇后是想这么说的,又觉得吃撑这种事,说出来不太体面,便留了个空当,等着御医回话。   王太医倒也识相,老老实实地抬手把脉。   “娘娘这脉象,确实是因脾胃不畅所致。”   沈衡听后甚觉满意,只是心里又隐隐觉得哪里不对。   “但是说起来,这征兆倒似有些像害喜的样子,而且本宫的月事也推迟了些时日。”   王太医斑白的胡须几不可察地抖了一抖。   “皇后娘娘多虑了,您不过是因着天气燥热,所以才喜吃酸辣之物,老臣给您开个调养的方子便好。”   王太医是太医院的院首,说话自然有说服力。然而如此平静了几日之后,沈皇后觉得这事有点不对劲了。   一日午后,沈衡再次将王常宁招进宫中。   “王太医,本宫的月事已经延后了许久了,你真的确定本宫不是怀了身孕?”   她最近越来越嗜睡,站在桃花树下赏花都能眯上一会儿。   王太医抖着一把老骨头,在她面前唰唰翻着典籍。   “回皇后娘娘,当真不是喜脉。至于月事,这在医典里也是有据可查的。饮食、心境和情绪,对此都会有很大影响。娘娘如今三十岁出头,会有这样的现象实属正常,便是……便是个把月不来,也是正常的。”   “个把月不来?”   “正……正是。”王太医擦着额角的冷汗,硬着头皮说。   “月事准确与否,其实要看一个周期的循环。娘娘若每三个月来一次,那也算正常的,若一年来两次,一次等半年,也是正常的。”   沈衡被绕得迷迷糊糊,只转脸问道道:“他说的,你可懂了?”   道道斩钉截铁地点头道:“就是让您该吃吃,该喝喝,旁的事儿少操心。”   沈衡含笑点头,觉得这总结言简意赅,颇合她心意。   其实她并非不起疑,毕竟她也是生过这么多孩子的人了,正常的害喜症状当然是知道的。   只是一则赵晗跟着苏漾回了奉芜山小住,除了太医没了可问的人。   二则,自己事后也服用过避子汤,即便不能保证万无一失,但事关皇嗣,以王常宁胆小谨慎的性子,断不会信口胡言。   沈皇后是安心了,殊不知这边王太医战战兢兢地配好安胎药,转脸就跑万岁爷跟前跪着去了。   “万岁爷,您要不找旁的人去吧,微臣真的每日都如履薄冰啊。先不说安胎药要悄无声息地煮好,还得变着法地让娘娘闻不出来,再说皇后娘娘三个月后便要显怀,再瞒下去也是很难了啊。”   圣上要他瞒着娘娘怀孕的事,他一不敢多问,二不敢忤逆。想他堂堂一个太医院院首,生生被一个喜脉给逼成这样,也着实不容易。   万岁爷低头批着折子,心情也不是太好。   “收银子的时候,没见你哭得这么厉害啊。要不你把银子还我,我再换个人给阿衡看?”   银子……他都花了啊。   王太医苦着脸不说话,苏月锦也懒得理他,只将一张方子递给他。   “这是赵晗从奉芜山送来的,你仔细按照这个去抓药吧。”   沈衡怀孕,苏月锦自然是知道的,而且这个诊出喜脉的人还是他自己。   当时他靠在沈衡身边,认真地问:“阿衡,你昨儿在御花园转了多少圈才找回来的?”   沈衡掰着手指,琢磨了一会儿,道:“不记得了,反正我出去的时候是清早。”   沈衡回来的时候,天都已经黑透了,许多宫人都见证了这个庆元朝最尊贵的女人,生生吃下三碗大米饭的经历。   苏月锦也是那个时候担心她吃坏了肠胃,便伸手诊脉的。   诚然,他这次当父亲的心情是有些复杂的,因为他的阿衡已经很明确地对他说过,她不要再生了。   一孕傻三年,作为七个孩子的娘,沈大姑娘保守地估计,自己大概要傻上二十一年。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她总是不记得自己打算做什么,做过什么。   这大概是一种生完孩子之后的后遗症,赵晗说这种毛病是因人而异的,而对于反应本就慢半拍的沈衡来说,这无疑是场灾难。   苏月锦试探地说:“阿衡,你不觉得小孩子很可爱吗?就像秋天破土而出的土豆,圆圆滚滚,憨态可掬。”   沈衡也颇为认同地点头,只是——   “一个土豆和一筐土豆是有区别的,你不觉得这些‘土豆’‘破土而出’之后,我整个人都不好了吗?前些天,我明明是要喂小七吃饭的,却不知怎么抱了小六来,他们明明长得不像的。”   如此,万岁爷彻底沉默了。   他不知该如何告诉他的妻子,又有“土豆”要“破土而出”了,而她,大概要多傻上三年。   他真的很担心阿衡会“将土豆切成土豆丝”。   不过万岁爷也没傻到要在这个时候去触妻子霉头,所以他搂着她说:“阿衡,最近天气太热,我闻到酸辣的东西就特别想吃,以后咱们少吃些肉吧,怪腻歪的。”   自此,凤鸾宫里便多了一道道酸辣的小菜,和进补的药膳。   苏月锦说:“夏汤滋补,对身体最好。”   沈衡不以为意,他便加了一句:“对脑子也挺好的。”   沈娘娘便顿顿都要喝上一盅。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着,再怎么瞒着,那肚子也是一天天大了。   苏月锦在后花园种了一地的核桃树下,咬着根稻草躺着,心里默默思量着如何跟阿衡解释。   她的肚子已经显怀了,孕吐的现象也越发严重。王太医说今日娘娘已经找了他一整天,想来便是要追问此事了。   外头老家伙急得跳脚,苏月锦却让桂圆直接把王常宁关到殿外,因为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该如何跟阿衡解释。   浮动的绿茵里,一双缎面绣绵织纹的绣鞋缓缓而至。一袭沉香色交领襦裙的沈衡,单手打着扇子,颇有些抱怨地说:“怎的大晌午的,偏生要到这地界来?王太医莫不是告老还乡了,叫了几次也没见过来。”   苏月锦躺在绿荫下,单手抬起,遮住头顶的日光。   “他大概,老眼昏花、耳聋耳鸣的毛病又犯了吧。你找他做什么?”   沈衡听后,颇有些愤愤不平地坐在他身侧。   “当然是看病了。我觉得我有病,但是他给我看错了。”   “哦。”万岁爷应了一声,半天没有再接话。   沈衡觉得有些奇怪,不由得转脸问道:“你都不问我得的是什么病吗?”   那是因为他本来就知道啊。   苏月锦微微侧身,默默抱住沈衡的大腿,道:“阿衡,你怀孕了。”   “是啊,我怀孕了,但是王……”   沈衡猛地转头,诧异道:“你怎么知道的?”   她也是近些天发现不对劲,这才让道道去查了最近王太医送来给她“治疗肠胃不畅”的方子,竟然全部是安神静气、保胎养身用的。若不是她“聪慧”,发现得这样早,还不知道要被瞒到什么时候。   沈衡说完之后,又不由得看了苏月锦一眼。   两两对视之下,她看见这个男人特别不要脸地用头蹭了蹭她的大腿。   “阿衡,其实我想要个小八的。”   如果此时她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那便当真浪费了这么些年她嚼过的核桃,和进食的补汤了。   她说:“你早就知道,只是瞒着我,对吗?”   苏月锦没敢说话,乖乖地点了点头。   “王常宁那边也是你吩咐过的,所以他才敢这么明目张胆地骗我,对吗?”   苏月锦又点了点头。   “那补药应该是奉芜山那边找的方子吧,不然怎能将安胎药的味道隐藏得那样好?”   苏月锦抬头,老实交代:“嗯,那药方是赵晗开的。”   沈大姑娘脸上显出一种别样的温柔。   “既然这样,你为什么不直接让你师姐开一副能将孩子转到你肚子里去的方子呢?!”   她都笨成什么样了?还要让她生孩子!   怀孕期间人的脾气本来就不太好,再加上沈衡这次着实被气得厉害,一张脸涨得通红。   苏月锦伸手抱住她。   “阿衡,不要生气好不好?如果我可以生孩子,我当然愿意为你承担这样的痛。每个小生命的降临都是上天的厚赐,如今木已成舟,咱们就好好迎接他的降生,不好吗?”   沈衡其实心里也明白得很,如果当初一早知道又怀了孩子,她还是会选择生下来。   但是她还是很生气,很生气。   “为何不早告诉我?怕我不生不成?你朝堂上算计便也算了,如今倒算计在我头上了。你走,我不要看见你。”   苏月锦当然不会走,而且抱得越发紧了。   沈大姑娘环顾四周,正看到不远处立着的敲核桃的杆子,一甩白绫,便将它勾了过来。   苏万岁爷看了一眼那杆子,继续抱着沈衡的大腿,显然对自己的身子骨充满信心。   只是沈皇后拿着杆子并非用来打他,而是——   “阿衡。”   苏月锦看着噼里啪啦被砸下来的核桃,和敲完核桃便扔了杆子走人的沈皇后,无奈地摇了摇头。   夏日的核桃还不能食用,表面还被一层青色包裹着,在凉风习习的树林里,飘出一丝丝淡淡的清香。   万岁爷盘腿坐在地上,看着一地的核桃,第一次觉出几分挫败。   他的阿衡,真的怒了。   庆元朝自先帝传位给万岁爷之后,便再没有过几次早朝,朝臣的应卯,也从每日的卯时改到了巳时。   然而这几天,也不知万岁爷是吃错了药,还是睡好了觉,竟然一连几天都在卯时召见群臣。   许多大人都暗自揣测,这是万岁爷突然良心发现,觉得巳时应卯对不起祖制,决定痛改前非了。   哪里知晓,万岁爷只是晚上没了老婆,睡不安稳,起来得早罢了。   “有本启奏,无本退朝。”   桂圆公公在旁唱了一嗓子,看见他们万岁爷依旧神色怏怏的。   几名大臣请了个示下,有机灵的人便讲了几桩讨喜的趣事。   万岁爷还是不开心,最后托着腮帮子,慢悠悠地说:“你们在家,是怎么哄老婆的?”   一言既出,群臣无不慌张异常。   为何?   在男人,尤其是有权势的男人心里,老婆根本就是不用哄的。   左右这些人会送着他们上朝,迎着他们下朝,失宠的还会想法子招几房侍妾进来,更有甚者,便是觉得都老夫老妻了,有些话说着矫情,越发觉得没什么好哄的。   一时之间,竟然都三缄其口。   万岁爷神色淡淡地说:“小家不和,何以顾大家?诸位都是饱读诗书之人,竟是连这样的道理都不明白。回家哄老婆去吧,退朝。”   于是,圣上一声令下,朝臣们便都一溜小跑地赶回去,体贴自己夫人去了。   不少官家夫人都在那一天获得了或惊悚或感人的,来自自家丈夫的关爱。   其实有的时候,爱不过就是一句简单的关怀和问候。   这句话可以让那个总是热好饭菜,坐在门口等你归来的女人会心一笑,又何乐而不为呢?   朝臣这厢如何暂且先不详述,单说万岁爷回去之后,不出意外,又被沈娘娘关在了殿门口。   他抠着门上镂空雕花的纹饰,说:“阿衡,小七太不听话了,有了弟弟之后,就能有哥哥的样子了。所以小八的出世,很大程度上是在挽留咱们小七越来越没有的节操。”   “我知你挺不想再生的,这次之后,咱们保证不要小九。而且……”   苏月锦顿了一下,认真地说:“你本就不是个聪慧的,何必在自己没有的东西上计较那么多呢?”   紧闭的殿门瞬间就被打开了。   看着黑着脸,挺着肚子站在自己面前的沈衡,苏万岁爷几不可察地弯了弯嘴角。他不这么说,怕是连人都见不着呢。   沈娘娘伸了伸手,示意道道将自己扶出来,苏月锦赶忙就凑了上去。   他顺着娇妻的长发,轻声道:“咱们出去走走吧。”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帝后二人都是在核桃林中度过的。   这片被万岁爷誉为“智慧林”的地方,是在沈衡傻的头一个三年种下的。原先只是短短的一小排,不知不觉间,却种出了一片核桃林。   他摸着苍老的树干,对她说:“阿衡,人的脑子都会越来越笨的。也许在几十年后,我也会因为苍老而变得愚蠢,如今我聪明着,便带着不聪明的你。你傻过这几年之后,便帮着逐渐老去的我。等我们都老了,我们还有孩子,不是吗?”   初时,沈衡难得听到苏月锦讲出这种人话,心里还是蛮欢喜的,听到后来,却有些心塞。   两人岁数本就相当,他老到发傻,她指不定变成什么样呢?   所以说,孕妇的想法总是与常人不同的。   万岁爷“跟”在沈衡身边这些年,自然知道,这女人呆起来,一片核桃林也拉不回来。他索性伸手圈住她,将她紧紧搂在怀里,又担心压着了宝宝,整个动作都小心翼翼的。   简简单单的一个动作,却能唤起心底最暖的那份温柔。   沈衡静静地看着面前这个轻蹭她脸颊的男人,温柔地笑了。   此去经年,他还是他。   蠢笨如她,却能得到这世间这般好的男子,便是再生一个孩子,也是值得的。   只是令沈衡想不到的是,继小八之后,她又有了小九,宫内的核桃林更是扩大了整整两倍。   而苏万岁爷,睡了整整十个月的南书房。   这自然是小两口关起门来的后话了。   (全文完)